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图纸的审批、发放、回收、销毁制度 为加强矿井各类图纸的管理,根据保密法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各类矿图每月由地质、测量、水文、储量专业人员按规程要求,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绘图人员按图例要求填绘上图。 第二条 每月月底,由地质、测量人员将整理好的资料书面交予绘图员,由绘图人员按规定填绘上图。 第三条 每月4号前(遇周末顺延)由科长组织地测科各专业人员对矿图进行综合审查,经审查无误后方可打印。 第四条 图纸审核是保障矿图质量的先决条件,各种矿图、各专业成果图成图后,要按照规程、图例的要求,由技术负责人审查后,根据不同报送对象和用途,经地测科长、地测副总、总工程师、矿长签字、盖章后,方能供生产单位使用、对外提供。 第五条 各单位需要各类矿图时,必须首先向地测科长联系,并写图纸申请单(申请单需写明所申请图纸的用途、数量、使用日期等信息),经总工程师签字后,交予绘图人员、进行打印。正常报送、提供、更新图纸所需图纸的申请书由绘图人员提供、总工程师签字。 第六条 图纸的发放、更新,按公司规定进行,发放范围经理、分管副经理、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调度室、生产科、机械化科、通防科、安监处。 第七条 发放和更换时间公司领导及调度室每季度更换一次,其它科室领导半年更换一次。在更换图纸的同时等量收回原发放图纸。 第八条 公司领导的图纸每月由绘图室在月底验收结束后统一进行填绘,科室图纸由用图单位自己填绘。 第九条 其它科室需用图纸应提前一周写出用图申请书,由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打印发放,否则一律不予供图。 第十条 对于外单位联系需用的图纸,原则上不予提供,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提供。 第十一条 矿图必须设专人保管,统一编号(包括报送、发放的图纸),分类登记,有目录索引,查找方便,达到档案化管理要求;图纸存放在金属橱柜内保管,防止资料受潮发霉,保管室配备防火器材,以保证图纸资料的安全。 第十二条 对经常使用图纸的单位采取以旧换新的方法及时回收图纸,应当收回的图纸一律收回,不能收回的做好登记,注明原因。 第十三条 根据对煤矿资料的保密要求,对于回收后的图纸确实没有利用价值的,每半年由绘图室负责统一销毁,并严格登记销毁图纸的编号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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