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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前 言 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基本要求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四个环节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一、通风可靠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1、系统合理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回采工作面通风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治理瓦斯的需要;杜绝无风、微风、利用采空区通风、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和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作业等。 回采工作面通风方式由瓦斯、粉尘、气温以及自然发火倾向性等因素决定。 2、 设施完好风机、风门(窗)、风桥、风筒、密闭等设施完好可靠,通风巷道有足够的通风断面、不失修。通风设施不完好,会造成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甚至导致通风系统紊乱。 3、风量充足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4、风流稳定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用风地点风向、风量、风速持续均衡,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局部通风机通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二、抽采达标 1、多措并举加强生产全过程的瓦斯抽采,因地制宜,因矿制宜,坚持地面、地下抽采相结合,邻近层与本煤层瓦斯抽采相结合,采前预抽与边采边抽、采空区抽采相结合,利用一切可能的空间和条件充分抽采煤层瓦斯。 2、应抽尽抽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进行抽采,把煤层中瓦斯最大限度地抽采出来,降低煤层瓦斯含量。 3、抽采平衡矿井瓦斯抽采能力与采掘布局相协调、相平衡,使采掘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区域内进行。 4、抽采达标通过抽采,使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的瓦斯含量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要求;瓦斯抽采的时间符合规定要求。 三、监控有效 1、装备齐全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安装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报。 2、数据准确监控主机能显示所有传感器的真实信息,监控中心能适时反映监控场所和对象的真实状态;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以及断电范围设置符合规定,必须采用新鲜空气和标准气样用正确的方法调校,确保数值准确。 3、断电可靠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迫使断电区域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 4、处置迅速要制定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当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要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四、管理到位 1、责任明确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煤矿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各个岗位,上至矿长、总工程师,下至作业现场的每个职工,都要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责。 2、制度完善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并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和随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改、充实、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地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使管理工作常抓常新、科学有效。 3、执行有力加大贯彻执行力度,狠抓落实。坚持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惩“三违”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实现群防群治。 4、监督严格现场检查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煤矿各级干部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安全监管监察要加强监管监察力度,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安全生产指示指令、矿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矿井安全生产中得到切实认真的贯彻落实。 第一章 煤业有限公司 “一通三防”管理规定(暂行) 第二章 有限公司 矿井风量计算细则试行 第三章 有限公司 “一通三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降低安全风险,增强事故防控能力,防止、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煤矿安全风险管控目标 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应做到“五到位”,即辨识评估到位、风险分级到位、防控措施到位、持续改进到位、公告监督到位。 (1)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2)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流程; (3)编制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4)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5)制定重大风险管控措施; (6)重大风险公示。 二、安全风险管控基本原则 (1)抓大放小,突出重大风险 以风险管控为主线,突出对瓦斯、火、煤尘等容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建立可能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切断风险转变为隐患的链条,防范煤矿重大事故的发生。 (2)抓关键人物,强调责任意识 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和矿级分管负责人等煤矿决策层及业务科室、区队等管理层必须树立安全风险意识,承担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风险管控相关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一通三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 组 长通风矿长 副组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科长 成 员通风科副科长、技术人员、瓦斯抽放队负责人及安监科、技术科、机电科等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 通风科负责通风专业风险管控日常管理工作。 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职责 1、通风矿长 对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事故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 (1)协助矿长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2)组织制定、审定“一通三防”安全风险管控管理制度。 (3)在火区启封、瓦斯排放、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前组织开展专项风险辨识工作,组织编制风险管控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把辨识结果应用于规程措施等; 参与业务范围内的年度和专项辨识评估报告编制、审批等相关工作。 (4)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其它安全风险专项辨识评估管控工作; (5)参加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和月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例会; (6)每旬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分管负责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执行情况及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7)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2、通风副总工程师 对矿井“一通三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工作负责。 (1)按规定组织或参加安全风险管控会议; (2)组织编制、审核“一通三防”安全风险管控管理制度; (3)组织或参与分管范围内安全风险专项辨识工作,组织编写“一通三防”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4)参加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和月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例会; (5)每旬参加或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进行检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6)参加矿井组织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工作的培训,掌握安全风险管理知识和技能;负责组织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培训工作。 (7)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3、通风科长(抽放队长) (1)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参与审定“一通三防”安全风险管控管理制度; (3)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4)按规定组织或参加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会议,执行落实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5)执行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巡查,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 (6)督促检查各班组、岗位作业人员安全风险管控,消除安全隐患。 (7)参加矿井组织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工作的培训,掌握安全风险管理知识和技能;组织实施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培训工作。 4、通防副科长 (1)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责。 (2)参与拟订“一通三防”安全风险管控管理制度; (3)参与拟订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4)参加组长组织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风险管控会议,执行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5)执行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巡查,跟踪重大、较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 (6)督促检查所辖班组、岗位作业人员安全风险管控,消除安全隐患。 (7)参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掌握安全风险管理知识和技能;组织分管范围内安全风险培训工作。 5、技术人员 (1)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技术工作负责。 (2)按照规定参加“一通三防”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相关会议; (3)拟订“一通三防”安全风险管控各项管理制度; (4)拟订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4)参加组长组织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编制风险辨识评估报告,根据辨识评估结果,编制重大风险清单及管控措施; (5)参加安全风险旬、月度安全风险管控会议,分析风险程度变化,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及管控效果分析,提出管控措施改进意见或建议,撰写分析报告; (6)执行安全巡查,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 (7)督促检查各班组、岗位作业人员安全风险管控,消除安全隐患。 (8)负责通防部门安全风险管控培训,掌握安全风险管理知识和技能,进行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培训工作。 6、班组长 (1)对本班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制止一切违章行为; (2)定期组织全班组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及专业技能,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3)督促检查所辖各岗位作业人员风险管控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应及时组织解决或上报,并详细记录; (4)组织班组成员对相关设备、安全设施、防护器具、监测仪器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完好状态; (5)参与通风部门组织的安全风险管控会议,执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6)参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培训,掌握安全风险管理知识和技能;掌握业务范围内的风险清单及管控措施; (7)执行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巡查,跟踪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 7、岗位人员 (1)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2)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规范操作,杜绝“三违”,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掌握作业范围内的风险分布情况及风险管控措施要求; (5)严格贯彻落实岗位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巡查作业范围内风险管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五、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流程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分为准备、安全风险辨识、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并执行管控措施、月或旬检查分析5个步骤。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准备工作,煤矿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制度。对矿领导成员进行责任划分,根据业务分工划分各自的辨识单元,组织工作组人员学习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相关知识,收集资料(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煤矿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事故案例、隐患排查记录及档案等)。 第二步安全风险辨识,各分管矿领导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潜在的风险进行识别。 第三步安全风险评估。根据发生可能性及后果严重性等评价风险等级,确定重大风险。 第四步制定并执行管控措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技术、工程、管理措施,对安全风险进行管控。 第五步月或旬检查分析。矿长每月、分管矿领导每旬对管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分析,发现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评估不准确应及时进行完善,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执行效果不好及时进行改进。 图1-1 煤矿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 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方法及分级标准 1、安全风险辨识方法 ①问卷调查法 问卷调查是指对流程、风险的负责人、高管层进行风险辨识评估问卷调查。问卷调查以不记名方式进行,从而更容易识别较多高管层不清楚的风险问题。 ②集体讨论法(头脑风暴法) 集体讨论是指由专人主持的研讨会,以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并由风险的负责人和高管层参与的风险辨识评估方法。 ③经验分析法 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对范围内的风险进行分析辨识。 2、安全风险评估方法 风险评估就是在充分掌握资料的基础之上,采用合适的方法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概率)、造成损失的范围和严重程度(强度),为选择适当的风险处理方法提供依据。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 (1)风险评估的定性方法 定性方法是指采用文字或描述性的级别说明风险的影响程度和这些风险出现的可能性。 (2)风险评估的定量方法 定量分析就是通过计算量化数据对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的一种方法。两个指标是最为关键的,一个是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另一个就是威胁事件可能引起的损失。 3、评估的方法和原则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俗称LEC评估法 LEC评估法对具有潜在危险性作业环境中的危险源进行半定量的安全评价方法,用于评价操作人员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的危险性、危害性。 该风险分析方法包含三个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和人员暴露危险场所的频繁程度E,危险等级分数值即D=LEC。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划分为完全可能预料;相当可能;可能、但不经常;可能性小完全意外;很不可能可以设想;极不可能;实际不可能七种情形,其分值见表1-1。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划分为大灾难,许多人死亡;灾难,数人死亡;非常严重,一人死亡;严重,重伤;重大,致残;引人注目,需要救护等六种情形,其分值见表。 人员暴露危险场所的频繁程度E,划分为连续暴露;每天工作时间暴露;每周一次;每月一次;每年几次;非常罕见等六种情形,其分值见表1-1。 xxx煤矿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参数条件表 表1-1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 人员暴露危险场所的频繁程度E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风险等级划分(D) 分值 可能程度 分值 频繁程度 分值 后果严重程度 分值 危险程度 10 完全可能预料 10 连续暴露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720 高度危险立即整改 6 相当可能 6 工作时间暴露 40 灾难,数人死亡 135-3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3 可能、但不经常; 3 每周一次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60-135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2 每月一次 7 严重,重伤 6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1 每年几次 3 重大,致残 0.2 极不可能 0.5 非常罕见 1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0.1 实际不可能 根据风险等级分数值D的大小,将我矿风险划分为四个等级重大风险(Ⅰ),D≥360;较大风险(Ⅱ)135≤D360;一般风险(Ⅲ)60≤D135;轻微风险(Ⅳ)D36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重大风险 红 Ⅱ 135-3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较大风险 橙 Ⅲ 60-135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一般风险 黄 Ⅳ 6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轻微风险 蓝 七、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一)年度辨识评估 每年底矿长组织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组织各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瓦斯、水、火、煤尘、顶板、运输提升系统等风险因素进行辨识,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制定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二)专项辨识评估 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8、 安全风险管控 (一)管控措施 1、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由矿长组织实施,有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责任人、完成时间、资金保障等内容。 2、确定划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区域作业人数上限。 (二)定期检查 (三)现场检查 矿、科领导及管理人员带班上岗过程中,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督促整改。 (四)公告警示 在副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五)教育培训 1、年度安全风险辨识或专项辨识完成后,由矿培训部门组织全矿所有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以年度或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2、通风部门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风险教育培训。 3、通风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进行1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学习。 九、安全风险管控其他要求 1、安全风险管控费用列入安全费用计划,矿井安排安全费用资金时优先考虑安全风险管理相关费用。 2、主管部门要将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至作业队组,分好工,认真落实好各自责任,确保风险管控有效。 3、凡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不细造成管控效果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煤矿2018年度“一通三防”安全风险评估表 2、风险管控措施 3、煤矿2018年度“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附件2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辨识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组织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经济措施,以降低和控制风险。 1、组织措施 (1)成立专项风险管理机构; (2)建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3)明确专项风险职责分工。 2、管理措施 (1)提高人员安全风险意识、岗位责任意识等; (2)加大检查、检修维护力度,严格按照各项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执行; (3)管理及技术人员现场跟班监督管控措施落实; (4)定期检查、及时分析; (5)建立风险管控奖惩管理制度,严格贯彻执行,确保各项管控措施现场落实到位。 3、技术措施 (1)研究矿井瓦斯涌出规律,优化玩善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2)业务技术(技能)学习,提高设计、方案、规程、措施的编制、实施、贯彻能力。 4、经济措施 (1)保证风险管控资金到位; (2)保证风险管控物资及时供应。 瓦斯、煤尘、火灾事故预防的专项管控措施 1、加强通防技术管理,做好瓦斯地质、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瓦斯涌出情况预测(报告)工作;矿井瓦斯抽放效果研究分析,进一步优化瓦斯抽放方案。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3、根据灾害类型、特点、危害性大小,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补充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严格贯彻落实,特别是抓好10号煤煤层自然发火的防治及瓦斯防治。 4、加强巡查力度,尤其对重点区域、重点灾害、仪器设备、重点观测参数(瓦斯浓度、流量、一氧化碳浓度、电机轴温)做到重点监管。 5、各地点检查隐患及时五定,督促队组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不到位的相关队组责任人进行严厉考核,并在调度会通报。 6、加强通风管理。简化、优化通风系统,杜绝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不合理通风;确保通风设备设施完好可靠、正常运行;通风设施设置合理,原有设施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进行完善、整改,确保设施满足功能要求,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化规定,要完好、可靠,动态达标;加强风量管理,按规定配足风量,确保各地点风流稳定、风量充足;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保证局部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7、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和安全监测相关规定按规定安设各种传感器,确保系统运行正常,监测有效,断电可靠,传感器精度及断电范围符合规定。 8、加强高冒管理,掘进过程中如出现高冒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按规定加强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检查。 9、完善矿井防尘供水(消防)系统,严格贯彻执行综合防尘措施。重点抓好煤层注水、采掘支移机械喷雾降尘、转载点及工作面冲洗等关键环节降尘措施落实。 10、加强巷道贯通管理,根据现场编制方案及安全措施,严格贯彻执行,重点从通风系统、通风设施、风量管理、瓦斯检查、机电设备管理、安全监控、警戒设置、单头掘进等方面强化贯通方案及安全措施现场落实到位,确保贯通安全。 11、放炮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坚持使用水泡泥,工作面风量不足或爆破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时严禁装药爆破。 12、加强巷道巡查,着力做好排水清淤工作,保证工作面进、回风畅通。 13、工作面回撤期间安设局部通风机,保证回撤工作面用风,现场通风人员携带风表,每日测量风量、风速,避免微风作业。 14、加强矿井防灭火管理,重点抓好采空区及回采工作面自然发火防治工作;各地点按要求配齐消防设施,保证各项设施完好无损,对损坏、失效物品及时更换。 15、加强瓦斯抽放管理理。定期检查抽放设备、管路、设施,确保完好可靠;优化抽放钻孔设计、严格按设计施工,确保抽放工程质量及效果。 附件“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14 第四章 “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节 煤业“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隐患排查治理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整改”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隐患整改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5.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通风矿长 副组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科长 成 员通风科副科长、技术人员、瓦斯抽放队负责人及安监科、技术科、机电科等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 通风科负责通防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日常管理工作。 三、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通风矿长 对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1)协助矿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组织制定、审定“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 (3)参加矿井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或参加隐患排查治理会议; (4)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进行分类定级;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预案及安全保障措施; (5)检查、督促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在分管范围职责权限内为治理隐患提供所必须的人、财、物,协调各方关系,确保按期完成隐患治理; (6)隐患治理结束后,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和专家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编审评估报告; (7)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检查、监督、跟踪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通风副总工程师 对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术工作负责。 (1)组织或参加“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或参加隐患排查治理会议; (2)参与制定、审定“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 (3)参与事故隐患研究分析,组织或参与制定隐患治理方案、预案及安全保障措施; (4)检查、督促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按期完成隐患治理; (5)参与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评估,组织人员编制评估报告; (6)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检查、监督、跟踪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通风科长(抽放队长) (1)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按照规定组织或参加“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及相关会议; (3)组织制定、参与审定“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组织制定并实施通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5)组织或参与事故隐患研究分析,参与制定隐患治理方案、预案及安全保障措施; (6)组织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按期完成隐患治理; (7)参与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评估,审核评估报告; (8)检查、监督、跟踪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9)督促检查所辖班组、岗位作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10)组织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工作。 4、通风副科长 (1)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按照规定参加“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及相关会议; (3)参与制定“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参与拟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5)参与事故隐患研究分析,参与制定隐患治理方案、预案及安全保障措施; (6)参与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按期完成隐患治理; (7)参与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评估,参与编制评估报告; (8)检查、监督、跟踪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9)督促检查所辖班组、岗位作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5、技术人员 (1)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技术工作负责。 (2)按照规定参加“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及相关会议; (3)拟订“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拟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5)参与事故隐患研究分析,参与制定隐患治理方案、预案及安全保障措施; (6)参与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按期完成隐患治理; (7)参与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评估,撰写评估报告; (8)检查、监督、跟踪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9)负责隐患排查治理资料管理; (10)督促检查各班组、岗位作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6、班组长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班组安全活动计划、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制止一切违章行为; (2)督促检查所辖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岗位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应及时组织解决或上报,并详细记录; (3)组织班组成员对相关设备、安全设施、防护器具、监测仪器进行维护检查、维护和保养,保持完好状态; (4)严格执行班组隐患排查制度。检查、督促岗位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确认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5)组织制定班组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6)按照隐患治理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消除事故隐患。 7、岗位人员 (1)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2)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规范操作,杜绝“三违”,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四、隐患排查周期、范围 1、矿分管领导每旬(每月5、15、25号)组织通风科、抽放队及安监科、技术科、机电科等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2、通风科、抽放队每天安排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3、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作业范围的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矿井组织的隐患排查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五、排查方式 采用全面排查、安全检查、现场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六、登记上报 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每次隐患排查后,及时填写隐患排查登记表。 2、现场发现隐患,作业人员向班组长或所在部门汇报,所在部门接到隐患举报后,派相关人员核实、处理,按规定填写隐患排查登记表,并上报矿安全科。 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书面报告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接报人员要做好记录。 3、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程序上报。 七、事故隐患等级划分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较快整改排除的隐患,或者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或者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八、分级治理 1、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析,确定隐患类型、等级;确定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方案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保障措施,填写隐患治理“五定”表。 2、对一般事故隐患,有隐患所在部门、责任单位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或一定资金投入的,由隐患所在部门、责任单位编制整改方案措施报经安全科、分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由安全科、通防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3、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由治理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责任人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 4、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治理方案按规定及时上报地方主管部门。 九、治理方案及安全措施 1、及时编制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隐患概况 (2)治理目标和任务 (3)采取方法、措施 (4)经费、物资的落实 (5)负责治理机构和人员 (6)治理时限和要求 (7)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2、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3、对治理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现场有专人指挥,设立警戒标志,安全员现场监督。 4、在隐患整改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隐患事故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 十、治理督办 1、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由责任单位主管部门或领导督办。 2、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部门)及时记录治理情况和工作进展,并按规定上报。 十一、验收销号 1、通防专业组织排查发现的事故完成治理后,由验收责任单位(部门)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2、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的事故完成治理后,书面报告发现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十二、隐患排查分析 隐患排查治理实行旬分析、月总结制度;按月编制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1、每次隐患排查后都要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改进事故隐患的防治措施。 2、分管领导每月25号组织召开“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对当月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安排下月隐患排查工作,要有隐患分析报告。 3、对重大隐患、共性隐患、反复隐患、新增隐患等应当“追本溯源”,抓住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和主要影响因素,从技术设计、规程措施、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劳动组织、设备设施、现场管理、安全意识、操作行为等方面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隐患分析坚持“问题导向”,为今后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管理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及建议。 十三、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 1、对发现安全隐患后主动报告,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的,奖励200-300元。 2、隐患排查治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采取有效措施的奖励500-1000元。 3、发现隐患不报告或隐报、瞒报事故隐患的单位(部门)罚款1000-3000元,责任人罚款300-500元。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5、出现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单位罚款3000-5000元,相关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的;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相关责任人罚款200-300元。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力或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责任单位罚款3000元,责任人罚款500元;一般事故隐患治理不力或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300元。 6、责任单位按照隐患治理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在治理期限内完成。责任单位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就擅自指挥继续生产作业的加倍处罚。 十四、隐患排查治理其他要求 1、隐患排查治理费用列入安全费用计划,矿井安排安全费用资金时优先考虑隐患治理费用。 2、每季1次组织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专项培训。培训必须结合实际,重点学习培训隐患认定标准、隐患排查治理职责、隐患治理专项方案及安全措施、隐患管理制度及隐患排查治理资料管理等内容。 第二节 煤业有限公司 “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第1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局令第85号)、山西省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判定标准。 第2条本标准适用于判定煤矿通防专业事故隐患。 一、“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 第3条 通风系统重大事故隐患 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矿井主要通风机能力与矿井通风网络阻力不匹配,在风机合理工况范围内,风机最大供风量不能满足矿井需要风量要求。 2、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的。 3、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违反煤矿安全工程规定串联通风。如2个采煤面串联;同一采区一个回采面与其不相连接的一个掘进工作面串联;非相邻的掘进工作面串联;采掘工作面二次串联;3个及以上采掘工作面或者掘进工作面一次串联。 4、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 没有按设计形成矿井、水平和采区通风系统的或者形成系统且水平或采区没有各自进、回风系统,进风或者回风系统有交叉重叠风流。 5、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或者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的; 未按上述要求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或者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各自回风流没有直接回到采区专用回风巷,回风系统有交叉重叠风流。 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采掘工作面实际供风量低于作业规程计算所需风量。 7、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采区进、回风巷只有一条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进回风巷已到位但相互间未贯通形成通风系统,或者贯穿整个采区的巷道内用密闭、风门或风窗隔成两段,一段为采掘工作面及其他用风地点进风,另一段为其回风的。 准备采区对于盘区或者采用倾斜长壁布置的,盘区巷道未超过预布置采煤工作面至少两个区段的宽度且未构成通风系统。 第4条 局部通风重大事故隐患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 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断电值,不能自动切断供风范围内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即使切断电源期间人工能送电; 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突然停止运转停风后或者风筒中风速低于规定值时,不能自动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即使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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