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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GS[2018]№034 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广实评报字[2018]第034号 广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北街蓝筹名座A座一区401室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010)65531769/13651079439(严威) 传真(010)65510190 广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摘 要 广实评报字[2018]第034号 重要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采矿权评估报告全文。 评估对象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白银市国土资源局 采矿权出让人白银市国土资源局 评估机构广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为白银市国土资源局变更出让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采矿权的出让收益提供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 2018年7月31日。 评估报告日 2018年8月16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主要参数 拟设置采矿权范围内,截止储量核实基准日2018年3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67.17万吨;采矿回采率为95;生产规模5.00万吨/年;评估利用可采储量63.81万吨;矿山服务年限12.76年;评估计算年限10年;评估计算年限内采出矿石量50万吨;产品方案为石英岩原矿;原矿销售价格47.00元/吨不含税;采矿权权益系数4.50;折现率8。 评估结论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及市场情况的基础上,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收入权益法及相应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7月31日,评估计算期10年,采出矿石量50万吨)的出让收益为71.12万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 特别提示根据评估委托人要求,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采矿权按照10年出让期进行评估,故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71.12万元,是以评估基准日2018年7月31日、评估计算期10年、采出矿石量50万吨的评估结果,尚有剩余可采储量13.81万吨未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本评估报告需向有关主管机关报送公示后使用,评估结论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超过一年此评估结论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用于本项目评估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具体使用者包括委托方单位、矿业权主管部门。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报告复核人 广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目录 目 录 第一部分 报告目录 1.评估机构1 2.评估委托人1 3.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1 3.1评估对象1 3.2评估范围1 4.采矿权历史沿革情况2 5.评估目的2 6.评估基准日2 7.评估依据3 7.1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据3 7.2评估准则及规范依据3 7.3技术规范依据4 7.4经济行为、权属、引用报告4 8.评估原则4 9.采矿权概况5 9.1矿区位置和交通5 9.2矿区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5 9.3以往地质工作概况6 9.4区域地质概况7 9.5矿区地质8 9.6矿体特征9 9.7矿石质量9 9.8矿石自然类型和品级10 9.9矿床开采技术条件10 9.9.1 水文地质条件10 9.9.2 工程地质条件10 9.9.3 环境地质条件11 9.9.4 开采技术小结11 10.评估实施过程12 11.评估方法12 11.1评估方法的选取12 11.2收入权益法计算公式13 12.评估参数的确定14 12.1评估所依据资料及评估确定参数合理性评述14 12.2评估技术参数的选取14 12.2.1保有资源储量14 12.2.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15 12.2.3采矿方案及产品方案15 12.2.4开采技术指标16 12.2.5评估利用可采储量16 12.2.6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16 12.3收入权益法评估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17 12.3.1销售收入17 12.3.2折现率17 12.3.3采矿权权益系数18 13.评估假设18 14.评估结论19 15.评估基准日期后调整事项19 16.特别事项说明19 16.1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19 16.2评估报告效力19 16.3评估责任划分20 16.4专业报告引用20 17.评估报告使用限制20 18.评估报告日20 19.评估责任人21 第二部分 附表目录 附表一 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 附表二 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采矿权评估可采储量估算表 广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 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广实评报字[2018]第034号 广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白银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根据国家和甘肃省有关矿业权评估的规定以及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规范,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选择适当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采矿权”进行评估,本评估机构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了必要的核查与验证,并对该采矿权在 2018年7月31日所表现的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谨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论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广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北街蓝筹名座A座一区401室; 法定代表人康俊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100010273F;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1999]017号。 广实会计师事务所始建于1989年1月,原隶属于地质矿产部财务司,是我国首批取得矿业权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和我国改革开放后财政部首批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9年6月,根据国务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的规定要求,经财政部财协字(1999)83号文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正式与原挂靠单位脱钩,改建为有限责任制的会计师事务所。 现为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协会发起人之一。 2.评估委托人 评估委托人白银市国土资源局 3.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3.1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采矿权。 3.2评估范围 白银市国土资源局拟变更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采矿权;开采矿种石英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00万吨/年;拟设置采矿权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详见下表。 拟设置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表 (1980西安坐标系) 拐点编号 X Y 1 4134344.60 35397915.90 2 4134944.61 35397915.90 3 4134944.61 35399135.91 4 4134144.61 35399135.91 5 4134144.61 35398745.91 6 4134344.61 35398745.91 拟设置矿区面积0.8100km2,拟设置开采标高2020m~1940m 该采矿权为白银市国土资源局拟变更出让采矿权。 经核实,上述范围与本次采矿权评估委托书约定的委托评估范围一致;另经对比,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及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的设计开采范围均位于上述范围内。 本次评估范围即为上述采矿权的拟变更范围,无矿业权权属争议。 4.采矿权历史沿革情况 2008 年 6 月经白银市国土资源局拍牌出让, 由景泰县竞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偿获得了该矿的采矿权。2010 年10月取得了该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证号C6204002010107130077341,发证机关白银市国土局,矿区范围由四个拐点圈定。 本次拟变更出让采矿权即为上述原采矿权的拟变更(拟变更开采标高及开采范围),依据相关规定需对拟变更采矿权重新进行评估。 5.评估目的 为白银市国土资源局拟变更出让(出让期10年)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采矿权的出让收益提供参考意见。 6.评估基准日 依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以及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合同书,本项目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8年7月31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评估值为评估基准日的时点有效价值。 选取2018年7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6.1 有利于实现评估目的; 6.2 该时点为月末时点且与委托方要求提交报告的时间接近; 6.3 尽可能接近经济行为实现日; 6.4 尽可能减少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6.5该时点距离评估日期较近,便于委托人准备评估资料及矿业权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测算。 7.评估依据 7.1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据 7.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7.1.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 7.1.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 7.1.4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 7.1.5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 7.1.6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7.1.7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 7.1.8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号); 7.1.9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 7.1.10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 ; 7.1.11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2008年第6号)。 7.2评估准则及规范依据 7.2.1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 7.2.2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11000-2008); 7.2.3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规范(CMVS11400-2008); 7.2.4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0-2008); 7.2.5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 7.2.6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 7.2.7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7.2.8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 7.2.9矿业权评估利用地质勘查文件指导意见(CMVS30400-2010); 7.2.10矿业权评估利用矿山设计文件指导意见(CMVS30700-2010); 7.2.11矿业权评估指南(2004年版及2006年修订); 7.2.12国土资源部2006年第18号文关于〈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 7.2.13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17年第3号关于发布的公告。 7.3技术规范依据 7.3.1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7.3.2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CMV130512007,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7]第1号); 7.3.3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7.3.4固体矿产核实报告编写要求(国土资发[2007]26号); 7.3.5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1999]205号); 7.3.6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 7.4经济行为、权属、引用报告 7.4.1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合同书白国土资矿评合字【2018】2号; 7.4.2白银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同意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变更矿区范围和有偿延续的通知市国土资矿发【2018】30号; 7.4.3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 7.4.4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审查意见; 7.4.5 其他。 8.评估原则 8.1遵循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和科学性原则; 8.2遵循预期收益原则、替代原则、效用原则、贡献原则; 8.3遵循采矿权与矿产资源相互依存原则; 8.4尊重地质规律和资源经济规律; 8.5遵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范; 8.6遵循持续经营原则、公开市场原则和谨慎原则; 8.7遵循供求、变动、竞争、协调和均衡原则; 8.8遵循产权主体变动原则。 9.采矿权概况 9.1矿区位置和交通 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位于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西北李白茨水村,行政区划属景泰县上沙沃镇管辖。上沙沃镇位于甘肃省景泰县中北部,甘、宁、蒙三省交界地带。东至宁夏、山西,西通河西、新疆,北临银武铁路,与内蒙接壤,南望黄河,距县城24km,省道308线、201线及包兰铁路在境内交会。 矿区距离景泰县城42km,距上沙沃镇16km,距白墩子铁路站40km,矿区东部11.5km有景(泰)-武(威)的省道通过,有简易公路相通,可通行重型载重汽车。交通条件便利。 地理坐标为东经10350′56″~10351′29″,北纬3720′07″~3720′26″。 9.2矿区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位于上沙沃镇西北李白茨水村附近。上沙沃镇镇域总面积497.5km2,境内地势平坦,呈现西北高东南低,区域上属于构造剥蚀形成的低山-丘陵地貌,大部分基岩裸露,局部被黄土所覆盖,开阔平缓地带多为第四系冲、洪积松散沉积层,以草滩戈壁为主。核实区属低山区,矿区周围山系基岩裸露,植被稀少。 本区属温带干旱大陆性气候,气候特点冬冷夏热,昼夜温差大,干旱少雨,蒸发量大,风沙多,日照时数长,平均日照时数2726小时,日照百分率62。全年最高温度36℃,最低气温-15℃,平均气温8.3℃,平均降水量185.7mm,蒸发量为3038.5mm,最大冻土深度99cm。全年主导风向为西北风,最大风速21.7m/s,平均风速3.5m/s。 矿区内无常年地表径流。由于本区气候干旱,雨量稀少,缺乏地下水的富集和补给条件,属于地下水资源贫乏地区。 矿区内没有居民,距离矿区最近的居民为矿区东南3km处的李白茨水村。 附近村镇当地居民以农业为主,粗放式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发展和培育优质甜瓜、地膜早熟洋芋、枸杞、舍饲养羊、肉牛、生猪、肉鸽等支柱产业及特色产品。其中优质甜瓜种植500亩;地膜早熟洋芋由3000亩发展到4500亩。上沙沃镇农业逐步形成产业化、模式化、规范化的种植格局,区内工业经济欠发达。 上沙沃镇位于景电一、二期提灌工程结合部,东临黄河,南接白银、兰州,西通武威、北连内蒙、宁夏。区内铁路、公路四通八达,光缆、电网纵横交错,交通、通讯十分便利,电力等能源充足。 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矿区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20g(设计分组为第二组)。 9.3以往地质工作概况 区域范围内区调项目和矿调项目多以金属矿产为主,对非金属矿产,尤其小矿点开展工作较少。 该区解放前地质工作甚少,仅做过小比例尺路线地质调查,正规的地质工作始于解放后。 1954年地质部641队宋淑和等为了扩大白银厂的远景,从永登至靖远一带开展了1/10万区域地质调查。 1958年省地质局区测一队对本区进行过120万区测工作。 1964年甘肃综合地质大队提出甘肃区测工作六年(1958-1964)规划,取得地质方面的主要成果较多。甘肃区测分队1965年提交景泰幅区域地质矿产报告。 1970年地质部甘肃省地质局第一区域地质测量队开展120万区域地质填图和区域矿产填图,本区20万分幅属景泰幅(J-48-xx)。该阶段区域地质成果1975年完成,1976年出版,该成果是本区地质工作的基础,历次地质工作均在此基础上进行局部细化和完善。 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于1972年在甘肃省地质局第一区域地质测量队开展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时发现,后甘肃省地矿局又派队进行了调研、踏勘,做过一般性检查,分析了矿石的化学成分。 2008年6月,甘肃煤田地质局一三三队在区域内开展储量核实工作,2008年6月编制甘肃省景泰县李白茨水石英岩矿资源量核实报告,经核实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矿区内保有推断的内蕴经济的石英石资源量(333)18.12104t。 9.4区域地质概况 9.4.1 地层 工作区处于北祁连山褶皱带东段,区域上地层自寒武系至第四系均有出露,但其中缺失上寒武统、中上志留统及上白垩统地层(表2-1)。出露的地层由老到新,主要有中下寒武统皋兰群(边千韬等,将其划归为前志留系)、中寒武统白银厂群、下奥陶统阴沟群、中上奥陶统车轮沟群、下志留统马营沟组、上三叠统、下中侏罗统、下白垩统及新生界的新近系、第四系。出露的地层间主要以不整合关系接触,但中上奥陶统车轮沟群与志留统马营沟组地层呈整合接触、长城系皋兰群与中寒武统的白银厂群地层则以断层相接触。 9.4.2 构造 祁连造山带东段构造较为发育,线性构造清晰,断裂构造为先导,岩浆活动源自断裂,多期次的构造活动形成了区内火山构造、褶皱构造复杂的构造体系。 断裂构造按其走向可分为东西向、南北向、北东向和北西西向四组断裂构造。东西向断裂发育在前长城纪,南北向断裂中元古就开始活动,两组断裂控制着隐生宙三叉型裂陷沉积和火山岩发育,后期仍有复活的表现;北西西向断裂是继早古生代以来的一组岩石圈级断裂系统,对早古生代火山岩具有明显的控制,而与北东向断裂的复合尤为发育;北西西向和北东向断裂活动对北祁连和南祁连早古生代火山岩带的发育起着明显的制约作用。北西西向断裂为主要构造单元的分界线。主要断裂有炭山岭-皋兰断裂、天祝-兴泉堡断裂、白崖子-兴泉堡断裂等。 根据地球物理场等特征,该区域重力场的变化总趋势是由东到西或由北东向南西逐渐降低,呈现出北西西向展布的重力高和重力低相互交替的梯级带和北东向重力高、低分别呈串的棋盘格式排列的梯级带相互围切,暗示着北西西向和北东向构造线的存在。 区域褶皱构造较为复杂,总体由两个复式背斜和一个复式向斜相间组成,褶皱走向约115。复式背、向斜的两翼地层中,次级褶皱发育。褶皱按构造分期计有 (1)加里东期褶皱 小铁山矿床与该期褶皱构造有关,内分布广泛,形成较早,属一套海相变质地层的形变。褶皱方向多以北西西向为主,其次为北西向,规模一般很大,呈尖棱状,具紧闭的线状对称形态,两翼倾角大都50以上,发育有大量的次级褶皱、褶曲、挠曲,局部形成大型的同斜褶皱。由于受到侵入岩和断裂的破坏,褶皱形态多不完整。 (2)海西-印支期褶皱 本期褶皱相当发育,主要分布于矿区中北部,多属短轴开阔不对称褶皱,褶皱形态不甚规则,或迅速倾没,褶皱轴向不定,并且多有弯曲。 (3)燕山期褶皱 本期褶皱居次要地位,一般形态开阔,呈封闭状或半封闭状,轴向不定,规模不等。褶皱轴部的地层产状近水平,远离轴部的地层产状变陡。 9.4.3 岩浆岩 区内岩浆活动频繁,超基性、基性熔岩及超基性、基性侵入岩(富含Cu、Pb、Zn、Ni、Cr、Ti、V、Sr、Be、Li、Sc、Mo、Nb等元素)、长英质和铁镁质双峰式火山岩富含Cu、Pb、Zn、Au、Ag、Mn等元素及中酸性侵入岩(包括花岗闪长岩、石英闪长岩、斜长花岗岩、黑云母花岗岩,均富含Cu、Pb、Zn、W、Mo、Bi等元素)广泛发育,主要沿华北板块西南边缘、北祁连北缘、南缘,中祁连南缘,柴达木北缘等深断裂展布。 9.5矿区地质 9.5.1 地层 矿区内出露的地层有奥陶系中统车轮沟群上组(O2ch2)、泥盆系上统沙流水群(D3sh)、第四系(Q)。现地层由老到新依次叙述如下 (1)奥陶系中统车轮沟群上组(O2ch2) 奥陶系中统车轮沟群上组第一亚组(O2ch2a)。灰绿、紫灰色变细砂岩、千枚岩夹硅质岩、白云岩(或灰岩)。为本区出露最老地层。 奥陶系中统车轮沟群上组第二亚组(O2ch2b)。灰绿色变细砂岩、千枚岩夹白云岩。 奥陶系中统车轮沟群上组第三亚组(O2ch2c)。灰绿、褐灰色变细砂岩、千枚岩夹石英岩、石英岩状砂岩、硅质岩、白云岩。该地层层位为本区含矿地层。地层夹煌斑岩类岩脉、石英脉等。 (2)泥盆系上统沙流水群(D3sh) 主要分布在矿区西南角,紫红色砂岩、泥质粉砂岩并夹泥岩和团块状灰岩,底部为砾岩。 (3)第四系(Q) 部分沟谷中分布第四系全新统(Q4)地层,主要为黄土、砂、亚砂土、黄土状亚砂土。 9.5.2 构造 矿区范围内未发现次级小褶皱,该地区构造为单斜构造,地层受断层切割,有挤压变形现象,地层产状变化较大,地层倾角平均50。但断层距离核实矿区较远,对核实矿区矿体的开采影响不大。 9.5.3 岩浆岩 矿区内无岩浆岩出露分布。局部分布有煌斑岩脉和石英岩脉。同区域岩浆特征一致,可能与矿床成因有关。 9.6矿体特征 (1)赋矿地层 矿区赋矿地层为奥陶系中统车轮沟群上组第三亚组(O2ch2c),矿体呈层状及厚层状,矿体产状为120∠50,矿体真厚度平均约12m。核实矿区范围内矿体走向长度为760m,大部分出露地表。岩性主要为青灰-灰白色石英石,上部主要为灰色中厚层~厚层变质细粒石英砂岩、千枚岩,偶杂硅质灰岩;下部主要为灰绿色中厚层变质细粒长石石英砂岩夹绿色绢云母千枚岩、变质细粒砂岩。 (2)矿层及质量 矿层位于中奥陶统车轮沟群(O2ch)的上部,呈层状、似层状及宽体透镜状分布,在地表呈带状连续延伸,厚度无大的变化。共一层,地表出露长度760m,真厚平均约12m。矿体走向307,矿体产状与围岩片理产状基本一致,总体走向为NW,倾向SW,倾角40-70。 9.7矿石质量 石英岩是一种主要由石英组成的变质岩(石英含量大于85),是石英砂岩及硅质岩经变质作用形成。一般是由石英砂岩或其他硅质岩石经过区域变质作用,重结晶而形成的。也可能是在岩浆附近的硅质岩石经过热接触变质作用而形成石英岩。 石英含量大于90,含少量云母、长石、磁铁矿等矿物。矿石一般呈灰白色、灰色、青灰色等。石英岩一般为块状构造,粒状变晶结构,呈晶质集合体。摩氏硬度大于7。密度2.64g/cm3~2.71g/cm3,光性特征非均质集合体。折射率1.544~1.533 。 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的平均组分为SiO290.78-98.7、Al2O30.31-0.64、Fe2O30.7-1.13、CaO 0.29-2.06、P2O50.016-0.039。可作熔剂型石英岩,化验数据来自2008年6月,甘肃煤田地质局一三三队编制甘肃省景泰县李白茨水石英岩矿资源量核实报告。 矿石的有用组分主要是石英,其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都十分稳定,不易氧化,硬度大、熔点高。 近几年矿区根据用户反馈的矿石各组分含量SiO2为97.28、Al2O3为0.63、Fe2O3为1.05,符合冶炼硅铁用石英岩质量标准。 9.8矿石自然类型和品级 矿石自然类型为半晶质~全晶质石英岩型。 根据该矿石中石英及杂质含量特点,本矿区矿石主要用于冶金熔剂,因此工业类型确定为冶金用石英岩矿。 9.9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9.9.1 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总体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本区为长年干旱地区,降水稀少。平均降水量185.7mm,蒸发量为3038.5mm。降水主要集中在每年的7、8、9月。 区内无常年地表径流。骆驼水大沟沙河是本区最大河流,自西北经矿区南部至骆驼水附近出长岭山区,沟谷长年干涸,在暴雨季节有山洪,矿区附近山沟偶有山洪,洪水大小主要视雨量、降雨持续时间和汇水面积大小而定。 第四系冲积层为本区潜水含水层,透水性强。主要补给来源是大气降水。其它底层透水性差,均为含水性弱-极弱层。地下水径流方向与地表坡降及径流方向一致,汇入骆驼水大沙沟后,往东南方向以潜流或径流(洪水)方式汇入景泰盆地。 采矿权边界南东170方向300m处,为两沟交汇处,作为矿区附近最低侵蚀基准面标高为1900m,露天开采底界标高1940m。采区地势高出附近很多,矿坑无涌水,只要控制合理的采场坡度,大气降水形成地表水流不会涌入露天采场。生活、生产用水用汽车从附近的村镇拉运。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9.9.2 工程地质条件 根据地质资料,矿体顶底板围岩主要为变质砂岩,主要成分为石英,岩性均匀坚硬,稳固性好,虽有薄层千枚板岩,但层厚在20cm以下,对露天开采影响极小。 围岩岩石稳固性较好,不易崩落和塌陷。但要注意安全开采,注意合理选择露天采场台阶、坡角等参数,及时处理边坡浮石。采场设计边坡角推荐70。但实际生产中遇破碎岩层时应考虑适当的加固措施,并做好坡面防护,以防掉块或发生小型崩塌,影响矿坑边坡稳定性。 采取爆破时注意严格遵守设计装药量,并根据规定警戒距离严格警戒,防止飞石。 矿区工程地质条件良好。 9.9.3 环境地质条件 冶金用石英石矿床及剥离石英石本身不含有害物质,也没有有害气体聚集、储藏的地质条件,采矿作业或由此引发环境污染的可能性不大。 核实矿区地表大部分地段基岩裸露,泥岩等易风化岩石已成为腐植土,适于植物生长剥离堆放时应在排土场单独堆放,以便于后期(闭坑)恢复治理或排土场复垦时利用。人烟虽然比较稀少,地表植被覆盖率低,但还是应注意保护环境,特别植被、草皮要保护好,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环境破坏的因素主要是矿渣的堆放,矿渣根据原开发利用方案堆放到排土场。 矿区降水量稀少,大暴雨和特大暴雨引发泥石流和山洪暴发的可能性很小,虽然偶有暴雨,由于持续时间短,危害性小。该石英石矿属于小型露天开采,采矿不会引起大面积的地表塌陷和地表裂缝, 矿区位于偏远山区,矿区附近无居民,区内无草场,无耕地,露天开采对农业生产和自然环境影响甚小。 开采、加工过程注意采取洒水降尘、防尘措施,减少沙尘飞扬等情况的发生。工作人员注意佩戴防尘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 矿区环境地质条件良好。 9.9.4 开采技术小结 矿山建设以来工程经济活动中未诱发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危害对象控制在极小范围,影响程度很小。对影响和破坏的环境的粉尘、噪声、生活垃圾等因素均予以重视,得到有效防治和处理。矿山开采按方案和法律法规实施,未形成山体开裂、倒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也未造成可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隐患。 综上所述,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环境地质条件良好,主要开采范围位于侵蚀基准面以上,地形有利于排水;矿体及围岩单一,力学强度高;无原生地质环境问题,矿石及废弃物不会分解出对环境有害组分,开采活动不会对附近环境及水体造成污染。因此确定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复杂程度综合类型(3类9型)划分为开采技术条件简单(Ⅰ)的矿床。 10.评估实施过程 10.1接受委托阶段 2018年07月27日,经白银市国土资源局以公开方式选择为承担 “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矿”采矿权评估咨询的机构,获得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采矿权评估项目,同时与评估委托人明确此次评估的目的、对象、范围,确定评估基准日,向委托方提供评估资料准备清单。 10.2尽职调查阶段 2018年7月31日,我公司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尽职调查。依据现场情况及查阅有关材料,征询、了解、核实矿床地质情况、矿山设计及生产等基本情况,收集、核实与评估有关的地质资料,调查了解当地石英岩矿市场销售情况等;对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内有无矿业权纠纷进行了核实。 10.3评定估算阶段 2018年8月1日至8日,评估小组对所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认真分析、归纳整理;确定评估方法;选取评估参数,对委估的采矿权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公司内部审核并形成评估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10.4征求意见及提交报告阶段 2018年8月10日,本评估机构就评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评估初步结果与委托人交换意见。 2018年8月16日,向矿业权评估管理部门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11.评估方法 11.1评估方法的选取 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采矿权近期编制了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已经评审备案;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已经审查。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17年第3号关于发布的公告,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方法中,对于采矿权评估所适用的评估方法包括基准价因素调整法、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收入权益法、折现现金流量法。并要求应当根据矿业权评估方法规范中各种评估方法的适用范围和前提条件,针对评估对象与范围的特点以及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形成评估结论。 对于具备评估资料条件且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应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通过比较分析合理形成评估结论。 现阶段正处于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修订阶段,前述评估方法中“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的具体评估要求及参数等,将在最新修订完成的准则中予以公布。且鉴于我国矿业权市场尚在进一步的完善过程中,暂未形成成熟的有关矿业权交易等的数据库,暂缺乏可比交易案例,故也无法满足采用“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的条件。 对于“收入权益法”、“折现现金流量法”,其中,“收入权益法”,限于不适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下列采矿权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和矿山生产规模均为小型的采矿权;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小于10年且生产规模为小型的采矿权;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小于5年且生产规模为大中型的采矿权。 鉴于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矿为拟变更出让矿山,该矿山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及生产规模均为小型,本次拟出让年限为10年,且开发利用方案中经济参数不全面不满足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条件。满足使用上述评估方法的条件。 同时,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于2018年07月12日,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甘国土资储发[2018]155号)不包含本次评估的石英岩矿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因此不满足使用基准价因素调整法进行评估的条件。 综上所述,本评估最终采用“收入权益法”作为本次评估项目的评估方法。 收入权益法一般是基于替代原则的一种间接估算采矿权价值的方法,是通过采矿权权益系数对销售收入现值进行调整,作为采矿权价值。 11.2收入权益法计算公式 Pt1nSIt∙11it∙K 式中P采矿权评估价值; SIt年销售收入; K采矿权权益系数; i折现率; t年序号(t=1,2,,n); n评估计算年限。 12.评估参数的确定 本项目评估技术经济参数选取,主要参考景泰县竞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5月编写的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以下简称评审意见书)以及景泰县竞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5月编写的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和审查意见书(以下简称审查意见书),以及评估人员掌握的其它资料选取确定。 12.1评估所依据资料及评估确定参数合理性评述 12.1.1储量核实报告的评述 景泰县竞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进行了地质勘查核实工作,并于2018年5月提交了景泰县上沙沃镇李白茨水石英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截止2018年3月31日,资源/储量核实范围内,保有资源量(333)为67.17万吨。 储量核实报告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通过了主管部门评审备案,可以作为本次采矿权评估的地质(储量)依据。 12.1.2开发利用方案的评述 开发利用方案内容比较齐全,基本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9]98号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规定的编写内容要求。开发利用方案依据审查备案后的储量核实报告进行编制,矿产资源符合有关规定;开采储量的确定基本合理。根据矿产资源储量、开采技术条件和周边市场需求,确定的建设规模基本符合矿山资源储量情况与当地市场需求。根据矿体形态、内部结构、地表土层覆盖厚度及地形地貌、开采技术等条件,矿山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的露天开采方式合理。根据矿体的赋存状况、地形条件和矿山现状,矿山采用公路运输、移动坑线开拓方式方案可行。主要开采技术指标基本合理。 开发利用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且通过了主管部门审查,可以作为本次采矿权评估的依据。 12.2评估技术参数的选取 12.2.1保有资源储量 12.2.1.1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截止2018年3月31日,资源/储量核实范围内保有资源量(333)67.17万吨。 12.2.1.2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是指评估对象范围内评估计算时点的保有资源储量。通常情况下,保有资源储量评估计算时点为评估基准日,相关管理部门有特别规定或评估业务有特殊要求等,可与评估基准日不同。 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储量核实基准日至评估基准日的动用资源储量 =67.17-0.00 =67.17(万吨) 12.2.2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显示,矿区内石英石保有资源量(333)为67.17万吨,矿石资源量的可信度系数取0.8,可利用资源量(333)为15.56万吨。 但是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17年第3号关于发布的公告,矿业权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均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应以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为依据,需要进行评审或评审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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