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正文煤业培训教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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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煤 业 员 工 培 训 教 案 教 师 宋晋寿 职称职务 安监科主管 课 时 4课时 培 训 班 事故隐患排查专项培训 教 学 目 的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矿安全生产。 要求 熟记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8项特别规定 教 学 内 容 关于下发正文煤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的通知 公司各科室、区队 为认真深入推进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矿井各级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立 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经 理 副组长各分管副经理 成 员各专业副总、各科室及队组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协调、指导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科科长兼任。 二、各级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一)经理职责 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是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组织制定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2、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调度、通风、机运、地测等业务科室、相关责任队组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包含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各生产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 3、按规定向孝义公司、集团公司、孝义市应急管理局书面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孝义公司、孝义市应急管理局,并认真组织实施。 5、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总结分析当月隐患排查工作和重大风险管控情况,制定下月隐患排查工作安排和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分管负责人每半月一次的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的完成情况,负责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中留设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隐患排查治理。 6、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沿途路线及作业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7、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纳入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参与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工作。 (二)党委书记 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与经理共同全面负责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沿途路线及作业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三)总工程师职责 对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技术管理、一通三防、安全监控、地质灾害防治和测量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负责组织会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 2、每半月组织通风区、生产基建科、地测科、安全监控信息中心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包含分管范围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和管控效果检验)。 3、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沿途路线及作业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四)安全副经理职责 对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监察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领导安监科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信息化管理。 3、指导安监科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及时公示重大隐患信息,落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4、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沿途路线及作业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5、每月组织安监人员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不安全行为的管控情况进行排查治理。 6、参与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工作。 (五)生产副经理职责 负责生产组织、生产指挥与协调、班组建设、人力资源调配、职工培训及技能鉴定、薪酬管理、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每半月组织调度信息中心、生产科、综合科(劳资)、采掘开队组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包含分管范围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和管控效果检验)。 2、指导安全培训部门开展年度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 3、领导劳资科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力资源保障。 4、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沿途路线及作业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六)机电副经理职责 负责全矿提升运输、大型设备运行、机电修造、管理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每半月组织机电运输区、上机电队、下机电队、皮带队等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包含分管范围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 查和管控效果检验)。 2、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沿途路线及作业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七)通风区长职责 负责“一通三防”、供水施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每半月组织通风区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包含分管范围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和管控效果检验)。 2、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沿途路线及作业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八)经营副经理职责 负责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资金计划保障,负责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使用、物资供销、物流贸易、商品煤调配、储装运、火工品管理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指导计企制定安全费用资金计划,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留设专门资金,并监督使用。 2、领导综合科(经营)、综合科(运销)等部门对对井下火药库、原煤筒仓等地点定期开展隐患排查。 3、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沿途路线及作业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九)财务总监 负责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资金计划保障,负责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使用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指导财务科制定安全费用资金计划,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留设专门资金,并监督使用。 2、审批监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和使用。 (十)工会主席 负责指导各车间工会、纪检监察、信访部门、群监网员。青岗人员的安全检查工作。 1、指导群监员、青岗人员排查事故隐患。 2、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3、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沿途路线及作业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十一)行政副经理 负责两堂一舍、污水处理、环保消防、医疗急救、保卫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 1、领导后勤、保卫部门定期对本单位区域内各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隐患排查。 2、指导环保、消防部门做好相关专业隐患排查工作。 3、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沿途路线及作业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十二)安全副总工程师 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责任,协助安全经理开展安全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参加矿井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参与制定和审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治理过程中存在危险的一般事故隐患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3、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沿途路线及作业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十三)采掘副总工程师 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责任,协助生产经理开展生产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参加矿井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参与制定和审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治理过程中存在危险的一般事故隐患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3、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沿途路线及作业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十四)机电副总工程师 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责任,协助机电经理开展机电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参加矿井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参与制定和审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治理过程中存在危险的一般事故隐患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3、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沿途路线及作业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十五)运输副总工程师 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责任,协助机电经理开展辅助运输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参加矿井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参与制定和审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治理过程中存在危险的一般事故隐患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3、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沿途路线及作业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十六)通风副总工程师 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责任,协助总工程师、通风区长开展一通三防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参加矿井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参与制定和审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治理过程中存在危险的一般事故隐患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3、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沿途路线及作业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十七)地测副总工程师 对安全管理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责任,协助总工程师开展地测防治水方面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 1、参加矿井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参与制定和审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治理过程中存在危险的一般事故隐患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3、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沿途路线及作业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十八)科室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是各自所在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 1、生产期间,每天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对生产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2、参与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工作。 3、督促建立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4、每月对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分析。 5、井下科室负责人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沿途路线及作业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十九)队组负责人职责 1、队组负责人是各自所在队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 2、生产期间,每天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对生产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3、负责本队组一般事故隐患的公示或通报工作。 4、督促建立队组、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二十)跟班队干、班组长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隐患排查治理,到作业场所后首先查看本作业区域内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确认无事故隐患后方才可作业。 2、在作业中经常排查事故隐患,防止出现新的事故隐患,现场遇有危及人身的隐患,应先撤出作业人员,处理后再作业。 3、参与本队组所有变化过程中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按要求执行隐患整改治理,治理完成后及时向队组进行整改结果反馈。 (二十一)岗位人员职责 1、岗位作业人员负责本岗位事故隐患排查,在作业前首先进行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在作业过程中对作 业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等随时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2、参与本队组所有变化过程中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按要求执行隐患整改治理,治理完成后及时向班组或队组进行整改结果反馈。 三、各科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一)安监科职责 1、安监科是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事故隐患制度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上报、归类分析、验收销号等方面的工作。(包含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检验) 2、对全矿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队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深入现场跟踪监督科室、队组隐患治理情况和业务科室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治理方案制定情况,每次检查后要进行通报、考核。 3、负责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指导协调队组级、班组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岗位人员随时排查隐患情况。 5、受理事故隐患举报,对举报的问题进行分级认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对被举报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罚。 6、负责督促各部门规范使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 7、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 8、负责重大隐患公示。 9、每天安排安全员对作业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10、完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对各类隐患进行督办,安排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予以销号,并登记建档。 (二)调度室职责 1、参加矿领导组织的隐患排查和单位日常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全矿生产、调度环节、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事故隐患。 2、参与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指导督促治理方案实施以及现场治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负责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工作。 4、接到危及人身的隐患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出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命令。 5、建立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6、每月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和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三)信息中心职责 1、参加矿领导组织的隐患排查和部门日常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全矿范围内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等方面的事故隐患。 2、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3、负责业务范围内及日常排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工作。 4、每月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和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四)通风区职责 1、参加矿领导组织的隐患排查和部门日常隐患排查,重点排查 全矿通风系统、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等方面的事故隐患。 2、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3、负责业务范围内及日常排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工作。 4.每月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和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五)生产科职责 1、参加矿领导组织的隐患排查和部门日常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全矿采、掘、修工程、顶板管理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事故隐患。 2、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3、负责业务范围内及日常排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工作。 4、每月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和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六)机电运输区职责 1、参加矿领导组织的隐患排查和部门日常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全矿范围内辅助运输、机电设备、提升运输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供电系统等方面的事故隐患。 2、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3、负责业务范围内及日常排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工作。 4、每月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和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七)地测科职责 1、参加矿领导组织的隐患排查和部门日常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全矿地测防治水与矿山测量等方面的事故隐患。 2、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3、负责业务范围内及日常排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工作。 4、每月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和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八)培训中心职责 1、每年至少组织矿长、分管矿长、副总工程师及安全、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科室相关人员及区(队)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不少于4学时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 2、每年至少对入井岗位人员进行不少于2学时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技能培训,内容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方法、治理流程和要求、所在区队作业区域内常见事故隐患的识别等。 3、对查处的三违人员进行帮教、培训 (九)综合科(劳资) 1、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建设,并监督落实。 2、负责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建设,并监督落实。 3、为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人员保障。 (十)综合科(后勤) 1、负责两堂一舍、污水处理、环保消防、医疗急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负责定期对本部门责任区域内各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隐患排查。 (十一)经营科(计企) 1、修订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2、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月度报表、提取台账。 3、落实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 (十二)经营科(供应) 1、制定物资管理调配制度,为隐患排查治理提供物资保障。 2、负责火工品到矿后组织相关业务科室、队组进行交接、运输、入库工作。 3、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做好火药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验收工作。 (十三)经营科(运销) 1、负责地面筒仓的储装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验收工作。 2、负责磅房责任区域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四)经营科(财务) 1、组织制定安全费用资金计划,为隐患排查治理提供资金保障。 2、按照计划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经费。 (十五)政工科 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工作。 四、各队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一)掘进队队组职责 1、掘进队队组负责巷道掘进区域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每天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岗位人员对队组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进行一次排查。 2、对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治理完成后及时向督办人反馈。 3、建立队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二)综采队队组职责 1、综采队队组负责巷道掘进区域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每天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岗位人员对队组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进行一次排查。 2、对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治理完成后及时向督办人反馈。 3.建立队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三)巷修队组职责 1.巷修队队组负责巷道维修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每天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岗位人员对队组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进行一次排查。 2、对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治理完 成后及时向督办人反馈。 3、建立队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三)皮带队队组职责 1、皮带队队组负责主要胶带运输巷道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每天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岗位人员对队组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进行一次排查。 2、对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治理完成后及时向督办人反馈。 3、建立队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四)下机电队队组职责 1、下机电队负责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副斜井提升运输、中央泵房、变电所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每天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岗位人员对队组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进行一次排查。 2、对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治理完成后及时向督办人反馈。 3、建立队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五)上机电队队组职责 1、上机电队负责压风制氮车间、10kv、回风立井、地面皮带走廊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每天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岗位人员对队组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进行一次排查。 2、对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治理完成后及时向督办人反馈。 3、建立队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六)探放水队队组职责 1、探放水队队组负责超前探、顶板探放水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每天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岗位人员对队组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进行一次排查。 2、对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治理完成后及时向督办人反馈。 3、建立队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五、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隐患排查治理,到作业场所后首先对本作业区域内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排查事故隐患,确认无事故隐患后方才可作业。 2、在作业中经常排查事故隐患,防止出现新的事故隐患。 3、现场遇有危及人身的隐患,应先撤出作业人员,处理后再作业。 4、积极整改本班范围内的事故隐患。 5、及时将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内容登记到班组隐患台账上。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关于下发正文煤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科室、区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晋应急发〔2020〕39号)文件内容,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正文煤业范围内所有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及管控效果检验。 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管理上的缺陷以及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管控措施不落实情况。公司在生产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均应视同事故隐患,必须纳入排查治理报告的范围。公司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及管控效果标准,不达标准的,均应视同事故隐患。 特此通知 附件1、正文煤业事故隐患分级分类制度 2、正文煤业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3、正文煤业事故隐患登记上报建档管理制度 4、正文煤业事故隐患治理制度 5、正文煤业事故隐患的治理督办制度 6、正文煤业事故隐患的验收销号制度 7、正文煤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举报奖励制度 8、正文煤业事故隐患信息化管理制度 9、正文煤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通报制度 10、正文煤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制度 11、正文煤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制度 12、正文煤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制度 13、正文煤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附件1 正文煤业事故隐患分级分类制度 一、事故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按隐患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治理难易程度,分为重大事故隐患A级和一般事故隐患B、C、D级共四级。 (一)重大事故隐患(A级) A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按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判定。 (二)一般事故隐患(B、C、D级) B级一般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危害和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责任部门(队组)解决不了的问题,需要矿级领导协调解决; C级一般事故隐患,危害轻,影响范围、治理难度及工程量不大,责任部门(队组)能够自行治理的事故隐患; D级一般事故隐患,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小,班组、岗位人员能够当班立即整改治理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按类型可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运输、机电、爆破和其他。 附件2 正文煤业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周期和范围 (一)月度事故隐患排查 矿长每月组织矿分管矿长及安全、生产、调度、通风、机电、地测等业务科及各生产队组开展一次覆盖矿井各生产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矿长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要将正文煤业2021年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中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列入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作为隐患排查的项目和内容。应依据隐患排查的项目、内容和业务分工确定排查的责任人员。 月度排查可以与分管矿长一次半月排查合并开展,矿长因有事离矿应授权其他分管领导组织排查。 (二)半月事故隐患排查 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长每半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分管矿长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要将正文煤业2021年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中分管范围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列入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作为隐患排查的项目和内容。具体工作由分管负责人指定的部门负责。 半月排查可以与矿长月度排查合并开展,分管矿长因故离矿应委托其他分管矿长或副总组织排查。 (三)领导带班期间事故隐患排查 领导带班下井过程中要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具体记录跟踪哪些重大安全风险,检查多少条管控措施落实,没有落实到位的措施是什么,并将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执行情况和效果分析记录在领导带班入井任务书中。 (四)生产期间事故隐患排查 生产期间,每天安排管理、技术人员对井下作业区域开展隐患排查;每班有安全员对井下各作业点进行隐患排查。 (五)岗位作业人员事故隐患排查 岗位作业人员在开始作业前,对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和安全确认及事故隐患做一次全面排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开始作业,且在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及时将事故隐患治理消除。 (六)其它形式事故隐患排查 除定期开展的事故隐患排查外,矿安监科及各生产业务科室应根据季节性因素、生产期间变化环节(变化环节主要包括生产变化、地质变化、通风变化、供电变化、监控变化、运输变化、工艺变化以及环境参数变化等)做好特殊时期的隐患排查工作,同时针对上级单位文件中要求的各类专项排查工作,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专项排查工作,并做好资料留存工作。 二、事故隐患排查要求 1、矿长、各分管矿长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多专业、多部门、多单位统一集中进行,也可以分专业、分部门、分单位、分时段进行。 2、事故隐患排查要排查正文煤业2021年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生产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包含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情况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以及管理缺陷等。 附件3 正文煤业事故隐患登记上报建档管理制度 安监科负责建立矿井内部排查和外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跟踪隐患治理的全过程,包含矿长月度、分管负责人每半月、领导带班、管理技术、安全员每天、岗位作业人员随时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要素应当包含地点、隐患内容、隐患级别、隐患类型、排查日期、排查类别、治理措施、期限、人员、资金、督办责任单位和人员、验收责任单位和人员、销号时间、验收情况;班组隐患台账要素应当包含时间、单位、班次、作业地点,以及隐患位置、隐患内容、排查单位和人员、隐患等级、治理措施、治理责任单位和人员、验收责任单位和人员、验收结果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按照月、半月、日排查周期分类,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再按照作业区域进行分类,专设上级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具体各隐患登记流程如下 一、一般事故隐患排查登记上报流程 事故隐患排查后,现场可以整改的必须安排现场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现场不能整改完成的,上报安监科,由安监科组织按照“五落实”的原则进行落实后,执行隐患监督落实闭合流程。 1、月度事故隐患排查 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完成后,各科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职人员将排查的隐患进行登记汇总,并上报安监科。 2、半月度事故隐患排查 半月组织的专业事故隐患排查完成后,各科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职人员将排查的隐患进行登记汇总,并上报安监科。 3、领导带班期间事故隐患排查 领导带班期间事故隐患排查完成后,安监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职人员将排查的隐患进行登记汇总。 4、生产期间事故隐患排查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监人员每日将所查隐患上报安监科,安监科指派专人将上报隐患进行登记汇总。 5、岗位作业人员事故隐患排查 各队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职人员将每天岗位作业人员排查的隐患进行登记汇总,月末统一上报安监科。 6、其它形式事故隐患排查 事故隐患排查还包括特殊时期事故隐患排查、上级单位安全检查(属地监管部门、上级集团公司等)等,由相应的部门负责制定排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科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职人员将排查的隐患进行登记汇总,并上报安监科。 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上报流程 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要在现场立即向安监科和调度室进行汇报,必要时由调度室下令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矿长要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期限、内容等向集团公司安监局和上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 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的基本情况和产生原因; 2、隐患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治理难易程度; 3、需要停产治理的区域; 4、发现隐患后采取的安全措施。 矿安监科要按规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要包括从排查、报告、制定治理方案、验收销号等全过程的文字记录、图片等相关资料。 三、登记建档 安监科实行事故隐患汇总建档制度,应当及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办、验收过程中形成的电子信息、纸质信息立卷归档。 附件4 正文煤业事故隐患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实行矿长、分管矿长、科区队、班组四级治理责任制度。 一、分级治理责任划分 (一)A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负责组织相关管理、技术人员制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的隐患治理方案要符合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并按规定上报给集团公司安监局、上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3、落实的经费和物资; 4、治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5、治理的时限、进度安排和停产区域; 6、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制定的应急预案。 (二)B级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B级事故隐患,由分管副矿长牵头治理,安排相关职能科室编制治理措施,并安排责任单位进行现场治理;治理有危险的,必须由分管副矿长或副总工程师现场指挥,否则必须停止作业,严防事故发生。 (三)C级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C级事故隐患,由业务科室(区队)牵头负责或由区队组织生产作业人员进行治理。 (四)D级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D级事故隐患,班组牵头治理,由当班班长组织生产作业人员进行治理;当班无法完成治理的,要及时向本区队负责人汇报,由该负责人安排下个班次完成治理。 二、安全措施 (一)为了防止隐患治理过程中发生事故,对治理过程中存在危险的事故隐患治理有安全措施(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并落实到位。安全措施遵循以下规定 1、对于常见的治理过程中存在危险的事故隐患,作业队组在编制作业规程时要写明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的技术措施、管理措施。 2、对于B级以上的事故隐患,如果作业规程中没有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治理责任单位需要及时补充编制专门的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后,方可实施隐患治理。 3、对于较小的事故隐患、比较容易处理的事故隐患或当班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安全措施可以采取由管理、技术人员口头告知的形式,不再补充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 (二)对于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指可能危及治理人员及接近治理区人员安全,如爆炸、人员坠落、坠物、冒顶、电击、机械伤人等),遵循以下规定 1、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2、治理过程中要有专人(科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干或班组长)指挥; 3、现场设置警示标识; 4、安全员现场监督; 5、必要时应撤离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 三、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要立即报告事故隐患排在治理办公室,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措施、资金、时限,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要及时将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升级,交高一层级督办责任单位和人员督办。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当班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消除并记录在班组隐患台账。 附件5 正文煤业事故隐患的治理督办制度 事故隐患治理实行分级督办,根据事故隐患的等级确定督办单位和督办人,督办人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进行跟踪督办,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规定措施完成),由上一层级单位和人员实施督办,加大治理的督促力度。 一、治理督办 A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由集团公司实施督办,矿长负责治理; B级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由专业分管副矿长实施督办; C级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由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负责人实施督办; D级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由责任科室人员实施督办。 二、提级督办 A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由集团公司实施督办; B级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由矿长实施督办; C级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由专业分管副矿长实施督办; D级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由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负责人实施督办。 附件6 正文煤业事故隐患的验收销号制度 一、矿自行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由矿验收责任单位(部门)或人员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二、事故隐患治理实行分级验收,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治理责任单位要及时向督办人反馈,相应的验收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安排人员对事故隐患治理结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解除督办、予以销号。 三、事故隐患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验收单位和验收人要对验收结果负责。 四、事故隐患验收程序 A级重大事故隐患验收程序 对于矿主动上报并按规定停产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并经集团公司验收责任单位验收合格、确认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按规定可自行恢复生产,并及时报告负责督办的部门。 B级一般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由安全矿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解除督办,予以销号。 C级一般事故隐患由安监科科长组织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解除督办,予以销号。 D级一般事故隐患安监科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解除督办,予以销号。 要求治理和验收责任不应为同一单位。 五、国家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以及集团公司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书面报告发现部门或其委托部门(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办理销号手续,解除督办。 附件7 正文煤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举报奖励制度 一、公示监督 1、安监科每月负责在井口LED屏、井口行人走廊等醒目位置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及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工停产范围,做到“时间及时、位置显著、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2、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安监科负责在副井井口行人走廊显著位置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工停产范围。 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 1、安监科在井口设立举报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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