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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一、评估任务由来 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海陵区纵五路东侧、大冯河北侧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泰地储告[2014]3号)。 拟建工程位于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第四纪松散层厚度大,根据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年2020年)(苏国土资函〔2012〕223号),属地质灾害易发区。为保护地质环境,从工程建设源头上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根据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国土资发[2004]6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泰州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委托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对其出让地块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二、评估工作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的主要依据有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及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3、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号公告; 4、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苏国土资函〔2012〕223号); 5、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苏国土资发[2010]353号); 6、建设单位的任务委托书; 7、其它有关技术规范。 三、工作目的与任务 本次评估工作目的是 为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加强从工程建设源头上防治地质灾害,为建设项目规避、防治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任务是 1、调查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阐明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模、特征、形成条件及引发因素; 2、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并进行现状、预测和综合评估; 3、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第一章 评估工作概述 一、出让地块概况与范围 (一)拟用地位置 出让地块位于海陵区纵五路东侧、大冯河北侧(图1),出让土地面积60335m2(90.50亩)。 图1 项目交通位置图 (二)项目工程分析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城镇住宅,1.30≤容积率≤2.20,建筑密度≤28.00,绿地率≥30.00,出让年限商务金融为40年、城镇住宅为70年。根据拟建工程分析,该项目基坑开挖深度一般3-10m。出让地块红线见图2。 图2 出让地块红线图 二、以往工作程度 泰州地区地质工作起步较早,研究程度亦较高。区域内曾进行过不同精度的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调查与勘察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成果资料(表1),为本次评估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表1 泰州地区前人主要工作成果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完 成 时 间 完 成 单 位 1 120万扬州幅区域地质测量报告书 1970年 江苏省重工业局区测队 2 120万镇江幅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 1978年 江苏省第一水文队 3 150万长江三角洲地区(江苏省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综合评价报告 1984年 江苏省第一水文队 4 120万江苏省基岩地质图说明书 1984年 江苏省区域地质调查大队 5 长江中下游地区地下水资源评价报告 1988年 江苏省第一水文队 6 江苏省沿江工业走廊水工环综合勘察论证 1989年 江苏省第一水文队 7 江苏省地质灾害现状调查报告 1992年 江苏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8 江苏省泰州市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 1998年 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9 125万南京幅、南通幅区域地质调查报告 2003年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10 泰州市城市规划区地质灾害调查与规划研究报告 2003年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三、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 (一)评估工作程序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有关技术要求及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更好地完成本次评估工作,我院在接受委托后,随即组建了评估项目组,采用资料收集、野外调查和综合分析研究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开展评估工作。具体工作程序见图3。 (二)工作方法 充分收集评估区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地质背景资料,分析工程建设、人类工程活动与地质环境的相互关系和演化趋势,根据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发育的地质背景和地质环境的具体情况,有重点地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查明评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特征。在此基础上,对区内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价,编制评估报告。 接受评估委托 建设项目初步分析及现场踏勘 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划分评估级别、确定评估范围 地 质 灾 害 调 查 地质灾害类型确定及评价要素选取 现 状 评 估 预 测 评 估 综 合 评 估 防 治 措 施 结 论 与 建 议 提 交 报 告 图3 工 作 程 序 框 图 具体的工作方法如下 1、全面系统地收集利用本地区已有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成果资料,尤其是已有的地质灾害资料; 2、对评估区地质环境进行调查,查明工程场地及附近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 3、对评估区地质灾害进行现状调查,查明各种灾害的分布范围、规模、稳定状况等; 4、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特征,分析研究各类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形成机理,预测其发展变化趋势。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评估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估。 (三)完成的工作量及质量评述 本次评估工作系统收集了地质、水工环及地质灾害资料10余份,野外调查面积约0.42km2。对评估区内的地质灾害类型和发育程度等有了较全面的了解。 野外调查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69号文及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进行,工作质量符合评估工作有关技术要求。 四、评估范围与级别的确定 (一)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主要依据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发育特征和建设项目特点等确定。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等资料,确定本次评估区范围为自出让地块边界向外扩展200m,面积约0.42km。 (二)评估级别的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是按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评估区位于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简单类型;拟建工程属一般建设项目,根据泰州市用地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核定意见表(泰级[2014]7号),确定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三级。 第二章 地质环境条件 一、气象、水文 评估区所在的泰州市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温度明,雨量充沛,日照充足,雨热同季。据气象资料统计,多年平均15.0℃,降水量1178mm左右,降水量多集中在夏季,约占全年的50,冬季降水较少,全年无霜期220天。 区内地表水资源比较丰富,地表水系十分发育,沟河纵横,河网交织,评估区周边较大的河流为老通扬运河等。 二、地形地貌 评估区位于江苏省中部,长江下游的北岸,境内地势平坦,自然坡度很小,地面高程多在5.0m(黄海高程)左右,地貌类型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 三、地层岩性 (一)前第四纪地层 泰州地区前第四纪地层属扬子地层区下扬子地层分区。区内第四系广泛分布,无基岩出露。据区域地质资料,评估区附近钻孔揭示的前第四纪地层主要有上白垩统浦口组(K2p)、下第三系泰州组(E1t)、阜宁组(E1f)、戴南组(E2d)、三垛组(E2-3s)及上第三系盐城组(N1-2y),各组地层厚度及岩性特征见表2。 表2 泰州地区前第四纪地层简表 系 统 组 代号 厚度m 主 要 岩 性 上第三系 上-中新统 盐城组 N1-2y 844-1445 上部灰黄、浅灰色粘土砂质粘土与粉细砂、中细砂互层;下部浅棕、棕红色泥岩、砂岩、砂砾岩互层 下第三系 渐新统 三垛组 E2-3s 0-739 上部浅灰、棕灰色泥岩与泥质粉砂岩、粉细砂岩互层;下部为棕红、咖啡色泥岩夹粉细砂岩、砂砾岩,局部夹玄武岩 始新统 戴南组 E2d 0-358 上部浅棕、棕灰色粉砂岩、细砂岩与咖啡色泥岩、粉砂质泥岩不等厚互层,夹砂砾岩;下部为灰黑、咖啡色泥岩、粉砂质泥岩,夹粉砂岩、细砂岩、砂砾岩 古新统 阜宁组 E1f 0-917 上部深灰、灰黑色泥岩夹薄层泥灰岩、灰岩、油页岩;中部灰、深灰色泥岩、粉砂质泥岩与泥质粉砂岩互层;下部深灰、灰黑色泥岩夹薄层泥灰岩,局部夹油页岩;底部灰黑、深棕色泥岩、粉砂质泥岩与泥质粉砂岩,粉、细砂岩互层,局部 夹石膏、含油灰岩 泰州组 E1t 0-160 上部咖啡灰黑色泥岩夹灰质砂岩;下部浅棕、灰白色泥质粉砂岩与灰黑色泥岩不等厚互层,底为砾岩、角砾岩 白垩系 上统 浦口组 K2p 457-1594 上部暗棕、红棕色泥岩、粉砂质泥岩,普遍含石膏;下部浅棕、灰白色钙质砂砾岩、砂砾岩、砾岩夹细砂岩、粉砂岩及泥岩 评估区一带基岩地层隐伏于厚约650m左右的第四系和上第三系松散层之下,下伏基岩岩性为下第三系三垛组(E2-3s)泥岩与泥质粉砂岩、粉细砂岩,见图4。 (二)第四纪地层 根据区域地质资料,评估区一带松散岩层厚度在650m左右,第四系厚约260m左右。评估区内第四纪松散沉积物分布广泛,主要由陆相沉积的下、中更新统(Q1、Q2)、海陆交互相沉积的上更新统(Q3)和三角洲相的全新统(Q4)组成。 图4 评估区及周边地区基岩地质图 1、下更新统(Q1) 顶板埋深150~180m,厚50~120m。 下段由灰、灰白、深灰色含砾中粗砂,灰、灰黄色粉细砂、局部含小砾石,灰黄色夹青灰色条带的粉质粘土;中段为灰黄、灰白、黄绿色砂砾石、含砾中粗砂、中细砂,灰绿、黄褐色粉质粘土夹砂,粉质粘土、粘土夹钙锰结核;上段以粘土为主,为棕黄色粉质粘土夹薄层粉砂和粉砂,含钙锰结核,下部为灰黄色细砂、中细砂和含砾中粗砂。 2、中更新统(Q2) 顶板埋深70~140m,厚50~80m。 下段为灰、灰黄色粉细砂,中砂、含砾中粗砂,灰绿色粉质粘土,含铁锰结核;上段为灰色粉细砂、含砾中粗砂,兰灰、灰绿色粘土、粉质粘土,含钙质结核,局部夹粉土、粉细砂。 3、上更新统(Q3) 顶板埋深7~50m,厚40~70m。 沉积特点为砂层与粘土互相叠置。下段为灰、灰黄色粉砂夹细砂;上段为灰黄黄褐色粉土、粉质粘土夹粉细砂,含铁锰结核及钙质结核,为砂层与粘土互相叠置,砂层中见贝壳化石。 4、全新统(Q4) 下段为粉质粘土、粉土和粉砂,灰褐色淤泥质粉质粘土,含丰富的生物化石;中段以粉砂、粉土为主,含贝壳碎片;上段为粉土、粉质粘土、淤泥粉质粘土和粉砂。 四、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 (一)地质构造 评估区在区域大地构造上位于金湖-东台坳陷之泰州凸起部位,北邻溱潼凹陷部位,南有黄桥凸起,低凸起轴向北东东。见图5。 图5 评估区及周边地区大地构造位置图 1、泰州低凸起 泰州低凸起轴向呈NE-NNE走向,长40km,宽13km,面积约120km2。北西以溱潼沈灶断裂与溱潼凹陷相邻;南东与海安凹陷以姜堰四灶断裂为界。 凸起中发育的地层主要为第三纪地层三垛组、阜宁组、泰州组及白垩纪浦口组等,各地层间以不整合接触为主,新生界总厚达800~2500m。 2、断裂 据区域物探资料,区内主要发育北东向和东西向二组断裂,规模相对较大的有吴桥泰州断裂、蒋家庄孙家垛断裂。吴桥泰州断裂走向北东,为泰州凸起与秦潼凹陷的边界断裂,区内长度30km,断裂切割古近系及中生代地层,倾向北西,倾角陡,属上盘下落的正断层。蒋家庄孙家垛断裂走向东西向,性质不明。评估区无区域性断裂通过。 (二)区域稳定性 据历史资料统计,近百年来,泰州未发生过4级以上地震,地震活动总的频率低、强度弱。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评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地震基本加速度为0.10g,综合新构造运动和地震资料分析,评估区的区域地壳稳定性较好。 五、土体工程地质特征 (一)土体工程地质层组及分布规律 评估区位于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区,第四系沉积厚度较大。根据泰东收费站工程地质勘察资料,该地区30m以浅土体自上而下的各土层特征如下 ①素填土灰黄色,湿,厚0.80m。 ②粉土灰黄色,湿,含云母片,摇震低等。顶板埋深0.80m,厚5.35m。 ③粉质粘土灰黄色,稍湿,可塑,含氧化物结核。顶板埋深6.15m,厚4.45m。 ④粘土黄灰、黄褐色,稍湿,可塑,含铁锰结核,具青灰色条带。顶板埋深10.6m,厚3.40m。 ⑤粉质粘土黄褐、灰、青灰色,稍湿,软塑-可塑,含钙质结核和灰色团块。顶板埋深14.00m,厚8.30m。 ⑥粘土灰黄、青灰色,硬塑,含铁锰结核,具青灰色条带。顶板埋深22.3m,厚度大于7.7m。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划分,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据区域资料及工程勘察标准贯入试验和土工试验成果初步判别,评估区分布的饱和粉土和粉砂层的液化程度较低,一般情况下不会产生砂土液化灾害。 (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根据区域环境地质条件、上述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及本次现场调查资料分析,评估区一带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1、地面沉降 据有关测量资料,因受区域性深层地下水(主要是第Ⅱ孔隙承压水)开采影响,评估区一带已发生一定程度的地面沉降,累计沉降量小于100mm,见图6。由于地面沉降降低了地面标高,因此进行工程建设时为抵御洪水等侵害,需提高场地高度,增加了工程投入。另外地面沉降使潜水位相对上升,如进行基坑等开挖工程时,发生涌水、涌砂、坑壁坍塌等问题的机率增大,加大了基坑降排水及坑壁支护难度。 2、砂土地基问题 根据现场调查和岩土工程勘察资料,评估区一带浅表层土体主要为近年来人工堆填土和全新世粉质土层,其成份或岩性主要为粉土,结构松散稍密,工程地质性较差,作为建筑地基将产生较大的固结沉降变形。此外,评估区一带地势低平,孔隙潜水水位高,如进行基坑、基槽等工程开挖时容易发生涌水、涌砂、坑壁坍塌等砂土渗透变形问题。 综合上述分析认为,第1层素填土工程地质性质较差,其它各层工程地质性质一般-较好。评估区一带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有地面沉降引起的地面标高降低、孔隙潜水水位相对升高和特殊类岩土(砂土)地基问题。总体上看评估区工程地质条件一般。 图6 评估区及周边地区地面沉降图 六、水文地质条件 (一)地下水类型 按含水介质划分,评估区分布有松散岩类孔隙水和碎屑岩类裂隙水两类地下水。碎屑岩类裂隙水含水层为上第三系盐城组E1-2y下部的浅棕、棕红色泥岩、砂岩、砂砾岩互层及下第三系三垛组(E2-3s)泥岩与泥质粉砂岩、粉细砂岩,埋藏于厚约650m的松散层之下,埋藏深,补给条件差,加之构造节理裂隙等发育程度较低,故富水性较差,基本无供水意义。松散岩类孔隙水主要赋存于上第三系和第四系松散层中,分布广泛,含水层厚度较大,富水性较好,是区域上城乡供水的主要开采对象。 (二)含水层组特征 1、孔隙潜水含水层组 含水层岩性为全新统灰黄、灰色粉质粘土、粉土,局部见粉细砂,水平层理发育,含水层厚度较薄,单井涌水量小于100m3/d,水位埋深一般在1-2m。水化学类型为HCO3Ca Na型水,矿化度均小于1g/L,水质较好。 该层水区域上基本无开采,大气降水入渗是其主要补给源,并与地表水呈季节性互补关系,蒸发是其主要排泄途径,地下水运动以垂向水交替为主,水平迳流缓慢。 2、第Ⅰ承压水含水层组 评估区含水层顶板埋深一般在85m左右,岩性以上更新统粉细砂为主,厚度小于10m,单井涌水量一般小于1000m3/d。水化学类型多为HCO3-CaNa型,矿化度小于1g/L。评估区水位埋深5-10m。 该层水在区域上局部地区作为工业冷却用水开采利用,主要接受上覆潜水含水层越流补给和区域上的侧向迳流补给,少量人工开采及向下淤迳流是其主要排泄途径,水位动态较为稳定,水交替缓慢。 3、第Ⅱ承压水含水层组 含水层顶板埋深一般在120m左右,岩性以中更新统粉细砂、中砂、为主,厚15-45m,单井涌水量一般在1000-3000m3/d。评估区水位埋深10-15m。 本层水的补给来源主要有上覆含水层的越流补给及区域上的侧向迳流补给,在天然状态下,水力坡度小,迳流缓慢。在开采条件下,主要表现为由四周向水位降落漏斗区汇流的迳流特征,区域上的人工开采是其主要排泄途径。 4、第Ⅲ承压水含水层组 含水层顶板埋深一般在180~200m,含水层岩性以中细砂、粗砂为主,厚度大于50m,单井涌水量一般大于3000m3/d。评估区水位埋深5-10m。 本层水的补给来源主要有上覆含水层的越流补给及区域上的侧向迳流补给,在天然状态下,水力坡度小,迳流缓慢。在开采条件下,主要表现为由四周向水位降落漏斗区汇流的迳流特征,区域上的人工开采是其主要排泄途径。 5、第Ⅳ承压水含水层组 第Ⅳ承压水为上第三系河湖相沉积,顶板埋深一般在250m以深,含水砂层呈多层状结构,厚度一般由西南向东北增厚,最大累计厚度可达百米。岩性以细砂、中砂、含砾中粗砂为主,单井涌水量1000~3000m3/d。 (三)地下水开采概况 泰州市主采层(第Ⅱ承压含水层组)地下水开采集中在海陵区,水位降落漏斗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形成,1984年开采量1079104m3,水位降落漏斗中心在海陵区纺织厂一带,水位埋深约28m,此后至八十年代末漏斗范围进一步扩大,中心水位埋深也进一步加大;进入九十年代以后,随着城市地表水厂的扩建,地下水开采量有所控制压缩,年开采量逐渐压缩至现在的约289.38104m3,地下水位相应逐渐回升,漏斗中心也稍有迁移1997年漏斗中心由最初的纺织厂一带逐渐向城西北移动,中心水位埋深约26m;2009年漏斗中心位于梅兰化工集团一带,中心水位埋深23m左右。评估区目前第Ⅰ、Ⅱ、Ⅲ承压地下水主采层水位埋深分别为5-10m及10-15m、5-10m。 七、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一)活动概况 根据调查等资料分析,对评估区地质环境可能构成影响的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道路、工厂、企事业单位等工程建设及区域性地下水开采。据现场调查访问,评估区一带道路、工厂、企事业单位等工程建设活动虽然较频繁,但这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仅局限于地表浅部,且目前区内及周边地区没有进行深度较大的开挖工程或可能对地质环境构成明显破坏影响的其它工程活动,因此,道路、工厂、企事业单位等工程建设活动对评估区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低,未引起明显的环境地质问题。 如前文所述,受区域性开采影响,评估区一带孔隙第Ⅱ承压水水位已有所下降,目前第Ⅱ承压水水头埋深在10-15m,据我院有关测量资料,由于第Ⅱ承压水水位下降原因,评估区一带已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地面沉降灾害,累计地面沉降量小于100mm。由于区域上地下水开采活动仍在继续,因此评估区一带地面沉降灾害仍将缓慢发展,因此影响评估区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区域性地下水开采。 (二)地质环境问题 根据前文的分析,评估区一带存在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是由区域性地下水开采而引发的地面沉降灾害。地面沉降的继续发展,将进一步降低地面标高,可导致各类工程设施防洪标准降低、加剧洪涝灾害、潜水位相对上升、农田渍害加重、加大地下工程施工建设难度和工程投入等多种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评估区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貌,地质构造简单,区域地壳较稳定,工程地质条件一般,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较不利,影响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区域性地下水开采仍在继续,地面沉降灾害仍将缓慢发展,因此总体上分析认为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简单类型。 第三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一、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根据区域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和本次调查资料分析,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地面沉降和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 (一)地面沉降灾害 泰州市在近三十余年的地下水开采历史中曾经有过一段时间为相对开采高峰期,形成过一定规模的区域水位降落漏斗,并发生一定程度的地面沉降。评估区位于泰州Ⅱ承压水位降落漏斗的外围,目前主采层水位埋深10-15m。 据地面高程测量资料,评估区已经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地面沉降,累计地面沉降量小于100mm,年平均沉降量小于5mm/a,属于轻微地面沉降地区。由于区域上地下水开采活动仍在继续,因此评估区一带地面沉降灾害仍将缓慢发展。 (二)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 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评估区浅部普遍分布有厚度较大的砂性土层;工程建设时若进行基槽开挖,有发生流砂、突涌等砂土渗透变形灾害的可能。 二、地质灾害形成机理 (一)地面沉降灾害 天然状态下,地层中各点静水压力处于平衡状态,开采地下水后,砂层中地下水压力减小,含水层水位下降,破坏了原土体中孔隙水压力的平衡状态,增加了砂性土层之间相对隔水的粘性土层的粒间应力,粘性土层将产生压缩现象并排出地下水,即粘性土层产生压缩固结变形;其次,地下水位下降,含水砂层内水的浮托力亦随之减小,其上部边界将产生一定的附加应力,使砂层产生压密变形。粘性土层压缩固结变形和含水砂层压密变形反映到地面上即产生地面沉降(图7)。 长期超量开采地下水 水位持续下降 含水砂层排水固结压密 粘性土层释水压实固结 地 面 沉 降 图7 地面沉降灾害形成机理模式图 地面沉降影响因素一是具有可压缩土层的存在,二是由于开采地下水而引起水位降低。由于开采深层孔隙地下水,使承压水头下降,引起含水层弹性释水压密和相对隔水层释水固结压密,导致地面下降。研究表明无论空间上还是时间上,地面沉降都与地下水开采存在明显的相关性。 地面沉降是一种缓变型地质灾害,一旦发生则难以恢复,严重时会影响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其造成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地面沉降的直接影响是地面高程降低,影响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各项建设工程必须预先加高地面,以免遭受水灾,增加了工程投入; ②降低了防洪能力,易涝难排,加剧洪涝灾害; ③建筑物和地下结构承受附加内力发生裂缝,影响工程安全性; ④管线工程发生破裂、泄漏等; ⑤桥梁净空减小,影响水上交通。 (二)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 评估区砂性土层埋藏浅、累计厚度较大,且浅部主要呈松散~稍密之饱和状态,其工程地质性质较差。 由砂土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是震动液化和渗透变形。震动液化是饱和粉细砂、粉土在地震动荷载作用下因孔隙水压力骤增,导致砂土结构破坏,呈现液化状态的现象;渗透变形是饱和粉细砂、粉土在渗透水流作用下产生的流动现象。在地下水埋藏较浅的低平原区进行基坑等开挖工程时,在水头差作用下,饱和粉细砂、粉土易产生悬浮渗流现象,如防治措施不当,将会引发基坑边坡滑移坍塌破坏、基坑周边地面及建筑物变形等灾害,对工程施工和建筑物安全产生一定影响。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一)地面沉降灾害 根据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评估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大小主要依据现状累计地面沉降量和沉降速率(表3)。 表3 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指标 地面沉降速率(mm/a) 累计地面沉降量(mm) >800 300~800 <300 >30 危险性大 10~30 危险性大 危险性中等 5~10 危险性中等 危险性小 <5 危险性小 评估区累计地面沉降量小于100mm,地面沉降速率小于5mm/a,因此现状评估认为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小。 (二)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划分,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但据邻近工程勘察标准贯入试验和土工试验成果初步判别,该粉土层液化程度轻微,一般不会产生严重砂土液化灾害。 砂土渗透变形一般在进行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基坑边坡坍塌一般也是在工程建设中引发。本项目工程施工尚未开始,因此现状评估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危险性小。 第四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是对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及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估。 一、预测评估方法 本次主要采用成因历史分析法和工程地质比拟法对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对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进行定性评估。 二、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因工程建设而导致的新的地质灾害;工程建设加剧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已经存在的灾害体,受工程建设扰动,导致其稳定性降低、变形范围扩大而加剧灾害的程度。 (一)地面沉降灾害 地面沉降地质灾害主要是由于强烈开采地下水引起的。拟建项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的用水均采取统一供水,无需开采地下水。因此工程建设不会改变目前评估区内地下水开采现状和水动力条件,引发地下水水位急剧下降的可能性不大。因此预测评估工程建设中及建成后引发、加剧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小。 (二)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 评估区浅表分布有厚度较大的粉土层,因评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必须对饱和砂土或粉土进行液化判别。根据以往工作成果,本区饱和粉土的液化程度较低,一般不会发生严重砂土液化灾害。由于评估区砂土层埋藏较浅、厚度大,基坑开挖时容易引发涌水、涌砂和坑壁坍塌等事故,因此预测评估认为工程建设中引发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危险性中等。工程建成后该类灾害的发生条件不复存在,引发或加剧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危险性小。 三、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 (一)地面沉降灾害 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发展动态与区内开采地下水强度有关,从近年泰州地区地下水开采状况、地下水水位特征及周边地区地面沉降速率分析,泰州地区地面沉降总体发育程度较轻,基本未对区内工程产生影响。 评估区处于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中心外围,地下水主采层水位埋深10-15m,水位降幅不是很大。随着近几年泰州区内地下水开采管理的加强,漏斗区内水位有逐步缓慢回升的趋势。由于地面沉降地质灾害主要是过量开采地下水引起的,地下水水位的逐年回升对地面沉降具有明显的缓解作用,但地面沉降是一种累进性地质灾害,具有滞后性和不可逆性,因此地面沉降在一定时期内仍将继续。如果地下水水位能够逐年稳步回升,地面沉降速度减缓的趋势将会持续下去。但对拟建工程而言,其危险性大小主要取决于工程建成后的地面沉降量和沉降速率。 评估区累计地面沉降量小于100mm,地面沉降速率小于5mm/a,故预测评估工程建设中和建成后遭受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小。 (二)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 评估区地表浅部粉土较为发育,厚度较大,其沉积时代新,结构松散,饱水,根据以往工作成果,本区饱和粉土的液化程度较低,一般不会发生严重砂土液化灾害。由于砂土层埋藏浅、厚度大,基坑开挖时容易发生流砂、突涌和基坑坍塌事故,因此预测评估认为工程建设中遭受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的危险性中等。由于工程建成后,基础开挖等施工等活动已终止,一般不会再对砂土层产生较严重的扰动破坏作用,因此预测评估工程建成后遭受砂土灾害危险性小。 第五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与防治措施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原则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主要是依据环境地质条件及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确定区(段)危险性判别的量化指标,按“区内相似,区间相异”的原则,采用定性、半定量等方法,对工程建设区或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段)评估。 综合评估本着以防为主的精神,单种地质灾害以轻重程度划分危险性大小,两种或两种以上灾害就重不就轻来划分其危险性大小。在此基础上,根据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工程建设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小及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大小和地质灾害防治的难易程度等进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估。 由于评估区范围较小,评估区内环境地质条件及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等基本相似,故综合评估不分区(段)。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地面沉降和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现状评估危险性小。 预测评估认为工程建设加剧及遭受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小;引发及遭受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危险性中等。 根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结果,综合评估认为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 三、建设场地土地适宜性评估 综合评估认为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根据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相关规定,建设用地适宜评估依据表4要求进行。评估认为本地块土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 表4 建设用地适宜性分级表 级 别 分 级 说 明 适 宜 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简单,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小,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性小,易于处理。 基本适宜 不良地质现象较发育,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变化较大,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中等,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中等,但可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适宜性差 地质灾害发育强烈,地质构造复杂,软弱结构层发育区,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危害性大,防治难度大。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地面沉降灾害防治措施 防治地面沉降是系统工程,需各方面配合才能完成,根据我省地面沉降灾害较严重的苏、锡、常地区及南通地区的防治经验,主要措施有 1、进一步加强区域性地下水开采管理工作,控制地下水水位继续下降趋势,以减缓地面沉降灾害的发展速度。 2、评估区内建设适当的监测点,进行定期监测,了解沉降动态,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防治措施 1、进行工程地质详勘,查明砂土的分布范围、物理力学性质及厚度,对砂土液化程度进行详细判别,为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2、根据建筑物类型和地层结构,合理设计基础类型。荷重大的建筑物应采用桩基础,荷载较轻的建筑物如果采用浅基础,应对砂土采取地基处理措施。 3、基坑开挖应采取相应的降、排水和支护措施,防止发生流砂、突涌和基坑坍塌等问题,同时加强监理和监测工作,避免对周边工程产生影响。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根据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苏国土资函〔2012〕223号),该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2、评估区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貌,地质构造简单,区域地壳较稳定,工程地质条件一般,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较不利,人类工程活动一般,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简单类型。拟建工程属一般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三级。 3、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地面沉降和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现状评估危险性小。 4、预测评估认为工程建设加剧及遭受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小,引发及遭受特殊类岩土(砂土)灾害危险性中等。 5、综合评估认为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土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 二、建议 1、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以减缓地面沉降的发展速度。 2、工程建设前应开展岩土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工作,查明场地内的土层结构和物理力学性质,特别是砂土层的埋深、厚度和分布等情况,并砂土液化程度进行详细判别,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评估区河网密布,场地浅部可能有暗沟、暗塘相淤泥或淤泥质土,施工应一并加以处理。 3、应根据建筑物的荷载大小合理选择基础形式和地基处理措施。 4、重视施工过程中的降排水和支护等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5、工程设计除应考虑区域性地面沉降因素外,尚应考虑填土的固结沉降问题,预留足够的沉降量,提高建构筑物对地面沉降的承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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