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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沈阳鑫视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沈阳鑫视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 年 7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 1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沈阳鑫视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沈阳鑫视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志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609836886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路 126 号睿谷产业园-A18-1,A18-2 地理坐标地理坐标( 123 度 10 分 0.221 秒,41 度 47 分 18.952 秒) 国民经济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C3394交通及公共 管理用金属标牌 制造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三十、金属制品业 33,66.结 构性金属制品制造、其他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项目审批(核 准准/备案备案)) 部门部门 ((选选 填)填) / 项目审批(核项目审批(核 准准/备案)文号(选备案)文号(选 填)填) / 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20 环保投资占比环保投资占比 (()) 20施工工期施工工期1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用地面积(m2))1160 专项评价设置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情况 无 规划情况规划情况 根据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年), 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位于沈阳市于洪区,规划面积60平方公里,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范围不占用生态红线。 规划环境影响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评价情况 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年)环境影响 报告书于2020年5月12日在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备案 文号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 性详细规划(2020-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沈于 环发[2020]9号)见附件7 规划及规划环规划及规划环本项目与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 - 2 - 境影响评价符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合性分析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内容见下表。 表表 1与与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 年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符 合合 情情 况况 (一)生态空间管制清单(一)生态空间管制清单 符符 合合 1.禁止建设区小浑河河道、高 速公路及铁路、基本农田不得实 施除生态修复外的建设项目,如 2.限制建设区部分基础设施工 程(如道路、管网等工程)无法 避让,必须穿越上述保护区,需 经过充分论证后方可施工其它规 划绿地生态空间 经核实,本项目位于睿谷产业 园内,不在禁止建设区,也不 在限制建设区 符 合 ((二二))生态保护红线清单生态保护红线清单 符符 合合 规划区先进装备智能制造产业片 区内涉及四环路生态红线区,长 度为 1.483km;现代商贸物流产 业片区涉及四环路生态红线区, 长度为 2.52km,基本农田为 0.3 公顷,上述区域原则不得实施除 生态修复外的建设项目;如部分 基础设施工程(如道路、管网等 工程)无法避让,必须穿越上述 保护区,需经过充分论证后方可 施工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内,不占用 基本农田,未触及生态红线及 基本农田,与生态红线位置分 布见附图 9, 在永安经济开发区 位置见附图 10 符 合 ((三三)环境质量底线清单)环境质量底线清单 符符 合合 根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全面加 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 治攻坚战的意见,结合规划所属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资源承载力 水平,水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包含 化学需氧量、氨氮,大气污染物总 量管控限值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烟粉尘、VOCs。 根据2020 年度沈阳市环境质量 现状公报数据,沈阳市为不达 标区。但随着辽宁省大气污 染防治行动方案、辽宁省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等的相继实施, 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将进一步 得到改善。根据环境现状补测 数据显示,本项目涉及的大气 特征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 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 录 D 相关指标要求、非甲烷总 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限值要 符 合 - 3 - 求。厂界四周及敏感点声环境 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 类区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 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 控标准(GB36600-2018)中 表 1 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及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 8-2018)中表 1、2 风险筛选值 ((四四)资源利用上线清单)资源利用上线清单 符符 合合 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结论提 出资源利用上线清单,工业用水 总量上线 23.0971 万 t/a,新鲜用 水量上线 23.0971t/a, 中水回用量 下线 4.38 万 t/a, 土地资源总量上 线 6000hm2, 建设用地总量上线 5 192hm2, 工业用地总量上线 1925 hm2, 综合能耗上线上线 95.5 万 tce/a 项目运行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 水、电等能源消耗,建成后通 过内部管理、废物综合利用、 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 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 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 项目的水、电等资源不会突破 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符 合 ((五五)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符符 合合 为确保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产业 发展与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规划 环评提出规划产业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如下 1、禁止畜禽养殖场、制淀粉、制 糖行业、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 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业、石 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水 泥制造、水泥粉磨站、石灰制造行 业、金属冶炼、煤气生产、危险化 学品仓储行业进入; 2、禁止新建产业政策中列入淘汰 和限制的项目; 3、禁止新建沈阳市第一批准入负 面清单的项目; 4、禁止在生态红线及基本农田建 设项目; 5、位于上述禁止准入目录企业仅 允许实施环保改造和技术升级,不 允许扩建 1.本项目为 C3394 交通及公共 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 2.本项目不属于新建产业政策 中列入淘汰和限制的项目; 3.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沈阳市第 一批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 4.本项目未触及生态红线及基 本农田,见附图 10; 5.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符 合 注本项目不涉及与不相关的条款未罗列在本表格中 - 4 - 其他符合性分其他符合性分 析析 1、政策相符性分析 1.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金属标牌制造,工艺为金属板及亚克力板下料、剪 切、雕刻、喷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及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2021 年版), 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本项目可视为允许 类,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沈阳鑫视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沙岭 路 126 号睿谷产业园 A18-1,A18-2,厂址地理坐标东经 123 10′0.22″,北纬 4147′18.95″。项目西侧为农房;南侧为道路,北 侧为道路,东侧为自家农田。所在区域交通便利,环境状况良好, 厂址选择合理。使用土地为建设用地,土地相关文件见附件 3。项 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综上所述,项目建 设合理合规。 3.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符合性分析 ①“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表表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 单” 本项目相符情况 判定结 果 生态保护 红线 根据本项目与于洪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布位置关 系图可知, 该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 环境质量 底线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及 2020 年度沈阳市环境质量 现状公报数据。项目所在区域除环境空气质量未 达标外,其余各环境质量现状均可达标。本项目 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下料过程产生的粉尘 (集气罩抽风软管布袋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 (DA001));焊接过程烟尘(集气口移动式焊 接烟尘净化装置);喷漆、烘干产生的废气(过 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氧装置15m高排气 筒(DA002));食堂废气(油烟净化器引至屋 顶排放),上述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并未触碰到环 境质量底线,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声环 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 3 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综 上,项目建设以后,污染物的排放不会破坏质量 底线 符合 资源利用 上线 本项目资源利用包括电能、水能,使用量较小, 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符合 - 5 - 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路 126 号睿 谷产业园 A18-1,A18-2,属于 C3394 交通及公 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参考国家发改委、商务 部制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国家工信部发 布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环保部会同国务院 有关部门发布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 录、参考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 (试行)及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 策目录(2020 年版)等内容,本项目均不在其 列,可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 符合 ②“水十条”相符性分析 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相符性 分析见下表。 表表3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 相符 性 一、全面控制污染 物排放 /符合 (一)狠抓工业污 染防治 建设单位不属于十小企业; 从事行业不属于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 厂区所在地为规划 园区, 本项目运行期生活污水及经隔油池处 理后的食堂废水一起排入防渗化粪池后经 睿谷产业园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沈阳沙岭污 水处理厂 符合 二、推动经济结构 转型升级 /符合 (五)调整产业结 构 本项目为广告标识牌加工生产,根据沈阳 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2 021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 限制类和淘汰类别建设项目,根据促进产 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不属 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建设符 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符合 三、着力节约保护 水资源 符合 (八)控制用水总 量 项目运行期用水,用水量符合辽宁省行业 用水定额(DB21/T1237-2015)要求 符合 七、切实加强水环 境管理 符合 (二十一)深化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运行期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 废水一起排入防渗化粪池后经睿谷产业园 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沈阳沙岭污水处理厂 符合 八、全力保障水生 态环境安全 /符合 - 6 - (二十四)保障饮 用水水源安全 项目厂址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境地内符合 (二十八)保护水 和湿地生态系统 项目厂址周围不涉及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 统 符合 注项目不涉及与不相关的条款未罗列在本表格中 ③“气十条”相符性分析 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相符 性分析内容见下表。 表表4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 相符 性 一、加大综合治理 力度,减少多污染 物排放 /符合 (一)加强工业企 业大气污染综合治 理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 ①亚克力板切割、雕刻过程产生的粉尘经 集气罩抽风软管收集后经由布袋除尘器处 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有组织排放; ②焊接过程烟尘经集气口收集后由移动式 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③喷漆、烘干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活性 炭吸附装置UV 光氧装置处理后由 15m 高 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④食堂废气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 排放; 以上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符合 (二)深化面源污 染治理 该厂不涉及燃煤设施,运行期厂内无料堆符合 二、调整优化产业 结构,推动产业转 型升级 符合 (四)严控“两高” 行业新增产能 从事行业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 (五)加快淘汰落 后产能 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 (六)压缩过剩产 能 不属于过剩产能行业符合 (七)坚决停建产 能严重过剩行业违 规在建项目 从事行业不属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符合 注项目不涉及与不相关的条款未罗列在本表格中 ④“土十条”相符性分析 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相符 - 7 - 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5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 相符 性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 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 安全 /符合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 度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未占用基 本农田 符合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 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 险 /符合 (十四)严格用地准入 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用地 性质要求 符合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 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 作 /符合 (十六)防范建设用地 新增污染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不排放对土壤造成侵 害的重金属等重点污染物 符合 (十八)加强工业废物 处理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固废均可得到合理、 有效处置,去向明确,不会造成二次污 染。厂内贮存场所和贮存方式满足标准 要求 符合 注项目不涉及与不相关的条款未罗列在本表格中。 ⑤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符合性分析 表表6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符合性分析年本)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类型情况说明 符合 性 (一)综合性政策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 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 1、建设项目类 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2、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 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 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 善目标管理要求; 3、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 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 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 坏;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 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沈阳鑫视界金属 制品有限公司位 于辽宁省沈阳市 于洪区沙岭路 1 26 号睿谷产业 园 A18-1,A18 -2, 主要从事标 识牌、围挡、导 视系统、喷绘、 户外牌匾、交通 标识产品设计、 制作等,属于 C 3394 交通及公 共管理用金属标 牌制造 符合 (二)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 求 不涉及符合 - 8 - (三)饮用水源保护区1.除市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 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一类区内建设与生态 保护无关的项目; 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 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不破坏主体生态功能的 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 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项目; 2.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排放污 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禁止 擅自取土、挖砂、采石、开矿;禁止私自挖塘、 挖沟、筑坝、开采地下水;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或者在建项目应 当控制规模,不得增加污染负荷; 3.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 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 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 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4.待市政府批准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 法(修订稿)后,参照新办法执行 不涉及 (四)自然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 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 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 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 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 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 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 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 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 的,应当限期治理 不涉及符合 (五)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 关要求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空气质量一类 区内,禁止新建和扩建排放污染源的项目 不涉及 (六) 土壤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 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 制革等行业企业,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 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2.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与修复,或者经治理与修 复但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的,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污染地块的建设项目 不涉及符合 (七)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行业产业 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不涉及符合 - 9 - 修正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等相关政策要 求,对于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尤其是 涉及落后产品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一 律不得审批。 (八)园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域,引进建 设项目时应符合所在园区规划环评准入条件等 相关要求。 2.不得受理、审批未完成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 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滞后或不能稳定达标排 放、且未完成限期治理,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且 未完成限期整改,未按期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计划的园区园内新.建、扩建、改建化工类 项目环评 不涉及符合 ⑥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表表7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方案的符合性分析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类型情况说明 符合 性 (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 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 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 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 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 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 及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 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 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工 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 代力度;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 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 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 替代 不涉及符合 (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 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 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 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 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 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 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 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 排放。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 本项目车间封闭,VO Cs 无组织排放量较小 符合 (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 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 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 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 ①下料过程产生的粉 尘经集气罩抽风软 管收集后经由布袋除 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 排气筒(DA001)有组 符合 - 10 - 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 理效率 织排放; ②焊接过程烟尘 经集 气口收集后由移动式 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 理后排放; ③喷漆、 烘干产生的废 气经过滤棉活性炭 吸附装置UV 光氧装 置处理后由 15m 高排 气筒(DA002)有组织 排放; ④食堂废气由油烟净 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 排放; 以上废气经处理后排 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各地应围 绕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 根据O3、 PM2.5 来源解析,结合行业污染排放特 征和 VOCs 物质光化学反应活性等,确 定本地区 VOCs 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 污染物,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 质控制等,提出有效管控方案,提高 VO Cs 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不涉及符合 石化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全面加大石 油炼制及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 纤维、合成橡胶等行业 VOCs 治理力度。 重点加强密封点泄漏、废水和循环水系 统、储罐、有机液体装卸、工艺废气等 源项 VOCs 治理工作,确保稳定达标排 放。重点区域要进一步加大其他源项治 理力度,禁止熄灭火炬系统长明灯,设 置视频监控装置;推进煤油、柴油等在 线调和工作;非正常工况排放的 VOCs, 应吹扫至火炬系统或密闭收集处理; 含V OCs 废液废渣应密闭储存;防腐防水防 锈涂装采用低 VOCs 含量涂料 不涉及符合 化工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加强制药、 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 料制品等行业 VOCs 治理力度。重点提 高涉 VOCs 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 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 VOCs 物 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 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 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 本项目车间封闭,VO Cs 无组织排放量较小 符合 工业涂装 VOCs 综合治理。加大汽车、 家具、集装箱、电子产品、工程机械等 行业 VOCs 治理力度,重点区域应结合 本项目喷漆工序涉及 VOCs废气排放, 喷漆、 烘干产生的废气 经过 符合 - 11 - 本地产业特征, 加快实施其他行业涂装V OCs 综合治理 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 UV 光氧装置处理后 由 15m 高排气筒(DA 002)有组织排放,部 分有机废气无组织排 放,排放量较小 包装印刷行业 VOCs 综合治理。重点推 进塑料软包装印刷、印铁制罐等 VOCs 治理,积极推进使用低(无)VOCs 含量 原辅材料和环境友好型技术替代,全面 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建设高效末端净 化设施。 重点区域逐步开展出版物印刷V OCs 治理工作,推广使用植物油基油墨、 辐射固化油墨、低(无)醇润版液等低 (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和无水印刷、 橡皮布自动清洗等技术,实现污染减排 不涉及符合 ⑦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符合性 分析 表表8与与“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符合性分的符合性分 析析 项目类型情况说明 符 合 性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加快推进 “ 散乱污 ” 企业综合整治 各地要全面开展涉 VOCs 排放的“散乱 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实 施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依法依规 予以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 断电, 清除原料、 清除产品、 清除设备; 列入搬迁改造、升级改造类的,按照发 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制定改 造提升方案,落实时间表和责任人;对 “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制定总体整改方 案,统一标准要求,并向社会公开,同 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 改造。 实行网格化管理, 建立由乡、 镇、 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 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排查和整 改责任。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 于 2017 年 9 月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 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地区其他城市于 2 017 年底前基本完成涉 VOCs“散乱污” 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2018 年底前依法依规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涉 不涉及 符 合 - 12 - VOCs 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涂 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 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 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 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 制造加工企业, 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 作业等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提高 VOCs 排 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 严格控制新 增污染物排放量。 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 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 VOCs 排 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未纳入石化 产业规划布局方案 的新建炼化项目一 律不得建设。 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 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 量或倍量削减替代, 并将替代方案落实 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 纳入环境执法管 理。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 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 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 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 于洪区睿谷产业园区内, 项目喷漆、烘干工序于封 闭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 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 附装置UV 光氧装置处理 后由 15m 高排气筒(DA0 02)有组织排放 符 合 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不涉及 符 合 (二)加快实施工业源 VOCs 污染防治 全面实施石化行业达标排放不涉及 符 合 加快推进化工行业 VOCs 综合治理不涉及 符 合 加大工业涂装 VOCs 治理力度 喷漆、烘干产生的废气经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 UV 光氧装置处理后由 15 m 高排气筒(DA002)有 组织排放 符 合 深入推进包装印刷行业 VOCs 综合治 理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绿 色原辅材料和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加 强无组织废气收集,优化烘干技术,配 套建设末端治理措施, 实现包装印刷行 业 VOCs 全过程控制。重点地区力争 2 018 年底前完成,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 通道城市 2017 年底前基本完成 不涉及 符 合 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行业 VOCs 综 合治理 。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 征和 VOCs 治理重点, 因地制宜选择其 他工业行业开展 VOCs 治理。 电子行业 应重点加强溶剂清洗、光刻、涂胶、涂 装等工序 VOCs 排放控制; 制鞋行业应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 于洪区睿谷产业园区内, 喷漆工序涉及 VOCs 废气 排放,喷漆、烘干产生的 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 附装置UV 光氧装置处理 符 合 - 13 - 重点加强鞋面拼接、 成型、 组底、 喷漆、 发泡、注塑、印刷、清洗等工序 VOCs 排放治理; 纺织印染行业应重点加强化 纤纺丝、热定型、涂层等工序 VOCs 排 放治理;木材加工行业应重点加强干 燥、涂胶、热压过程 VOCs 排放治理 后由 15m 高排气筒(DA0 02)有组织排放;部分有 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排放 量较小 ⑧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 VOCs 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 表表9与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关于切实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情况说明情况说明 符 合符 合 性性 一、严格项目准入及排放标准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项目要严格 进行规划相符性审查,按照国家、辽宁 省相关规定应当进入园区的要进入园 区。 禁止审批不符合规划要求及规划环 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 建,涉及 VOCs,位于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沙岭路睿谷产业园区 内,属于永安经济区, 符合园区规划 符合 二、严格项目原辅料源头替代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排放的建设 项目, 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对建设项 目使用的主要原辅料的理化性质、 特性 等进行详细分析, 明确 VOCs 的主要原 辅材料类型、组分、含量等(附具有 C MA和CNAS资质的产品检测报告或使 用产品的 MSDS),明确是否属于危险 化学品 原辅料理化性质见项 目基本情况,油漆、固 化剂、稀释剂等检测报 告见附件,本项目所用 原辅材料均不属于危 险化学品 符合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排放的建设 项目,应当优先使用低(无)VOCs 含 量原辅材料, 禁止审批生产和使用不符 合国家 VOCs 含量标准(GB/T38597、 GB38507、GB33372、GB38508 等)及 有害物质限量(GB38468、GB18581、 GB24409、GB30981 等)的项目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 料 VOCs 含量较低,符 合国家 VOCs含量标准 符合 三、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审查 新建、扩建、改建涉 VOCs 排放的建设 项目,要严格无组织排放审查,要按照 应封闭全封闭、能收集全收集的原则, 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要对照挥发性 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 22-2019)和各行业的行业标准以及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重点加 强 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 本项目为新建涉 VOCs 排放项目,本项目喷漆 房等车间封闭,无组织 排放量较少 符合 - 14 - 与管线组件泄漏、 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 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评价审 查 对于 VOCs 物料要全部采取密闭储存, 物料转移、输送、配料、使用等作业环 节应当采取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 操作,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详细描 述物料储存、转移、配料、使用、收集 等环节所采用的工艺技术或措施, 不得 用密闭收集、密闭储存等简单、笼统性 文字进行描述, 并分析采用的工艺技术 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本项目为新建涉 VOCs 排放项目,本项目喷漆 房等车间封闭,产生的 VOCs 经集气罩抽风 软管收集后由活性炭 吸附装置UV 光氧装 置处理后经由 15m 高 排气筒(DA002)有组 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 较少 符合 四、全面加强末端治理及运行管控 按照“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的原则,新 建、改建、扩建涉 VOCs 排放的建设项 目, 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强化建设项 目涉 VOCs 有机废气的收集与处理评 价, 配套的 VOCs 治理设施应当采用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的可 行技术 本项目 VOCs有机废气 的收集与处理,采用集 气罩抽风软管收集后 由活性炭吸附装置U V光氧装置处理后经由 15m高排气筒 (DA002) 有组织排放符合排污 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 术规范中的可行技术 要求 符合 原则上不应采用洗涤、活性炭吸附、U V 光催化/光氧化、 低温等离子等单一处 理工艺。在涉 VOCs 废气处理工艺中, 含有活性炭吸附技术环节的, 应当选择 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的活性炭, 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明确活性炭添加 量及更换时间。 具备条件企业应优先选 用活性炭吸附(现场再生)技术。非水 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 喷淋吸收处理 本项目 VOCs有机废气 的收集与处理,采用集 气罩抽风软管收集后 由活性炭吸附装置U V光氧装置处理后经由 15m高排气筒 (DA002) 有组织排放,不属于单 一处理工艺,且活性吸 附装置碘值选用不低 于 800mg/g 的活性炭 符合 - 15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建 设设 内内 容容 1.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本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 1160m2,建筑面积为 2120m2,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2,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 4-6。本项目项目组成见下表。 表表10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工程 名称名称 工段名称工段名称工程内容工程内容备注备注 主体 工程 1F 钣金区 400m2,用于金属板材、亚克力板切割,年切割 能力为 3 万 m2 利用 租赁 厂房 激光区 120m2,用于板材激光加工,年加工能力为 3 万 m2 雕刻区 80m2,建筑面积为 100m2,主要用于亚克力板雕 刻,年剪板能力为 20 万 m2 喷漆房 100m2,为封闭式喷漆房,用于调漆、喷漆、漆 料烘干,年喷漆、烘干能力为 3 万 m2 2F 组装区200m2,用于金属零部件焊接 包装区200m2,用于成品包装 办公区80m2,用于人员办公 3F 组装区200m2,用于金属零部件组装 食堂200m2,用于员工就餐 休闲区80m2,用于员工休息 公用 工程 供水睿谷产业园园区管网供给 新建 排水 生产无污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及经隔油池处 理后废水一起排入防渗化粪池后经睿谷产业园 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沈阳沙岭污水处理厂 供电市政统一供给 供热睿谷产业园园区供热管网供给 环保 工程 废气处理 ①下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抽风软管收 集后经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 (DA001)有组织排放 新建 ②焊接过程烟尘经集气口收集后由移动式焊接 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③喷漆、烘干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 附装置UV 光氧装置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 (DA002)有组织排放 ④食堂废气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起排入 防渗化粪池后经睿谷产业园园区污水管网进入 沈阳沙岭污水处理厂 - 16 - 固废处理 生活垃圾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 运处理 焊接烟尘除尘灰 布袋除尘灰 边角料 收集后存放在库房,定期 外售 焊渣 废包装桶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F, 位于喷漆车间内,占地面 积为 6m2,建筑面积为 6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进行处理 漆渣 废活性炭 废 UV 灯管 废过滤棉 废机油 噪声处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安放于车间内,合理布 局 2.生产主要原生产主要原、辅、辅材料用量材料用量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下表。 表表11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 序序 号号 名称名称单位单位年用量年用量来源来源用途用途 1铁板t/a3.5外购用做底座 2亚克力板t/a1.2外购用做面板 3铝板t/a1.5外购 用做面板 4钢板t/a2.0外购 5油性底漆t/a0.1外购用于标识整体 6油性面漆t/a0.1外购用于标识整体 7固化剂t/a0.02外购用于标识整体 8稀释剂t/a0.1外购用于标识整体 9焊丝t/a0.1外购用做内部骨架及面板 10镀锌钢管t/a4.5外购用做内部骨架及面板 11氩气(焊接用气体)t/a0.5外购用做内部骨架及面板 12光源等其他配件t/a0.05外购用做内部及面板 13机油t/a0.025外购切割用 该项目所用原、辅材料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理化性质见下表 - 17 - 表表 12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序序 号号 材料名称材料名称理化性质理化性质危险性危险性 1亚克力板亚克力板 又称特殊处理的有机玻璃,是有机玻璃换代产品,属聚 丙烯酸酯类,一般指聚甲基丙烯酸甲酯,以丙烯酸及其 酯类聚合所得到的聚合物统称丙烯酸类树酯,相应的亚 克力统称聚丙烯酸类亚克力,其中以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应用最广泛 / 2油性底漆油性底漆 成分分析见附件 6。 在常温下为浆糊状流体,未干情况下 易燃,燃点50℃,不溶于水,微溶于脂肪,可溶于醇、 醛、醚、苯、烷,易溶于汽油、煤油、柴油。具有化学 性干燥,综合性能好,形成的漆膜附着力强等特点 易燃 3油性面漆油性面漆 成分分析见附件 6。 需要与固化剂和稀释剂按比例配合使 用。在常温下为浆糊状流体,未干情况下易燃,燃点 50℃,不溶于水,微溶于脂肪,可溶于醇、醛、醚、苯、 烷,易溶于汽油、煤油、柴油。具有化学性干燥,综合 性能好,形成的漆 膜附着力强等特点 易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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