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科、区(队) 为推动矿井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单位的安全工作有目标、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结合矿井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望各队组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考核方案 矿属各单位 为了确保我矿2020年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完成,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健康、稳步、发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加强现场管理,推进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工作同时安全生产目标要纳入我矿生产经营考核当中去,安全要和绩效直接挂钩,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的原则,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集团公司和矿业公司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严格落实矿井安全主体责任,毫不松懈地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1) 轻伤事故率同比下降10,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起数和经济损失同比下降20,“零死亡”、“零重伤”; (2) 全年内部和外部检查中,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各要素均达到一级要求; (3) 重大隐患整改合格率100,一般隐患整改合格率95; (4) 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为100,特种特有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 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年度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6) 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 (7) 瓦斯防治达到“零超限”; (8) 火灾防治达到“零自燃”; (9) 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实现“零透水”; (10)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100落实。 3、 成立工作领导组 (一)成立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领导组 为全面推进我矿全年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施创建一流安全高效矿井,特成立矿井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领导机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检科负责每季度统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对未按时完成的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二)成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领导组 为顺利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任务,特成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日常事务、考核工作。 4、 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措施 (1) 轻伤事故率同比下降10,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起数和经济损失同比下降20,“零死亡”、“零重伤”;; 责任单位安检科 具体措施 1、 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每月对工伤事故进行统计; 2、 制定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上报、调查、处理、存档管理制度、2020年安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3、 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实现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之前,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不断提升矿井安全生产的整体预控能力; 4、 开展矿级、科队级、班组级、岗位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全年内部和外部检查中,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各要素均达到一级要求; 责任单位安检科 具体措施 1、 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针对内部和外部考评结果每月进行统计考核; 2、 每月各分管副矿长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自查工作; 3、 2020年底通过离石区应急管理局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验收考评。 4、 各队组对标进行自查自改,确保自查结果得分不低于90分;同时,8-9月份新增项目矿业公司检查不得低于91分,10月份不得低于92分;同时,每增加1分,技术员及相关人员奖励300元;每降低1分对技术员考核300元,对相关领导按照级别进行双倍考核包括矿领导。 (3)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95; 责任单位安检科 具体措施 1、 严格按照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开展排查工作,做好专项、季节性、日常性隐患排查治理; 2、 严格按照矿井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等级进行登记、治理、验收、销号; 3、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书面报告,根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行治理; 4、 做好各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实行月度考核。 (4) 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为100,特种特有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科 具体措施 1、 严格制定2020年安全培训计划,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必须涵盖全体从业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执行; 2、 建立和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体系、制度、计划;明确并且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职责; 3、 建立符合规定的安全培训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严格按照比例提取和使用培训教育经费; 4、 新工人岗前培训和从业人员的年度再培训必须符合学时要求,试卷真实有效,培训档案必须真实反映和记录安全培训情况根据矿井劳动定员制度,合理配置特种特有作业人员,并确保人员持证上岗; 5、 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足额配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要要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同时,按照规定缺德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保证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持证上岗。 (5) 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年度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责任单位职业病防治科 具体措施 1、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 强化危害防治教育。把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全员培训,集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在知识竞赛、全员培训中增设职业病防治知识,让员工了解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3、 职业病危害防治要按规定提取专项经费; 4、 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年度防治计划,并按时进行考核评价; 5、 按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现状评价,根据检测、评价结果,制定整改措施; 6、 建立健全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严格产品资质和质量验收把关,确保员工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达标; 7、 按规定对粉尘、噪声、高温化学毒物进行检测; 8、 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 (6) 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 责任单位机电科 具体措施 1、 机电科为矿井设备管理部门,有日常设备管理组和人员,职责、范围明确; 2、 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要组织机电设备完好的检查、统计工作,要制定机电设备完好管理规定,要制定人员负责统计、计算设备完好率; 3、 机电科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确保设备检验率100。 (7) 瓦斯防治达到“零超限”; 责任单位通风科 具体措施 1、大力宣传、时刻牢记“先抽后采 监测监控 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2、加强瓦斯、一氧化碳管理。牢固树立“生产过程中瓦斯和一氧化碳不超限,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责任追究四项措施,进一步依靠科技,夯实基础,强化法制化管理,精细化工作,规范化操作。 3、要进一步加强瓦斯综合治理,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加强通风管理,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合理,严禁违规串联通风和循环风;加强盲巷管理,对长期停用或废弃的盲巷必须按规定及时封闭;按要求进行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测定)工作,并及时上报。 4、加强矿井防尘管理。通风队和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综合防尘制度、措施,做好粉尘治理工作。各采掘工作面要使用好防尘设施,做好综合防尘工作。通风队和各施工单位要按照制度规定及是对巷道进行冲洗、灭尘,严防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防尘口罩,降低粉尘对作业人员身体的危害。 5、加强安全监控设备的可靠性。监控校验队要加强对监测监控各类传感器、监控分站、报警仪、便携式检查仪和自救器的使用和管理,及时联系相关科室对有误差的仪器进行调校,并及时做好相关校验工作。施工单位要严格对照标准及时设置安装监控设备,及时安装各类传感器,且悬挂要符合规定要求。 6、坚持综合抽采瓦斯。一是利用抽采泵抽采一个回采面采空区瓦斯。二是利用临近工作面的顺槽与回采工作面回风顺槽的贯眼进行采空区低浓度瓦斯抽采。三是根据煤层特性,尽可能提高采高。四是加密本煤层瓦斯钻孔。五是抽放采空区顶煤瓦斯,兼顾抽放卸压带瓦斯。六是割煤速度和放顶速度要均衡、稀释上隅角瓦斯。 (8) 火灾防治达到“零自燃”; 责任单位通风科 具体措施 1、加强井下防灭火管理。综采工作面未建立综合防灭火系统的,不得组织生产;综采工作面从铺网开始到密闭完成,不得超过45天; 2、加强低氧、窒息区治理。通风区负责,严格综采工作面上隅角气体环境监测与管控,严禁使用局部通风机吹上隅角,杜绝在氧气浓度低于15的区域作业。工作面上隅角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超限必须立即执行撤人制度; 3、强化通风设施管理。通风区负责,确保井下各类风门、密闭、风桥等设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严禁出现风门不闭锁、密闭未断开导电体,或通风设施严重漏风的等问题。 (9) 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实现“零透水”; 责任单位地测科 具体措施 1、做好防治水基础资料管理,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2020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保障措施;确保制度,符合矿井实际情况,人员及设备满足矿井实际生产需要。 2、严格落实山西省煤矿防治水“三专两探一撤”规定和井下防治水措施,进一步加强矿井的防治水工作管理,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地质资料和水文资料。 3、严格落实地表水害防治措施,切实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在雨季前必须对所有防、排水设施、设备以及防雷、防洪、供电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改,并进行联合排水试验。 4、加强矿井排水设备设施的管理,配备与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 5、制定和落实水害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 6、加强测量管理,规范图纸内容,做到真实准确,为矿井开拓、开采布置、安全生产提供真实准确的测量数据。杜绝测量错误,减小测量误差,保障安全生产。 (10)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技术科、调度科、机电科、通风科 具体措施 1、 强化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重新对我矿生产安全系统的9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再检查、再落实,检视和反思重大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合理有效,针对措施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重新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确保重大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防可控状态。 2、 针对重大风险,区队、班组、岗位员工要熟知风险管控措施,严格按照管控方案执行。 五、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项目 (1) 考核总体原则 1、考核标准 (1) 部门发生的轻伤事故超出煤矿下达的年度安全指标,则该部门负责人的年度季度考核不合格。 (2) 部门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则该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在进行季度考核。 (3) 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年度考核情况纳入绩效管理。 2、奖惩 矿井根据年度考核情况进行奖惩一次,奖惩金额在年终绩效奖励。 (1) 部门完成年度安全指标的,即年度考核合格的责任人奖励2000元,部门成员每人奖励500元。 (2) 部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且未发生轻微伤以上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1000-2000元。 (3) 生产队组同一班组年内发生两次事故,事故副队长、班组长、安全员进行降职使用;辅助队组同一班组年内发生一次事故,事故副队长、班组长、安全员进行降职使用。 3、记分办法 (1)事故隐患等级及扣分处罚标准 (2)事故等级划分及经济处罚标准 分类 隐患事故类型划分 一般隐患 较大隐患 重大隐患 9级、10级 工伤 7级、8级 工伤 6级及以上 工伤 班组长、安全员 2分 3分 6分 6分 9分 12分 科队长 1分 2分 3分 6分 9分 12分 分管矿长 1分 2分 2分 3分 6分 事故等级划分及经济处罚标准 分类 事故类型划分 9级、10级非伤亡事故 7级、8级非伤亡事故 6级以上重伤事故 直接责任人 500元 2000元 3000元 事故班组其他人员及非当班副队长、班组长、安全员 事故当月工资的10 事故当月工资的10 事故当月工资的10 事故区队其他人员 事故当月工资的5 事故当月工资的5 事故当月工资的5 跟班安全员 500元事故当月工资的20 2000元事故当月工资的20 3000元事故当月工资的20 跟班班组长 500元事故当月工资的20 2000元事故当月工资的20 3000元事故当月工资的20 跟班副队长 1000元事故当月工资的20 3000元事故当月工资的20 4000元事故当月工资的20 分管科、区、队长 1000元事故当月工资的20 3000元事故当月工资的20 4000元事故当月工资的20 跟班科长、主管 500元 2000元 3000元 安检科长 500元 3000元 4000元 跟班矿领导 2000元 3000元 10000元 分管副总 8000元 分管副矿长 2000元 3000元 10000元 安全矿长 1000元 3000元 10000元 矿长 10000元 (2) 考核项目奖惩标准 1、 轻伤事故率同比下降10,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起数和经济损失同比下降20,“零死亡”、“零重伤”。 (1) 处罚标准 1 部门发生的轻伤事故超出煤矿下达的年度安全指标,则该部门负责人的年度季度考核不合格。 2 部门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则该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在进行季度考核。 3 轻伤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对当班带班矿级领导、分管责任矿级领导各经济处罚2000元,对安全矿长经济处罚1000元,对安检科长经济处罚500元,对当班带班副区队长和分管责任区队长各经济处罚1000元,对当班带班科长或主管、当班班组长、直接责任人各经济罚款500元,安全员处罚800元。(涉及双重处罚时按最高限处罚)。 4 重伤事故和二级非伤亡事故,对当班带班矿级领导、安全矿长和分管责任矿级领导各经济处罚3000元对当班带班副区队长、分管责任区队长和安检科长各经济处罚3000元对当班带班科长或主管、当班班组长、安全员、直接责任人各经济罚款2000元。 5 重伤以上事故和一级非伤亡事故,对矿长、安全矿长、分管责任矿级领导和带班矿长各经济罚款10000元,按责任对分管副总工程师经济处罚8000元对当班带班副区队长、分管责任区队长和安检科长各经济处罚4000元对当班带班科长或主管、当班班组长、安全员、直接责任人各经济罚款3000元。 6 事故处罚,发生事故后扣除全队人员当月工资的5(事故班组、队长、副队长、班组长、安全员除外);扣事故当班全体人员工资的10;扣事故队组当班管理人员(跟班副队长、班组长、安全员)工资的20;扣非当班队组管理人员(队长、副队长、班组长、安全员)工资的10。 7 发生事故后,严格按事故上报程序及时上报调度科、安检科。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夸大或缩小事故、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1000-2000元。 8 安全事故目标控制生产队组年度责任事故不得超过2人(包含2人),辅助队组年度责任事故不得超过1人(包含1人),超过指标后队组负责人、跟班副队长降级使用;班组发生1起责任事故班组长、安全员全部降级使用。 (2) 奖励标准 (1) 年度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给予分管及部门负责人奖励2000元。 (2) 年度内安全事故发生起数低于规定,给予分管及部门负责人奖励1000元。 2、 全年内部和外部检查中,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各要素均达到一级要求; (1) 处罚标准 1 矿业公司及矿井检查时,各管理要素考核得分不得低于92分,每降低1分,给予分管矿长、主管负责人罚款500元。 2 上级监管部门考评验收时,各管理要素考核得分每降低1分,给予分管矿长、主管负责人罚款1000元(离石区应急管理局不得低于94分,吕梁市应急管理局考核评分不得低于93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考核评分不不得低于92分)。 (2) 奖励标准 (1) 矿业公司及矿井检查时,各管理要素考核得分不得低于92分,每增加1分,给予分管矿长、主管负责人奖励500元。 (2) 上级监管部门考评验收时,各管理要素考核得分每提高1分,给予分管矿长、主管负责人奖励500元(离石区应急管理局不得低于94分,吕梁市应急管理局考核评分不得低于93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考核评分不不得低于92分),给予分管矿长、主管负责人奖励1000元。 3、 重大隐患整改合格率100,一般隐患整改合格率95; (1) 处罚标准 分管范围内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整改合格率每降低1,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 (2) 奖励标准 分管范围内月度隐患整改率每提高1,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责任奖励500元。 4、 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为100,特种特有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1) 处罚标准 分管范围内特种特有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每降低1,对培训主管罚款500元。 (2) 奖励标准 分管范围内特种特有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每提高1,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奖励500元。 5、 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年度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1) 处罚标准 分管范围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辖管人员发生职业病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 (2) 奖励标准 分管范围内未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辖管人员发生职业病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奖励500元。 6、 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 (1) 处罚标准 设备完好率、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每降低1,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 (2) 奖励标准 设备完好率、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每提高1,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奖励500元。 7、 瓦斯防治达到“零超限”; (1) 处罚标准 分管范围内每发生一次瓦斯超限事故,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 (2) 奖励标准 分管范围内未发生一次瓦斯超限事故,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奖励500元。 8、 火灾防治达到“零自燃”; (1) 处罚标准 分管范围内每发生一次火灾事故,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 (2) 奖励标准 分管范围内每发生一次火灾事故,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奖励500元。 9、 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实现“零透水”; (1) 处罚标准 分管范围内未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制度,造成水害事故发生,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 (2) 奖励标准 分管范围内未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制度,造成水害事故发生,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奖励500元。 10、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100落实。 (1) 处罚标准 分管范围内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未落实,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分管范围内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未落实,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奖励500元。 (2) 奖励标准 分管范围内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未落实,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奖励500元。 七、考核表 (一)考核表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如下 得分 奖励情况 处罚情况 处罚金额 处罚人员 处罚金额 处罚人员 ≥90 0 部门人员 0 分管领导及 部门领导 80-90 2000 部门人员 1000 70-79 2000 60-69 5000 60-69 1000 本考核表所有罚款相应责任人以现金方式缴纳。 (二)安检科每季度或每年考核一次。 附2020年安全生产生产目标分解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17 2020年安全生产生产目标分解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部门 责任岗位 支持条件 责任队组 完成时限 1 轻伤事故率同比下降10,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起数和经济损失同比下降20,“零死亡”、“零重伤” 安检科 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矿长、总工程师、地测副总、机电副总、通风副总、安检科、机电科、通风科、地测科、调度科、技术科、人力资源科、企管科、财务科、劳资科、 人、物 各队组负责人 1.1-12.31 2 全年内部和外部检查中,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各要素均达到一级要求 安检科 人、财、物 各队组负责人 1.1-12.31 3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95 安检科 人、财、物 各队组负责人 1.1-12.31 4 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为100,特种特有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安检科 人力资源科 人、财、物 人力资源科 1.1-12.31 5 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年度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安检科 职业病防治科 人、财、物 职业病防治科 1.1-12.31 6 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 企管科 人力资源科 人、财、物 技术科、通风科 地测科、调度科、机电科 1.1-12.31 7 瓦斯防治达到“零超限” 企管科 通风科、监控队 瓦斯队、抽采队、通风队 人、财、物 通风科、监控队 瓦斯队、抽采队、通风队 1.1-12.31 8 火灾防治达到“零自燃” 安检科 人、财、物 通风科、监控队 瓦斯队、抽采队、通风队 1.1-12.31 9 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实现“零透水” 企管科 地测科 人、财、物 综采一队、综采二队 综掘一队、综掘二队、钻探队 1.1-12.31 10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100落实 安检科 安检科、机电科、通风 地测科、调度科、技术科 人、财、物 综采一队、综采二队、监控队 综掘一队、综掘二队、机运队 通风队、钻探队 1.1-12.31 2020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表 序号 类 别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考核方法 考核分 1 轻伤事故率同比下降10,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起数和经济损失同比下降20,“零死亡”、“零重伤” 1、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方案; 2、是否层层签字安全生产责任制。 20 查资料。每发生一起工伤扣5分,扣完为止。 2 全年内部和外部检查中,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各要素均达到一级要求 1、是否制定年度标准化工作方案; 2、是否每月开展标准化自检工作; 3、是否矿井综合评分不低于90分。 10 查资料。未制定年度方案口5分;未开展检查扣2分/次;自检未达标扣2分。 3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95 1、是否按照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出现重大隐患是否整改后恢复生产; 2、每月是否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统计。 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书面报告,根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10 发现重大隐患未整改,扣10分;重大隐患发现未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报告扣4分;隐患整改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 4 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为100,特种特有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1、是否严格落实年度培训计划; 2、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全覆盖; 3、是否按照培训计划开展; 4、特种特有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7 查培训记录和证件;有1人无证不得分。 序号 类 别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考核方法 考核分 5 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年度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1、对危险、有害岗位是否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2、职工是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有毒、有害岗位人员是否每年安排体检;职业禁忌证者是否调离禁忌作业场所。 3 查危险、有害岗位防治措施执行情况;查职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体检档案;查职工档案;逐项检查,一项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6 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 1、是否有设备管理制度,并由统计、计算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 2、是否有设备完好率统计台账; 3、设备台账是否与现场在用设备对应。 10 查台账、查现场;设备完好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特种设备未定期检测不得分。 7 瓦斯防治达到“零超限”; 1、是否有瓦斯超限现象; 2、是否有瓦斯超限未撤人现象; 3、是否有包裹甲烷传感器现象; 4、是否有瓦斯预抽时间不达标而组织生产的; 5、是否制定瓦斯防治年度工作计划; 6、是否落实高瓦斯矿井瓦斯检查规定。 10 查记录、查台账、查资料。未采取措施每项扣2分,发生火灾该项不得分。 8 火灾防治达到“零自燃”; 1、是否制度年度火灾防治工作方案,并严格落实; 2、是否采用煤层注水; 3、消防水池和消防管路是否按规定设置; 4、是否按照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且齐全有效; 5、排水管路是否畅通,并按规定设置三通; 6、是否对煤层自燃发火开展预测预报工作; 7、是否对易燃物品进行专项管理。 10 查记录、查台账、查资料。未采取措施每项扣2分,发生火灾该项不得分。 序号 类 别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考核方法 考核分 9 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实现“零透水”; 1、是否按照防治水十六字方针进行探放水; 2、探放水工作是否实现“三专”; 3、是否严格执行地质预报工作; 4、是否开展“雨季三防“工作,矿井防排水系统健全; 5、是否按照煤矿防治水细则对井上、下水文地质进行观测; 6、是否对手老空区影响的煤层进行了“三区”划分; 7、是否编制中长期、年度防治水计划及年度水害分析预报及水害预测图。 10 查记录、查台账、查资料。未采取措施每项扣2分,发生火灾该项不得分。 10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100落实。 1、 严格按照年度制定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进行落实; 2、 重大风险管控方案编制符合标准,并对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预案、安全与培训计划、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等提出意见; 3、 做好专项辨识工作,是否有对新增重大冯霞拿货需调整措施补充完善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 4、 重大风险区域作业人员要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确认; 5、 严格执行矿长月度、分管矿长旬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及管控效果标准检查、分析。 10 查资料、查现场。无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不得分;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未落实1项扣5分。 注1、本考核表总分为100分,得分90分以上,不予奖惩;得分80-89,罚所在部门2000元;70-79分者,罚相应部门2000元;60-69分者,罚相应部门分管领导5000元、部门5000元;60分者,罚相应分管部门管领导1万元、部门1万元,并取消本部门当月考核资格。2、本考核表所有罚款相应责任人以现金方式缴纳。2、安检科每季度或每年考核一次。 考核人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 考核日期 22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