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巷道施工技术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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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巷道施工技术要点 第一节 开工准备 第1条 巷道开工必须有经批准的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贯彻到施工单位的每个工作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巷道开工前,掘进施工区队必须根据矿井月度作业计划安排,至少提前8天提交掘进工程开工通知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开工前的有关准备工作。签发后的掘进工程开工通知单应及时送达技术、地测、通风、机电、运输、调度、安监、通讯等有关部门。 第3条 巷道开工前应由掘进矿长或掘进副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地测、通风、机电、调度、安监等部门有关人员和掘进施工单位的区队长、技术员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各部门要按掘进工程开工通知单中的有关要求,提前为巷道开工做好通风、供电、运输、压风、排水、通讯等准备工作。 巷道开工前必须对巷道后路及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修复,整改完善后方可开工。 第4条 巷道拨门在条件允许时,应由地测部门在拨门前给出正规中、腰线。如条件不允许,可由施工单位技术员先挂好临时中、腰线指导施工,控制距离不超过8m,预计施工到具备给出正规中、腰线的距离时,由掘进施工区队技术员及时与地测部门联系,地测部门接到联系后应及时给出巷道第一组正规中、腰线。 第二节 巷道施工 第5条 巷道掘进采用爆破法施工必须实行光面爆破,光面爆破应达到如下三个基本要求 一、爆破后巷道成型达到拱圆、帮直、底平、不欠挖,局部超挖不大于150mm。由于岩石层理、节理发育造成局部超挖不得超过两处。 二、眼痕率硬岩应保留60%以上,中硬岩石应保留50%以上,松软岩石或断层破碎带要达到爆破成型的要求。 三、周边岩石上不应有明显的炮震裂缝。 第6条 光面爆破必须合理确定爆破参数 一、周边眼间距一般为300mm,在施工交岔点和曲线巷道时,应适当缩小。 二、周边眼装药量应根据岩性合理确定,保证爆破后眼痕率达到光爆要求。 三、当巷道岩性发生较大变化时,掘进施工区队技术员应及时调整爆破参数,重新编制爆破图表,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第7条 必须按爆破图表看线、定点、划轮廊线、量尺、定眼位。严格执行“五不准”制度,即 一、没有爆破图表,班组长不准定眼位。 二、班组长不定眼位,打眼工不准打眼。 三、打眼工不按眼位打眼,或打眼不符合爆破图表要求,放炮员不准装药。 四、放炮员不按规定装药,班组长不准放炮。 五、达不到光爆要求,要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否则不准继续施工。 第8条 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打眼,采用毫秒爆破,掘进工作面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9条 掘进爆破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并坚持清底交窑制度。 第10条 掘进机掘进,除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71、76、77条规定外,还必须 一、掘进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掘进工作面遇有掘进机不能截割或不能进行经济截割的岩石时,应退出掘进机,然后采用爆破法处理。爆破时必须对设备进行保护。 第11条 使用耙装机时,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73~77条规定执行。 耙装机距迎头允许距离须在作业规程作出明确规定,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米,最大距离根据耙装机容绳量确定,但最大不超过30米。 第12条 使用全液压装煤机时除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73、76、77条规定外,还必须 一、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装煤机上必须有照明装置,并正常使用。 三、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司机要认真检查机器各部件情况。 四、司机开机前必须发出开机警号,其他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五、司机在开机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确保安全作业。 第13条 掘进机、耙装机、装煤机等停止作业和检修以及交接班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 第14条 掘进施工人员必须妥善保护中腰线、测点和激光指向仪。当采用激光指向仪指示掘进方向和标高时,每次使用前应对激光光束进行检验,发生偏差应通知测量人员进行重新确定。 第15条 巷道施工过程中,测量人员应根据测量规定定期测量延线。激光指向仪应定期进行校核。 第三节 竣工验收 第16条 巷道竣工后,掘进施工区队应及时提交掘进工程竣工移交申请单,送达有关领导和部门。由矿总工程师或矿长指定的矿领导组织技术、调度、安监、地测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掘进工程验收交接单。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整改。新水平、新采区投产验收由集团公司负责。 第17条 巷道竣工后,应检查下列内容 一、标高、坡度和方向,起点、终点和连接点的坐标位置。 二、中线和腰线及其偏差。 三、永久支护规格质量。 四、水沟的坡度、断面和水沟畅通情况。 五、有关安全设施。 六、隐蔽工程及其它。 第18条 巷道竣工验收合格后,掘进区队技术员应将巷道从开工到竣工期间的所有施工记录、技术总结及相关技术文件等整理成册,送交技术科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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