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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 C S 2 7 92 0 1 0 中国工程 建 设 协 会 标 准 强夯地基处理技术规程 T 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ound treatment by heavytamping 中国计划出版社 寥 中 国工程 建 设协会标 准 强夯地基处理技术规程 T 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ound treatment by heavytamping C E C S 2 7 92 0 1 0 主编单位 批准 单位 施行 日期 山西省机械 施工公司 山 西建 筑工程(集团)总 公 司 中国工程 建设标准化 协 会 201 0 年 1 1 月 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 0 1 0北京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强夯地基处理技术规程 C E C S 2 7 92 0 1 0 山 西 省 机 械 施工公司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主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择地北里 甲 1 1号国宏大厦C座4层) (邮政编码1 0 0 0 3 8电话6 3 9 0 6 4 3 36 3 9 0 6 3 81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廊坊市海涛 印刷有限公司 印刷 85 0 x1 1 6 8毫米1/3 2 2.2 5印张5 4千字 2 0 1 0年1 0月第1版2 0 1 1年7月第3次印刷 印数7 1 3 1 一 9 1 6 0册 统 一 书号1 5 80 1 7 7 . 4 88 定价2 2.0 0元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 第6 3号 关于发布强夯地基处理技术规程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 0 0 8年工程建设协 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建标协字[ 2 0 0 8 〕9 8号) 的要求,由山西省机械施工公司、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等单 位编制的强夯地基处理技术规 程,经本协会建筑施工专业委员 会组织审查,现批 准发布,编号为C E C S2 7 9 2 0 1 。,自2 0 1 0 年n 月1日起 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O 一 O年八月+六 日 言前 根据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 协会建标协字「 2 0 0 8 〕9 8号文关于 印发2 0 0 8年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 划(第二批)的通 知 制定本规程。 强夯地基处理技术是1 9 6 5年由法 国梅纳公司创立,1 9 7 8年 引人我国。本规程是在深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3 0年来强夯 施工经验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编写 的。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设计 、 施工、质量检测和验 收。 根据 国家计委计标「1 9 86〕1 6 4 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 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 求,推荐给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使用单位及工程技术人员采用。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施工专业委员会管理 并负责解释(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 0 0 83 5)。在 使用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径寄解释单 位。 主编单位山西 省机械施工公 司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 司 参编单位太原理工大学 同济大学 中国电力工程顾 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 电力设计院 江西省 电力设计院 j 匕 京交通大学 赛鼎工程有 限公 司 主 要 起 草 人 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内蒙古新大地集团 山西省高原 岩土工程勘察检测公司 安明张循当叶观宝崔江余 杨印旺刘淑芳肖美跃 余凤先 贾军刚李锋瑞贺武斌王丰 唐学峰郭伟林李英涛同续屏 马建国王悦岳 晓宏薛文兵 龚晓南白晓红罗宇生付昌宁 崔朝显高本礼甘厚义郝玉柱 刘京安 李保华 张旭红 张建民 岳效宁 主 要 审 查 人裘以惠 李彦利 目次 1 总则 ⋯ ⋯ ( 1 2 术语 和符号 ⋯ ⋯ ( 2 2.1 术语 , ⋯ ⋯ (2 2.2 符号 , , ⋯ ⋯ (3 3 基本规定 ⋯ ⋯‘ ⋯ ⋯ ,⋯ (4 4 设计 ⋯ ⋯ (6 4.1 一 般规定 , , ⋯ ⋯ ( 6 4.2强夯法 ⋯ ⋯ ( 7 4.3 强夯置换法 , ⋯ ⋯ (9 4.4 特殊土地基强夯处理 ⋯ ⋯ (1 2 4.5 人工填土地基强夯处理 , ⋯⋯ (1 6 5 施工 一 (1 9 5.1 一 般规定 ⋯ ⋯ (1 9 5.2 施工场地准备 , , , ⋯ ⋯ (2 0 5.3 施工机具 ⋯ ⋯ (2 0 5.4施工程序 ⋯ ⋯ (2 1 5.5 施工质量控制与监测 ⋯⋯ (2 3 5.6环境保护 ⋯ ⋯ (2 5 6 质量检测和验收 , , ,⋯ ( 2 6 6.1强夯法地基处理质量检测和验收 ⋯ ⋯ (2 6 6.2强夯置换法地基处理质量检测和验收 ⋯⋯ ( 2 7 本规程用词说明 , , ⋯⋯ ( 3 0 引用标准名录 , , , ⋯⋯ ( 3 1 附条文说 明 , 一 ( 3 3 C ontents 1 G enera1 P rovisions , ⋯ ⋯ ( 1 2 T ermsandsymbols ⋯ ⋯ (2 2.1T erms , ⋯⋯ (2 2.2 S ymbols ,⋯ (3 3 .B asicrequirement , ⋯ ⋯ (4 4 D esign , , ⋯ ⋯ ( 6 4.1G cneral requirement ⋯ ⋯ ( 6 4.2 H eavytamping ‘ ⋯ ⋯ (7 4.3 D ynamicreplacement ⋯ ⋯ (9 4.4 S pecial 5 0 1 1foundationtreatment by heavytamping ⋯⋯ (1 2 4.5A rtificial filling foundationtreatment by heavytamping ⋯ (1 6 5C onstruC tion , ⋯ ⋯ (1 9 5.1G cneral reqtrirement 一 (1 9 5.2 1 rcparation of constructionsite 一 (2 0 5.3C onstructionmachine ⋯ ⋯ ( 2 0 5.4C onstruction P rocedure ⋯⋯ (2 1 5.5C 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and monitor ⋯ ⋯ (2 3 5.6E nvironmental P rotection ⋯ ⋯ (2 5 6 Q ualitytestandacceP tance ⋯ ⋯ ( 2 6 6.1 Q uality testand acceptance ofheavy tamping ⋯ ⋯ (2 6 6.2 Q uality testand acccptance ofdynamic replacement ⋯ ⋯ ( 2 7 E xplanation ofwordingin this specification 一 (3 0 L istofquotedstandards , ⋯ ⋯ ( 3 1 A ddition E xplanationofprovisions ⋯ ⋯ (3 3 2 1 总则 1.0.1 为加强强夯地基 处理 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检测,贯彻执行 国家 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 用、经济合理、确保质 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天然地基、人工填土地基 和特殊土地基 的强 夯地基处理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检测。 1.0.3强夯地基处理应符合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节约资源的原 则。 1.0.4强夯地基处理工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 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强夯 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 by heavytamping 为了提高地基 承载力,改 变其变形 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 的 用重 型夯锤 夯实和加 固地基 的方法 。 2.1.2 强夯法heavytamping 反复将夯锤提到高处使其 自由落下,给地基 以冲击和振动能 量,将地基 土夯实的地基处理方法。 2.1.3 强夯 置换法dynamic replacement 反复将夯锤提到高处,使其自由落下形成夯坑,并不断夯击坑 内回填的砂石、钢渣等硬粒料,使其形成密实 墩体的地 基处理方 法。 2.1.4 有效加固深度 effectivereinforcement depth 从 最初 被加固地基 土表面算起,经强 夯 地基处理后 地基 土满 足 了设计要求的加固深度。 2.1.5 山区地基 foundationof mountainousarea 分布于 山区的地基, 一 般具有地 基 不 均匀和边坡 稳定性差 的 问题。 2.1.6 大块石填土地基filling foundationofbigblockstone 填土材料为块 石(粒径大于2 0 0 mm的颗 粒 质 量 超 过 总质量 的5 0% 以上,最 大粒径 不超过80 0 mm)的地基。 2.1.7 固体体积率 S olidvolumeratio 土 中固体颗 粒 的体积占总体积 的百分比。 2.1.8 锤底静接地压力 thestatic pressure of hammer 静 止状态下夯锤重 量与锤 底 面积 的 比。 2 2.2 符号 b 湿陷性黄土增 湿时注水方格网边长; h 强夯地基有效 加固深度; 月 夯锤落距; I。 J液性指数; J P塑性指数; S r饱和度; W 锤 的质量; w ,生石灰的吸水率; W 加固深度范围内不同土层含水量加权平均值; W ol ,加 固深度范 围内不同土层最优含水量加权平均值; a强夯有效加固深度修正系数; 万 J加固深度范 围内不同土层干密度加权 平均值。 3 基本 规 定 3.0.1 强夯地基处理根据加固原理、适用条件和施工 工艺可划分 为强夯法 和强夯 置换法两种类型。强夯 置换法根据适用条件和墩 体长度 的不同又可分为强夯置换法和强夯半置换法 。 3.0.2 确定强夯地基处理方案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详细 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上部结构及基础设计资料; 2 人工填土 地 基应有填土场地原地表的地形地貌、 、地 表植 被、地表水分布及填土前的地表处理、排水、清淤等资料;并应有填 土 的岩土成分、土石 比及颗粒级配等资料; 3 地基存在的主要 问题 和处 理范围 以及 处理后 要求达 到 的 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等资料; 4 当地强夯地基处理 施工经验和施工情况 以及地 区相似场 地 上同类工程 的处理 经验和使用情况等资料; s 临近建筑、地下工程 和有关管线等情况; 6 掌握工程场地周围的环境情况 。 3.0.3 选择强夯地基处理 方案应考虑上部结构、基础和地基 的共 同作用,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宜选用强夯地基处理或加强上部结构 和强夯地 基处理相结合的方案。 3.0.4 强 夯施工振动对周围建筑物和环境的影 响评估和安全施 工距离应通过现场试夯振动测试确定,也可按当地经验确定。 3.0.5 已确定的强夯地 基处理方案宜按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和场地复 杂程度,在 有代表性 的场地 上 进行相应 的现场试验或试 验性施工,并进行必 要的测试。如达 不到设计要求时,应 查 明原 因,修改设计参数或调整地基处理方案。 3.0.6 强夯 地基 处理可与其他地基处理方法联合使用。 3.0.7 经强夯地基处理后 的地基,当按地基 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 积和埋深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 基 处 理技术规范J G J 7 9 的有关规定对本规程确定的地基承载力进行修正。 3.0.8 经强夯地基处理后 的地基,当受力层范围内仍存在软弱下 卧层时,尚应验算下卧层 的地基 承载力。 3.0.9 按 地基变形设计或应 做变形 验算且 需 进行地基处理 的工 程,应对处理后 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 3.0.1 0 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工程,当建造在处理后 的地基上 时,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3.0.n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 3.0.1 2 对需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的工程,经 强夯地 基处理后应进 行地基沉降观测。 3.0.1 3 施工过程中应有 专人 负责工程监 理,施工结束后应按本 规程 的规定或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检验和验 收。 4 设计 4.1 一 般 规 定 4.1.1 强夯地基 处 理 可用 于机场、道路、港口、堆场、储罐、仓贮、 工厂和房屋建筑等工程场地 的地基处理。 4.1.2 采用 强夯法处 理的地基,应 进行强夯试验;采用强夯置换 法处理的地基,必须通 过 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确 定合适 的强夯设计参数和施工参数。 4.1.3 强夯试验应 达 到下列要求 1 确定 地基有效加固深度,确定处理 后地基 土 的强度、承载 力和变形指标; 2 确定合适 的夯击能、夯锤尺寸和落距等施工参数; 3 校核 强夯后场地 的平均沉降量或抬升量; 4 确定夯点间距、夯击次数、夯击遍数、最后两击夯沉量平均 值和间隔时间等设计参数; S 确定 强夯施工停夯标准等施工质量控制指标; 6 了解 强夯 施工振动、侧向挤压等对周边 环境和工程 的影 响,确定与周边工程 的安全施工最小距离。 4.1.4 试 验 区数量应 根 据场地复杂程度、工程规模、工程类型及 施工 工艺等确定,强夯试验 面积不应小 于2 0 m丫2 0 m;应 根据初步 确定 的强 夯参数,提 出强 夯 试 验方案,进行 现场试夯;应根据不同 土质,待强夯结束 一 至数周后,对 试 夯场地进行检测,并与夯前测 试数据进行 对 比,检验强夯效果,确定工程采用 的各项强夯参数 。 4.1.5 强夯 能级 可按下列要求划分 1 低 能级小 于4 0 0 0kN m ; 2 中等能级4 0 0 O kN m 一 6 0 0 O kN m ; 3 4 4.1。6 高能级6 0 0 0kN m 一 S O ookN m ; 超高能级大于80 0 0 kN m 。 强夯地基处理过程 中应 动态化设计 和信息化施工。 4.2 强夯法 4.2.1 强夯法适 用 于碎石 土、砂土 、非饱 和细粒 土、湿陷性黄土、 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的处理,对含有良好透水性 夹层 的饱 和细 粒土地基应通过试验确定。 对采用桩基 的湿陷性黄土地基、可液化地基、填土地基、欠固 结地基,可先用强夯法进行地基预处理,再进行桩基施工 。 4.2.2 强夯法 的有效加固深度应根据现场试夯或当地经验确定。 在初步设计时可按公式( 4.2.2 )估算;在缺 少试 验资料、经验 时也 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 区建筑规范 G B S。 。2 5和现 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 G J 7 9的有关规定预估。 h一。再丙丁(4.2.2 式中h强夯地基有效加固深度( m; W 锤 的质量( t; H 夯锤落距(m; a强夯法有效加固深度修正系数。可液化砂土地基a可 取0.4 一 0.5;湿 陷性黄土地基a按本规程表4.4.6取 值;碎石土地 基 、填土地 基、非 饱 和 粘 性土 地基,可取 0.3 5 0.4 5。 4.2.3 强夯夯点布置形式可根据基础形 式 、地基 土类型和工程特 点等因素,选 用正方形、矩形、正 三角形、等腰三角形等形式。 1 当根据基础形式布点 时,可采用等腰三角形 、矩形等形式,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调整夯点间距,使基础柱距为夯距 的整数倍; 2 )应保证基础重心位置或轴线上有 夯点,同时基础外扩宽 度应符合本规程第4 .2.n条的规定; 7 2 当不考虑基 础形式布点,宜采用正三角形、正方形布点。 3 湿陷性黄土 地 基布点宜采用对称、均匀性较好的正三角 形、正方形布点。 4.2.4 夯点间距 宜为锤径的 1.2倍 一 2.5倍。低能级时宜取小 值,高能级 及考虑 能级组合时宜取大值。 当布点形式为正 三角形 和 正方形 时,夯点间距 可按 表 4.2,4 取值。 表4.2.4不同能级夯点间距经验值 能级(kN 。)锤底面积(mZ锤底直 径 ( m 夯点问距( m 为锤径倍数 1 0 0 04 52.2 5 2.5 23.01.21.3 2 0 0 052.5 23,54.01.5 87 3 0 0 052.5 24.0 4.51.7 86 4 0 0 052.5 24.5 5.02.0 5 0 0 052.5 25.05.52。1 8 6 0 0 052.5 25.56.02.3 8 80 0 052.5 26。06.52.3 8 注正三角形布点时取大位,正方形布点时取小值。 4.2.5 强夯 法施工 工艺设计应根据地基 土类 型、地基处理要求及 经济技术比较,采 用下列组合 1 按点夯、复夯、满夯的工艺组合 1)点夯 可 一 遍完 成,也可 隔行或 隔行 隔点分遍完成; 2)当点夯夯坑深度过大时,应增加 一 遍复夯,复夯能级 可 取 主夯 能级 的1/2或按夯坑深度确定。 2 按不同能级 组合 高能级处理深层,中能级处理中间层,低能级处 理浅层,满 夯处理表层 的组合。 4.2.6 夯点的夯击次数应按 现场试夯 的夯击次数和夯沉量确定, 8 并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 最后两击夯沉量平均值不宜大于设计值; 2 夯坑周 围地面不应 发生过大的隆起; 3 不应 因夯坑过深发生提锤 困难。 4.2.7 最后两击夯沉量平均值的设计值应通过试夯确定。 4.2.8两遍夯击之 间应有 一 定 的时间间隔,间隔时间应根据地基 土的渗透性决定,对 于渗透性好的地基 可连续夯击。 4.2.9 满夯能级应根据点夯后地表扰动层 的厚度确定,满夯可 一 遍或隔行分两遍完成,夯击时点与点之间宜搭接1 /4锤 径 。满夯 的击数可根据设计地 基 承 载力确定,当地 基 承载力在1 5 0 kP a 2 5 O kP a 时,满夯击数不宜低于4击。 4.2.1 0 满夯后 的地表应 加 一 遍 机械碾 压,以满 足地基 土 的压实 度要求。 4.2.n 强夯地基处理范围应大于工程基础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 缘的宽度宜为基础下设计处理深度的1/ 2 一 2/3,并不宜小于3 m。 4.2.1 2强夯法应预估地面 的平均夯沉量,并在试夯时予 以校正。 场地起夯面标高应根据场地夯后 的平均夯沉量和夯后地面的整平 设计标高确定。夯后 的地 面整平标高应 根 据场地的使用要求、基 坑开挖时 的土方平衡确定,宜高于基底设计标高0.sm以上。 4.2.1 3 强夯法地基承载力应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 。 4.2.1 4 强夯地基 变形计算应 符合现行 国家标 准建筑地基基础 设计规范G B 5 0 0 0 7的有关规定。 4.3强夯置换法 工强夯置换法 4.3.1 强夯 置换法适 用 于淤泥、淤 泥质 土、粘性 土等软塑 一 流塑 的对变形控制要求不严的地基处理。 4.3.2 强夯置换墩 的深度应 由土层条件决定,应穿透软土层到达 硬质土层上,置换墩体深度不 宜 超 过 7 m;采用 柱 锤时不 宜 超 过 9 I O m 。 4.3.3 强夯置换法 的单击夯击能和置换深度应通过试验确定。 4.3.4墩体材料可 用级配良好的块石、碎石、矿渣、建筑垃圾等硬 质粗颗粒材料,填料中粒径大于3 0 omm的颗粒含量不 宜超过 全 重的3 0,最大粒径不应大于80 O mm 。 4.3.5 夯点的夯击次数应通 过现场试夯确定,并应同时满足下列 要求 1 墩体应穿透软弱 土层,并达到设计墩长; 2 累计夯沉量应为设计墩长的1 .5倍 一 2.0倍; 3 最后 两击的夯沉量平均值不应大于试夯确定的设计值。 4 .3.6墩位布置宜采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对独立基 础或条 形基 础可根据基 础形状与宽度相应布置。 4.3.7 墩 间距应根据荷载大小 和原 土的承载力选定,当满堂布置 时可取 夯 锤直径 的2倍 一 3倍,对 独立 基 础或条形基 础可取夯锤 直径的1.5倍 一 2.。倍。墩 的计算直径 可取夯锤直径的1.1倍 一 1.2倍。 4.3.8 当墩间净距较大时,上部结构和基础的刚度较好时,可适 当增大墩 间净距。 4.3.9 强夯置换处理范围应符合本规程第4.2,n条的规定。 4.3.1 0 墩 顶 应铺 一 层厚度不 ’小于 5 0 O mm的压实垫层,垫层材 料可与墩体相同,粒径不应大于1 0 0 mm。 4.3.1 1 强夯置换设计时,应 预估地 面抬升值,并在试夯时予 以校 正,起夯 面标高和夯后整平标高应符合本规程第4.2.1 2条的规定。 4.3.1 2 强夯置换法试 验方案的确定,应符合本规程第4.1.4条 的规定。 4.3.1 3 确定软粘土 强夯 置换处 理后 的地基 承载力,可 只考 虑墩 体,不考虑墩 间 土 的作用,其承 载 力 应 通 过 现场单墩载荷试 验确 定。 4.3.1 4 强夯置换地基的变形计算,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地 l0 基基础设计规范 G B 5 0 0 0 7的有关规定 。复合土层的压缩模量可 按下式计算 E ,, = 〔 1m,; 一 1)〕E ,4 .3.1 4 式中凡p复合土层压缩模量( M P a ; E 、桩 间土压缩模量( M P a ,宜按当地 经验取值,如无 经 验时,可取 天然地基 压缩模量; m 面积置换率; n 桩土应力比。在无实测资料时,对粘性土 可取 2一 4,对粉土 可取1.5 一 3,原 土 强度低取大值,原 土强 度高取小值。 n强夯半置换 法 4.3.1 5强夯半置换法适 用 于处 理厚度较大、饱和度较高的湿陷 性黄土、红粘土 、 一 般粘性土和高饱和度的粉土地基。 4.3.1 6 强夯半置换的单击夯击能和置换后的处理深度应通过现 场试验确定。 4.3.1 7 强夯半置换墩体深度应达到土层处理深度的 1/ 2 一 2 /3。 4.3.1 8墩体材料应符合本规程第4.3.4条的要求。 4.3.1 9 夯点 的夯击次数应 通过现 场试夯确定,同时应满足下列 要求 1 累计夯沉量应为设计墩 长的1.5倍 一 2.0倍; 2 最后两击 的夯沉量平均值不应 大 于试夯确定 的设计值。 4.3.2 0墩位布置应按本规程第4.3.6条执行。 4.3.2 1 墩 间距应 根据荷 载大小 和原土的承载力选 定,当满堂 布 置时可取夯锤直径 的2倍 一 2.5倍,对 独 立基 础或条形基 础 可取 夯锤直径 的 1.5倍一2.。倍。 4.3.2 2 当墩 间净距较大时,上部结构和基础 的刚度较好时,可适 当增大墩间净距。 4.3.2 3 强夯半置换处理范 围应符合本规程第 4.2.n条的规定。 4.3.2 4 墩顶压实垫层的铺设应按本规程第4 .3.1 0条执行。 ll 4 .3.2 5强夯半置换设计时,应预估地面抬升值,并在试夯时予 以 校正,起夯面标高和夯后 整平标高应符合本规程第4 .2.1 2条的规 定。 4 .3.2 6强夯半置换法试验方案的确定应符合本规程第4.1,4条 的规定。 4.3.2 7 强 夯半置换 地基 承载力可按复合地基确定,墩体与墩 间 土 的承载力 可分别通过 现场载荷试验确定。复合地基承载力可按 下式计算. fspk m几k1 一 m fsk4.3. 2 7 式中fsok强夯半置换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kP a; 九k 地基载荷试验确定的墩体承载力特征值( kP a; fsk地基载荷试验确定的墩间土承载力特征值(kP a ; m 墩体面积置换率。 4.3.2 8 强夯半置换 地基 的变形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 B50 0 0 7的有关规定。变形指标压缩模量可 按置换段 和非置换段分别确定,置换段复合土层压缩模量的计算 可按本规 程第4 .3.1 4条计算;非置换段压缩模量应通过经强夯半 置换处理后 的原地基 土土工试验 和原位测试确定。 4.4 特殊土地基强夯处理 4.4.1 特殊 土 地 基 包 括软土地 基、湿陷性黄土地基 和 山区地基 等。 4.4.2 软土地基处 理可采用强夯 置换法、降水联合低能级强夯法 和碎(砂)石桩联合低能级强夯法等方法处理。 4 .4.3 软土地基 采 用 强 夯 置换法时应符合本规程第4.3节 的规 定。 4.4.4 软土地基采用降水联合低 能级 强夯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软土地基采用降水联合低能级强夯法时,适 用于处理渗透 系数在艺xlo 一 3 。m/s一艺 X lo 一 scm/ s 的中细砂一 粉土地基。 1 2 2 软土地基大面积强夯地基处理前,应结合勘察报告进行暗 洪排查,并将沟洪塘换填。对 于地质条件特殊,且无经验 的场地应 选择有代表性 的区域进行试夯,通过 夯 沉 量、地 下水位、孔隙水压 力监测 以及夯前夯后加 固效果 的检测确定夯击能、夯击击数和 间 隔时间等设计参数。 3 软土地基强夯宜采用低能级、少击数、多遍夯、先轻后重 的 原则进行施工,宜采用 2 一 4遍 进行 夯 击,单 击夯击 能可从 4 O 0 kN m逐渐增大到2。 。 。kN m以上,具体工艺参数应通过试夯 来确定。 4 降水联合强夯地基处理应根据处理 面积、处理深度和降水 设备容量划分成若干个各自独 立 的降水 系统,小 区外围 3 m 一 4 m 处布置的封堵井点宜为1排 一 2排,井点间距宜为lm 一 Z m。 小区 内按设计加固深度、土体渗透性确定井点密度和井管深度、降水时 间、降水深度。井点布置成长方型或正方型 网络。 5 软土强夯地基变形计算应包括有效加固深度范围内的沉 降和加固区下卧层 的沉降,有效加固深度内土层 的压缩模量应 通 过原位测试或土工试验确定。 4.4.5 碎(砂)石桩联合低能级强夯适用 于下部为软土、冲填土地 基,上部为碎石填土的地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 上部填土应在碎(砂)石桩施工完成后 回填,然后 进行强 夯。 2 碎(砂)石桩联合低能级 强夯软土地 基变形计算包括上部 填土强夯段和下部碎(砂)石桩段 的沉降。上部填土段 的压缩模量 应通过原位测试确定;下部碎(砂)石 桩段 的压缩模量应采用复合 土层压缩模 量,其计算应符合本规程第4 .3,1 4条的规定。 4.4.6 湿陷性黄土地基 的强夯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湿陷性黄土地基 强夯 的有效加 固深度(消 除湿陷深度)应 通过强夯试验确定。当湿 陷性黄土地基含水量平均值大于或等于 1 0%时,初步设计确定有效加固深度 时,可按 现行国家标准湿陷 1 3 性黄土地 区建筑规范 G B 50 0 2 5的有关规定确定,也 可按本规程 公式 4.2.2估算,式中修正系数a可按表4.4.6取值。 表4.4.6湿 陷性黄土a值 粉土(I P 毛 1 0 粉质粘土(I P 1 0 J L “取值范 围 备注I L 。取值范围 备注 J LO0.3 5 0.4 5 I P 小时取大值, I P大时取小值 I LO 0.4 50.5 I L小时取小值, I L大时取大位 0成I L0.2 50.3 6 0。4 5 I L小时 取小位,几 大时取大值。 0.2 5镇I L0.5O。4 5 2 采用 强夯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土的天然含水量宜低于 塑 限含水量l% 一 3写。在拟夯实的土层内,当土 的天然含水量低 于8%时,必须采取增湿措施;当土的天然含水量低于1 0%时,宜 对其增湿接近 最优含水量;当土的天然含水量大于 塑 限含水量 3%以上 时,宜采用晾晒或其他降低含水量的措施 。 3 强夯地基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 的单位面积夯击能,应根据施 工设备、黄土地质年代、湿陷性黄土层 的厚度和要求消除湿陷性黄土 层的有效深度等因素确定,宜取1 0 。 。kN m/耐 一 5。 。okN m/时; 4 对 于湿 陷土层 厚度超过1 4 m、含水量偏低、土质坚硬的超 厚湿陷性黄土地基,应采用 下列施工措施 1 ) 增湿法; 2 )大夯 距、多遍数、隔行隔点施工; 3 ) 以夯 坑深度为夯击质量控制标准。第 一 、第二遍 的夯坑 深度宜 大于sm,第三、第四遍 的夯坑深度宜大于4.sm。 5 对 于含水 量低于最佳含水 量 的湿 陷性 黄土 地基,强夯前按 下列方 法采取增 湿措施 按 一 定 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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