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第四册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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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 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 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 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 神,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 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规范与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 查,推动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防范与遏制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借鉴吸收兄弟 省市同行的先进经验及研究成果,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 编印了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和监管部门监 督检查清单 (以下简称清单 ) 。 清单内容主要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 竹等行业(领域)企业事故隐患排查通用清单和监管部门 监督检查通用清单。鉴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监督检 查体系庞大,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较 多且在不断地修改变化之中。加之时间仓促,水平有限, 不足之处在所难免。因此,本清单仅作为企业安全生 产事故隐患排查和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时的基本参考,敬请 使用者谅解并提出批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在使用时应结 合本企业实际,在参考本清单的基础上编制本单位的 专用清单,监管部门在使用时应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为准。 衷心感谢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对编写清 单提供的支持和帮助。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 2017 年 9 月 目录 分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清单..............................................................1 1、涂料生产企业(试行).............................................................................1 2、合成氨生产企业(试行).......................................................................53 3、酒精生产企业(试行).........................................................................165 4、氧气站安全检查通用标准(试行).....................................................241 5、油库安全检查通用标准(试行).........................................................329 6、油库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表.....................................................................355 7、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企业(试行).................................................414 8、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419 9、电网企业安全检查通用标准(试行).................................................457 10、发电企业安全检查通用标准(试行)...............................................473 11、企业职业健康检查标准.......................................................................491 12、职业健康基础管理类隐患清单...........................................................517 分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1、涂料生产企业(试行) 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检查通用清单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检查通用清单 Ⅰ级 目录 Ⅰ级 目录 Ⅱ级目录Ⅱ级目录Ⅲ级目录Ⅲ级目录Ⅳ级目录Ⅳ级目录 Ⅴ级目 录 Ⅴ级目 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参考依据 基础 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 品安全生 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 品登记证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 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危 险化学品登记管理 办法 基础 管理 其他目标职责目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 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 检查、考核等环节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其他目标职责目标 企业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应按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能, 制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 理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1- 基础 管理 其他目标职责目标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指标实 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 责 机构设 置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备相应的专 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 师, 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 生产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并开展安 全文化活动。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 责 机构设 置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 职业卫生和应 急管理的相关职能。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 责 主要负 责人及 领导层 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 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工作, 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 责 主要负 责人及 领导层 职责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 履行 其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 责 全员参 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明 确各级单位、 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 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考核。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 责 全员参 与 企业应督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 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2- 基础 管理 安全投入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按规定提取和使 用安全生产费用, 建立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计划和使用 台账,用于改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条件支出。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投入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投入 企业应参与工伤保险,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 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培训 教育 目标职责 安全文化 建设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 活动,营造领导重视安全的氛围,使各级领导具备安 全的知识、技能和领导力,引导全员的安全态度和安 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员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 企业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理念, 实现安全自我约 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持续提 高。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规章 制度 法律法规 及其他管 理制度 法律法规 及标准规 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 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和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的制度, 明确主管部门, 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建立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规章 制度 法律法规 及其他管 理制度 法律法规 及标准规 范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标准 规范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 将相关要求及 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并严格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规章 制度 法律法规 及其他管 理制度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 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和从业 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下列内容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自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投入;安全 文化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四新(新技术、新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3- 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安全技术审批制 度;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整治与风险管 理;安全教育培训;岗位达标管理;班组安全活动;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职业卫生 “三 同时”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 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安全警示 标志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 检查;安全预测预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相关方安 全管理;变更管理;职业卫生管理;防护用品管理;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绩效考核 管理等。 基础 管理 安全规章 制度 法律法规 及其他管 理制度 岗位安全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岗位风险,编制齐全、 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发放到相 关岗位员工。 岗位员工应参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 制和修订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规章 制度 法律法规 及其他管 理制度 岗位安全 操作规程 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产 或投用前, 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 规程,保证其适用性。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规章 制度 法律法规 及其他管 理制度 文档管理 安全记 录管理 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确保安全生产和职 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 的效力。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规章 制度 法律法规 及其他管 理制度 文档管理 安全记 录管理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 安全记录,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规章 制度 法律法规 及其他管 理制度 文档管理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符合性、适用 性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审。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4- 基础 管理 安全规章 制度 法律法规 及其他管 理制度 文档管理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查情况、自评结果、评 审情况、事故情况等,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 度、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并广泛征求相关人员意见, 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培训 教育 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 管理 企业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 定期识别安全教 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 应的资源保证。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培训 教育 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 管理 企业应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建立安全教育培 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一 人一档”管理制度,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培训 教育 教育培训 人员教育 培训 主要负 责人和 安全生 产管理 人员教 育培训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具备与本 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 职业 卫生知识和应急管理等能力。 法律法规要求对其安全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 应按规定接受专门 的安全培训,参加统一的安全培训考试并经考核合 格。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培训 教育 教育培训 人员教育 培训 从业人 员教育 培训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 职业卫生和应急救 援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 职业卫生和应急救援知识,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和职 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 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掌握本岗位事故隐患的辨识和 处置,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悉知在安全生产和职 业卫生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标准 要求。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复训考核。未经安 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5- 基础 管理 安全培训 教育 教育培训 人员教育 培训 从业人 员教育 培训 新入厂 (矿) 人员在上岗前应经过厂 (矿) 、 车间(工 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 训学时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培训 教育 教育培训 人员教育 培训 从业人 员教育 培训 在新工艺、 新技术、 新材料、 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 企业应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 职业卫 生和应急救援教育和培训。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培训 教育 教育培训 人员教育 培训 从业人 员教育 培训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六 个月重新上岗时,应重新进行车间(工段、区、队)、 班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培训 教育 教育培训 人员教育 培训 从业人 员教育 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参加统一的安全培训考 试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并定期接受复审。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培训 教育 教育培训 人员教育 培训 从业人 员教育 培训 企业专职应急救援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经过专 门应急救援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 加复训。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培训 教育 教育培训 人员教育 培训 从业人 员教育 培训 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 再培训时间和内容 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培训 教育 教育培训 人员教育 培训 外来 人员教 育培训 企业应对进入企业内部的承包商和供应商的从业人 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作业人员进 入作业现场前, 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 教育培训,保存记录。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培训 教育 教育培训 人员教育 培训 外来 人员教 育培训 企业应对检查、参观、学习、进厂教育等外来人员进 行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 触到的危险有害因素、应急知识等。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6- 基础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设备设施 管理 设备设 施建设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要求;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建设 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 使用。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设备设施 管理 设备设 施建设 企业应按规定对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试运行、竣 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设备设施 管理 设备设 施验收 企业应执行设备设施采购、到货验收制度,购置、使 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合格、本质安全度高的设备设 施。对设备选型应进行预先风险分析和安装后的验 收,并做好相关验收记录。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设备设施 管理 设备设 施运行 管理 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 定期进行巡 检和维护保养,保证其安全运行。巡检和维护应形成 记录。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设备设施 管理 设备设 施运行 管理 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以及检测与监 测设备,建立台账,定期检查维护。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设备设施 管理 设备设 施运行 管理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 挪用或弃 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报废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 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设备设施 管理 设备设 施检维 修 企业应建立生产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制定综合 检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落 实“五定”原则,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 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设备设施 管理 设备设 施检维 修 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风险分析、 控制措施及应急处 置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风险控制措施,隔离能 量和危险物质,并进行监督检查,检维修后应进行安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7- 全确认。检维修过程中涉及许可作业的,应按规定办 理相应作业许可证。 基础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设备设施 管理 设备设 施拆 除、报 废 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的报 废,应办理报废审批手续,在报废设备拆除前应在现 场设置明显的报废设备标志。拆除、报废前应制定方 案,涉及许可作业,应按规定制定拆除、报废方案, 应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按规定组织落实。拆 除、报废的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设备设施 管理 警示标 志 企业应根据工作场所的风险特点,按照有关规定,在 有较大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 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正确的安全 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 警示标志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设备设施 管理 警示标 志 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 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在检维修现场的坑、 井、 渠、 沟、 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进行危险提示、 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现场 管理 作业场所运行控制作业安全 生产现 场管理 和生产 过程控 制 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 对 生产过程及工艺、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 业环境等存在的风险,应进行分析和控制。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现场 管理 作业场所运行控制作业安全 生产现 场管理 和生产 过程控 制 生产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8- 现场 管理 作业场所运行控制作业安全 生产现 场管理 和生产 过程控 制 生产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职业病防护用品(具) 及消防设施与器材,应按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安全通 道,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现场 管理 作业许可运行控制作业安全 生产现 场管理 和生产 过程控 制 企业应对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 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爆破作业、危险介 质的停送和检维修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 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安排专人进行 现场安全管理, 确保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 的落实。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安 全措施和应急处置等内容。 审批人员应现场确认安全 措施落实。作业完成后进行许可关闭。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现场 管理 作业场所运行控制作业安全 生产现 场管理 和生产 过程控 制 企业应采取可靠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设备能量和 危险有害物质实现隔离。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现场 管理 作业场所运行控制作业安全 生产现 场管理 和生产 过程控 制 化学品生产单位危险作业应当符合有关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现场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作业安全 作业行 为管理 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 对 作业行为风险、设备设施使用风险、工艺技术风险等 进行辨识分析,采取控制措施。依法合理进行工作组 织和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9- 现场 管理 安全技能运行控制作业安全 作业行 为管理 企业从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 律等“三违”行为。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现场 管理 个体防护运行控制作业安全 作业行 为管理 企业应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职业病防护用品, 并教育、 监督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 维护、 保养、检查和佩戴。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规章制度运行控制作业安全 岗位达 标 企业应建立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明确召开班组安 全会议的要求和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现场 管理 安全技能运行控制作业安全 岗位达 标 企业从业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 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 措施、防护用品使用、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安全培训 教育 运行控制作业安全 岗位达 标 企业各班组应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 培训、安全学习、安全检查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相关方管 理 运行控制作业安全 相关方 管理 企业应建立并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管理制度,对其 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 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相关方管 理 运行控制作业安全 相关方 管理 企业应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的名录和档案,定期 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相关方管 理 运行控制作业安全 相关方 管理 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承包商、 供应商进行统一 安全管理和职业卫生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相关方管 理 运行控制作业安全 相关方 管理 企业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 条件及职业病防护条件的承包商、供应商。企业和承 包商、 供应商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 及职业病防护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10- 基础 管理 相关方管 理 运行控制作业安全 相关方 管理 企业应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纳入企业内部的安全管 理, 按照企业从业人员的要求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作业 行为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相关方管 理 运行控制作业安全 相关方 管理 企业应通过供应链关系促进承包商、 供应商达到安全 生产标准化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职业健康运行控制职业健康 职业卫 生管理 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 境和条件,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相应的 职业病防护设施,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 护档案。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职业健康运行控制职业健康 职业卫 生管理 企业应确保使用有毒、 有害物品工作场所与生活区分 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应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 开,高毒工作场所与其他工作场所隔离。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职业健康运行控制职业健康 职业卫 生管理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 设置检测或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 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并 定期检查监测。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职业健康运行控制职业健康 职业卫 生管理 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应急期 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 告知从业人员并存档。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应及时就 医,并定期复查。企业不应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 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应安排有职 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职业健康运行控制职业健康 职业卫 生管理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 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职业健康运行控制职业健康 职业卫 生管理 涉及到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运输、 贮存的企 业,应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为接触放射线的从 业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11- 基础 管理 职业健康运行控制职业健康 职业危 害告知 和警示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 应将工作过程中可 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 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现场 管理 职业危害运行控制职业健康 职业危 害告知 和警示 企业应按照规定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 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 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结果。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现场 管理 职业危害运行控制职业健康 职业危 害告知 和警示 对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 设备、设施,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 说明;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 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高毒作业场所应当 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 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职业健康运行控制职业健康 职业病 危害项 目申报 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申 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及时更新信息。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职业健康运行控制职业健康 职业病 危害检 测与评 价 企业应改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 控制职业病危害 因素浓(强)度不超过国家标准限值。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职业健康运行控制职业健康 职业病 危害检 测与评 价 企业应组织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 测,并登记建档。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12- 基础 管理 职业健康运行控制职业健康 职业病 危害检 测与评 价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 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 技术服务机构,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 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 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 管理 职业健康运行控制职业健康 职业病 危害检 测与评 价 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监管部 门和从业人员公布。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现场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区域位置 及总图布 置 区域位 置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 布局。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 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 品储存设施 (运输工具加油站、 加气站除外) , 与 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 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总体布局符合化 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 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等标准的要求。石油化工企业除 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 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危险化 学品生产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 法 现场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区域位置 及总图布 置 区域位 置 选择厂址应根据地震、软地基、湿陷性黄土、膨胀土 等地质因素以及飓风、雷暴、沙暴等气象危害因素, 采取可靠技术方案.避开断层、滑波、泥石流、地下 溶洞等发育地区。厂址应不受洪水、潮水和内涝的威 胁。凡可能受江、河、湖、海或山洪威胁的化工企业 场地高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 化工企业安全卫 生设计规定 石 油化工企业设计防 火规范 -13- GB50201 的有关规定, 并采取有效的防洪、 排涝措施。 厂址应避开新旧矿产采掘区、水坝(或大堤)溃决后 可能淹没地区、地方病严重流行区、国家及省市级文 物保护区,并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 敏感目标保持安全距离。 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 禁穿越生产区。 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总变电 所应布置在厂区边缘。 现场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区域位置 及总图布 置 区域位 置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 布局。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 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 品储存设施 (运输工具加油站、 加气站除外) , 与 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 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总体布局符合化 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 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等标准的要求。石油化工企业除 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 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危险化 学品生产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 法 现场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区域位置 及总图布 置 区域位 置 选择厂址应根据地震、软地基、湿陷性黄土、膨胀土 等地质因素以及飓风、雷暴、沙暴等气象危害因素, 采取可靠技术方案.避开断层、滑波、泥石流、地下 溶洞等发育地区。厂址应不受洪水、潮水和内涝的威 胁。凡可能受江、河、湖、海或山洪威胁的化工企业 场地高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 GB50201 的有关规定, 并采取有效的防洪、 排涝措施。 厂址应避开新旧矿产采掘区、水坝(或大堤)溃决后 化工企业安全卫 生设计规定 石 油化工企业设计防 火规范 -14- 可能淹没地区、地方病严重流行区、国家及省市级文 物保护区,并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 敏感目标保持安全距离。 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 禁穿越生产区。 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总变电 所应布置在厂区边缘。 现场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区域位置 及总图布 置 区域位 置 散发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厂址,应位于城镇、相邻工 业企业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不应位 于窝风地段,并应满足有关防护距离的要求。 化工企业安全卫 生设计规定 工业企业总平面 设计规范 现场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区域位置 及总图布 置 区域位 置 厂址应位于城镇或居住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 风侧。 化工企业总图运 输设计规范 现场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区域位置 及总图布 置 区域位 置 当厂址不可避免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 时,必须采取防洪、排涝措施。 工业企业总平面 设计规范 现场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区域位置 及总图布 置 区域位 置 铁路接轨点的位置,应根据运量、货流和车流方向、 工业企业位置及其总体规划和当地条件等, 进行全面 的技术经济比较后择优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业企业铁路与路网铁路接轨,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12 的有关 规定; 2 工业企业铁路不得与路网铁路或另一工业企业铁 路的区间内正线接轨,在特殊情况下,有充分的技术 经济依据,必须在该区间接轨时,应经该管铁路局或 铁路局和工业企业铁路主管单位的同意, 并应在接轨 点开设车站或设辅助所; 3 不得改变主要货流和车流的列车运行方向; 工业企业总平面 设计规范 -15- 4 应有利于路、厂和协作企业的运营管理; 5 应靠近工业企业,并应有利于接轨站、交接站、企 业站(工业编组站)的合理布置,并应留有发展的余 地。 现场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区域位置 及总图布 置 区域位 置 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50.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 小于30.0m, 与架空电力线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 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11.2.1 条的规定。散发可燃气 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 不应小于表 3.4.3 的规定,但甲类厂房所属厂内铁 路装卸线当有安全措施时, 其间距可不受表3.4.3 规 定的限制。 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 现场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区域位置 及总图布 置 总图布 置 产生高温、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的生产设施,应 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地势开 阔、通风条件良好的地段,并不应采用封闭式或半封 闭式的布置形式。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 有害的生产车间的布置应设置与相应事故防范和应 急救援相配套的设施及设备,并留有应急通道。 工业企业设计卫 生标准工 业企业总平面设计 规范 现场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区域位置 及总图布 置 总图布 置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设施的布置,应保证生产人员 的安全操作及疏散方便, 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工 程设计标准的规定。 工业企业总平面 设计规范 现场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区域位置 及总图布 置 总图布 置 公用设施的布置,宜位于其负荷中心,或靠近主要用 户。循环水设施的布置,应位于所服务的生产设施附 近, 并能使回水具有自流条件, 或能减少扬程的地段。 冷却塔宜布置在通风良好、 避免粉尘和可溶于水的化 学物质影响水质的地段, 并不宜布置在屋外变配电装 置和铁路、道路冬季盛行风向的上风侧。 工业企业总平面 设计规范 -16- 现场 管理 其他运行控制 区域位置 及总图布 置 总图布 置 厂区总平面应按功能分区布置,可分为生产装置区、 辅助生产区、公用工程设施区、仓储区和行政办公及 生活服务区。 辅助生产和公用工程设施也可布置在生 产装置区内。功能分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功能区内部应布置紧凑、 合理并与相邻功能区相 协调。 2 各功能区之间物流输送、动力供应便捷合理。 3 生产装置区宜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区宜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 风向的下风侧, 辅助生产和公用工程设施区宜布置在 生产装置区与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区之间。 化工企业总图运 输设计规范 现场 管理 运行控制安全设施 安全设 施管理 企业应按照 AQ3013-2008 第 5.5.2.1、第 5.5.2.2 条款规定,配置安全设施,建立安全设施管理台帐。 涂料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标准化实施 指南 现场 管理 运行控制 检测报警 设施 通用要 求 散发可燃气体、 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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