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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1年期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书 1 评估机构吉林国地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431)85698989 ,13943019998 邮编130021 ●总目录 ●正文 目 录 一、矿业权评估机构1 二、评估委托方1 三、评估目的1 四、评估对象和范围2 五、评估基准日2 六、评估依据3 七、评估实施过程和原则6 八、矿区资源概况12 九、评估方法22 十、主要技术经济参数的选取原则和依据13 十一、主要技术指标14 十二、主要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15 十三、1年采矿权评估值和评估结论16 十四、本项目评估的假设条件16 十五、特别事项说明18 十六、本评估报告使用限制28 十七、评估责任人员28 十八、评估报告日28 ●附表 附表1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1年期年期采矿权价款评估结果汇总表; 附表2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1年期采矿权价款评估价值计算表; 附表3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1年期采矿权价款评估结果汇总综合表。 ●附件 1、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 4、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5、辽宁省有色地质局106队于2012年8月编制的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6、铁岭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9月25日,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证明;铁国土资储备字【2012】31号; 7、长春黄金设计院,2012年10月,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8、铁岭市国土资源局,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备案证明,铁市国土资批字[2012]1号; 9、辽宁省有色地质局106队于2015年11月编制的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矿山储量年度报告 10、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区分局,2016年7月14日,采矿权有偿出让申请登记表; 11、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2016年7月14日,采矿权有偿出让申请; 12、采矿许可证(副本),证号C2112002009037230025960; 13、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211204004009926; 14、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区分局,2016年7月14日,采矿权属无争议证明; 15、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区分局,2016年7月14日,矿产品价格证明; 16、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2016年7月14日承诺书。 ●附图 1、交通位置图。 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 1年开采量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书 吉林国地矿业权评报字[2016]S081号 吉林国地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受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区分局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矿业权评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技术标准,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和可行的评估工作原则,对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1年期采矿权价值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了分析研究、收集资料,询证和评定估算,最后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在2016年7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矿业权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名称吉林国地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同志街89-3号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10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4732548776H 二、评估委托方 本项目评估委托方为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区分局。 三、评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1号)、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2号)、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号),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区分局拟将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年开采量采矿权有偿出让收取价款。本项目评估的特定目的即是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拟出让该项采矿权收取价款提出公平、合理的价值咨询参考意见。 四、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采矿权。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规模为3万立方米/年。 矿区地理坐标(极值) 东经12412′37″~12412′42″ 北纬 4235′55″~ 4235′58″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及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区分局“委托书”,矿区范围拐点平面直角坐标、高程见表1 矿区拐点平面直角坐标一览表 表1 拐点 编号 平 面 直 角 坐 标 备注 X Y 1 4718997.9 41599330.4 最低开采标高170m 2 4719036.6 41599419.5 3 4719024.4 41599575.6 4 4718886.3 41599617.5 5 4718928.1 41599372.5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7月31日。在本评估报告中所采用的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基准日的客观有效标准。 六、评估依据 本项目评估依据包括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地质矿产资料、以及市场经济信息等,主要有 1、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后颁布,1996.8.2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国务院第241号令发布,1998.2.1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3、国务院第242号令发布,1998.2.12,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1999.6.8,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 类(GB/T177661999); 5、国土资源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1999.7.15,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1999]205号文); 6、国土资源部发布,2000.11.1,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09号文);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2002.8.28,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2002.12.17,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13-2002); 9、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通知国土资发(2003)136号; 10、矿业权评估指南(2004年修订版),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4.12;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2006.7.12,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2006年第18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发布,2006.10.25,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 13、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7.3.27,关于发布〈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CMV13051-2007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2007年第1号);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发布,2008.2.29,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号); 15、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编著,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8.08; 16、国土资源部发布,2008.8.23,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文); 17、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编著,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8.10; 18、辽宁省国土资源厅,2009.03.31制定辽宁省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19、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编著,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二),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10.11; 20、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文件辽宁省资源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本); 21、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22、辽宁省有色地质局106队于2012年8月编制的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23、铁岭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9月25日,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证明;铁国土资储备字【2012】31号。 24、长春黄金设计院,2012年10月,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25、铁岭市国土资源局,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备案证明,铁市国土资批字[2012]1号; 26、辽宁省有色地质局106队于2015年11月编制的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矿山储量年度报告 27、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区分局,2016年7月14日,采矿权有偿出让申请登记表; 28、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2016年7月14日,采矿权有偿出让申请; 29、采矿许可证(副本),证号C2112002009037230025960; 30、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211204004009926; 31、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区分局,2016年7月14日,采矿权属无争议证明; 32、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区分局,2016年7月14日,矿产品价格证明; 33、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2016年7月14日承诺书。 34、评估人员收集的有关资料; 35、其他。 七、评估实施过程和原则 本项目评估过程指自接受评估委托至提交评估报告的全过程所进行的作业,整个评估过程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和谨慎原则。本次评估工作自2016年8月10日开始,到2016年8月20日结束,主要包括如下工作 1、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2日,为接受委托明确事项阶段签订评估委托合同书,组成评估组,明确评估业务的基本事项(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特征和权益状况,评估基准日和评估报告提交事宜等),提供评估资料准备清单。 2、2016年8月13日至2016年8月16日,为拟定方案收集资料调查核实阶段拟定矿业权评估作业方案,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矿业评估各种资料和依据,查证核实矿业权评估的相关事项。 3、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0日,为评定估算编制评估报告阶段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归纳、研究判断,确定适当的评估方法,计算选定合理的评估参数和指标,完成评定估算分析评估结果,形成评估结论。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复核评估结果,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完成和提交正式评估报告书。 本项目评估的整个评估过程和行为除遵守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可行性和谨慎性原则外,根据矿业权的特点又遵循如下原则 1、遵守地质规律、地质技术标准、资源经济规律和法律财务制度的原则; 2、遵循采矿权与有价值的地质信息资料和矿产资源相依托的原则; 3、遵守矿山开发利用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原则; 4、遵循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原则,效用性、贡献性、替代性和预期性原则; 5、遵循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开源与节流并举和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及矿产资源最有效开发利用的原则; 6、遵循矿业权和矿产资源所有权等物权理论和物权法律法规的原则; 7、遵循供求、变动、竞争、协调和均衡的原则。 八、矿区资源概况 (一)位置和交通 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位于铁岭市清河区。 矿区西距G102国道近,与公路相接,交通运输方便(见交通位置图)。 (二)地质工作概况及矿山开发现状 1、地质工作概况 1)1993年~1995年,辽宁省地勘局第九地质大队在该区内进行了1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 2)2004年10月,抚顺立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该矿山进行了地质简测,并提交333级储量10.9万m3。 3)2006年10月,辽宁有色铁岭地质勘查院对该矿山进行储量检测工作,并提交了该年度检测报告。 4)2010年11月,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六队对该矿山进行了资源储量检测,并提交了年度储量核实报告,提交保有储量6.56万m3,储量级别为122b。 5)2011年11月,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六队对该矿山进行了资源储量检测,并提交了年度储量核实报告,提交保有储量4.90万m3,储量级别为122b。 6)2012年9月,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六队对该矿山进行了资源储量检测,并提交了年度储量核实报告,提交保有储量27.25万m3,储量级别为122b。 7)2013年10月,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六队对该矿山进行了资源储量检测,并提交了年度储量核实报告,提交保有储量25.16万m3,储量级别为122b。 8)2014年10月,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六队对该矿山进行了资源储量检测,并提交了年度储量核实报告,提交保有储量19.09万m3,储量级别为122b。 9)2015年11月,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六队对该矿山进行了资源储量检测,并提交了年度储量报告,提交保有储量18.08万m3,储量级别为122b。 2、矿山开采情况 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主要开采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阶段分层法开采,安全边坡角为60挖掘机装运矿岩、推土机排弃废土的剥采工艺。设计采矿能力3万m3/年,设计最低开采标高为170m。今年矿体开采位置为东西两采坑,开采标高172214m。 (三)矿区地质概况 矿区位于中朝准地台的胶辽台隆的铁岭-靖宇台拱之李家台断凸内。区内岩浆岩大面积出露,岩石主要有海西期二叠系黑云二长花岗岩,区内未见次生岩脉及断裂构造。 (四)矿床地质特征 1、 矿层(体)特征 矿体为区域性岩体的一部分,岩体接近地表处节理、裂隙发育,表层岩体风化较为破碎,第四系残坡积物分布于矿体的顶部,厚度为0.3~1m。 区内开采的矿种主要为二长花岗岩,岩石呈灰-灰褐色,中粗粒花岗结构,块状构造,矿物粒径4~6mm,岩石矿物成分为斜长石(45)、钾长石(15)、石英(30)及少量黑云母等。 2、矿石质量 矿区开采的矿种主要为二长花岗岩,矿产资源比较丰富,且产出状态比较稳定,矿石的加工技术性能好。矿石致密、坚硬,耐磨及抗酸、碱能力强,是较理想的建筑石料。 3、 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区内矿石类型简单,未做选矿及加工试验,可类比相同类型的西丰县天德镇天来村花岗岩矿。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挖掘机装运,公路运输开拓方案。 (5)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1、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地势较高,坡度大,采区设计开采标高170-214m,位于当地侵蚀基准(150m)以上,附近无河流及泉出露,地表水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通过岩石裂隙补给地下水。矿区内岩石岩溶不发育,含少量裂隙水,岩石富水性较差,涌水量较少,对矿床开采不会产生不利影响,附近沟谷未见冲水现象。因此,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的裂隙水充水为主的矿床类型,露天开采时应注意大气降水形成的地表径流及矿坑的排水问题。 2、工程地质条件 矿区周围地质条件良好,矿区范围内植被不发育,岩石边坡稳定,不易发生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灾害。矿石致密、坚硬,节理、裂隙较发育,表层矿石风化后比较破碎,因此露天开采时应注意开采边坡角保持在60,以预防崩塌地质灾害的发生。矿体开采低界标高为170m,位于当地侵蚀基准(150m)以上,开采时不会产生大面积疏干地下水的现象,由于矿山紧邻沟谷,露天开采时应注意大气降水形成的地表径流影响。 3、环境地质条件 矿区处于低山山区,远离村镇,最高山海拔220m,一般海拔标高150220m,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海拔标高150m,矿区设计开采标高170~214m,位于当地侵蚀基准(150m)以上。矿区地表植被较发育,多为松树、杨树、榛子树等杂木林,水土保持良好,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简单,开采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该区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环境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均属简单型。根据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中的“固体矿产开采技术条件勘查类型划分及工作要求表”中的判断标准,确定矿区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勘查类型为Ⅰ类型,为开采技术条件简单的矿床。 (六)储量计算 1、资源储量估算工业指标 该矿二长花岗岩矿主要作为建筑用石料,参照GB/T 14685-2001的要求,确定工业指标为抗压强度≥80MPa,压碎指标<10,孔隙率<47,剥采比<51。 2 、资源/储量估算方法 矿区混合花岗岩矿体为块状,厚度大,可选用垂直平行断面法估算资源/储量。 3、 资源/储量估算参数的确定及采用公式 资源/储量估算方法采用地质平行垂直断面法,分区分块段估算资源/储量。资源/储量估算采用下列公式 ①、相邻两剖面上矿层面积之比(100)<40,采用梯形公式V(S1S2)-----------------------(1) ②、相邻两剖面上矿层面积之比(100)>40,采用截锥体公式 V --------------(2) ③、当只有一个剖面有面积,矿块呈锥形时,采用锥形体积公式 V -----------------------(3) ④、单剖面控矿,采用楔形公式估算储量 V -----------------------(4) V矿体体积(m3) L剖面间距(m) S1、S2剖面上矿层面积(m2) 4、 资源/储量估算结果 保有资源量至2015年11月,矿区估算范围内二长花岗岩保有储量为18.08万m3。 九、评估方法 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参照矿业权评估指南,鉴于该矿采矿方法设施落后,生产能力低,产品初级化,财务管理不规范,评估所需资料不齐全,但企业未来能够持续经营,并有一定的获利能力等情况,确定本项目评估采用收入权益法。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矿业权评估价值 SLt 年销售收入 i 贴现率 年序号(1,2,n) 评估计算年限 矿业权权益系数 十、主要技术经济参数的选取原则和依据 技术经济参数指标选取原则主要根据评估人员收集掌握的资料确定,该矿提供的企业基本情况作为参考;并遵循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法律技术标准,结合该矿业权的实际,反映社会或行业平均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 本次评估参数主要依据辽宁省有色地质局106队于2012年8月编制的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铁岭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9月25日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证明(铁国土资储备字【2012】31号)、长春黄金设计院2012年10月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铁岭市国土资源局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备案证明(铁市国土资批字[2012]1号)、辽宁省有色地质局106队于2015年11月编制的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矿山储量年度报告、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区分局2016年7月14日采矿权有偿出让申请登记表、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区分局2016年7月14日矿产品价格证明和矿业权评估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法律法规等进行选择和确定。 十一、主要技术指标 (一)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1、矿山保有资源储量 二长花岗岩资源储量(122b)类型18.08万m3 2、设计利用可采储量确定 根据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回采率为98,设计利用可采储量确定为18.089817.72万m3。 3、评估动用开采储量确定 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次评估1年开采量,评估量为3万m3。 (二) 产品方案 产品方案为建筑用二长花岗岩。 (三) 生产规模 矿山生产规模为3万立方米/年。 (四) 采矿回采率 采矿回采率98。 (五) 矿山设计服务年限 根据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服务年限为7年。 根据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区分局2016年8月14日采矿权有偿出让登记表,该矿山剩余服务年限为6年。 (六) 本次评估年限 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次评估年限1年。 十二、主要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一) 销售收入 1、年销售收入计算公式为 年销售收入矿产品年产量市场平均销售价格。 2、产品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对经济参数确定的要求和市场调查、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区分局2016年7月14日矿产品价格证明,综合确定本次评估该矿建筑用毛石产品市场平均销售价为25元/立方米。 3、计算过程 销售收入年开采量产品市场平均销售价格 1年开采量销售收入32575.00(万元)。 (二)折现率 折现率包括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和通货膨胀率,无风险报酬率根据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5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为4.25。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指南、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和关于实施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2006年第18号), 报告评审备案证明(铁国土资储备字【2012】31号)、长春黄金设计院2012年10月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铁岭市国土资源局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备案证明(铁市国土资批字[2012]1号)、辽宁省有色地质局106队于2015年11月编制的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矿山储量年度报告、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区分局2016年7月14日采矿权有偿出让申请登记表、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2016年7月14日采矿权有偿出让申请、采矿许可证(副本)(证号C2112002009037230025960)、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区分局2016年7月14日采矿权属无争议证明、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区分局2016年7月14日矿产品价格证明和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2016年7月14日承诺书等资料为依据。 2、评估所遵循的政策、法律和制度无重大变化;有关社会、政治、经济和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有关价格、成本费用、税率和利率等因素在正常范围内变动;无重大自然灾害发生;采矿权及其对应的矿产资源无重大变化。 3、本项目评估的目的是唯一的,评估目的不能发生任何变化。 4、矿业权评估结果是基于一般市场条件,在特定交易目的和确定时点的价值估计数额,不等同于矿业权实际成交价格。实际成交价格是交易双方对矿业权交换价值认可的结果。矿业权评估结论不得作为矿业权实际成交价格的保证。 5、企业资产良好且持续经营;市场供求基本保持不变。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7、公允市场价值的概念是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进行的公开的无限制的市场交易中能够获得的、并被普遍接受的价格,交易中的各方都是充分拥有相关知识、信息通畅、谨慎行事、行为独立、交易不受任何强制压迫。 十五、特别事项说明 1、评估结果有效期 本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7月31日。按现行法规规定,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1年,自2016年7月31日至2017年7月30日止。如果使用本评估结果的时间超过有效期,本评估公司对应用此评估结果而对有关方面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2、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在本次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2)在本次评估结果有效期内,如发生影响委托采矿权价值的重大事项,如国家和地方法规或经济政策的重大变化,社会、政治、市场和经济环境的重大变化以及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巨大波动等,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果,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3)本次评估在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日期间,未发生其他影响评估结果的重大事项。 3、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范围 1)本评估结果是根据本项目特定的评估目的而得出的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其他目的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因此该评估结果用于其他评估目的就会失效和无效。 2)本评估公司对本项目的评估结果是否符合执业规范负责;本评估结果对本项目特定目的为委托方提供价值咨询意见,不对资产定价决策负责。 4、评估年序(t) 本评估报告评估年序(t)不采用具体年月日,而是采用评估基准日后第1年、第2年的自然数排序方式。采用这种方式主要是考虑评估报告与采矿权登记发证管理和采矿权其他经济技术资料中年限(年序)相统一,便于采矿权的管理和评估报告的使用,而且满足评估目的。 5、1年开采量采矿权评估折现系数的处理 由于评估的是1年开采量采矿权价款,本次评估折现系1/1it取t1时的0.9259。 6、矿山服务年限和本次评估年限 根据该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服务年限为1年;根据铁岭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10月30日采矿权评估审查表,该矿山剩余服务年限为6年。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次评估年限为1年开采量采矿权,本次评估不采用岩石碎胀系数进行调整。 7、本评估公司及评估人员对评估矿业权的矿产资源储量的真实性和矿产资源储量的变化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8、提供矿业权评估资料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全面理解和正确恰当使用本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9、该采矿权评估价值是基于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本项目的评估假设和特别事项说明而形成的,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必须在明了这些事项的基础上使用采矿权评估结果。 10、其他事项说明 1)本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委托方及采矿权受让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2)评估工作中委托方和采矿权受让人及其他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本报告由封面、摘要、目录、正文、附表、附件和附图等共同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报告须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和盖章、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盖章、其他人员盖章,并加盖本公司评估报告专用章后生效。 十六、本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载明的评估目的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矿业权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本页以下行为空白,下转签字页) 附图 附表3 铁岭市清河区东泰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1年期采矿权价款评估结果汇总综合表 报告编号 开采矿种 原矿售价 储 量 年生产能力 剩余服务年限 评估年限 权益系数 贴现率 评估结果 单位评估值 备注 保有 设计利用 可采 评估 设计 许可证 评估 元/立 万立 万立 万立 万立 万立/年 万立/年 万立年 年 年 万元 元/立 [2016]S81 建筑用石料 25 18.08 17.72 17.72 3 3 3 3 6 1 4.2 8 2.92 0.97 评估基准日 201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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