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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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做好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验收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国能综通煤炭﹝2020﹞13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煤炭企业是煤矿智能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应按照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国能发煤炭规﹝2021﹞29号)进行智能化建设。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的验收应注重评价智能化对煤矿生产效率、安全水平等的提升效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级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的验收。 第二章 申请条件及验收程序 第四条 申请智能化验收的煤矿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有效。 2. 生产煤矿完成智能化升级改造,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各智能化系统稳定运行至少2个月以上。 3. 新建(改扩建)煤矿应完成联合试运转并竣工验收,各智能化系统稳定运行至少3个月以上。 4. 制定了煤矿智能化建设规划和专项设计,具有完善的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和人才队伍。 5.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二级及以上要求,一年内未被检查出重大隐患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6. 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第五条 煤矿完成智能化建设后,应先由煤矿主体企业开展自验收工作,并编写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自验收报告。 第六条 地方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通过所属企业集团向煤矿企业所在省(区)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中央企业所属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向中央企业总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申请材料包括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验收申请表和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自验收报告。 第七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研究通过后依据本办法组织专家验收,编制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验收报告,并报送国家能源局。 第八条 中央企业负责对所属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研究通过后依据本办法组织专家验收,并编制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验收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同时抄送省级能源主管部门。 第九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总部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初审,初审通过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第十条 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方面组织专家,对验收通过的智能化示范煤矿进行抽查。 第三章 验收要求 第十一条 地方组织验收时,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成立验收专家组;中央企业组织验收时,由其总部成立验收专家组。专家抽取时应实现煤矿主体专业全覆盖,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名,且一半以上专家应从国家煤矿智能化专家库中抽取,同一单位(集团)专家不超过2名,专家组组长应由国家煤矿智能化专家库中专家担任。专家选取应采取本省(集团)回避原则,并签署专家验收承诺书。 第十二条 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验收报告应包括煤矿概况、各系统智能化建设及投资情况、建设效果评价、验收意见等,并由专家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应满足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评分方法(见附件)中的必备指标,必备指标未达要求不得通过验收。 第十四条 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验收等级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井工煤矿应按照建设条件分类后进行评价,配套建设的选煤厂应与煤矿一同验收、分别评级。随着煤矿智能化技术进步、装备水平不断提高以及建设标准逐步完善,不同类别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应按照新的标准迭代升级。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方面根据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验收报告和抽查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名单。 第十六条 对公布的智能化示范煤矿,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未通过验收的煤矿,应持续进行建设,6个月后可重新申请验收。通过验收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可在1年后申请升级验收。 第十七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总部应对验收通过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实行跟踪管理。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跟踪情况动态更新智能化示范煤矿名单。 第十八条 验收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关人员应坚持程序规范、标准一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煤矿智能化建设管理职责不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的,验收工作由所在省(区)负责煤矿智能化建设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国家政策、技术进步等因素适时调整。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有效期五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评分方法 附件 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评分方法 第一部分 智能化井工煤矿 一、井工煤矿智能化建设条件分类 根据煤矿主采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等对智能化建设条件进行分类,分类结果为智能化建设条件I类煤矿、智能化建设条件II类煤矿、智能化建设条件III类煤矿,分类评价指标如下 表1 煤矿智能化建设条件分类评价指标 序号 评价指标 单位 等级划分 指标得分 权重值 1 生产能力 万吨 ≥1500 100 0.0564 10001500不含 90 5001000不含 80 300500不含 70 100300不含 60 <100 50 2 煤层埋深 m <200 100 0.0527 200500不含 80 5001000不含 70 10001500不含 60 ≥1500 50 3 采煤工作面倾角 <10 100 0.094 1025不含 80 2545不含 60 ≥45 50 4 煤层稳定性 稳定煤层 100 0.0938 较稳定煤层 80 不稳定煤层 70 极不稳定煤层 50 5 褶曲影响 影响很小 100 0.0506 影响较大 75 影响很大 60 6 断层影响 影响很小 100 0.0614 影响较大 75 影响很大 60 7 陷落柱影响 影响很小 100 0.0611 影响较大 75 影响很大 60 8 围岩稳定性 围岩稳定,对采掘影响很小 100 0.0748 围岩较稳定,对采掘有一定影响 75 围岩不稳定,对采掘影响较大 60 9 煤层自燃倾向性 不易自燃(Ⅲ类)煤层 100 0.0438 自燃(Ⅱ类)煤层 75 易自燃(Ⅰ类)煤层 60 10 瓦斯等级 低瓦斯矿井 100 0.077 高瓦斯矿井 75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60 11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100 0.076 水文地质条件中等 80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 70 水文地质条件极其复杂 50 12 冲击倾向性 无冲击 100 0.086 弱冲击 80 强冲击 60 13 煤尘爆炸危险性 无煤尘爆炸危险性 100 0.0262 有煤尘爆炸危险性 75 14 热害等级 无热害矿井 100 0.0338 一级热害矿井 85 二级热害矿井 75 三级热害矿井 60 15 原煤生产人员工效 t/工 ≥30 t/工 100 0.0713 1530不含 t/工 85 1015不含 t/工 75 610不含 t/工 70 36不含 t/工 60 <3 t/工 50 16 矿井剩余服务年限 年 15年以上 100 0.0411 815年(含15年) 70 8年以下(含8年) 50 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对上表中的煤矿各项指标进行打分,指标得分与权重值的乘积为该项指标的评价值,将各项指标的评分相加则为煤矿的综合评价值。采用百分制原则对煤矿的智能化建设条件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集{智能化建设条件I类煤矿、智能化建设条件II类煤矿、智能化建设条件III类煤矿}={10085(含),8570(含),70},确定煤矿的智能化建设条件类别。 二、井工煤矿智能化验收 根据煤矿智能化建设条件分类结果,分别采用对应的分级评价指标体系(智能化建设条件I类煤矿评价指标体系、智能化建设条件II类煤矿评价指标体系、智能化建设条件III类煤矿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验收和评价打分,每类评价结果分为高级智能化示范煤矿(综合评分值≥90分)、中级智能化示范煤矿(综合评分值7590分,不含90分)、初级智能化示范煤矿(综合评分值6075分,不含75分)。 煤矿智能化各系统综合评价指标分为必备指标、评分指标、加分指标,系统考核得分等于该系统评分指标与加分指标得分之和,必备指标不具备的不予验收。综合评分值为各系统考核得分乘以系统权重之和,采用式(1)计算 M i1naiMi(1) 式中,M综合评分值; Mi系统考核得分(含加分项); ai系统权重。 三、建设条件I类煤矿评价指标 (一)信息基础设施 1. 必备指标 (1)矿井主干网络传输速率应不低于10000Mbps,地面网络与井下环网分别布设,生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独立组网(不共用同一芯光纤),满足网络传输速率与安全要求。 (2)矿井建有数据中心,具备数据分类、数据分析、数据融合功能,满足矿井数据服务与安全要求。 (3)矿井建有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满足最大静态定位误差不大于3m,最大动态定位误差不大于10m的要求。 2. 评分指标 按照表2进行评分,总分100分,按照实际考察功能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直到扣完为止。 表2 I类煤矿信息基础设施评分指标 序号 评分项 主要评分指标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1 通信 网络 35分 有线主干网络采用10000Mbps及以上通信网络,采用冗余环形结构,新建矿井有线主干网络采用自主可控技术与装备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核心设备采用三层交换机,具备路由、冗余功能,新建矿井核心设备采用自主可控技术与装备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矿井地面网络与井下环网分别布设,在核心交换层互通,具备自诊断功能,具有网络流量管理及网络拓扑自动生成功能,网络自愈时间小于50ms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支持单模、多模光纤,超五类双绞线等多种传输介质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井上井下采用4G/5G/wifi6主流无线通信技术,满足无线通信要求 3 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3分 无线网络覆盖主要运输大巷、进风大巷、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等区域,单个基站支持不少于32个用户并发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无线通信系统可接入基站容量满足矿井无线通信全覆盖的最低要求 3 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3分 配备移动终端数量满足井下班组长以上管理和技术人员、安检员、瓦检员等需求;终端支持语音通话、视频通话、联网功能,移动终端待机时间不小于10个小时 5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有线主干网络与无线主干网络相互联通 3 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3分 不同制式通信网络均能通过其通信网关实现终端节点基于IPv4或IPv6进行网络层级访问,实现本网络制式到以太网协议的标准化转换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具备网络安全防护功能,实现专网与外网、控制网与管理网的隔离,网络防火墙具备网络入侵监测功能,主要系统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要求;针对重要的三级系统,具备主动防御、可信验证、攻击检测功能 5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2 数据中心与服务 35分 公有云或混合云具备云端实例(云服务器)在线管理,具备实例的集群功能,具备云端实例的网络路由自动指向功能 4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公有云或混合云具备非结构化和结构化数据存储能力,且存储容量可实时弹性扩展,满足存储要求 4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私有云初始资源不小于20T,且可在线增加硬件存储资源,满足存储要求,新建矿井采用自主可控技术与装备 4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私有云具备异地灾备配置(若大型煤炭集团统一建立灾备配置,下属煤矿可不用单独建立灾备配置),具备UPS电源,后备时间不小于2h 4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视频监控信息存储系统容量不少于30天的累计信息量,其他信息存储系统容量不少于1年的累计信息量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服务器计算能力、存储能力满足信息采集与分类存储要求,具备UPS电源,后备时间不小于2h,新建矿井采用自主可控技术与装备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建立统一的数据资产管控体系和数据治理系统,统一数据标准,矿井主要业务过程实现了数字化,且数据进行了合理的分类、定义、管理、存储与服务,数据间交互方式合理 4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采用行业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规范协议,满足为煤矿主要业务系统提供数据服务的要求 4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数据机房具有环境动态监测、关键设备及系统运行状态监测,具有灾害自动报警、关键设备和系统运行异常报警功能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数据中心具备信息安全防护功能,网络安全满足等保二级要求;重要的三级系统,具备主动防御、可信验证、攻击检测功能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3 综合管控平台 30分 建立统一的系统接口标准,基于统一I/O采集服务设计与实现,自主适配标准工控设备,提供二次开发工具,可通过简单编程实现对非标准设备系统、语音设备系统和流媒体视频监控等设备系统的标准集成,具有冗余采集和容错机制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具有综合监控中心,对“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生产环节、井下环境安全、人员位置等安全生产实时信息进行综合集成、联动控制与可视化展示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具有大数据平台,主要功能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服务、数据管控,将矿井监测监控类系统、生产执行类系统、经营管理类系统的数据全面场景化接入,实现分析决策与可视化展示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具备数据分析能力,根据业务需求构建识别模型、预测模型、控制模型、决策模型,实现模型库管理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根据监测与分析计算结果,进行异常信息报警,能够将异常信息自动通过电话语音或短信通知相关人员,实现预警、指挥调度与协同控制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具备专业数据采集软件、数据库、数据集成软件、工业控制SCADA软件、操作系统软件、虚拟化软件、网络管理软件、防病毒软件等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具有基于虚拟化技术或本地数据中心的应用平台,应用软件在应用平台中各自独立部署运行,应用软件使用标准统一和开放的数据接口进行数据应用和交互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具有工业物(互)联网平台,能够对井下设备和传感器建立设备模型,并提供相关的数据接口,通过应用软件对设备数据进行实时处理、分析、可视化,同时能够开放给第三方进行相关的场景化应用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有基于云计算的决策支持承载平台,平台包含模型库和算法库,支持应用模块根据需求进行扩展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应建有人员位置精准定位系统,满足最大静态定位误差不大于0.3m,最大动态定位误差不大于7.3m;其它区域满足最大静态定位误差不大于3m,最大动态定位误差不大于10m。能够与安全监控、应急广播等实现联动 4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注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可选用一种云服务方式,并满足要求。 3. 加分指标 在井上井下(采煤、掘进工作面)建立了完善的5G/F5G网络,实现了移动目标、控制信息、监测信息、视频信息等的稳定可靠传输,可酌情增加24分。 (二)地质保障系统 1. 必备指标 (1)具备完善的地质探测技术与装备,地质数据、工程数据实现了数字化存储。 (2)建有地质信息数据库,能够为煤矿其它业务系统提供地理信息服务。 2. 评分指标 按照表3进行评分,总分100分,按照实际考察功能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直到扣完为止。 表3 I类煤矿地质保障系统评分指标 序号 评分项 主要评分指标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1 勘探技术与装备 40分 采用智能地质探测设备,能够最大程度降低人工劳动强度,提高勘探数据的精度与广度 6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地质探测设备具备数据自动采集与上传功能 8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4分 地质探测结果能够实现地质模型构建与实时更新,地质模型建模精度小于1m 6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地质数据、工程数据实现了数字化存储 6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地质数据与工程数据能够实现融合、共享,满足智能化煤矿主要生产系统地理信息服务要求 6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实现矿井待开采(掘进)区域的含煤地层结构、地质构造、煤层及顶板和底板岩层岩性、厚度、矿井瓦斯和水富集区的勘探,探测数据实现数字化存储 8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2 地质建模及应用 60分 具备地质数据推演、地质建模、地质数据可视化等功能,矿井地质数据的基础信息、关联信息、预测信息等能够用可视化的方式直观展示 10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空间数据库的数据结构、数据接口等满足为多系统提供数据共享的要求 6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支持C/S、B/S架构的空间信息可视化系统,对空间数据、属性数据以及时态数据进行存储、转换、管理、查询、分析和可视化 8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地质模型的精度满足智能化采煤、智能化掘进、智能化通风、智能化安全监控等系统的需要 4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地质保障系统采用自主可控技术与装备,统一虚拟化资源池部署,使用云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 4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地质保障系统能够对矿井地质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并用可视化的方式进行直观的展示 6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系统具有地质信息、工程信息统计分析功能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系统数据存储容量不少于5T,具有数据管理和并行计算能力 6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系统具备三维空间信息分析及历史数据查阅、分析功能 4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具备基于地质模型与工程数据模型对煤矿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它地质条件、地质特征及变化规律进行展示功能 10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三)掘进系统 1. 必备指标 (1)矿井煤巷、半煤岩巷的掘进、支护等工艺流程全部实现了机械化作业(分层开采工作面底层巷道除外),掘进技术、装备适应巷道条件。 (2)具有掘进工作面设备、环境智能监测与报警功能。 2. 评分指标 按照表4进行评分,总分100分,按照实际考察功能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直到扣完为止。 表4 I类煤矿掘进系统评分指标 序号 评分项 主要评分指标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1 掘进 设备 50分 巷道施工作业的掘、支、锚、运等全部工序采用高效机械化或自动化装备,配备自动化运输支护材料设备,掘进速度满足采掘接续要求 5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采用钻探、物探等技术与设备对巷道待掘进区域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瓦斯等进行超前探测,探测距离、速度、精度满足智能化掘进要求 5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掘进设备具有自主定位、定姿、定向功能,能够实现远程遥控行走,具有偏航提醒、报警功能 6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掘进设备具备自动截割功能,能够实现远程遥控截割 6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配备巷道临时支护设备,实现临时支护机械化作业 4 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4分 配备钻臂、钻车等支护设备,可实现顶板、侧帮锚杆的自动化作业,具有自动确定锚护位置、自动钻孔、自动注浆、自动安装锚杆的功能 6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掘进、锚护、运输等设备具备完善的单机状态监测和故障自诊断功能,能够实现各设备之间的信号交互和联锁控制 6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带式输送机具备机尾自移功能,能够实现多部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 6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具备掘进工作面环境(粉尘、瓦斯等)智能监测功能 6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2 集中控制中心 50分 建有井下掘进系统集中控制中心或地面集中控制中心 6 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6分 掘进头和各转载点应设置高清摄像仪,具备视频增强功能,能够对掘进头及转载点生产环境进行准确识别 6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具备掘进工作面地质信息三维建模功能,能够基于巷道掘进过程中常态化自动探测及采集的地质信息进行模型自动更新 7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4分 集中控制中心能够对掘进设备、支护设备、运输设备等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 6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集中控制中心能够实现巷道掘进工作面破岩、临时支护、运输等成套设备的“一键启停”和多机协同控制 7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4分 具备掘进工作面环境(粉尘、瓦斯等)参数分析与报警功能,实现智能降尘与掘、锚、运、支的工序联动控制 6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实现掘进面人员数量超限报警;掘进设备运行危险区域设置人员接近保护装置,具备人员接近识别与报警功能 6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具备巷道随掘成形质量、巷道变形动态监测功能 6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3. 加分指标 (1)煤层巷道实现单套掘进设备最大月进尺超过1500m、生产班岗位人员少于7人,可酌情增加24分。 (2)煤矿所有煤层巷道(含半煤岩巷)均实现了智能快速掘进,按掘进系统评分指标进行评分达到85分以上,可酌情增加23分。 (四)采煤系统 1. 必备指标 (1)液压支架配置电液控制系统,采煤机具有记忆截割功能。 (2)地面或井下配置监控中心,具备对工作面设备“一键启停”功能,工作面配置可视化监控系统,实现对采煤机、液压支架、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供液系统的远程集中控制。 2. 评分指标 按照表5进行评分,总分100分,按照实际考察功能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直到扣完为止。 表5 I类煤矿采煤系统评分指标 序号 评分项 主要评分指标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1 割煤 系统 20分 采煤机安装有位置监测、摇臂角度感知、摇臂调高、油位、油温、油压、瓦斯监测等传感器,传感器数量、精度满足智能化要求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0.3分 采煤机具备标准通讯接口,开放通讯协议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采煤机具备自主定位、姿态监测、远程控制、机载无线遥控功能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采煤机具备运行工况监测、故障诊断与预警功能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采煤机具备记忆截割自适应截割功能,运行记录齐全,记忆截割自适应截割率大于80% 3 现场查验,每降低10%扣1分 采煤机具备瓦斯、煤尘等感知检测功能,具备瓦斯监控系统联动控制功能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采煤机具备工作面“三角煤”三机协同控制割煤、直线度检测、防碰撞检测功能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薄煤层及倾角大于25的工作面应配置自动拖缆装置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2 支护 系统 20分 液压支架配备电液控制系统,具备远程对液压支架的降、移、升进行控制的功能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液压支架具备支护高度、立柱压力、支护姿态、推移行程等支护状态监测功能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液压支架具备跟机自动移架、自动推溜功能,自动跟机率达到85%以上 3 现场查验,每降低10%扣1分 液压支架具备自动找直功能 2 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2分 液压支架具备自动补压、自动喷雾等功能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工作面两端头、超前区域采用液压支架进行支护,配置电液控制系统,具有就地控制与遥控控制功能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支护系统具有压力超前预警、群组协同控制、自动跟机支护、顶梁状态实时感知、伸缩梁(护帮板)防碰撞等功能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0.6分 放顶煤液压支架采用割煤智能化结合自动放煤或人工辅助干预进行放煤控制 2 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2分 3 运输 系统 20分 刮板输送机采用变频软启动装置,具有煤流负荷检测功能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刮板输送机具备运行工况监测、链条自动张紧、断链停机保护等功能,其正常使用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大于800h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具有本地及远程控制,可实现单台运输设备启停控制、多台运输设备组合一键启停控制等功能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具有电动机、减速器及电控系统的运行工况监测与故障诊断等功能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自移式机尾和转载机自移系统采用电液控制,具有手动、遥控、自动控制功能,实现三机一架协同控制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顺槽可伸缩带式输送机采用变频软启动方式,具备煤量、带速、温度等监测功能,具有异物检测功能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顺槽可伸缩带式输送机具备跑偏、堆煤、撕裂、烟雾等保护功能,且能够正常使用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顺槽可伸缩带式输送机能够实现基于煤量监测的智能调速控制 2 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2分 顺槽可伸缩带式输送机具备电机高温、减速器轴承高温、润滑油高温、冷却水流量及压力不足、输送带打滑等故障诊断及报警功能 1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刮板输送机卸煤点、转载机落煤点、带式输送机搭接点、采煤机割煤点等安装有喷雾降尘装置,实现智能喷雾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4 供液、供电系统 20分 供液系统具有在线监测功能,可以实现油温、油位、液位、温度、压力、浓度等运行状态参数自动监测、预警功能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供液系统具有顺序启停、单启停、一键启停功能,乳化液泵站控制要具有自动加卸载控制、主从控制、均衡开机等功能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乳化液泵站具备进水过滤、高压反冲洗、自动配液、液位自动控制、乳化液浓度在线监测等功能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0.6分 供电系统具有过流、短路、过压、欠压、漏电等故障监测和保护功能 3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移变、组合开关等具有数据采集、上传功能,在权限范围内能够进行远程分合闸操作,具备远程参数整定功能 4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5分 有冲击地压风险的工作面,采用远距离供液,泵站布置在冲击地压风险区域外或停采线外 2 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2分 冲击地压矿井采用远距离供电,配电点布置在冲击地压风险区域外或停采线外 2 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2分 5 集中控制中心 20分 综采工作面设备综合开机率大于80% 4 现场查验,每降低10%扣1分 井下或地面控制中心具备采煤机、液压支架、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带式输送机、供液系统等远程集中控制,具有设备运行工况、故障报警等信息显示功能 2 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1分 工作面装备视频监控系统,具有视频增强、跟随采煤机自动切换视频画面功能,视频监控范围合理,监控画面清晰、稳定、无卡顿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采煤机摇臂、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及带式输送机减速器的工况监测系统增设了润滑油在线监测系统,具备润滑故障诊断功能 2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0.4分 配备语音通话系统,具有与回采工作面语音通话的功能 1 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1分 薄及中厚煤层工作面内实现常态化无人操作 3 0人得满分,12人得2分,3人及以上不得分 厚及特厚煤层综采工作面内正常采煤作业过程中实现常态化少人作业,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5人 3 5人得满分,68人得2分,9人及以上不得分 综放工作面实现智能化辅助放顶煤作业,在正常的采放作业过程中,每班工作面同时作业人员不超过7人 3 7人得满分,810人得2分,11人及以上不得分 注验收煤矿相关开采方法指标(放顶煤、大采高等)按实际情况进行评分,未涉及的开采方法指标按满分计算;若验收煤矿不涉及冲击地压灾害,则按缺项指标分值的60得分。 3. 加分指标 (1)实现基于动态地质模型的智能化采煤,或者实现基于5GVR的远程可视化采煤,可酌情增加35分。 (2)矿井所有采煤工作面(2个及以上)均实现智能化开采,按采煤工作面评分指标进行评分达到85分以上,可酌情增加23分。 (3)采煤工作面配备机器人进行巡检、作业,可酌情增加12分。 (五)主煤流运输系统 1. 必备指标 (1)采用带式输送机作为矿井的主煤流运输设备,实现单机自动控制、远程集中控制。 (2)采用立井箕斗进行煤炭提升,具备对提升速度、提升重量等进行远程实时在线监测。 2. 评分指标 按照表6进行评分,总分100分,按照实际考察功能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直到扣完为止。 表6 I类煤矿主煤流运输系统评分指标 序号 评分项 主要评分指标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1 带式输送机运输系统 100分 带式输送机运输系统相关设备能通过现场工业总线实现互联互通,能够与煤矿综合管控平台实现智能联动,实现无人值守作业 10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3.5分 单条带式输送机具备完善的传感器、执行器及控制器,实现单台设备的自动控制 10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带式输送机采用变频或CST等软启动方式 10 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10分 具备防滑、堆煤、跑偏等综合保护装置,能够根据监测结果实现综合保护装置的联动保护控制 10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给煤点设计合理,实现带式输送机安全运行;具有煤仓的矿井,应结合煤仓煤位信号,实现煤仓、给煤机、带式输送机的联动控制 10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主煤流运输系统中沿线煤流应基于AI识别实现分布状态实时监测、变频调速,具备调速模型的优化功能,实现煤流平衡 10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3.5分 多部带式输送机搭接实现集中协同控制,具备语音预警功能 15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7.5分 具备基于AI实现带式输送机计量、空载、跑偏、大块煤、堆煤、异物,以及人员违规穿越带式输送机等识别功能 10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集控系统具备各部带式输送机驱动部电机电流、温度、振动以及减速器轴承温度、润滑油温度等参数的实时采集、状态监测、故障在线诊断与预警、运行效率分析等功能 10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具备主煤流运输系统环境监测预警功能,实现烟雾、粉尘、温度等的智能监测 5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5分 2 立井提升系统 100分 立井提升系统具有智能装载与卸载功能 10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立井提升系统能够与煤仓放煤系统进行智能联动 10 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10分 立井提升系统具有精确定量装载功能,具有防重装、过装保护功能 15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箕斗载重实现在线监测 10 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10分 钢丝绳采用专用设备进行定期监测 10 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10分 立井提升系统安装堆煤保护、视频监控等装置 15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7.5分 配备数字化控制系统,实时采集、传输高低压控制柜、主电机等重点部位的电流、电压等信息 15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具备智能综合保护系统,能够对提升速度、提升重量等进行远程实时在线监测 15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7.5分 注若煤矿仅采用带式输送机作为主煤流运输系统,则仅考核带式输送机相关指标;若煤矿采用带式输送机、箕斗联合运输,则带式输送机运输系统、立井提升系统的得分各占50%。 3. 加分指标 主煤流运输系统配备机器人进行巡检、作业,可酌情增加12分。 (六)辅助运输系统 1. 必备指标 (1)采用无轨胶轮车、单轨吊、电机车等合理的辅助运输方式。 (2)辅助运输车辆实现了精准定位,机车状态信息实现了自动采集。 2. 评分指标 按照表7进行评分,总分100分,按照实际考察功能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直到扣完为止。 表7 I类煤矿辅助运输系统评分指标 序号 评分项 主要评分指标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1 轨道 运输 80分 单轨吊采用点到点运输物资,实现无人驾驶 6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运输机车具备无线移动通信功能,实现机车的精准定位(静态定位精度0.3m、动态定位精度7.3m) 5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5分 具备车辆运行状态参数的智能监测功能,实现了智能调度 10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副立井提升系统实现载重在线监测,钢丝绳采用专用设备进行定期监测 4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具备车载视频、语音通话、应急呼救等功能,实现相关信息的智能采集 10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集中装载点、上下人站点、检修硐室等实现视频监控 5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主要运输线路的道岔、阻车器等安全设施实现远程控制、司机遥控等,机车通过风门可实现司机遥控或自动控制 5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5分 巷道口、硐室口、弯道处实现声光报警 5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主要轨道运输提升斜巷具有防跑车装置,与提升绞车连锁自动控制、自动报警、自动停车 10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绞车房、各车场和跑车防护装置实现视频监控 5 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2分 连续牵引绞车具备断绳自动阻车功能,连续牵引绞车保护设施实现自动监测、自动报警、自动停车 10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90kW以上的绞车具有运行状态监测、异常报警、停车等功能 5 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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