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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沈阳石花微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孙景和联系方式13940445707 建设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七星大街67-37号(101) 地理坐标( 123 度 24 分 49.278 秒 , 41 度 58 分 44.867 秒 )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C3099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 制品制造-其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31.5 环保投资占比()3.15施工工期2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面积 (m2) 9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沈阳市中心城区太平洋产业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 划; 审批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 中心城区太平洋产业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通知(沈政 ﹝2020﹞35号(2020年8月29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名称沈北新区太平洋产业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沈北新区太平洋产业园单元控制性详 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沈环沈北发[2021]63号 - 2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符合性分析 与沈北新区太平洋产业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与沈北新区太平洋产业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 分析分析 根据沈北新区太平洋产业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 响报告书内容,简要分析本项目与沈北新区太平洋产业园产 业相符性。 表表1-1 与与沈北新区太平洋产业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沈北新区太平洋产业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类别内容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 结果 规划范 围 太平洋产业园单元东 至天乾湖街,南至四 环路,西至道义大 街,北至京哈高铁, 规划面积约697.9公 顷。 本项目位于沈阳 市沈北新 区七星大街67-37号 (101),在规划范围内。 符合 用地布 局 规划区域内现状商业 用地为0.4公 顷,工业 用地为90.0公顷,道 路与 交通设施用地 53.3公顷,绿地与广 场用地30.5公顷,农 林用地510.9公 顷,闲 置地12.8公顷。 本项目用地为二 类工业用 地。 符合 产业定 位 主要承接沈北新区工 业企业,按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沈阳市建设项目环 境准入限制政 策目 录(2020年版)等 要求审批进驻区域行 业企业,进驻区域企 业需满足二类工业用 地要求。 本项目位于沈阳 市沈北新 区七星大街67-37号 (101),符合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 录(2019年 本)、 沈阳市建设项 目环境准入限制 政策目 录(2021 年版)中相关 要 求;本项目属于非金属 矿物制品业,满足二类工业 用地要求。 符合 综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沈北新区太平洋产业园单元控 制性详细规划中相关规划内容。 与沈北新区太平洋产业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与沈北新区太平洋产业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环境影响影响 报告书相符性分析报告书相符性分析 规划环评要求为确保规划区域发展与资源环境条件相适 应,根据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0 年 版),规划环评提出产业环境准入清单,如下 (1)产业类型禁止引进国内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产品、 - 3 - 工艺和名录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造纸等 “十五小” 项目; 禁止新(扩)建燃煤发电规划外、钢铁、水泥、原油加工、平 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多晶硅冶炼等和以煤炭为主要原料的 高耗能、重污染项目;“两高”项目。 (2)产业政策 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 年本)、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 录(2020 版)等要求。 符合符合性分析性分析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项目,不属于禁 止引进的产业类型;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0 版)。 因此,本项目符合沈北新区太平洋产业园单元 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环评的各项要求。 与与沈阳太平洋工业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沈阳太平洋工业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七星大街67-37号(101),位于 太平洋工业城内。 表表1-2 与与沈阳太平洋工业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沈阳太平洋工业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内容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结 果 沈阳太平洋实业有限公司 拟在沈阳市沈北新区盛京 大街东侧、四环路北侧新 增建设用地内,总投资10 亿元人民币,建设沈阳太 平洋实业有限公司沈阳太 平洋工业城项目,本项目 共有建筑69栋,占地面 462231m2,建筑面积为 331901.15m2,计容建筑面 积500800m2,无地下停车 场,地下建设仅为设备用 房。 本项目位于沈阳 市沈北新区七星 大街67-37号(101),在太平洋 工业城范围内。 符合 该园区不引进废水产生一 类污染物的工业项目; 本项目生产废水只有循环冷却水 排水;本项目为非金属矿物制品 生产项目,不属于辽宁省生态 环境厅关于印发加强重金属污染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环发 [2018]97号中的重点行业,本项 目排放的废水中不含一类污染 符合 - 4 - 物; 不引进包含表面处理工艺 的机械加工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机械加工项目;符合 不引进重工业、轻工业及 化工类项目; 本项目为非金属矿物制品生产项 目,生产过程无化学反应,不属 于重工业、轻工业及化工类项 目; 符合 不引进涉及危险化学品的 物流仓储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物流 仓储项目; 符合 不引进包含发酵工艺的食 品加工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食品加工项目。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属于沈阳太平洋工业城不引进类项 目,因此符合园区的产业发展规划。 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相关规定要 求,建设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在产业政策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之列,为允许类;根据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 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本项目不在沈 阳市限制目录中;且根据工产业第 112 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 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项目生产 所用设备均不在禁止类和限制类之列。因此项目符合相关的产 业政策要求。 2、、选址合理性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七星大街 67-37 号 (101),购买太平洋工业城的现有厂房(厂房购置合同见附 件),建设“沈阳石花微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 下称“本项目”)。根据沈阳太平洋工业城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评估报告及审批文件中的内容,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 地,符合用地规划。 本项目不在沈北新区生态红线范围内,评价区内没有生态 敏感区与脆弱区,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项目四周均为标准化厂房。该项目废 - 5 - 气、噪声、废水经治理后可做到达标排 放,固体废物做到合理 处置,根据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 小。 综上,该项目选址合理。 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表表1-3 ““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三线 一单” 要求内容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 结果 生态保 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 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 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 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 区域。相关规划环评 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 为重要内容,规划区 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的,在规划环评结论 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 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 要求,提出相应对策 措施。除受自然条 件 限制、确实无法避让 的铁路、公路、航 道、防洪、管道、干 渠、通讯、输变 电等 重要基础设施项目 外,在生态保护 红线 范围内,严控各类开 发建设活动,依法不 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 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 评文件 2015年12月,沈阳市人民政 府发布了沈阳市生态保护 红线划定方案,对照沈北 新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布图 (沈北 新区生态保护红线 图见附图5),该项目不在 沈北新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分 布范围内,即该项目选址满 足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 定方案相关要求。 符合 环境质 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 和地方设置的大气、 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 标,也是改善环境质 量的基准线。有关规 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 境质量目标管理要 求,提出区域或者行 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 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 或行业发展布局、结 构和规模的对策措 施。项目环评应对照 区域环境质量目标, 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 设对环境质量的影 响,强化污染防治措 根据2020 年沈阳市环境 质量公报 和环境影响 评 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要求,沈阳 市为不达标区。根据国务院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 发〔2018〕22 号)和省政 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打赢蓝 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 年) 的通 知(辽政发〔2018〕3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 际, 沈阳市制定了2020 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作战方 案。 采取措施后,项目 所在区域 环质空气质量中 符合 - 6 - 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 要求 PM2.5及PM10超标问题可以 得到有效的治理,环境空气 质量能够明显得到改善 资源利 用上线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 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 区能源、水、土地等 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 “天花板”。相关规划 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 利用上线,对规划实 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 资源开发利用,区分 不同行业,从能源资 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 代、开采方式和规模 控制、利用效率和保 护 措施等方面提出建 议,为规划编制和审 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该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 量的电及水等能源,项目资 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 总量较少。对区域资源利用 总量较少 符合 环境准 入负面 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 基于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 利用上线,以清单方 式列出的禁止、限制 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 件和要求。要在规划 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 的基础上,从布局选 址、资源利用效率、 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 入手,制定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充分发挥 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 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 约束作用 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 和资源型的产业类型,符合 产业 政策,根据沈阳市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 目录(2021年版),本项 目不在此负面清单之列。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4、、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意见(辽政发〔的意见(辽政发〔2021〕〕6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的意见 (辽政发〔2021〕6 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 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 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 17 号),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 平保 护,辽宁省人民政府就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 - 7 - 源利用上 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提出相关意见。 本项目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 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 见(辽政发 〔2021〕6 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1-4 与与 辽宁辽宁省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分区管控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结 果 环境管控单元划分 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 护、 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 为主的区域, 主要包括生态保 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等。重点管控单元指涉 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 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 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 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 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管控 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 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沈北新 区七星大街 67-37号 (101), 在沈北新区太 平洋产业园内。项目所在 地周边无生态 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等,故本项目不在 优先保护单元区域, 属于 重点管控单元。符合环境 管控单元划分要求。 符合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 管控 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环境风险防 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 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 “1414N”4 级塔型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管控体系。 “1”为全省总 体管控要求; “4”为沈阳现代化 都市圈、 辽宁沿海经济带、辽 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 区、辽东绿色经济区等重点区域 管控要求;“14”为各市生态环境 管控基本要求; “N”为全省 1524 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 各市应结合区域发展格 局、 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 目标要求,制定发布市域管控要 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的 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 本项目属于C3099其他非 金属矿物制品,项目布局 比较合理,各设施布置紧 凑,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 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 能 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项 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 的电能、水源等资源,资 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 用总量较少。综上,本项 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要求。 符合 分区环境管控要求 优先保护单元应依法禁止或限制 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 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 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 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沈北新 区七星大街67-37号 (101), 在沈北新区太 平洋产业园内。属于重点 管控单元。项目运营期各 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环保 措施后能满足 达标排放要 符合 - 8 - 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 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 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 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 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求。综上,本项目符合分 区环境管控要求。 5、与、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意见(沈政发〔的意见(沈政发〔2021〕〕10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 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 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 发〔2021〕6号)工作要 求,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提出如 下意见。 本项目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1-5 与与 沈沈阳市阳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分区管控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结 果 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 环境管控单元 137 个, 分为优先 保护、重点管控和 一般管控单元 三类。其中 优先保护单元 82 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 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 48 个,主 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 境质量超标区 域,一般管控单元 7 个,市域内优先保护单元、重点 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沈北 新 区七星大街 67-37号 (101), 在沈北新区太 平洋产业园内。项目所 在地周边无生态保护红 线、自然保护地、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等,故本 项目不在优先保护单元 区域, 属于重点管控单 元。符合环境管控单元 划分要求。 符合 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 定环境管控单元的类型特征,从 空间布局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 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 率四方面制定针对性的生态环境 准入要求,建立“1N”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管控体系, “1”为全市总体 管控要求; “N”为全市 137 个环 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 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 护优先为原则,禁止或限制大规 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沈北 新区七星大街67-37号 (101), 在沈北新区太 平洋产业园内。属于重 点管控单元。项目运营 期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 的环保措施后能满足达 标排放要求,生产过程 尽量使水资源重复利 用,提升了资源利用效 率。综上,本项目符合 分区环境管控要求。 符合 - 9 - 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 能不降低。 2 重点管控单元。工业聚集区以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 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 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环境 负荷、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 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境污 染治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重 点。 3 一般管控单元。以促进生产、生 活、生态功能的协调融合为导 向,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 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 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 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 6、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年版) 符合性分析见下表。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1-6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符合性年版)符合性 分析一览表分析一览表 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要求项目情况 是否符 合 综合性政策 (一)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 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 定规划; 项目选址、布局合 理,符合要求 符合 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 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 的环保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 善目标管理要求; 项目各项污染物经 过处理后,达标排 放,符合要求 符合 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 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 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 生态破坏; 项目各项污染物经 过处理后,达标排 放 符合 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 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 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符合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 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 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项目基础资料真实 可信,内容完整, 结论合理 符合 6.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未 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化工园内 新、改、扩建化工类建设项目; 不属于化工类项目符合 - 10 - 7.国外已确定的污染严重以及禁止在本 国生产的工艺、产品、带有污染转移 性质的项目; 项目不属于污染严 重,且工艺不属于 禁止类 符合 8.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建 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两 高”项目 符合 9.低速电动车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低速 电动车项目 符合 10.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线路以内 (含绕城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生产 和储存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危险 化学品生产和储存 项目,且在三环绕 城高速公路环线外 符合 11.新建“头顶库”、危库、险库、无 设计或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 加高扩容项目; 不属于新建“头顶 库”、危库、险 库、无设计或运行 状况与设计不符的 尾矿库加高扩容项 目 符合 (二)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 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外,禁止 在生态保护红线一类区内建设与生态 保护无关的项目; 选址不涉及各类生 态保护红线区域 符合 2.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 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不破 坏主体生态功能的生态农业、旅游等 设施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二类区 内建设其他项目; 选址不涉及各类生 态保护红线区域 符合 3.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 排放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 体废弃物;禁止擅自取土、挖砂、采 石、开矿;禁止私自挖塘、挖沟、筑 坝、开采地下水; 选址不涉及各类生 态保护红线区域 符合 4.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或者在 建项目应当控制规模,不得增加污染 负荷; 选址不涉及各类生 态保护红线区域 符合 5.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 铁路、公路、航道、 防洪、管道、干 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 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 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 建 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 件。 选址不涉及各类生 态保护红线区域 符合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 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 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 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责令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选址不涉及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 符合 - 11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 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 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2.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 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 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 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 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 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 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选址不涉及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 符合 (四)自然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 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 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 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 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 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 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 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 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 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在自 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 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 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 选址不涉及自然保 护区 符合 (五)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空气 质量一类区内,禁止新建和扩建排放 污染源的项目。 选址不涉及自然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 等 符合 (六)土壤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 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 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 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 的建设项目。 选址不涉及优先保 护类耕地集中区 符合 2.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 业布局选址要 求,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 养院、养老院 等单位周边新建、改 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 目。 项目选址合理,周 边无居民区和学 校、医院、疗养 院、养老院 等单位 且不会造成土壤污 染 符合 (七)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 行业产业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 年修正本)、国 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2020 年版)等相关政策要 求,对于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 业政策,不属于淘 汰类和限制类 符合 - 12 - 目,尤其是涉及落后产品和落后生产 工艺装备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 版) 出台后按2021版执行)。 (八)园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域, 引进建设项目时应符合所在园区规划 环评准入条件等相关要求。 本项目符合太平洋 工业园区规划 符合 2.限制审批新建高污染和涉及光气、氯 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 胍、氨酸胺等爆炸性危险性化学品以 及涉及硝化工 艺、剧毒化学品生产的 建设项目。 本项目符合太平洋 工业园区规划 符合 7 7、、其他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其他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1 月1 日)符 合性分析内容详见下表。 表表1-7 与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与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 政策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 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 热、“煤改 气”、“煤改电”工程建设, 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 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 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 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 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 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 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本项目采用 电供暖 符合 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 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 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 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 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 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 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 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本项目利用 现有厂房, 施工期仅为 设备安装 符合 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 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 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 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 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 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 等量或减量置换。 根据项目文 件,项目符 合产业政策 及沈阳市管 理要求 符合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 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 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 本项目废水 经处理后进 入市政管 符合 - 13 - 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 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 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 网。产生的 固废均合理 处置 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 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 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 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 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 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 受社会监 督。 建设项目产 生的废气污 染物均采用 合理可行的 技术进行处 理,各项污 染物全部达 标排放 符合 项目与水十条符合性分析内容详见下表。 表表1-8 与水十与水十条条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政策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 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 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 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 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 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 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 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本项目用的冷却水 循环使用,定期排 放;项目产生生活 污水排入化粪池, 经化粪池处理后经 园区污水管网进入 道义污水处理厂。 符合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 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 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 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 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 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 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 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 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 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 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 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 位名录。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 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 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 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 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 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 本项目生产使用的 去离子水外购,生 活用水来自市政自 来水管网,不开采 地下水。在生产过 程中严格控制总用 水指标,节约用 水。 符合 - 14 - 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 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 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 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 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 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排 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 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 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 任。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要带头 落实,工业集聚区内的企业要探 索建立环保自律机制。 本项目废水、废气 和噪声污染源监测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进行。 符合 8 8、、项目与项目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环发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环发 [2018][2018] 9797 号号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环发[2 018] 97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9。 表表1-9 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通知要求项目情况备注 重点行业重有色金属矿含伴 生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采 选业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 铜、铅锌、镍钴冶炼等、铅蓄 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 皮革鞣制加工等、化学原料及 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 烯行业、铬盐行业等、电镀行 业包括电镀车间。进一步聚焦 铅锌矿采选、铜矿采选以及铅锌 冶炼、铜冶炼等涉铅、涉镉行 业。 本项目为非金属矿 物制品业,主要产 品为氧化钛、氧化 铝氧化钛、氧化 锆,不属于重点行 业。 不属于重点 行业。 重点防控污染物铅、铬、镉、 汞和类金属砷。进一步聚焦铅、 镉减排,在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 排放量下降前提下,原则上优先 削减铅、镉。 本项目原辅材料和 产品主要为氧化 钛、氧化铝氧化 钛、氧化锆,不属 于重点防控污染 物。 不属于重点 防控污染 物。 重点防控区域和企业重金属污 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较大、具有 潜在环境风险的涉重金属企业为 重点防控企业。进一步聚焦群众 反映强烈的重金属污染区域。 建设单位不排放重 点防控污染物,也 无潜在重金属环境 风险。 建设单位不 是重点防控 企业,本项 目所在地不 是重金属污 染区域, - 15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建 设设 内内 容容 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沈阳石花微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七星大街67-37号(101), 主要从事微粉加工工作。系购买太平洋工业城的现有厂房,建设“沈阳石花微纳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900m2,建筑面积20 00m2,共三层。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00万元,拟建设制粉生产线5条(气流粉碎分级 生产线1条,喷雾造粒生产线3条,烧结破碎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10t氧 化铝氧化钛微粉、2t氧化钇微粉和1t8氧化钇稳定氧化锆微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2021年版)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七、其他非金属矿物制造业,6 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其他”类别,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 此,沈阳石花微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沈阳绿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对该项目场地进行实地踏勘,通过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 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项目建设概况项目建设概况 沈阳石花微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七星大街67-37号(101), 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23.413688;北纬41.979129。本项目系购买太平洋工业城的 现有闲置厂房,项目四周均为其他企业,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车间平面布置见附 图2。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900m2,内部划分为是粉体制备车间、喷雾造粒 车间、烧结车间、仓库、办公室等,建设微粉加工项目,项目建设后预计年产10t氧化 铝氧化钛微粉、2t氧化钇微粉和1t8氧化钇稳定氧化锆微粉。主要工程建设项目组成 详见表2-1。 表表2-1 建设项目组成一栏表建设项目组成一栏表 工程 类别 工程名称建设内容备注 主体 工程 生产厂房 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2000m2,其中一层为粉体制备车 间、喷雾造粒系统车间、办公室、更衣室、仓库等;二层 为喷雾造粒车间、仓库;三层为仓库、微粉换包装间、休 息室。 依托现有 厂房,内 部设备为 新增 - 16 - 储运 工程 原料储存区原料储存区位于车间三楼仓库,占地面积310m2 依托现有 厂房 产品储存区产品储存区位于车间一、二楼仓库,占地面积458m2 依托现有 厂房 辅助 工程 办公室位于生产厂房一楼,用于员工办公依托 公用 工程 给水生活用水市政管网提供,生产用水为去离子水(外购)依托 排水 循环冷却水排水(0.2t/次,每个月排1次)与生活污水(包 括食堂废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道义污水 处理厂 依托 供电市政供电依托 供暖冬季供暖采用电供暖-- 供热生产供热采用电加热-- 废气 有组织 气流粉碎生产线-气 流磨 密闭收集设备自带 1台布袋除尘器 1根 15m高排气筒P1 新建 气流粉碎生产线-气 流分级 密闭收集设备自带 1台布袋除尘器 1根 15m高排气筒P1 无组织 气流粉碎生产线 (颚破、对辊破) 集气罩1台脉冲型 滤筒除尘器无组织 排放于车间内 气流粉碎生产线 (超声筛分) 集气罩1台脉冲型 滤筒除尘器无组织 排放于车间内 喷雾造粒生产线 (喷雾造粒工序) 密闭收集设备自带 1套旋风除尘器1套 布袋除尘器无组织 排放于车间内 喷雾造粒生产线 (超声筛分工序) 集气罩1台脉冲型 滤筒除尘器无组织 排放于车间内 烧结破碎生产线 (颚破、对辊破) 集气罩1台脉冲型 滤筒除尘器无组织 排放于车间内 烧结破碎生产线 (筛分、磁选) 集气罩1台脉冲型 滤筒除尘器无组织 排放于车间内 其他 喷雾造粒生产线 (喷雾造粒工序) 1根排放水蒸气的 3.8m高排气筒P2 新建 喷雾造粒生产线 (烧结工序) 1根排放CO2和水蒸 气的5.2m高排气筒 P3 烧结破碎生产线 (高温烧结) 1根排放CO2和水蒸 气的5.2m高排气筒 P4 - 17 - 废水 隔油池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 入园区化粪池,经园区污水 管网最终进入道义污水处理 厂 新建 化粪池 生活污水排入园区化粪池, 经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道 义污水处理厂 依托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音、距离衰减新建 固废 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滤筒、车间门口废脚垫暂存于10m2 危废暂存间内,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 进行处理 新建 3、原、辅材料能源消耗、原、辅材料能源消耗 (1)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见表2-2。 表表2-2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 号 原料名称 年用量 (t) 包装规格原料状态 最大储备 量(t) 用途来源 1 氧化铝氧 化钛复合 材料 101吨袋装颗粒3制粉外购 2氧化锆125Kg袋装粉末2制粉外购 3氧化钇250Kg桶装粉末1制粉外购 4聚乙烯醇0.01编织袋颗粒0.01 粘结剂、 分散剂 外购 5 羟基纤维 素 0.1编织袋颗粒0.1粘结剂外购 表表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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