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出让收益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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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 拐点坐标详见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1980 西安坐标系国家 2000 大地坐标系 序号XY序号XY 13164513.22935466408.78513164520.08935466521.015 23164725.17235466756.37323164732.03235466868.603 33164519.80735466941.33933164526.66735467053.569 43164267.21935466612.15643164274.07935466724.386 开采深度由480m~320m 标高,矿区面积0.1214km 2 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石灰岩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资源储量估算范 围与拟设矿区范围一致,详见拟设矿区范围与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叠合图。 拟设矿区范围与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叠合图 4.34.3 以往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史以往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史 该矿为拟设矿山,之前未进行过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未处置过出让收益。 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 5 5、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 根据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委托书,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确定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评估报告中所采用的一切计量和计价标 准,均为该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标准。 6 6、评估依据、评估依据 6.16.1 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依据 6.1.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颁布); 6.1.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 年 8 月 29 日修正后颁布); 6.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 1994 年第 152 号令发布) ; 6.1.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8 年第 241 号令发布、2014 年 第 653 号令修改); 6.1.5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8]174 号); 6.1.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 知厅[2017]12 号; 6.1.7 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 号); 6.1.8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综[2017]35 号); 6.1.9 四川省财政厅、原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 号; 6.1.10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宜宾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 知 ; 6.1.11 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告2008年第6号) ; 6.1.12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的公告(国土资源 部公告 2008 年第 7 号); 6.1.13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 00001-2008; 6.1.14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 11000-2008; 6.1.15矿业权评估业务约定书规范CMVS 11100-2008; 6.1.16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规范CMVS 11400-2008; 6.1.17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 12100-2008; 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 6.1.18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 30200-2008; 6.1.19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中国矿业权评估师 协会公告 2008 年第 6 号); 6.1.20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 2017 年第 3 号); 6.1.2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2018 年 4 月 4 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18〕32 号); 6.1.22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有关政策的公告 (2019 年 3 月 20 日 财政部 税 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 6.26.2 经济行为、矿业权权属及评估参数选取依据经济行为、矿业权权属及评估参数选取依据 6.2.1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委托书; 6.2.2矿产资源储 量评审意见书(2020 年 8 月); 6.2.3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石灰岩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0 年 5 月); 6.2.4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石灰岩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 (2020 年 10 月); 6.2.5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石灰岩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20 年 9 月); 6.2.6 评估人员收集的其他资料。 7 7、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7.17.1 矿区位置、交通矿区位置、交通 拟设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高县城区 45方向,直线距 离约 22.5km 处,行政区划隶属高县庆岭镇太源村六、七、十组(原大窝镇太源村)。 矿区中心点坐标(2000 坐标)为 X 3164520.089,Y 35466521.015。 矿山位于太源村~符月路乡村公路旁,交通十分方便,矿产资源的开采具有较好 的交通运输条件(详见交通位图)。 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 7.27.2 自然地理及经济概况自然地理及经济概况 矿区地处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过渡地带,区域山脉走向与主要构造线走向一致, 区域地势总体上是北西侧高,南东侧低。最高点在矿山北西侧山顶,海拔高程约 580.6m,最低点在矿山南东侧外围溪沟,海拔高程约330m,相对高差 250.6m。拟设 矿区位于斜坡中下部的480m 至340m 标高之间。 本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夏季多暴雨,时有冰雹和大风;冬季阴雨多雾,无霜期 长;平均降雨量为 1000~1200mm,最大降雨量 1597.5mm,最小为 902.9mm,平均气温 17℃,最高可达 39.5℃以上,最低-2.5℃,温暖潮湿气候有利于地表掩体的风化剥蚀。 矿区及附近区域水系发育,在矿区南东侧有常年性河流,其余地段为次级小冲沟, 仅在洪水期有地表径流,平时干涸。地表水汇入溪沟后流入姜家河,大气降水主要沿 裂隙、溶隙入渗补给地下水。本区经济作物以农业为主,主要种植红薯、玉米、花生、 稻谷等,其他经济作物有少量茶叶和甘蔗。山坡上多为旱地、荒山,平缓及沟谷地带 为稻田,经济条件一般。区内石灰岩矿产资源较丰富,开发相对滞后,以往曾有零星 开采用作建筑石料或修路。 矿区位置矿区位置 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6 7.37.3 以往地质工作以往地质工作 本区在上世纪 50~60 年代曾开展 120 万石油地质普查、15 万区域地质及矿产 地质调查等工作,初步查明了矿山所在区域的地层层序及构造特征,为后期工作奠定 了基础。 1980 年由四川省地质局航空区域地质调查队完成的 120 万自贡、 宜宾、 泸州与内 江幅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及 120 万区域地质图,该项成果是县域最为全面系统的基础性 地质资料,工作中对区内的地层、岩性、构造等进行了较系统的调查研究,对本矿开 采对象及地层的沉积特征、分布规律及岩性组合进行初步论述。 2019 年 9 月,受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 0 五 地质队对该矿进行野外踏勘调查、测量工作,利用四川省测绘局出版的 11 万地形图 放大至 15000 作为手图,采用 RTK 实测,坐标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用 5000 地形图与微地貌、明显地物等相结合,进行定点,现场勾绘矿层界线,测量矿层产状、 厚度,调查该区地质环境现状及矿山开采技术条件,核实拟设采矿权开采范围。随后 转入室内数字制图和报告编制,于 2020 年 5 月提交了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石灰 岩矿山矿产资源量核实报告。截止 2020 年 4 月 27 日,拟设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资 源储量约为 2356.05 万吨(折合 942.42 万 m 3),其中边坡控制资源量约 528.40 万吨 (折合 211.36 万 m 3),可信储量为 1827.65 万吨(折合 731.06 万 m3)。该报告已经 宜宾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组评审通过。 7.47.4 矿区地质矿区地质 7.4.17.4.1 地层地层 矿区出露地层主要为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三叠系中统雷口坡组、三叠系下统嘉陵江 组、三叠系下统飞仙关组,沟谷地带分布少量第四系残坡积层。地层由新到老阐述如下 第四系残坡积层 主要由褐色、褐红色粘土、粉质粘土、砂砾石、碎石及少量的块石等组成。分布于缓 坡及沟谷地带,以残积层为主。厚度0.2~3.0m。 须家河组为薄~中层状褐~黄褐色细砂岩、粗砂岩、长石石英砂岩组成。 雷口坡组分布于矿区北西侧及矿区外围,厚131~159m,岩性为浅黄灰色、紫红色薄 至中厚层状泥晶白云岩、泥质白云岩、白云质灰岩及灰色泥晶砂屑、藻屑白云岩,下部夹 深灰色薄层状白云质灰岩、膏溶角砾岩,底部为黄绿色含钾水云母粘土岩(绿豆岩),与 下伏嘉陵江组分界。 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7 嘉陵江组为一套滨海潮坪~泻湖相碳酸盐沉积物,岩性厚度比较稳定,岩性为 灰色中厚层状泥晶砂屑白云质灰岩与浅黄灰色薄层状泥晶白云岩韵律状互层。区域内 全组地层厚度约 180m。 飞仙关组为薄~中厚层状淡红色~暗紫红色砂岩、石英砂岩为主,部分层位夹青 灰色泥岩、粘土岩。全组地层厚度大约 400m。 7.4.27.4.2 构造构造 矿区位于贾村背斜北东段北西翼,为单斜岩层,岩层倾向 330,倾角 48。矿 区附近地质构造较为复杂,存在次级褶皱及断裂构造。矿山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属较复 杂类型。 7.57.5 矿产资源概况矿产资源概况 7.5.17.5.1 矿体特征矿体特征 矿山开采层位主要为雷口坡组下部和嘉陵江组上部,岩性为灰色深灰色,中厚层 状泥质灰岩、泥晶石灰,含白云岩夹矸。水平层理发育,矿体沿走向及倾向厚度较稳定, 连续性好。矿石矿物以方解石为主,含少量方解石脉。地表风化形成不规则溶沟、溶槽, 局部见刀砍状构造,残坡积覆盖层厚约0.2~3.0m,剥离量较小。矿体结构致密均一,性硬 质脆,易于加工粉碎。 7.5.27.5.2 矿石质量矿石质量 根据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宜宾地矿检测中心检测报告 (检测批号 2020-208 -1),矿石力学性试验单轴抗压强度为 62.19~92.82Mpa,矿石作为普通建筑石料、 石粉、碎石的原料,质量满足要求。 7.5.37.5.3 矿体盖层、溶隙矿体盖层、溶隙 矿区范围内地表盖层较少,无成片耕地、树林,矿层几乎裸露,仅局部地段有残 坡积层,整体厚度较小,约 0~1m,仅局部地区厚约 3m,且分布范围狭小对矿山开采 有利。矿体内夹层及溶洞约占总量的 5,除少量溶隙充填的粘土外,矿区北西侧大量 覆盖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泥岩,综合估算剥采比约为 8。 7.67.6 矿石加工技术性能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矿山采用挖掘机及人工直接进行剥土;开采矿石采用机械或人工等,采下矿石破 碎加工成碎石、石粉等建筑石料对外销售,矿石加工技术要求不高,属易采易加工矿 石。 7.77.7 开采技术条件开采技术条件 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8 7.7.17.7.1 水文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 区内水系较发育,矿区南东侧外围有条小河名为“姜家河”,其余地段发育次级 小冲沟, 构成树枝状水系网, 但仅在地表径流。 由于矿区地处斜坡地带, 坡度约 20~ 40,相对较陡,并且北西侧区域为中高山,沿走向的汇水面积较大,径流量大,通 过矿区内部三处沟壑汇入矿区外侧姜家河;大气降雨是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 重要因素,容易导致边坡失稳,故应有相应的防范措施。 矿区内地下水主要为碳酸盐溶隙和裂隙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且常通过溶 隙渗入地下的方式补给。岩溶水的径流条件受岩溶孔洞控制明显,多集中排泄,往往 形成暗河。由于岩溶发育极不均匀,其富水性差异很大,但其发育深度受当地侵蚀基 准面控制比较明显,本区侵蚀基准面高于矿区最低开采标高,地下水会给矿区开采带 来一定的影响,因此矿山在以后开采中,需注意完善矿区内的排水设施。 综上所述,矿区范围内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 7.7.27.7.2 工程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 矿层主要为灰色~中厚层状泥晶砂屑白云质灰岩与浅黄灰色薄层状泥晶白云岩韵 律状互层,属碳酸盐岩类,岩石致密,性脆,应属硬质工程岩组,但由于风化作用的 影响,破坏了岩体的完整性,加之区内石灰岩节理发育,在雨水、放炮震动、重力作 用下,极易诱发崩塌、坠落等地质灾害。为本矿区存在的主要环境工程地质问题,未 来开采中必须高度警惕。 7.7.37.7.3 环境地质条件环境地质条件 矿山地处地质灾害属中易发区,地质环境较差。矿区及附近尚未发现开裂变形、 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目前,矿山开采影响范围内植被以竹、杂树为主,总的生态 环境条件相对较好。但随着采矿的持续进行,开采边坡高度将随之增大,若开采方式 不当或边坡角过大,在开采过程中边坡临空地段可产生较多卸荷裂隙,容易诱发崩落、 垮塌等地质灾害。因此矿山今后开采时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 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好本区的地质环境。 7.7.47.7.4 开采技术条件小结开采技术条件小结 矿区工程地质条件中等、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环境地质条件较差,因此,矿山开 采技术条件属中等类型。 7.87.8 矿山开发利用现状矿山开发利用现状 该矿为拟设矿山,尚未开发建设仍保持原有的地形地貌。 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 注本章节内容摘自于 2020 年 5 月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 0 五地质队编制的高县庆 岭镇太源村鞍子上石灰岩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 2020 年 9 月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四 0 五地质队编制的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石灰岩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8 8、评估实施过程、评估实施过程 根据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11000-2008及相关要求,本公司组织评估人 员,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8.18.1 接受委托阶段接受委托阶段 2020 年 10 月 9 日,经公开抽签,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本公司承担“高县庆 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 10 月 13 日, 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 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 灰岩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委托书。 8.28.2 资料收集与尽职调查阶段资料收集与尽职调查阶段 2020 年 10 月 12 日,本公司评估人员闫晋等在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人员的 陪同下对委托评估采矿权进行了实地调查。 矿山距离高县市区 20 多公里,与太源村~符月路乡村公路相通,交通便利。该矿 为拟设矿山,未进行过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尚未开发建设,区内仍保持原有地形地 貌。评估人员对周边矿山开发现状、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当地建筑石料用灰岩销售价格、 开采建设费用及生产成本等进行了解;并就该项目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事项与委 托人进行沟通,对评估所需资料进行收集。 8.38.3 评定估算阶段评定估算阶段 2020 年 10 月 13 日,本公司成立评估组,编制评估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等。 2020 年 10 月 14 日~10 月 25 日,评估组对搜集到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阅、分析、 归纳和研究,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及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 中评估方法规范,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及评估参数,对该采矿权进行出让收益评估, 形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初稿。 8.48.4 提交报告阶段提交报告阶段 2020 年 10 月 26 日~11 月 3 日,公司内部对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初稿进行三 级复核,并根据复核意见对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正式评估报告,提交给委 托人。 9 9、评估方法、评估方法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采矿权适用的矿业权出让收益 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0 评估方法有以下四种基准价因素调整法、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收入权益法及折现 现金流量法。宜宾市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正式发布, 但相关基准价调整因素尚未确定,不具备采用基准价因素调整法的适用条件;类似交 易案例难以搜集,也不适用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 鉴于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具有一定规模、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其未来的 收益及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计量。可依据的评估资料和有关数据基本达到采用折现现 金流量法评估的要求,故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计算公式为       n t t t i COCIP 1 1 1 其中P矿业权评估价值; CI年现金流入量; CO年现金流出量; CI-COt年净现金流量; i折现率; t年序号(t1,2,,n); n评估计算年限。 1010、评估参数的确定、评估参数的确定 本项目评估利用的矿产资源储量依据 2020 年 5 月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 0 五地质队编制的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石灰岩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 下简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其他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选择参 考 2020 年 9 月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 0 五地质队编制的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 子上石灰岩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并结合矿业 权评估相关规定确定,对明显不合理的经济参数根据评估人员掌握的类似矿山设计资 料以及调查了解到的当地同类矿山实际生产情况进行了相应调整。 10.110.1 评估所依据资料的评述评估所依据资料的评述 10.1.110.1.1 储量核实报告储量核实报告 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由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 0 五地质队编制,宜宾市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组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评审通过该报告。评审认为本次储量 核实的地质依据较充分,核实工作方法和手段恰当,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合理,核实结 果可信,符合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要求。评估人员经过分析认为, 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1 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可以作为本次评估储量数据的选取依据。 10.1.210.1.2 开发利用方案开发利用方案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 0 五地质队编制的开发利用方案于 2020 年 10 月 25 日由编制单位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审查认为方案编写内容符合规范要求,在现 有资源储量及市场分析基础上,确定的矿山建设规模、开采方式、矿石回采率以及生 产管理等有关技术指标和措施符合矿山实际条件及有关规范要求,资源开发利用较合 理,基本达到了编制目的。经评估人员分析,除成本费用参数偏低外其余相关技术、 经济参数可以作为本次评估选取的参考依据。 10.210.2 资源储量与资源储量与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10.2.1 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止 2020 年 4 月 27 日,拟设矿区范围内扣除夹石、 溶隙后的边坡控制资源量 528.40 万吨(折合 211.36 万 m 3),扣除边坡后的灰岩矿体 可信储量为 1827.65 万吨(折合 731.06 万 m 3)。该报告已经宜宾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 专家组评审通过。 根据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委托书, 本次评估利用保有资源储量以储量核实报告中核实的矿区范围内石灰岩矿的保有资源 储量 1827.65 万吨为准。 10.2.2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规定,矿业权范围内的资源储量 均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本次评估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即评估利用的保 有资源储量 1827.65 万吨。 10.310.3 采矿方案采矿方案 10.3.110.3.1 开采方式开采方式 矿体裸露于地表,埋藏较浅,矿体层位稳定,厚度较大,适合露天开采,设计确 定采用露天开采方式。 10.3.210.3.2 开拓运输方案开拓运输方案 矿山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在矿体各生产阶段,可从矿山中部向矿区边界推 进,采矿后将矿石从开采平台运输至中部采空区,再采用汽车运输至破碎区。 10.3.310.3.3 采矿方法采矿方法 矿山采用露天台阶采矿方法。主要采用潜孔钻打钻放药爆破开采,每次打孔倾角 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2 为 75,打孔深度约 11.5m,即阶段开采高度为 10m。矿山的主要开采工艺流程为矿 山采用爆破开采将爆破开采的矿石采用挖掘机初步破碎将初步破碎的矿石采用汽 车运至破碎场破碎成碎石、石粉等产品。 10.410.4 产品方案产品方案 该矿山最终产品为破碎后的碎石、石粉。 10.510.5 可采储量的确定可采储量的确定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的规定,可采储量应根据矿井设 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确定。 10.5.110.5.1 设计利用资源储量设计利用资源储量 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扣除边坡后的灰岩矿体可信储量 1827.65 万吨。 10.5.210.5.2 可采储量的确定可采储量的确定 开发利用方案设计采矿回采率 95,设计回采率基本合理,据此确定采矿回采 率为 95。 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设计利用资源储量采矿回采率 1827.6595 1736.27(万吨) 本次评估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可采储量为 1736.27 万吨。 10.610.6 生产规模及矿山服务年限生产规模及矿山服务年限 10.6.110.6.1 生产规模生产规模 依据开发利用方案,本次评估确定矿山生产规模为 100 万吨/年。 10.6.210.6.2 矿山服务年限矿山服务年限 T=QA 式中T矿山服务年限 Q矿山可采储量(1736.27 万吨) A矿山生产能力(100 万吨/年) 将相关数据代入上式,计算出该矿服务年限为 T1736.27100≈17.36年 经计算,评估计算服务年限为 17.36 年(约 17 年 5 个月)。该矿为拟设矿山,参 考类似矿山设计资料本次评估留设建设期 1.00 年,则评估计算服务年限确定为 18.36 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3 年,其中建设期 1.00 年,自 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9 月,生产期 17.36 年,自 2021 年 10 月至 2039 年 2 月,期间动用可采储量 1736.27 万吨。 10.710.7 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收入 10.7.110.7.1 产品销售收入计算方式产品销售收入计算方式 评估用最终产品为破碎后的碎石、石粉等建筑石料。销售收入的计算公式为 年销售收入建筑石料年产(销)量单位石料销售价格 10.7.210.7.2 原矿销售价格原矿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规定,产品销售价格参照矿业 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采用一定时段的历史价格确定。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 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用的产品价格反映了对未来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预测) 结果,应在获得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基础上,分析价格变动趋势,预测确定与产 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产品价格。 参考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可以评估基准日前 3 个 年度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对产品价格波动较大、服务 年限较长的大中型矿山,可以评估基准日前 5 个年度内价格平均值确定评估用的产品 价格;对服务年限短的小型矿山,可以采用评估基准日当年价格的平均值确定评估用 的产品价格。 本次评估用矿产品价格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三年的价格平均值确定。 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各规格石料的综合销售价格为 35~55 元/吨(含税)。四 川省自然资源厅和宜宾市自然资源厅近期均未发布相关矿产品价格信息报告,本次评 估按照评估人员现场询价结果均值作为评估用销售价格。 评估人员对当地建筑石料矿山实际销售情况进行了询价,评估基准日前 3 年高县 地区建筑石料综合销售价格在 46~52 元/吨之间(含税),扣除运输费用折合为不含 税价为 37.78 元/吨。经分析,该价格与方案设计价格参数相符,基本能反映当地建筑 石料实际销售情况,故本次评估用销售价格取 37.78 元/吨不含税。 10.7.310.7.3 年销售收入年销售收入 假定矿山生产的建筑石料全部销售,则正常生产年份年销售收入计算如下 正常生产年份年销售收入年产(销)量单位石料销售价格 100 万吨37.78 元/吨 3778.00 万元 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4 10.810.8 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 12100-2008),“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评估 基准日已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未来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可以根据矿产资 源开发利用方案、(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设计等资料分析估算确定;也可以根 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明细表列示的账面值分析确定。” 该矿为拟设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估算矿山开采所须的工业设施、建筑物、 机械设备、办公和生活设施、运输和开办矿山的各种费用投资总额为 3000 万元,本次 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依据方案设计参数确定为3000万元。 方案设计建设投资未分明细, 本次评估参照当地同类矿山基建投资情况进行了分项,其中房屋建筑物 960 万元,设 备购置及安装 1440 万元,基建工程 600 万元(详见附表 4)。本次评估固定资产投资 在基建期均匀投入。 10.910.9 不动产及设备进项增值税不动产及设备进项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 税[2008]170 号)相关规定,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评估确定新购进设备(包括建设 期投入和更新资金投入) 按 17增值税税率估算可抵扣的进项增值税, 新购进设备原值 按不含增值税价估算。财政部、国家税务局 2016 年 3 月 23 日下发的关于全面推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经国家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2016 年 5 月 1 日后投入的不动 产(井巷工程及房屋构筑物)都要按 11进行进项税抵扣。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8 年 4 月 4 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 知(财税〔2018〕32 号)文,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 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7和 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 16、10。 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以“2019 年第 39 号”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 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 原适用 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原适用 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9”,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 不动产进项税额涉及采矿系统剥离工程、房屋建筑物、以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 用权。其中,采矿系统剥离工程、房屋建筑物进项税额以采矿系统剥离工程、房屋建 筑物投资额及其分摊计入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计算。 本项目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合计 3000 万元,则本项目涉及到的不动产及设备进项 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5 税计算如下 机器设备及不动产进项税额估算如下 1机器设备投资额为 1440 万元,可抵扣的进项增值税及投资原值计算如下 可抵扣进项税14401.1313165.66(万元) 机器设备原值1440-165.661274.34(万元) 2房屋建筑物投资额为 960 万元,可抵扣的进项增值税及投资原值计算如下 可抵扣进项税9601.09979.27(万元) 房屋建筑物原值960-79.27880.73(万元) 3基建工程投资额为 600 万元,可抵扣的进项增值税及投资原值计算如下 可抵扣进项税6001.09949.54(万元) 基建剥离工程原值600-49.54550.46(万元) 本项目涉及的设备及不动产进项税额合计为 294.47 万元。 10.1010.10 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更新改造资金及回收抵扣设备进项税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更新改造资金及回收抵扣设备进项税 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中确定折旧年限应遵循财税制 度的规定,原则上可分类按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不少于 20 年,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 设备折旧年限不少于 10 年,依据设计或实际确定合理取值。按固定资产原值乘以固定 资产残值率估算固定资产残值,固定资产残值率统一确定为 5。 该矿为建材类矿山,本次评估基建工程按矿山实际服务年限 17.36 年计提折旧,期 末不留残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矿山实际生产年限,本次评估确定房屋建筑 物按20 年折旧期计提折旧,评估计算期末2039 年2 月回收固定资产余值152.11 万元。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本次评估确定机器设备按 10 年折旧期计 提折旧,在折旧年限结束时点 2031 年 9 月底回收固定资产残值 63.72 万元,在计提完 折旧的下一时点 2031 年 10 月投入等额初始化资金 1440 万元(税后原值 1274.34 万元, 可抵扣进项税额165.66 万元),评估计算期末 2039 年2 月回收余值 376.46 万元。 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合计为 592.29 万元(详见附表 4)。 根据国家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有关规定,本次评估在矿山生产期开始,产品销项 税抵扣当期材料、动力和修理费进项税后的余额抵扣不动产及设备进项税;当期未抵 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生产期各期抵扣的不动产及设备进项税计入对应 的抵扣期间的现金流入中,回收抵扣的不动产及设备进项税(详见附表 5、附表 8、附 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6 表 2)。 10.1110.11 流动资金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是指为维持生产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 要条件。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本次评估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估算流 动资金。非金属矿山企业流动资金固定资产资金率的取值区间为 5~15,本次评估按 固定资产投资的 10估算,计算如下 流动资金300010300.00(万元) 本项目评估流动资金确定为 300.00 万元。流动资金在生产期初投入,评估计算期 末回收全部流动资金。 10.1210.12 经营成本经营成本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主要成本费用项目的确定方法, “对拟建、 在建、改扩建矿山的采矿权评估,可参考接近评估基准日时完成的,由具备相应资质单 位编写的矿产资源利用方案、(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设计等资料以及现行相关税 费政策规定等分析估算成本费用, 也可参考相关单位公布的价格、 定额标准或计费标准, 类比同类矿山分析确定。对生产矿山采矿权的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 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资产、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等)基础上,详细 分析后确定。”该矿属于新建矿山,未进行开采,无实际生产成本资料。开发利用方 案设计直接开采成本为 10 元/吨(其明细构成未做详细说明),管理费用 1 元/吨, 评估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当地类似建筑石料类矿山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采矿及破碎成本一 般在 20~30 元/吨之间,方案设计成本费用参数明显偏低,本次评估各项成本费用参考 当地类似矿山实际成本参数以及构成比例并结合 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对 开 发利用方案设计参数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本费用为 27.11 元/吨。各项成本 费用确定如下 ((1 1)) 材料费材料费 参考当地类似矿山实际成本参数以及构成比例并结合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参数, 本次评估确定单位矿石材料费为 5.80 元/吨(含税),折合为不含税为 5.13 元/吨〔即 5.8(113)〕。则 正常生产年份年材料费100.00 万吨5.13 元/吨513 万元 ((2 2)) 燃料燃料及及动力费动力费 参考当地类似矿山实际成本参数以及构成比例并结合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参数, 高县庆岭镇太源村鞍子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7 本次评估确定单位矿石燃料及动力费为 3.00 元/吨(含税),折合为不含税为 2.65 元/ 吨〔即 3.00(113)〕。则 正常生产年份年燃料及动力费100.00 万吨2.65 元/吨265 万元 ((3 3)) 职工薪酬费用 参考同类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资料并结合当地类似矿山实际成本参数以及开发 利用方案设计参数,本次评估确定单位矿石职工薪酬费用为 3.50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年职工薪酬费用100.00 万吨3.50 元/吨350 万元 ((4 4)折旧费)折旧费 根据固定资产类别和财税等有关部门规定、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固 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折旧费计算参见附表 5。 房屋建筑物按平均折旧年限 20 年、净残值率 5计,正常生产年份(以 2022 年为 例)年折旧费 41.83 万元。 机器设备 按平均折旧年限 10 年、 净残值率 5计, 正常生产年份 (以 2022 年为例) 年折旧费为 121.06 万元。 基建工程按评估计算服务年限 17.36 年、净残值率 0计,正常生产年份(以 2022 年为例)年折旧费 31.71 万元。 经计算,正常生产年份年折旧费合计 194.61 万元,合单位矿石折旧费 1.95 元/吨。 ((5 5)) 修理费修理费 本次评估参照类似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参数, 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 2.5估算修理 费用。经计算,单位矿石修理费为 0.75 元/吨,折合为不含税值为 0.66 元/吨。本次评 估据此确定该矿单位原矿修理费为 0.66 元/吨(不含税)。则 正常生产年份年修理费100.00 万吨0.66 元/吨66.00 万元 ((6 6)) 安全费用安全费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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