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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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 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二○一五年四月二○一五年四月 前 言 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新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 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规范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国家能 源局组织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AQ/T9006-2010) 等国家及行业标准,结合光伏发电企业特点编制而成。 本规范主要明确了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项目,规定了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目 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 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以 及绩效考评和持续改进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西北能源监管局、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池建军、毕湘薇、李晛、吴茂林、吕忠; 西北能源监管局仇毓宏、卢新军、刘岩;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孙浩源、苑成柱、王念 仁、孟繁华、崔云峰。 目 录 1 适用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4 4 一般要求 ................................................................................................................................................. 4 4.1 原则 ...................................................................................................................................................... 4 4.2 建立和保持 .......................................................................................................................................... 4 4.3 评定和监督 .......................................................................................................................................... 4 5 核心要求(评分项目,1500 分) ........................................................................................................ 5 5.1 目标(40 分) ..................................................................................................................................... 5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60 分) ................................................................................................................. 5 5.3 安全生产投入(40 分) ..................................................................................................................... 7 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60 分) ................................................................................................. 8 5.5 教育培训(80 分) ............................................................................................................................. 9 5.6 生产设备设施(600 分) ................................................................................................................. 11 5.7 作业安全(330 分) ......................................................................................................................... 25 5.8 隐患排查和治理(70 分) ............................................................................................................... 32 5.9 重大危险源监控(30 分) ............................................................................................................... 33 5.10 职业健康(70 分) ......................................................................................................................... 34 5.11 应急救援(60 分) ......................................................................................................................... 36 5.12 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40 分) ............................................................................................. 37 5.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20 分) ..................................................................................................... 38 附录 A 电力企业规章制度目录 ............................................................................................................. 40 附录 B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及典型现场处置方案目录 ......................................................................... 41 附录 C 脚手架和登高用具 ..................................................................................................................... 43 附录 D 起重机械 ..................................................................................................................................... 45 附录 E 电气安全用具及电动工器具 ..................................................................................................... 48 1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通过 110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公共电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光伏发电 企业(光伏发电站),其它光伏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9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15 号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39 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52 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4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42 号 草原防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49 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9 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发〔2010〕23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1〕40 号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 见 安委〔2012〕10 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14 年第 14 号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15 年第 21 号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公安部〔1999〕8 号令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 号 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 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6 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0 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6 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0 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7 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8 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9 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1 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3 号 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 11 件规 章的决定 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0 号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 22 号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 24 号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国能安全〔2014〕161 号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能安全〔2014〕205 号 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 国能安全〔2014〕508 号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监安全〔2013〕5 号 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电监安全〔2007〕11 号 关于深入推进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电监安全〔2006〕34 号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 电监市场〔2006〕42 号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国能综安全〔2014〕198 号 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安全〔2014〕953 号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与备案细则 GB 2297-1989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术语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3787-200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GB 6095-2009 安全带 GB 6497-1986 地面用太阳电池标定的一般规定 GB 9448-1999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 12011-2009 足部防护 电绝缘鞋 GB 17622-2008 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 GB 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GB 26859-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GB 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 26861-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GB 50011-200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50-2006 电气装臵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201-1994 防洪标准 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60-2013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 50794-2012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GB 50797-2012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T 1927.1-2003 雷电电磁脉冲防护 第一部分 通则 GB/T 6495.1-1996 光伏器件 第 1 部分光伏电流-电压特性的测量 GB/T 6495.2-1996 光伏器件 第 2 部分标准太阳电池的要求 GB/T 6495.3-1996 光伏器件 第 3 部分地面用光伏器件的测量原理及标准光谱辐照度数据 GB/T 6495.4-1996 晶体硅光伏器件的 I-V 实测特性的温度和辐照度修正方法 GB/T 6495.5-1997 光伏器件 第 5 部分用开路电压法确定光伏(PV)器件的等效电池温度 (ECT) GB/T 6495.7-2006 光伏器件 第 7 部分光伏器件测量过程中引起的光谱失配误差的计算 GB/T 6495.8-2002 光伏器件 第 8 部分光伏器件光谱响应的测量 3 GB/T 6495.9-2006 光伏器件 第 9 部分太阳模拟器性能要求 GB/T 9535-1998 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 设计鉴定和定型 GB/T 11010-1989 光谱标准太阳电池 GB/T 13539.6-2013 低压熔断器 第 6 部分太阳能光伏系统保护用熔断体的补充要求 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技术规程 GB/T 16178-2011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GB/T 18479-2001 地面用光伏(PV)发电系统 概述和导则 GB/T 18912-2002 太阳电池组件盐雾腐蚀试验 GB/T 19939-2005 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 GB/T 19964-2012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T 20046-2006 光伏(PV)系统电网接口特性 GB/T 20513-2006 光伏系统性能监测 测量、数据交换和分析导则 GB/T 26849-2011 太阳能光伏照明用电子控制装臵 性能要求 GB/T 29320-2012 光伏电站太阳跟踪系统技术要求 GB/T 29321-2012 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 GB/T 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50795-2012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T 50796-2012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GB/T 20047.1-2006 光伏(PV)组件安全鉴定 第 1 部分结构要求 GB/T 20047.2-2006 光伏(PV)组件安全鉴定 第 2 部分试验要求 AQ/T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DL 740-2014 电容型验电器 DL 5027-19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T 572-2010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 573-2010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DL/T 587-2007 微机继电保护装臵运行管理规程 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臵的接地 DL/T 676-2012 带电作业绝缘鞋(靴)通用技术条件 DL/T 687-2010 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臵通用技术条件 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臵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 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DL/T 799.1799.7-2010 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DL/T 856-2004 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臵 DL/T 995-200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臵检验规程 DL/T 1040-2007 电网运行准则 DL/T 1051-2007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GA 1089-2013 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 JGJ 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程 YD/T 1821-2008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4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 建立风险分析和预控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要求,人、设备、环境、管理处于良好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 安全绩效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 相关方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 资源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3.5 缺陷 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局部损耗、偏差设计性能等需要进行维修或调整才能恢复的失效。 4 一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 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 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规范的要 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 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3 评定和监督 企业应当根据本规范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 标准化评分方式最终得分(实得分/应得分) 100。其中,实得分为企业实际得分值的 总和;应得分为企业适用项目分值的总和。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可以根据最终得分分为一级、 二级、 三级, 最终得分 90 分及以上为一级, 最终得分 80 分及以上、90 分以下为二级,最终得分 70 分及以上、80 分以下为三级。 能源监管机构和安全监管部门对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5 5 核心要求(评分项目,1500 分) 5.1 目标(40 分)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内容内容 标准分标准分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实得分实得分 5.1.1 目标的目标的 制定制定 电力企业应制定明确的总体 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应明确企业在 人员、设备、作业环境、管理等 方面的各项安全指标。主要包括 不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 力安全事故等安全指标。 安全生产目标应经企业主要 负责人审批,以文件形式下达。 10 ①企业未制定总体和年度安 全生产目标,不得分。 ②指标不明确,内容不完善, 不结合实际, 有上述任一情况的, 扣 5 分。 ③目标未经企业主要负责人 审批,未以正式方式下达,不得 分。 5.1.2 目标的控目标的控 制与落实制与落实 根据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 定相应的分级(公司、部门、班 组)目标。 基层单位或部门按照安全生 产职责,制定相应的分级控制措 施。 15 ①未制定相应的分级目标, 扣 5 分/级。 ②未制定控制措施,扣 3 分/ 级;控制措施不明确、不具体, 未结合岗位特点,每处扣 2 分; 措施落实不到位,扣 2 分/级。 5.1.3 目标的监目标的监 督与考核督与考核 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 法。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措 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 偏。 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 行评估与考核。 15 ①未制定目标考核办法, 扣 5 分;考核办法未涵盖所有生产部 门,缺一个扣 1 分。 ②未对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措 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 偏,扣 2 分。 ③未及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 成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 扣 2 分。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60 分)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内容内容 标准分标准分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实得分实得分 5.2.1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委员会委员会 企业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 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机 构的组成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 制度和例会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 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结 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部 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企 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10 ①未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 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不得分; 未制定相关制度,扣 5 分。 ②未按规定召开会议,扣 2 分/次;会议记录不完整或未发布 会议纪要,扣 1 分/次。 ③重大、重要安全事项未经 安委会研究确定,扣 3 分。 5.2.2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10 ①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保 6 保障体系保障体系 障体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 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企业和部门(车间)负责人 应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 会,形成会议记录并予以公布。 落实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职 责,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员、 物资、费用等需要。 障体系,不得分。 ②未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 会,扣 2 分/次;会议记录不完整 或没有公布,扣 1 分/次;对会议 提出的问题未闭环整改,扣 1 分/ 次。 ③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不 符合要求, 职责未有效落实, 扣 1 分/项。 5.2.3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监督体系监督体系 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 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 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所需 的设施器材。鼓励和支持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 程师资质。 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健 全安全生产监督网络,每月召开 安全生产监督网络会议(或安全 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 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监督网络要严格履 行安全生产职责,布臵、督促、 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纠正违 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严 格安全生产考核。 做好安全监督检查过程记 录,记录应完整真实。 20 ①未按要求设臵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机构,不得分;安全监督 人员数量、素质及配备的设施器 材不满足本单位安全监督需要 的,扣 5 分。 ②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安全 监督网络不健全,扣 3 分;未按 时召开会议,扣 2 分/次;会议记 录不完整,扣 1 分/次。 ③安全监督人员对关键工 作、危险工作、重点工作等未进 行现场监督的,或发现违章现象 未制止并跟踪整改的, 扣 3 分/次。 ④现场监督无记录, 扣 2 分; 记录不全,扣 1 分。 5.2.4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责任制责任制 制定符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级、各 类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建立、 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 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 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 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 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0 ①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不得分;未明确各部门、各级、 各类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或职 责有遗漏,扣 1 分/项。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 职责不明确,未履行法定主要职 责,扣 2 分/项。 ③各级、各类岗位人员未履 行安全职责,扣 2 分/处;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不落实,扣 1 分/项。 ④未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和考 核制度,扣 5 分;未对安全生产 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扣 3 分; 安全生产奖惩无记录扣 2 分,记录不全,扣 1 分。 7 各级、各类岗位人员要认真 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 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 查、考核,并做好记录。 5.3 安全生产投入(40 分)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内容内容 标准分标准分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实得分实得分 5.3.1 费用管理费用管理 制定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 全生产费用计划,严格审批程序, 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门 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并落实 到位,企业主要领导定期组织有 关部门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 核。 15 ①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 用,不得分。 ②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 计划,扣 2 分。 ③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 扣 2 分。 ④未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扣 2 分。 ⑤未专款专用,扣 5 分。 5.3.2 费用使用费用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 方面 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 安全标志、安全工器具、安全设 备设施、安全防护装臵、安全培 训、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以 及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和预防 事故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 设等。 反事故措施设备重大缺陷 和隐患治理、针对事故教训采取 的防范措施、落实技术标准及规 范进行的设备和系统改造、提高 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改造 等。 应急管理预案编制、应急 物资、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 安全检测、安全评价、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 整改以及安全保卫等。 安全法律法规收集与识别、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与维 护、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技 能竞赛、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月 活动等。 25 ①挪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 分。 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中存在 应投入而未投入的,扣 2 分/项。 8 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60 分)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内容内容 标准分标准分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实得分实得分 5.4.1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与标准与标准 规范规范 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的制度, 明确主管部门, 确定获取的渠道、 方式。 企业应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 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建立本单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并及时更 新发布。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 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 时转化为本单位(企业)规章制 度,贯彻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15 ①未建立相关制度, 扣 5 分; 未明确识别主管部门,或未确定 获取的渠道、方式的,扣 2 分。 ②未及时更新,使用失效、 过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 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缺失, 扣 1 分/处。 ③未将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 规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 扣 1 分/项。 ④未根据识别和获取的法律 法规及时完善本企业规章制度和 规程的,扣 1 分/项。 5.4.2 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各项 规章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附录 A),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 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15 ①规章制度不全, 扣 2 分/项。 ②相关岗位的规章制度配臵 不全,扣 1 分/每人次。 5.4.3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规程规程 企业应配备国家及电力行业 有关安全生产规程。 企业应编制运行规程、检修 规程、设备试验规程、系统图册、 相关设备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 产规程。 企业应将有关安全生产规程 发放到相关岗位。 10 ①企业未配备国家及电力行 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扣 1 分/每 项。 ②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程有缺 失、 内容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扣 2 分/项。 ③未将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程 发放到部门、班组等相关工作岗 位的,扣 1 分/处。 5.4.4 评估和评估和 修订修订 每年至少一次对企业执行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检修、运 行、试验等规程的有效性进行检 查评估;及时完善规章制度、操 作规程,每年发布有效的法律法 规、制度、规程等清单。 每 3~5 年对有关制度、规程 进行一次全面修订、重新印刷发 布。 10 ①未公布现行有效的法律法 规、制度、规程清单,扣 5 分。 ②未按要求及时修订、发布 有关规程和规章制度, 扣 2 分/项。 ③未按规定履行规程、规章 制度审批手续,扣 2 分/项。 9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的修订、 审查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4.5 文件和文件和 档案管理档案管理 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 度,确保规章制度、规程编制、 使用、评审、修订的有效性。 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 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 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安全记录至少包括班长日志、 巡检记录、检修记录、不安全事 件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安全生 产通报、安全日活动记录、安全 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 10 ①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扣 5 分;没有按制度执行,扣 3 分。 ②未按规定做好安全台账、 记录,扣 2 分/项。 ③安全台账、记录内容不全 面或不具体,扣 1 分/项。 5.5 教育培训(80 分)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内容内容 标准分标准分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实得分实得分 5.5.1 教育培训教育培训 管理管理 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 或专(兼)职工作岗位,按规定 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 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 培训计划, 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 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 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 改进。 10 ①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 专(兼)职工作岗位不明确,扣 3 分;没有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扣 2 分。 ②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和档案,扣 3 分;没有培训效果 评估和改进记录,扣 2 分。 5.5.2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管理人员 教育培训教育培训 企业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 备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 能力,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企业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首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 得少于 12 学时。 20 ①企业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培训或 取证,扣 3 分。 ②培训学时不符合规定, 扣 1 分/人。 5.5.3 从业人员从业人员 教育培训教育培训 对从业人员(包括使用的被 派遣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 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 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 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 25 ①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 考试不合格上岗作业, 扣 1 分/人。 ②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 人、工作许可人未经安全培训、 考试合格并公布的,不得分;现 场作业人员不了解事故应急处臵 措施,不会紧急救护法,或相关 人员不会使用防毒、防窒息等用 品的,扣 2 分/人。 10 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每年对生产岗位人员进行生 产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安全规 程考试。其中,班组长的安全培 训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工作票 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 人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公 布。 新入厂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 行企业、部门(车间)、班组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 24 学时。危险性较大的 岗位人员应熟悉与工作有关的危 险介质的物理、化学特性,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 生产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三 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部 门(车间)和班组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 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 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资格证书 后,方可上岗作业。离开特种作 业岗位达 6 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 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 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或者使用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 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 ③新入厂人员未进行安全生 产三级教育的,扣 2 分/人;培训 学时不符合规定,扣 1 分/人。 ④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要求进 行安全生产规程考试或考核不合 格仍进行作业,扣 2 分/人。 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 持有效证件上岗,或离开特种作 业岗位 6 个月以上未重新考核合 格即上岗作业的,不得分。 ⑥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或者使用新设备投入使用前,未 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扣 1 分/人。 5.5.4 其他人员其他人员 教育培训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 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 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 对其进行现场有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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