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悦盛矿业有限公司煤矿(原一三七团煤矿)三合一方案评审意见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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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鑫悦盛矿业有限公司煤矿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意见的认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送 审 单 位新疆鑫悦盛矿业有限公司 编 制 单 位新疆普勘地矿技术有限公司 项 目 负 责 人谢 昱 编 制 人 员谢 昱 王红军 杜玉龙 吕晓燕 魏 培 白新元 陈 奇 评审专家 组 长张 冀 评审专家组成员李 富 葛志强 魏 奎 康小丁 白 晶 邵争平 张 飞 齐瑾辉 苏爱萍 认 定 单 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评 审 时 间2022年8月11日 附注 1、 申请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编号 1980西安坐标系(3度带) CGCS2000坐标系(3度带) X Y X Y 1 5157023.76 29419317.93 5157064.52 29419410.28 2 5157037.76 29419637.93 5157078.52 29419730.28 3 5157164.75 29422353.93 5157205.52 29422446.31 4 5156026.75 29422390.93 5156067.52 29422483.32 5 5155277.76 29422186.93 5155318.52 29422279.33 6 5155115.76 29422186.93 5155156.52 29422279.33 7 5155152.76 29419318.93 5155193.50 29419411.28 2、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的开采标高900~200米,勘探报告资源量估算标高900m~200m米。申请采矿权开采标高为882m~200m。 3、矿区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882m。 4、生产规模0.60Mt/a。 5、服务年限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拐点坐标圈定的平面范围内全部资源服务年限27年7个月(27.59年),其中一水平(525m)服务年限13年10个月(13.86年),二水平(350m)服务年限13年9个月(13.72年),储量备用系数取1.4。 6、开拓方案井工开采,主斜井副立井混合开拓。 7、开采顺序水平开采顺序为先采一水平,后采二水平;一水平采区开采顺序为先开采中部一采区,然后接续浅部二采区。煤层开采顺序考虑为上行式开采,先采下部A4和A3煤层,后采上部A7煤层,首采工作面为一采区东翼A4煤层。 8、采煤方法井田内各煤层属倾斜~缓倾斜的薄-中厚煤层,煤层平均厚度1.5~3.5m的中厚煤层(A4、A3)采用综合机械化一次采全高工艺。煤层平均厚度在1.5m以下的薄及中厚煤层(A7)采用薄煤层综合机械化一次采全高工艺。采区回采率中厚煤层取80 (A4、A3煤层),薄煤层取85(A7煤层)。工作面回采率中厚煤层95(A4、A3煤层),薄煤层97(A7煤层),全矿井回采率66.88。 9、选煤方法工业场地内建设选煤厂,矿井地面生产系统与选煤厂通过带式输送机相联。选煤厂为矿井型选煤厂,对矿井生产的长焰煤进行入选,选煤厂生产能力为0.60Mt/a,选煤方法选用复合式干法风选工艺。原煤入选率100,选煤回收率92.80。 附件新疆鑫悦盛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主 送新疆鑫悦盛矿业有限公司 抄 送 厅有关处室、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印 数12份 3 附件 新疆鑫悦盛矿业有限公司煤矿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审查意见 新疆鑫悦盛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新疆普勘地矿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22年8月11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自治区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地质学会在乌鲁木齐市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现场会审,聘请地质、采矿、选矿、经济、地环、土地复垦等专业的9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 。 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方案符合规范要求。现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该矿于2022年9月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新自然资采划〔2022〕11号),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面积为5.897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煤,地下开采方式,开采标高范围为900米至200米,生产规模为60万吨/年。 本次设计编制方案目的为办理采矿许可证提供技术依据;为本矿山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矿山开发环境评价提供依据;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矿山开采依法进行监管提供技术依据;在确保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持续稳产;方案采用成熟先进的工艺和设备,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为矿山企业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监测及土地复垦提供技术依据,将矿山企业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生态保护修复基金的计提等提供依据,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义务提供重要依据;使矿山开采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得以有效恢复,使被损毁的土地恢复并达到最佳综合效益的状态,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设计利用资源储量政策符合性 方案资源储量经过评审备案,类型确定合理,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可采储量的确定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要求。 三、设计利用储量、设计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根据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新矿评储字﹝2022﹞13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井田范围内900m~200m评审通过的保有资源量为3465.1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1801.5万吨;控制资源量107.4万吨;推断资源量1556.2万吨。 井田内煤层气不具开发利用条件,井田内未发现其它具有工业价值的有益矿产。 设计对划定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量3456.1万吨进行了开发设计,对探明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全部利用。 本次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60万t/a(1818t/d),其设计服务年限为27年7个月(27.59年),其中一水平13年10个月(13.86年),二水平13年9个月(13.72年)。 四、采矿及选矿方案 矿山采用地下开采,主斜井副立井混合开拓方案,共布置有3条井筒,为主斜井、副立井及回风斜井。主斜井装备1条ST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和一台架空乘人装置,型号为ST1250S。副立井安设单层单车1.0t罐笼+平衡锤,装备1台2JK-21P型单绳双滚筒提升机。 矿井划分为2个水平开采,一水平标高525m,二水平标高350m,均采用上山开采。一水平划分为两个采区,在680m水平设置辅助水平,680m水平以上划分为一个双翼采区(二采区),680m~525m之间划分为一个双翼采区(一采区)。二水平划分为一个双翼采区。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主斜井、副立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 水平开采顺序为先采上一水平,后采二水平;一水平采区开采顺序为先开采中部一采区,然后接续浅部二采区。煤层开采顺序考虑为上行式开采,先采下部A4和A3煤层,后采上部A7煤层,首采工作面为一采区东翼A4煤层。 井田内各煤层属倾斜~缓倾斜的薄-中厚煤层,煤层平均厚度1.5~3.5m的中厚煤层(A4、A3)采用一次采全高综采工艺。煤层平均厚度在1.5m以下的薄及中厚煤层(A7)采用薄煤层采煤机综采工艺。采区回采率中厚煤层取80,薄煤层取85。工作面中厚煤层95,薄煤层97,全矿井回采率66.88。 设计选煤厂处理原煤规模60万吨/年,与矿井规模一致。地面生产系统原煤由带式输送机运往选煤厂主厂房进行分选加工。 五、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主要供往供热公司及电厂和炼油厂。选煤厂入选粒度上限为50mm,入选粒度下限为0mm,选煤方法主要为复合式干法风选,工艺流程分为原煤准备系统、复合式干法风选系统、产品储存运输系统三个部分。 原煤进入选煤厂后经50mm分级,50mm块煤经手选后进入破碎机破碎至-50mm。与-50mm末原煤混合后进入复合式干法风选系统,分选后得到精煤和矸石两种产品,0~50mm混煤由带式输送机送至混煤仓存储,汽车外运。矸石由带式输送机送至矸石仓存储。 选煤回收率92.80。 六、绿色矿山建设 设计采取的开采工艺以及选矿工艺符合本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节约与综合利用要求。设计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为 采矿回采率根据开采技术条件,本矿采用井工开采,全矿井回采率指标应达到60,本次设计全矿井回采率为66.88,回采率指标符合指标要求。工作面回采率中厚煤层95,薄煤层97,满足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5-2018)的要求。 选矿回收率设计选矿回收率92.80,符合要求。 综合利用率本矿无可利用共伴生资源。 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一)本次工作查明了矿山环境现状,分析了矿山环境发展趋势,其论述内容基本全面,结论基本正确。 (二)确定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区面积6.5861平方千米,评估等级划分正确,评估范围确定合理。 (三)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了现状分析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地质灾害现状区内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弱,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采空塌陷发育程度强,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大。 含水层破坏现状现状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结构影响严重,对水资源和水质影响较轻。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现状副井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储煤场及主斜井场地、废弃爆破器材库、原废弃生活区1、原废弃生活区2、矿区道路为较严重,面积0.3平方千米,较轻区面积6.2831平方千米。 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和大气环境污染现状全区为较轻,面积6.5861平方千米。 现状评估分区将评估区划分为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面积分别为1.261平方千米、0.3平方千米和5.0251平方千米。 (四)预测了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地质灾害预测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引发的采空塌陷地质灾害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矿山施工及采矿活动不易引发或加剧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地质灾害,预测评估危险性小;地下开采活动可能会引发或加剧采空塌陷灾害,预测评估危险性大。 含水层破坏预测现状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结构影响严重,对水位、水资源、对水质影响较轻。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预测较严重区主要为预测沉陷区、副井工业场地、风井场地、矿山道路拟建主井工业场地、拟建矸石周转场、拟建取土场,面积4.1828平方千米;较轻区面积2.4003平方千米。 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和大气环境污染预测全区为较轻,面积6.5861平方千米。 预测评估分区评估区划分为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面积分别为3.9290平方千米、0.2568平方千米和2.4003平方千米。 (五)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原则、目标和任务,对矿区进行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并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治理以及监 测方案,并进行了经费概算。 1.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划分了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为预测地面塌陷区,总面积392.90公顷;次重点防治区主要为风井场地、副井工业场地、矿山道路、废弃爆破器材库、废弃场地1、废弃场地2 、拟建矸石周转场、拟建取土场、储煤场及主斜井场地、拟建主井工业场地,面积35.32公顷;一般防治区为除重点区和次重点区外其他区域,面积230.39公顷。 2.地质环境治理及监测(适用期5年) (1)在预测塌陷区及采空区外10米布置围栏21398米,警示牌213个,水泥桩426个。在4条泥石流沟口处设置警示牌,共8个,对泥石流沟谷内堆积物进行清理8280立方米。沿进场道路东侧及矸石周转场南侧及东侧修建排导沟,挖方量1906立方米,砌筑块石1057立方米,砂浆抹面113立方米。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购置采空区地面塌陷变形在线监测系统38套(包括监测站);购置泥石流水位监测设备5套。 (2)其他监测购置空气质量监测站2套;进行地下水水质监测20点/次、水位监测120点/次;设置地表水水质监测50点/次、水位监测20点/次;设置土壤监测35点/次,进行地形测绘5次。 八、矿区土地复垦 1.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矿山使用涉及土地面积599.63 hm2,其中矿区内面积为589.68 hm2,矿区外9.95 hm2,属布克赛尔县和第七师一三七团管辖。其中草地面积最大,面积为478.13m2。本矿所占用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土地权属清楚,无土地权属纠纷,不涉及土地权属调整。 2.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本方案复垦区面积428.22公顷,包括副井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储煤场及主斜井场地、废弃爆破材料库、原废弃生活区1、原废弃生活区2和矿山道路以及已治理区域、主井工业场地、拟建矸石周转场、取土场以及矿山预测采空区塌陷范围。确定本方案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428.22公顷,土地复垦率100。 3.矿区土地适宜性评价 本方案复垦适宜性评价范围为复垦责任区,合计面积428.22公顷,确定损毁土地的复垦方向以恢复原功能为主,即复垦为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裸岩石砾地。 4.矿区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1)矿山在近期对拟建矸石周转场、预测塌陷区中度损毁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为0.2米,剥离面积为5.48公顷,其中拟建矸石周转场面积为1.00公顷,预测塌陷区中度损毁区域面积为4.48公顷,剥离工程量为10960立方米。剥离后的表土运往矿区北部边界外的取土场进行堆存,取土场占地面积为4.32公顷,设计堆放高度为3米,坡脚为自然安息角(壤土约为4050),设计堆放容量约10万立方米,满足矿山表土堆放需求。堆放的表土将进行复绿工程,防止堆存表土水土流失。 (2)矿山已建及拟建的工程占用天然牧草地及其他草地的区域,需要覆土工程,保证复垦质量。因此选取取土场的表土进行覆土工程。矿山在服务期对副井工业场地(5.32公顷)、储煤场及主斜井工业场地(0.42公顷)、废弃爆破材料库0.33公顷、原废弃生活区1(1.82公顷)、原废弃生活区2(0.98公顷)、矿区道路(11.71公顷)、主井工业场地(2.91公顷)、风井场地(0.42公顷)、拟建矸石周转场(1.00公顷)、预测塌陷区(4.48公顷)进行覆土工程,覆土厚度约0.2米,共计70723立方米,其中拟建矸石周转场、预测塌陷区中度损毁区域进行表土剥离,表土量为10960立方米,还需在取土场取土59763立方米。依据2021年4月12日通过评审的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一三七团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设计,矿山企业已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考虑矿山外部取土存在土源稀缺且运距远的实际情况,经调查踏勘及取样分析,在一三七团煤矿东北部土壤覆盖厚度较大,土层厚度厚5.29~9.2米,土质满足本次复垦的需要,在闭坑后进行取土,该区域地形坡度约2-6,取土后,进行复垦工程,达到与周边地形地貌相一致,取土场占地面积约43200m2,取土完毕后须对取土区域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场地前期堆存预测塌陷范围的剥离的表土,在矿山闭坑后进行取土作业,场地损毁形式为挖损和压占,损毁土地类型为其他草地、采矿用地、农村道路以及裸岩石砾地。根据现场调查,取土场土地类型含有裸岩石砾地,但其土质满足复垦覆土的要求。 (3)本次方案确定矿山生产期间掘进矸石量为2.7万t/a,矿井配套选煤厂年洗选排出矸石约6.4万t/a,即矿山年产矸石(掘进选煤)共计7.07万m3(煤矸石容重取1.8t/ m3,松散系数取1.4)。适用期5年内煤矸石总量约35.35万m3;矿山服务年限35.21年内煤矸石总量约为248.63万m3。 矿山闭坑后回填井筒共约3978 m3的矸石,其余约2482322 m3矸石外销,本次方案设计在工业场地西南处山坡设置一处矸石周转场,场址距离工业场地较近,便于排弃。矸石周转场按0.5年的排矸量考虑,容量为3.5104 m3,占地面积为1.00hm2,目前矿山企业正在与多个矸石收购企业进行协商,建议尽快签订本年度的矸石售卖协议。 5.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本方案划分10个土地复垦单元,分别为副井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储煤场及主斜井场地、废弃爆破材料库、原废弃生活区1、原废弃生活区2和矿山道路以及已治理区域、主井工业场地、拟建矸石周转场、取土场以及矿山预测采空区塌陷范围等复垦单元。土地复垦措施主要包括砌体拆除、硬化层拆除、建筑垃圾拉运、塌陷伴生裂缝回填、平整工程、表土剥离、覆土、土壤培肥和撒播草籽工程,土地复垦工程在矿山闭坑后完成。 6.土地复垦监测 设置土地损毁监测点9处副井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储煤场及主斜井场地和矿山道路以及已治理区域、主井工业场地、拟建矸石周转场、取土场以及矿山预测采空区塌陷范围各1个,土地复垦质量监测点12个副井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储煤场及主斜井场地、废弃爆破材料库、原废弃生活区1、原废弃生活区2和矿山道路以及已治理区域、主井工业场地、拟建矸石周转场、取土场以及矿山预测采空区塌陷范围各1个,植被恢复监测点12个工副井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储煤场及主斜井场地、废弃爆破材料库、原废弃生活区1、原废弃生活区2和矿山道路以及已治理区域、主井工业场地、拟建矸石周转场、取土场以及矿山预测采空区塌陷范围各1个,共计36个监测点。 7.土地复垦实施年限 本矿山服务年限27.59年(2023年7月2051年2月),土地复垦主要在矿山闭坑后实施,考虑稳沉期3年,复垦工期1年,复垦管护期3年,最终土地复垦实施年限为34.59年(2023年7月2058年2月)。 8.土地复垦阶段工作安排 矿山生产期主要进行土地损毁监测、裂缝充填,待矿山闭矿后立即全面开展土地复垦工程。分两个阶段部署工作,第一阶段(20232028年)主要为新建场地表土剥离,对剥离后的表土进行养护,对废弃场地进行拆除,通过覆土、施肥、播撒草籽等复垦措施进行复垦工程,对塌陷区进行塌陷伴生裂缝治理,对损毁土地进行监测,对塌陷区进行塌陷伴生裂缝治理。第二阶段(20282058年),生产期间对塌陷伴生裂缝进行治理,待矿山开采完毕,进行全面的土地复垦工作。 九、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总投资53952.73万元(其中矿井总投资48170.54万元,选煤厂总投资5782.19万元,建设投资贷款利息为652.6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2.19万元),项目流动资金1673.91万元;项目生产期单位成本费用达产年为233.27 元/吨,项目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1956.18万元,投资利润率6.93,投资利税率8.75,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8.48,税后投资回收期11.0年,盈亏平衡点61.7。 本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760.77万元,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1267.84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2028.61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245.75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动态总投资2598.24万元。复垦责任区面积428.22公顷(6423.3亩),土地复垦工程静态亩均投资1267.84元。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井田现有采空区范围较大,采空区积水存在不确定性,建议加强井下探放水工作,合理留设煤柱,避免发生透水事故。 2.矿井辅助提升采用1t单层单车罐笼提升,重型设备升降及提升能力受限,建议对矿井辅助提升适时进行技术改造。 3.建议企业今后认真按照方案规定的开采顺序组织生产,避免人为造成矿产资源无法开发的损失。 4.建议建设方按方案要求进行环境治理与恢复,根据年度计划投入专项资金,及时治理与恢复环境,避免因投入不足造成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难度增大的情况发生。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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