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MT/T 154.1-2011 I 前 言 MT/T 154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编制方法按部分发布,拟分为17个部分 第1部分导则; 第2部分电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第3部分刨煤机型号编制方法; 第4部分带式输送机型号编制方法; 第5部分液压支架型号编制方法; 第6部分矿灯型号编制方法; 第7部分煤用分选设备型号编制方法; 第8部分辅助运输设备型号编制方法; 第9部分煤用筛分设备型号编制方法; 第10部分安全仪器仪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第11部分滚筒采煤机型号编制方法; 第12部分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第13部分煤矿机车型号编制方法; 第14部分矿灯充电架型号编制方法; 第15部分装煤机型号编制方法; 第16部分刮板输送机型号编制方法; 第17部分悬臂式掘进机型号编制方法。 本部分为MT/T 154的第1部分。本部分代替MT/T 154.1-1992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的编制导则和管理 办法。 MT/T 154 是对煤炭行业各类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整合。 整合后, 除了 MT/T 154 原有的第 110部分, 其第1115部分将分别代替MT/T 83-2006 滚筒采煤机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 MT/T 286-1992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 、MT/T 333-1993煤矿机车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 理办法 、MT/T 455-1993矿灯充电架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和 MT/T 473-1993装煤机型号 编制方法 ,第 1617 部分为新增加的。 本部分与MT/T 154.1-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1992年版的第1章;本版的第1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增加了“企业代号不应编入产品型号”规定(见3.5 ); 改“主参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为“主体部分中的主参数应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增加的主参 数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1992年版的5.2;本版的5.1.2、5.2.3); 删除了有关产品型号管理的内容(1992年版的5.2、第6章、附录A和附录B)。 本部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乐卫良、杨 轶、冯泾若、祁世原、吴明桂。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免费下载 MT/T 154.1-2011 1 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第 1 部分导则 1 范围 MT/T 154 的本部分规定了煤矿机电产品型号(以下简称“产品型号” )的编制原则、组成和排列方 式,以及编制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 MT/T 154 标准预计结构中各部分标准的编写,其它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编制方法标准 的编写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 MT/T 154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5663(所有部分) 煤矿科技术语 3 产品型号的编制原则 3.1 产品型号力求简明,易予识别。 3.2 产品型号由大写的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及其他符号组成。 3.3 同类型不同产品,不应出现相同的产品型号。 3.4 相同产品,不宜出现不同的产品型号。 3.5 企业代号不应编入产品型号。 4 产品型号的组成和排列方式 4.1 产品型号组成 4.1.1 产品型号由主体部分和补充部分组成。 4.1.2 产品型号中应有主体部分。产品型号的主体部分由该产品的产品类型代号和一个主参数表示。 4.1.3 当仅有主体部分难以区分时,则可增加补充部分。产品型号的补充部分包括第一特征代号、第 二特征代号、补充特征代号和设计修改序号;还可以适当增加主参数的数目。 4.2 产品型号的排列 产品型号的排列方式如下 / / 设计修改序号 补充特征代号 主参数 第二特征代号 第一特征代号 产品类型代号 上图中,实线框为产品型号的主体部分,虚线框为产品型号的补充部分。 5 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 5.1 产品型号的主体部分 MT/T 154.1-2011 2 5.1.1 产品型号主体部分中的“产品类型代号”以产品的类别划分,可视产品发展的范围来确定,具体 如何划定范围由各归口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决定。 “产品类型代号”的具体表示方法由 MT/T154 的其它 部分予以规定。 5.1.2 产品型号主体部分中的“主参数”应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当所用的主参数表示配用 n 个相同动力 或器件时,应用“n”符号表示。主参数不应出现小数点(国家标准规定的除外) ,其位数以达到最小 为限。 5.2 产品型号的补充部分 5.2.1 产品型号补充部分中的“第一特征代号”和“第二特征代号”的作用是当产品类型、主参数均 相同,而产品的特征(使用场所、结构、性能)不同,需要区分时,作识别之用。 5.2.2 产品型号补充部分中的“补充特征代号”的作用是当产品类型、主参数,第一、第二特征均相 同,而需要区分时,作识别之用。 “补充特征代号”根据需要可设若干个,但仍应简明,以能区分为限。 5.2.3 若需增加主参数以表示和区分时,则增加的主参数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当用两个以上主参数时, 参数与参数之间应用符号“/”隔开。 5.2.4 允许在“产品类型代号”之前(或后)增加“序号” , “序号”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5.2.5 允许在主参数之前(或后)加一横短线,以便于区分。 5.3 产品型号中的代号表示方法 5.3.1 产品型号中的类型代号及特征代号应用汉语拼音的大写字母表示;但不能用其中的 I、O 两个字 母。 5. 3.2 产品型号中“设计修改序号”应用加括号的大写汉语拼音字母(A) 、 (B) 、依次表示。 5. 3.3 产品型号中的数字、字母和产品名称的汉字字体的大小要相仿,不得用角标。 5.4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参考示例 示例 1酸性矿灯 K S 8 S 示例 2真空电磁起动器 Q B Z 1 2315/660 多灯丝(补充特征代号) 蓄电池额定容量,单位为安培小时(Ah) (主参数) 铅酸蓄电池(第一特征代号) 矿灯(产品类型代号) 主电路数额定电流,单位为安培(A)/额定电压,单位为伏 特(V) (主参数) 第一次登记(序号) 真空(第二特征代号) 隔爆型(第一特征代号) 起动器(产品类型代号)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免费下载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MT/T 154.1-2011 3 示例 3滚筒采煤机 M G 750/1815 G W D 示例 4煤矿用带式输送机 D S J 100/ I S B 6 产品型号的应用 产品型号加上产品名称是产品的全称。产品名称应符合 GB/T 15663(所有部分)的规定。在正式 文件第一次出现时, 应写出产品全称。 以后, 在不致引起误解的前提下, 可以仅用产品型号或产品名称, 也可用产品名称的简称来代替产品的全称。 第二次修改设计(设计修改序号) 向上输送(补充特征代号) 主参数带宽,单位为厘米(cm)/分段功率,单位为千瓦(kW) 钢架(第二特征代号) 可伸缩(第一特征代号)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产品类型代号) 电气调速牵引(补充特征代号) 无链式(补充特征代号) 高型(补充特征代号) 一台截割电机功率/装机总功率,单位为千瓦(kW) (主参数) 滚筒式(第一特征代号) 采煤机(产品类型代号)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