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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风 险 辨 识 分 析 培 训 记 录 一、教学目标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人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估的能力,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使 职工能够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促进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 二、课时安排 培训时间 月 日 培训地点 培训人 备 注 三、授课内容 重大危险源辨识、分析和评估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促进煤矿企业强化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北祖煤业有限公司认真开展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通过对矿井重大危险源的评估,辨识和分析矿井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促使矿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从而实现矿井安全生产。 一、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执发[2016]55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备案工作的通知”,为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与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北祖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智德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 二、经分析评估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北祖煤业有限公司北祖煤矿矿井共存在重大危险源5项,分别为瓦斯、煤尘、煤层自燃、矿井水文地质、采掘工作面顶板5项。其中瓦斯重大危险源等级为Ⅳ级,煤尘重大危险源等级为Ⅱ级,煤层自燃重大危险源等级为Ⅱ级,矿井水文地质重大危险源等级为Ⅱ级,采掘工作面顶板重大危险源等级为Ⅳ级,单项危险源最高等级为Ⅱ级,最终确定矿井重大危险源等级为Ⅱ级。 瓦斯重大危险源相应检测监控措施 根据朔州市2015年度矿井瓦斯鉴定等级鉴定结果确认的通知朔煤发[2016]17号文件,北祖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瓦斯矿井,其中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2.18m3/min;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7.77m3/min;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0.32m3/t,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1.16m3/t。瓦斯重大危险源等级为Ⅳ级 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1、加强通风设施管理 为保证正常通风,不得有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应及时构筑和维护控制风流的设施与设备,保持完好。通车风门要能自动开关,每组两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以免风流短路。 井下局部通风机必须保持做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局部通风机应由专人管理,不得任意停开,临时停工不得停风。风筒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工作面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无反接头,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缓慢拐弯或设弯头,不拐死弯。 2、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 1)回采工作面落山角,掘进面的掌头、柱头、柱窝、碹缝等处有瓦斯积聚时,通风部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严格执行回采工作面瓦斯检查制度,特别注意滚筒附近的瓦斯浓度,一旦积聚要立即处理。 3)对停风已久的盲巷启封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严格执行各项排放瓦斯的规定。 4)若工作局部地点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3、 加强瓦斯检测 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2)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总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审阅。 4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5感器设置位置和数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6保持采掘机械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7加强瓦斯的检查与监控工作,认真开展“一炮三检”、“三人联锁爆破”制度 8杜绝空班漏检瓦斯,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双人汇报制。 4、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 1)预防明火引火措施 1严禁在地面井口房、扇风机房及瓦斯泵房等附近20m内严禁烟火和堆放易燃材料;并注意防止地面火灾窜入井下。 2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将火柴、烟草等带入井下。 3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作业。 4井下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等。井下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保管,不准乱扔乱放,定期送井上处理。 2)预防机械磨擦起火措施 预防机械设备运转部分磨擦产生的高温,主要在于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好井下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保持运转部分的清洁,及时加注安全可靠的润滑油,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井下带式输送机和使用液压联轴节的输送机的机头部分是容易引起磨擦生热起火的地方,其附近要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带式输送机应用阻燃抗静电胶带。 3)预防爆破引火措施 加强火工品的管理,严禁不装或少装炮泥爆破;严禁用矸石、煤粉代替炮泥封堵炮眼;严禁放糊炮、放明炮。拆除的火药包装纸不准乱扔,清理出井,按领用数量核实,由科、队负责人在爆破班标志本上签字后处理。爆破前工作面必须切断除局部通风机外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 4)预防电气火灾措施 1正确选用过负荷继电器、熔化保险器和漏电继电器,以便在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源。 2凡停止工作的地点必须切断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掘进工作面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切断除局部通风机外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 3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流、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4凡是停电倒线工作,特别注意防止误将火线接成地线,以防触电和产生火花。 5 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受到损坏的电器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6井下机电设备因故掉闸后,不可强行送电。要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才能送电。 7井下机电设备要实行挂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范围。 煤尘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 根据2015年10月9日山西省煤炭地质所综合测试中心提供的检验报告, 9、49号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确定“煤尘”是该矿井的重大危险源。 1、加强对防尘系统的管理维护,保证水量充足,管道严密畅通。 2、加强对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装置维修管理工作,液压支架喷雾、各转载点、卸载点等地点的喷雾洒水装置和风流净化水幕的管理工作,发现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维修。 3、严格落实矿井制定防尘措施计划,组织人员定期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定期对主要大巷刷浆。 4、加强粉尘监测制度的落实,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对井下主要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和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的测定,并将监测结果报矿总工程师审阅。矿井应设置粉尘传感器。 5、采煤机和掘进机无水或喷雾不起作用严禁开机作业。 6、采掘工作面要合理的配风,优化调节风速为1.5~2.5m/s,有效防止煤尘沉积和飞扬。 7、应加强井下隔爆设施的管理,及时补充缺水。 8、工作面煤层注水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执行,注水后要分析水份含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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