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西北传染病慢性病治疗中心(方舱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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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辽西北传染病慢性病治疗中心(方舱医院)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联系人窦灵迪联系方式15542278666 建设地点新民市城区北部,G230 国道,新民市车辆管理所南侧 地理坐标( 122 度 47 分 10.708 秒, 42 度 0 分 10.918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Q_8411 综合医院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九、卫生 84-医院 841;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8432;妇幼保健院(所、站) 8433;急救中心(站)服务 8434 ; 采 供 血 机 构 服 务 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84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新民市发展和改革 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新发改审字〔2022〕27 号 总投资(万元)17300环保投资(万元)152.5 环保投资占比()0.88施工工期1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40027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 规划情况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2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医院建设项目,根据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有关规定, 本项目属于目录中的第一类、 鼓励类中“三 十七、卫生健康”,“5、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本项目与 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同时,本项目的配套设备设施、产品、产能均不 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淘汰 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三线一单相符性 “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以及负面清单,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表1-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项目内容符合性分析 相符 性 生态 保护 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 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 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相关规划环评 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 规 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 在规划 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 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 提出相应对策 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 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 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 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 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 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所在地周 边无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 等生态保护目标, 与新民市生态保 护红线区分布图 具体相对位置见 附图 5, 符合生态 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 资源 利用 上线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 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 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 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 对规划实施以 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 区分 不同行业, 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 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 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 为 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消耗一定 的电能、水等能 源, 符合资源利用 上线要求 符合 3 环境 质量 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 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 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 有关规划 环评 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要求, 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 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 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 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 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 的影响, 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 排放控制要求 根据沈阳市 2021 年环境质量公报 数据, 项目处于环 境空气质量不达 标区, 本项目采取 了成熟的污染防 治措施, 废气、 废 水均满足排放标 准, 建成后本项目 排放的污染物较 少, 对区域环境质 量影响较小, 不改 变区域环境质量 目标。 符合 环境 准入 负面 清单 参考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制定的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国家工信部发布 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环保部会 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高污染、 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沈阳市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等内容 本项目属于国家 产业政策的鼓励 类, 不属于两高项 目, 不在 沈阳市 建设项目环境准 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内。 符合 3、项目与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境分区管控的意 见(沈政发〔2021〕10号)的要求,沈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 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位于新民市新柳 街道的优先保护单元(生态空间)ZH21018110097和一般管控区 ZH21018130007,其中优先保护单元面积占比约15,一般管控区占 比约85。对照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沈环发 〔2021〕31号)中管控要求,具体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1-2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符合性分析 一般管控区 ZH21018130007 项目内容符合性分析 相符 性 空间 布局 约束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 宁省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符合国 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和沈阳市建设项目环 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 版)相关要求,禁止淘汰类和 限制类的项目准入;(2)各类开 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 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 划、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3辽 河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不得新上 石油化工、化学原料药制造、印 染等项目。 本项目为综合医 院,符合国家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本) 和沈阳市建设项 目环境准入限制政 策目录(2021 年 版)相关要求, 属于鼓励类;符合 城镇总体规划,不 属于石化、印染项 目。 符合 污染 建设项目排污单位严格执行行业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 4 物排 放 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行业标 准,做到达标排放。 环境 风险 /// 资源 利用 效率 /// 优先保护单元(生态空间)ZH21018110097 项目内容符合性分析 相符 性 空间 布局 约束 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照限制开 发区域进行管理,功能属性单一、 管控要求明确的生态空间,按照 生态功能属性的既有规定实施管 理;具有多重功能属性、其均有 既有管理要求的其它生态空间, 按照管控要求的严格程度,从严 管理;尚未明确管理要求的其它 生态空间,限制有损主导生态服 务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项目所在地距离新 民段柳河水源涵养 红线区二级管控区 750m,涉及优先保 护单元的区域主要 建设天然气锅炉 房、医护休整及动 力中心、活动场地 以及医护和物资通 道,对生态环境影 响较小;符合沈 阳市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2021 年版) 准入要求。 符合 污染 物排 放 /// 环境 风险 /// 资源 利用 效率 /// 4、行业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 ①与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 2021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通过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具体相符性分析详见下 表。 表表1-3项目与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 相符 性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 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 传染病专用门诊和传染病定 点救治医疗卫生机构涉疫情封闭治疗区域内产生 的生活垃圾应当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项目按照此 项要求对日 常医疗废物 进行管理。 符合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 项目对医疗 符合 5 当依法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并按照所在地卫生健 康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废物进行登 记,按照卫生 健康和生态 环境主管部 门的要求提 供相关资料。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运送、贮存 医疗废物, 除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相关技术标 准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共同确认医疗废物 分类包装及贮存方式; (二) 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交接时共同填写 转移联单; (三) 保证备用收集容器容量多于医疗废物实际产 生量; (四) 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应当能够满足医疗废物产 生量和收集周期的贮存要求,并留有运送操作空 间; (五)禁止在医疗废物周转箱外散堆医疗废物。 项目日常管 理均按照此 项要求进行。 符合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就近集中处置的原 则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移交医疗废物, 并及时 签订集中处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医疗 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接收条件的 医疗废物。因拒绝接收造成医疗废物长期堆存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上报卫生健康和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 附近没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且无住院病床的 医疗卫生机构,在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协商 后,可以委托有贮存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暂存,并 由受委托的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交由医疗废物集中 处置单位处置。 市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在合 适地点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公共区域设置固定的 医疗废物中转贮存设施。 无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 构可以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协议, 将医疗 废物就近投放到医疗废物中转贮存设施, 再由医疗 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和处置。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费用的收费标准,由市、县发展 改革部门会同卫生健康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综合 考虑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总量和结构、 医疗 废物实际产生量及处理成本等因素制定, 报同级人 民政府批准执行。 项目医疗废 物暂存于危 废间,运营后 签订危废处 置协议,医疗 危废交由有 资质单位处 理处置 符合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 当根据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各环节的 特点,制定下列管理制度和措施 (一)实行分类收集,明确收集容器要求以及需要 进行特殊处置的操作程序和规则; (二)明确规定收集时间、运送路线、贮存地点等 项目按照要 求采取相应 的措施。 符合 6 内容的操作规范; (三)内部运送及内外部交接、转移的管理措施; (四) 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达到卫生标准的保 证措施; (五) 设施设备和工具达到卫生和环境保护标准的 保证措施; (六)防范流失、泄漏、渗漏、扩散和发生其他意 外事故的措施以及应急处理方案; (七)记录、评价、监测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 (八)与外部报告制度相衔接的内部报告规范。 第十二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到同一医疗卫生 机构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到同一传染病定点救 治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专用门诊收集、运送涉疫 情医疗废物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并根据 卫生健康或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提高医疗 废物转运频次。 项目医疗废 物按此项要 求进行转运。 符合 第十三条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渗漏、扩散 等情况时, 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 位应当按照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及时采取减少危 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并 立即向事发地县卫生健康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 告,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通报。 卫生健康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 应当 根据职责分工对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疗废物集中 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渗漏、扩散等事 件进行调查,督促其开展内部调查处理工作,提出 内部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并视情况依法作出 处理决定。 项目后期编 制突发环境 应急预案,并 在环保部门 备案。 符合 5、其他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 表表1-4相关政策及环保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 名称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大 气污 染防 治行 动计 划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 多污染物排放。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 本项目使用天然气锅炉, 为清洁燃料。 符合 水 污染 防治 行动 计 划 (五)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 汰落后产能。 (八)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 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 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本项目不属淘汰落后产能 行业,本项目生活污水和 医疗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 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新 民市吉康污水处理厂处理 后外排。 项目投入运营后,将安装 各级水计量表,建立用水 符合 7 台账,合理使用水资源。 土 壤污 染防 治行 动计 划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各 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 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 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 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 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 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 得占用。 本项目用地为医疗卫生用 地,不涉及基本农田。 符合 辽 宁省 深入 打好 污染 防治 攻坚 战实 施方 案 (辽 委发 〔20 22〕 8 号)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 目发展。对“两高”项目实行 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 控。严格把好新建、扩建钢铁、 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 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 符合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要求,优化区域生 产力布局。健全以环评制度为 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 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 本项目位于新民市新柳街 道的优先保护单元(生态 空间)ZH21018110097 和 一般管控区 ZH21018130007,根据前 文分析项目空间布局约 束、污染物排放、环境风 险、 资源利用效率符合 沈 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1 年版)要求。 符合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实施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 动。推动重点行业落后产能退 出,推进钢铁、焦化、有色金 属行业技术升级。加快供热区 域热网互联互通建设,淘汰管 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 煤。推进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 代,以菱镁、陶瓷等行业为重 点,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 分类治理。 本项目冬季使用天然气锅 炉供暖, 不涉及燃煤锅炉。符合 实施清洁取暖攻坚行动。充分 发挥热电机组和大型热源厂能 力,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 在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城市城中 村、城乡结合部,因地制宜推 进供暖清洁化,有序开展农村 地区散煤替代工作。 到2025年, 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 35 蒸吨/ 本项目冬季使用天然气锅 炉供暖,天然气属于清洁 能源。 符合 8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 理。强化施工、道路、堆场、 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推进低 尘机械化清扫作业,加大城市 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城乡重 要路段清扫保洁力度。加大餐 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 度。 本项目施工期将严格按照 环评中要求的污染防治措 施执行。 符合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持续打好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攻 坚战。以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 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筹实施水 润辽宁工程,合理调配水资源, 逐步恢复水体生态基流,实施 入河排污口整治等“四大行 动”。 本项目产生的所有污水排 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 网,最终进入新民市吉康 污水处理厂。 符合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 强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土壤 与地下水污染、区域与场地地 下水污染协同防治。以省级化 工园区、垃圾填埋场、危险废 物处置场为重点,持续开展地 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划定 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 分类制定保护方案。划定地下 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强化污染 风险管控。 本项目厂区地面全部硬 化,采用防渗措施,严防 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 污染。 符合 中 共中 央国 务院 关于 深入 打好 污染 防治 攻坚 战的 意 见 (20 21 年 11 月 (六)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 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 能源替代行动。 “十四五”时期, 严控煤炭消费增长,非化石能 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20左右,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 区煤炭消费量分别下降 10、 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 实现负增长。原则上不再新增 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 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 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坚持 “增气减煤”同步,新增天然气 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 需求。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 费比重。重点区域的平原地区 所在区域没有集中供暖, 因此项目建设天然气锅炉 进行供暖,天然气为清洁 能源。 符 合 9 2 日) 散煤基本清零。有序扩大清洁 取暖试点城市范围,稳步提升 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水平。 (七)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 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 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 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 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 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 化解过剩产能。推动高炉-转 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 程炼钢。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 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 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 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 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 本项目为医院项目,属于 “鼓励类”,不属于高耗能 高排放项目 符 合 (八)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 源节约高效利用。引导重点行 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 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 证。大力推行绿色制造,构建 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煤炭 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 强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源使 用效率。实施国家节水行动, 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 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进污 水资源化利用和海水淡化规模 化利用。 本项目使用天然气,为清 洁能源;项目节约用水 符 合 (九)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 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 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 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 管理、 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 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 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 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 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 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 经济影响评估。 本项目符合沈阳市人民 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 见(沈政发〔2021〕10 号)要求。 符 合 (十四)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 污染治理。强化施工、道路、 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 加强城市保洁和清扫。加大餐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定期喷 洒除臭剂;恶臭气体收集 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 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 符 合 10 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 度。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管控。到 2025 年,京津冀及周 边地区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 放总量比 2020 年下降 5。深 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 物环境管理。实施噪声污染防 治行动,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 突出噪声问题。到 2025 年,地 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 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国声 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 85。 放。 (十五)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 体治理攻坚战。 统筹好上下游、 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乡村, 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加强农业农村和工业企业污染 防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 放。强化溯源整治,杜绝污水 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推进城镇 污水管网全覆盖,对进水情况 出现明显异常的污水处理厂, 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 项目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 站处理后排入新民市吉康 污水处理厂,可满足排放 要求。 符 合 (二十三)有效管控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严格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内地块的准入管理。未依法完 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 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 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从 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 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 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 空间。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 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进腾 退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 本项目采取了分区防渗污 水处理站和医疗垃圾暂存 间是重点防渗区域,可有 效降低项目对土壤的污 染。 符 合 (二十六)强化地下水污染协 同防治。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 状况调查评估,划定地下水型 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强化保护 措施,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 点区划定及污染风险管控。健 全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环境监测 评价体系。实施水土环境风险 协同防控。在地表水、地下水 交互密切的典型地区开展污染 综合防治试点。 本项目不在地下水保护区 内,项目已划定重点污染 防治区,并按要求做防渗 处理,可有效降低对地下 水的污染。 符 合 11 辽 宁省 “十 四 五” 生态 环境 保护 规 划 第一节 完善绿色发展机制 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机制。 强化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的约束和政策引领,应 用于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产业 政策制定、城镇建设、资源开 发、建设项目选址、执法监管 等方面,健全完善 “三线一单” 分区管控、规划环评审查和建 设项目环评审批联动机制。各 市 “三线一单”实施方案印发 实施.依法依规推行规划环评清 单式管理,实现重点产业园区 规划环评全覆盖。 2022 年底前, 完成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措施落 实情况检查,加快推进园区环 境基础设施建设 2024 年底前, 逐步健全 “三线一单”配套的 规章制度和管理政策。2025 年 底前,形成基本完善的区域生 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 本项目符合沈阳市人民 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 见(沈政发〔2021〕10 号)要求 符 合 第一节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 染源头防控 加强空间布局管控。根据土壤 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 用途,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 禁止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 染的建设项目,居住区和学校、 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 周边,禁止新 改、扩建可能 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新 改、 扩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 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提出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防治要求。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和危废 暂存间为重点污染防治 区,正常运行对土壤和地 下水污染影响可接受。 符 合 第三节 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 管控 强化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加 强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土壤 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实施 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保 护,对人为污染造成水质超标 的,采取水厂处理或更换水源 等处理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非地质 背景导致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 或地下水质量为Ⅴ类的区域, 实 施地下水质量达标或改善行 本项目不在地下水保护 区内,项目已按地下水污 染防治重点区划定重点 污染防治区,并按要求做 防渗处理。 符 合 12 动。 第四节 加强重金属、尾矿和高 风险化学品管控 持续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 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涉重金 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重点区 域新 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 行业建设项目,实施 “等量替 代”或 “减量替代”。 完善涉重 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依法 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 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 放。 本项目不属于重金属等重 点行业 符 合 第五节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 控与应急管理 强化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加强 涉危涉重企业、化工园区、集 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流域 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 分级风险管控,建设一批生态 环境综合整治和风险防控示范 工程。 项目运营后编制突发环 并完成备案。 符 合 5、与沈阳市环境准入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年版,对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政策分析判定情况总结如下表。 表表1-5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版) 环境准入政 策分析判定 序 号 内容 建设项目污 染防治措施 结 论 一、综合性政策(一)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不予批准 1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 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选址合理。 符 合 2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 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 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 理要求; 本项目各项 污染物达标 排放。 符 合 3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 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 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本项目各项 污染物达标 排放。 符 合 4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 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 措施; 本项目均提 出有效防治 措施。 符 合 5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 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 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不明确、不合理。 引用2021 年沈阳市环 境质量公 报数据。 符 合 13 6 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未完成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化工园区内新、改、 扩建化工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 于化工项目 符 合 7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 “两高” 新建项目。 本项目不涉 及 符 合 8 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订 版)的新建炼油、乙烯、Px 项目及一次 炼油项目。 符 合 9低速电动车项目。 符 合 10 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含绕 城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项目 符 合 11 新建“头顶库”、危库、险库、无设计或运 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扩容项 目。 符 合 一、综合性政策(二)生态保护红线区 1 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 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外,禁止在生态 保护红线一类区内建设与生态保护无关 的项目。 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 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不破坏主 体生态功能的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外,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 项目。 本项目选址 不涉及各类 生态保护红 线区域。 符 合 一、综合性政策(三)水环境保护 1 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 纸、制革、印染、炼焦、炼硫、炼砷、炼 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 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 的生产项目。 本项目不属 于这些项目 符 合 2 严格控制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项目。辽河流 域干流及主要支流不得新上石油化工、化 学原料药制造、印染等项目。 符 合 3 对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且未依托城镇污 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 置并联网、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未投入运 行的工业集聚区,按规定暂停审批涉水建 设项目。 本项目食堂 废水经隔油 池处理后与 生活污水一 起进入化粪 池处理,锅 炉排水通过 厂区污水管 网进入化粪 池,传染科 的医疗废水 经过预消毒 之后与其它 医疗废水汇 符 合 14 入化粪池, 所有污水排 入院内污水 处理站处 理,达标后 排入城市污 水管网,最 终进入新民 市吉康污水 处理厂。 4 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 造等工业企业(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 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 排放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 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不得接入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不属 于 符 合 5开展地下水压采行动 本项目不开 采地下水 符 合 6 以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为核心,除 国家另有规定外,辽河、浑河、太子河干 流 1 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和有重 大生态环境风险的生产项目。严格控制缺 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环境敏感区域 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 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依法实行主要污 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本项目不属 于 符 合 一、综合性政策(四)饮用水源保护区 1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 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 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 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 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依法拆除或者关 闭。 本项目选址 不涉及各类 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 符 合 2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 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 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依法拆除或者 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 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 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本项目选址 不涉及各类 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 符 合 一、综合性政策(五)环境空气保护 1 新建煤矿应当同步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 设施,使煤炭的硫分、灰分含量达到规定 标准。 本项目不涉 及 符 合 2 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质 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 符 合 3 在禁燃区内, 禁止销售、 燃用高污染燃料; 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符 合 4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符 15 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合 5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 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 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 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 体。 符 合 6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 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 量或者减量替代。 符 合 7 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内,禁止新建和扩建 大气污染源。 符 合 一、综合性政策(六)自然保护区 1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 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 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 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 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 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 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 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 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 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 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 本项目选址 不涉及各类 自然保护 区。 符 合 一、综合性政策(七)土壤环境保护 本项目用地 性质为医疗 卫生用地, 不涉及重金 属排放。 符 合 一、综合性政策(八)固体废物环境保护 3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 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本项目固体 废物均合理 合规处置。 符 合 一、综合性政策(九)森林环境保护环境 本项目不涉 及 符 合 一、综合性政策(十)湿地环境保护 符 合 一、综合性政策(十一)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 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符合 产业政策要 求 符 合 一、综合性政策(十二)园区环境准入限制的 相关要求 本项目符合 城镇发展要 求 符 合 二、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 1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必须符合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 范的要求。 本项目环评 编制符合要 求 符 合 2建设产生污染的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本项目遵守符 16 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内,必须符合重点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污染物排放 国家标准, 符合总量控 制要求 合 3 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 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 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本项目能耗 低,污染物 达标排放 符 合 17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 容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西北传染病慢性病治疗中心(方舱医院)项目 (2)建设单位新民市卫生健康局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新民市城区北部,G230国道,新民市车辆管理所南侧 (5)总投资人民币173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四十九、卫生 84-医院 841;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8432;妇幼保健院(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 服务 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 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842”中“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 下的除外)”,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新民市卫生健康局委托,沈阳浩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 本环评单位环评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场地进行实地踏勘, 通过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 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本次环评不 包括X光放射室及CT室等放射性部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本项目前期作为新民市方舱医院使用,具备加快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 件。疫情结束后,项目作为辽西北传染病、慢性病治疗康复中心,即将现有的新民市胸 科医院与新民市第二人民医院(新民市传染病院)整合,在此选址新建的一座综合性医 院。项目新建辽西北传染病、慢性病治疗康复中心,将承担新民全市区域内的新发、突 发传染病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临床诊疗、医疗救治、康复康养;结核病、艾滋病、布 病、肝病等传统传染病、地方病临床诊疗、医疗救治;其他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 预防和公共卫生服务。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方舱医院属于临时性工程, 不在名录范围内,因此本次环评不对方舱医院进行环评,只针对后期的传染病医院以及 康养病医院进行环评。 2、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用地66765.0m,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对一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一 期用地面积40027m,总建筑面积28000m。一期建设内容主要为(1)新建1000病床位 的方舱医院,疫情结束后转为医院传染病区,改造后能实现150病床位的传染病房,总 建筑面积为18000m;(2)新建康养病房楼(医护保障)及配套,疫情结束后转为住院 部及配套,设置300病床位。 项目具体组成见下表。 表表2-1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 类别 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备注 主体 工程 患者收治舱 1 4 层,钢混结构,共 14100m,前期作为方舱救治,设置 750 床位,后期调整成为康养病房楼,设置 300 张床位。 新建 患者收治舱 2 4 层,钢混结构,共 10100m,前期作为方舱救治,设置 250 床位,后期调整成为传染病和结核病楼,设置 150 张 床位。 新建 发热门诊2 层,钢混结构,共 1200m,发热病人看诊新建 辅助 工程 医护休整及 动力中心 1 层, 地上 1 层框架结构, 地下 1 层钢混结构, 共 1380m, 主要用于设备用房和餐厅 新建 门卫2 座,均为 1 层,钢混结构,共 260120m,看守新建 18 救护车洗消 间 1 座,158.24m,救护车清洗和消毒处理 污水处理站 1 层,地上 1 层框架结构,地下 1 层钢混结构,共 200m, 地上 1 层主要设置污水检测设备以及药剂贮存, 地下一层 设置调节池和事故池。 站房北侧的地下设置地埋式一体化 污水处理装置一套。 新建 锅炉房 1 层,框架结构,共 300m,建设两台 2t/h 的天然气锅炉, 一用一备 新建 公用 工程 供水市政供水管网供给新建 排水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 粪池处理,锅炉排水通过厂区污水管网进入化粪池,传染 科的医疗废水经过预消毒之后与其它医疗废水汇入化粪 池,所有污水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医疗 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1 中预处理标 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新民市吉康污水处理 厂。 新建 供电市政电网供电新建 供热本项目冬季天然气热水锅炉供暖新建 制冷 办公室、病房夏季制冷采用分体式空调,大厅采用风管式 中央空调制冷,无冷却塔。 新建 环保 工程 废 气 治 理 施工期 施工扬尘工地周边设置不低于 2.5m 的围蔽设施;每天 定时洒水(每天 4-5 次)、清除余泥渣土;设置沙石、灰 土、水泥专用堆场,覆盖防风抑尘网。水泥硬化路面,喷 雾洒水装置; 汽车尾气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尽可能使用气 动和电动的设备、机械,或使用优质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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