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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大秦铬业有限公司 2*25000KVA矿热炉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本 二○一八年十一月 阿坝州大秦铬业有限公司2*25000KVA矿热炉技改项目 目 录 0. 概述 0.1 项目特点 0.2 环评工作过程 0.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0.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0.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0.6 致谢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10 1.1.2 四川省地方法律法规11 1.1.3 环评技术导则13 1.1.4 与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13 1.2 评价目的与工作原则 1.2.1 评价目的14 1.2.2 工作原则14 1.3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1.3.1 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14 1.3.2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6 1.3.3 环境功能区划18 1.4 污染控制与保护环境的目标 1.4.1 污染控制的目标19 1.4.2 环境保护目标19 1.5 评价标准 1.5.1 环境质量标准22 1.5.2 污染物排放标准24 1.6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1.7 评价工作等级 1.7.1 地表水环境25 1.7.2 环境空气25 1.7.3 声环境26 1.7.4 地下水环境26 1.7.5 环境风险27 1.8 评价因子 1.9 评价范围 1.10 评价程序 2.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33 2.1.2 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33 2.1.3 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组成34 2.1.4 公辅设施依托情况及可行性分析35 2.1.5 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36 2.1.6 主要生产设备36 2.1.7 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及能源消耗37 2.1.8 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46 2.2 工程分析 2.2.1 生产工艺流程48 2.2.2 其他产污流程53 2.2.3 水量平衡54 2.2.4 物料平衡55 2.2.5 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方案57 2.2.6 本项目“三废”排放量统计65 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1 自然环境概况 3.1.1 地理位置67 3.1.2 地形、地质、地貌67 3.1.3 气候、气象68 3.1.4 水文概况68 3.1.5 土壤植被69 3.1.6 矿产资源70 3.2 成都经济开发区概况 3.3 芦溪河污水处理厂介绍 3.4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4.1 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71 3.4.2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73 3.4.3 大气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76 3.4.4 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78 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施工期环境环境影响分析 4.1.1施工期大气环境环境影响分析 4.1.2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4.1.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4.1.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管理 4.1.5施工方案实施建议 4.1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4.1.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81 4.1.2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2 4.1.3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1 4.1.4 声环境影响分析102 4.1.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05 5. 环境风险分析 5.1 环境风险识别 5.1.1 生产设施风险识别110 5.1.2 物质风险识别111 5.1.3 重大危险源识别112 5.1.4 环境敏感程度识别113 5.2 风险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5.3 风险源项分析 5.4 风险防范措施 5.5 风险应急预案 5.6 环境风险防范投资 5.7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6. 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6.1 废水治理措施分析 6.2 废气治理措施分析 6.2.1 有机废气治理措施119 6.3 噪声治理措施分析 6.4 固体废弃物防治对策分析 6.5 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分析 6.6 环保投资 7. 7.总量控制的目的 7.1 总量控制因子 7.2 总量控制指标 7.2.1 废水125 7.2.2 废气126 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8.1 环境效益分析 8.2 经济效益分析 8.3 社会效益分析 9.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制度建议 9.1 环境管理 9.1.1 环境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措施129 9.1.2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130 9.1.3 环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131 9.1.4 规范排污口131 9.2 环境监测 9.2.1 环境监测的主要任务132 9.2.2 环境监测机构的设置132 9.2.3 环境监测计划132 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对策建议 10.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0.1.1 项目建设概况134 10.1.2 产业政策符合性134 10.1.3 规划符合性134 10.1.4 选址合理性分析135 10.1.5 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137 10.1.6 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138 10.1.7 公众参与结论及采纳情况138 10.1.8 评价总结论138 10.2 环境保护对策建议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布局图 附图3 外环境关系及卫生防护距离包线图 附图4分区防渗图 附图5监测布点示意图 附图6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及敏感目标分布图 附图7茂县工业经济园区团结集中发展区规划图 附图8所在区域综合水文地质图 附图9项目现状照片 附件 (1)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文件(备案号【2018-513200-32-03-263098】JXQB-0025号); (2)茂县人民政府国土使用证(茂国用(2012)第135号); (3)茂县工业经济园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茂工园地字第20101127号); (4)茂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阿坝州大秦铬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选址情况的说明; (5)园区规划环评批复; (6)原有项目环评批复; (7)茂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茂环罚字【2018】11号)、交款收据; (8)监测报告; (9)营业执照; (10)环评合同。 。 9 0. 概述 阿坝州大秦铬业有限公司简介 阿坝州大秦铬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秦公司”),成立于2003年,原厂址位于汶川县水磨镇白果坪村,原厂拥有26300KVA矿热炉及25t精炼炉等生产设备,主要生产精炼铬铁,产能为2万吨/年。 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使大秦公司的生产厂房受到重创,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地震后,为顺应水磨镇城镇重建规划提中出的“全镇高耗能企业‘工业外迁,腾笼换鸟’,并将水磨镇打造为旅游新亮点西羌古寨”的指导方针,公司决定以此为契机,对全厂生产设备进行全面淘汰,并调整产品方案,在阿坝州茂县工业经济园区团结集中区设立新厂房,建设225000KAV全封闭式矿热炉及配套生产设施生产高碳铬铁,搬迁以后主要建设225000KAV全封闭式矿热炉及配套生产设施,主要产品为高碳铬铁,产能为10万吨/年。 后来,由于市场原因,高碳铬铁市场供大于求,高碳铬铁实际产能一直未达到验收标准。经公司研究决定,投资830万元,将现有的电炉进行改造,转产硅铁,形成年产33000吨硅铁的生产能力,不再生产高碳铬铁。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川投资备【2018-513200-32-03-263098】JXQB-0025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在取得备案文件以后,公司即开始施工对原有电炉进行改造,该改建项目已经于2018年1月完工,并投入运营(属于未批先建),阿坝州茂县环保局对此做出了行政处罚,并要求企业停产,因此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公司历次变更及环评情况见下表0-1。 表0-1 公司历次变更及环评情况一览表 序号 立项文件 建设内容 环评情况 环保验收情况 1 / 2003年,成立阿坝州大秦铬业有限公司,厂址位于水磨镇,26300KAV矿热炉及25t精炼炉等生产设备,年产2万吨精炼铬铁。 / 因5.12地震,搬迁 2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经济委员会(阿坝州技改备案【2009】15号) 阿坝州茂县富顺乡团结村茂县工业经济园区团结集中区,异地技改225000KAV全封闭式矿热炉及配套生产设施,主要产品为高碳铬铁,产能为10万吨/年。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川环审批【2016】36号 因实际产能未达到验收产能,未验收。 3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川投资备【2018-513200-32-03-263098】JXQB-0025号 本次建设项目将现有的电炉进行改造,转产硅铁,形成年产33000吨硅铁的生产能力,不再生产高碳铬铁 本项目(补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审批。为此,阿坝州大秦铬业有限公司特委托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在充分研读有关文件和资料后,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和对建设地区环境现状及影响的监测、调查、评价,编制出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呈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审批。 0.1 项目特点 根据阿坝州大秦铬业有限公司2*25000KVA矿热炉技改项目提供技术资料和现场调研,该项目具有以下特点 (1)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对现有的2座高碳铬铁矿热炉进行改造,并对相配套的烟道、除尘设施、加料装置进行适应性改造,改造完成以后,形成年产33000吨75硅铁的生产能力。 (2)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涉及新增占地,现有厂区位于规划的工业集中区内,为企业自有土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3)项目已经投入运营,阿坝州茂县环境保护局对企业的未批先建行为做出了处罚,处罚决定附后,因此本次环评属于补评。 (4)该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原理为采用矮烟罩半封闭式矿热炉进行冶炼,还原剂中的碳将硅还原出来,生产硅铁。 (5)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2018-513200-32-03-263098】JXQB-0025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 (6)本项目办公、生活设施不新增,利用厂区现有食堂及宿舍,不新增员工。 (7)项目原料棚、冷却系统以及原料配料仓等位置的除尘设施均利用现有,采取密闭配料仓密闭进料管的方式进料,2台矿热炉分别设置有2套除尘设施,采用布袋除尘15米排气筒方式;新增出铁口的除尘设施,2个出铁口共配备1套脉冲布袋除尘设施,经22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新增硅微粉加密系统,硅微粉经加密以后外售; (7)全厂所有废水不外排。 (8)项目改建完成以后,与原生产高碳铬铁相比较,污染物(包括粉尘、SO2、NOX)的总量均有所降低,不再涉及含重金属粉尘,因此环境风险水平也有所降低,具有明显的环境正效益,属于减排项目。 0.2 环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第二十条“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第62项“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鉴于此,建设单位阿坝州大秦铬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正式委托评价单位本公司实施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立即组成了评价工作组,在资料收集和初步研究的基础上,于2018年9月初实施了项目现场调查,2018年9月底委托实施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在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和环保措施论证等工作的基础上,于2018年11月编制完成了阿坝州大秦铬业有限公司2*25000KVA矿热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呈报阿坝州环境保护局审批。 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在环评单位的指导下开展了完整的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并形成公众参与单行本(单独成册),项目建设单位先后分别进行了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第二次公示和公众参与问卷调查,同时在茂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人对项目提出的任何意见。 0.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政策法规符合性 1 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的生产产品为硅铁,项目是以硅石、硅钢片、石油焦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硅铁。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相关规定,摘抄如下表 表0-2 本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对比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规定 本项目情况 限制类 第六条 钢铁 第 19 小条 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热电炉容量21.25 万千伏安;22.5 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 8500 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采用2*25000KVA半封闭矿热炉,加料和冶炼均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配套建设矿热炉除尘系统、出铁口除尘系统、循环水冷却系统等。 单位产品电耗为8200千瓦时/吨。 淘汰类 第五条 钢铁 第 22 小条 6300 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 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第 39 小条 6300 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电炉(2012 年)(国家贫困县、利用独立运行的小水电,2014 年)。 2*25000KVA半封闭矿热炉。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修正)的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属允许类,符合产业政策;本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也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设备。 综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项目与行业准入条件的符合性 项目选用2台25000kVA 矮烟罩半封闭式矿热电炉。根据国家工信部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规范条件(2015)中明确提出了铁合金生产企业的工艺与装备、能源消耗及环保要求。本报告逐条比较了项目与该准入条件的各项要求的符合性,见表 0-3。 表 0-3 本项目与铁合金规范条件各项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对比 类 别 行业准入条件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比较结果 二、生产布局 (一)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须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节能减排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安全生产规划等规划要求。 本项目位于茂县富顺乡团结村茂县工业经济园区团结集中区,该区域为规划中的工业集中区,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茂县工业经济园区槽木、团结、太安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1】170号),规划区团结集中区的产业定位电石、工业硅、铁合金产业链。 符合 (二)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应布设在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内。在依法依规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以及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特殊保护地,不得建设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 本项目位于茂县富顺乡团结村茂县工业经济园区团结集中区,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以及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特殊保护地范围。距离最近的四川宝顶沟省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边界5.5KM。 符合 (三)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本项目按照计算结果,以原料堆场边界外50m范围内、以矿热炉出铁口车间边界外各200m范围内为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 三、工艺与装备 (一)新(改、扩)建硅铁、工业硅矿热电炉须采用矮烟罩半封闭型,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采用全封闭型,容量大于25000kVA ,配套余热和煤气综合利用设施。 本项目位于茂县富顺乡团结村茂县工业经济园区团结集中区,矿热电炉采用矮烟罩半封闭型 ,容量为2台25000kVA。余热回收用于员工宿舍取暖以及热水锅炉。 符合 (二)环保、安全、综合利用设施 1、铁合金生产原料加工处理须配套破碎、筛分、干燥、球团或烧结预还原系统。原料场要采用料棚、料仓等储料方式,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配料和上料采用自动化控制操作系统。原料加工处理、配料、上料等粉尘产生部位,配备除尘回收处理装置,球团或烧结工序应配备脱硫装置。 2、铁合金矿热炉须配套机械化加料或加料捣炉机操作系统,炉前配备机械化出铁出渣系统。配备干法布袋除尘或其他先进的烟气净化除尘装置。 3、铁合金生产企业须同步建设炉渣、烟尘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设施。 4、铁合金及电解金属锰企业须按照铁合金安全规程(AQ2024-2010)要求,配备火灾、爆炸、雷击、设备故障、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事故防范设施以及安全供电、供水装置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设施。 5、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企项目污染防治、安全生产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本项目进厂物料粒径为符合生产要求,不需进行破碎、筛分,所有原料均储存在料棚内,配料和进料均采用全封闭的自动化控制系统,项目矿热炉、出铁口等所有产生粉尘部位,均配备了除尘及回收处理装置,采用干式布袋除尘器净化收尘装置;本项目无球团或烧结工序。 2、本项目矿热炉配套机械化加料或加料捣炉机操作系统,炉前配备机械化出铁出渣系统。配备干法布袋除尘装置。 3、硅铁生产主要固废为除尘粉灰,其成分主要为二氧化硅硅微粉,该硅微粉二氧化硅含量在75左右,处理方法经布袋除尘设施回收,加密装袋后外卖,用作下游精密制造中间体。 4、项目配备有火灾、爆炸、雷击、设备故障、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事故防范设施以及安全供电、供水装置。 5、项目所有防治污染设施均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符合 四、能(资)源消耗与综合利用 1、硅铁(FeSi75)单位冶炼电耗≤8500kwh/t产品,主元素Si回收率≥92。 本工程工业硅单位产品电耗8200千瓦时/吨。主元素Si回收率≥92。 符合 2、水循环利用率 95以上。硅铁矿热炉烟气微硅粉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5。 水循环利用率 95以上。硅铁矿热炉烟气微硅粉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5。 符合 3、矿热炉煤气或烟气余热须100回收利用,可用于发电或其他工业生产用途。 3、矿热炉煤气或烟气余热回收用于员工宿舍取暖和热水锅炉供热。 符合 五、环境保护 1、铁合金生产企业大气、水污染物排放应符合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和相关地方标准,并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根据工艺流程分析,本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能够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符合 2、铁合金生产企业矿热炉排气烟囱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本项目已报请环保部门在烟囱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符合 3、铁合金生产企业固体废物新建渣场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贮存、处置或综合利用。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除尘下来的二氧化硅硅微粉,已经加密后打包外卖、综合利用。临时暂存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符合 4、铁合金生产企业排污须持有排污许可证,达标排放,并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本环评要求企业在建成以后,按照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及时办理环保验收及排污许可证,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符合 六、产品质量、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 1、铁合金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企业自行委托进行相关质量及职业安全评价,不属于环评范畴 / 2、铁合金生产企业须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工社会保险。 由表 0-3可知,从生产布局、工艺与装备、能(资)源消耗、环保保护等各方面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工信部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规范条件(2015)的要求。 (3)项目与当地规划的符合性 项目选址在阿坝州茂县富顺乡团结村茂县工业经济园区团结集中区,该区域为规划中的工业集中区,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茂县工业经济园区槽木、团结、太安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1】170号),规划区中的团结集中区面积68.43公顷,涉及富顺乡团结村范围,位于省道302线北侧约2.5KM处,主要发展产业定位电石、工业硅、铁合金产业链。该工业园区鼓励、允许和禁止发展的产业见下表0-4,污染物排放的限制见表0-5。 表0-4 工业园区鼓励、允许、禁止入区行业一览表 类型 行业种类 鼓励类 符合产业政策、满足国家和地方要求的电石、铁合金、工业硅等新型高载能项目。 允许类 选址与周围环境相容,与主导产业配套的相关产业项目及配套的综合利用项目。 禁止类 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的项目。 表0-5 茂县工业经济园区污染物排放的限制一览表 类别 规划环评要求 本项目 废水 规划的各集中区均实施雨污分流、 清污分流制。应优先安排各集中区的污水处理厂、 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的建设,并将搬迁安置区的生活污水纳入收集和处理范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相应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在集中区污水厂建成投运前,各入区企业须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将本企业的生活污水、 搬迁安置居民的生活污水一并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入区企业的生产废水经收集、 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各集中区均实现废污水的“ 零排放”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已经建成有一体化处理设施,经处理以后,回用作为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地下水防治 各集中区的厂区、 企业生产车间均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防止由于跑、 冒、 滴、 漏对区域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厂区已经进行地面硬化,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废气 各集中区应确保 废气排放优于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或相应的行业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SO2327t/a; 烟(粉)尘405t/a。 烟气经布袋除尘设施收集处理以后,能够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和相关地方标准,并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 固体废弃物 各集中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后及时清运至茂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可靠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茂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可靠处置。 环境风险 各集中区设置三级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机制与相应的应急设施。 要求企业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设置相应应急设施 社会环境 各集中区与搬迁安置区等居民区的距离不小于 1.0km。应将各集中区规划边界1.0km范围内的现有居民搬迁至各集中区规划边界1.0km以外。 当地政府出具了搬迁承诺书,对原有居民进行搬迁。 由上两个表可知,本项目属于该工业园区的鼓励类项目,同时,满足园区污染物排放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同时,根据环评单位调查,目前该工业园区的跟踪评价正在编制过程中,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川府发【2018】2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摘录如下 “严格联动管理。未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含项目,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新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因此符合四川省现行环保政策。 (4)选址合理性分析 ①外环境相容性 阿坝州大秦铬业有限公司2*25000KVA矿热炉技改项目,位于茂县抚顺乡团结村现有厂址内,厂址距离茂县城区有40公里,距离较远,对其影响很小。厂区南面2.5公里有S302省道,交通便利。 项目周边现存的企业有汶川宇宫碳素有限公司碳素项目、岷江电化有限公司电石项目及阿坝鑫达炭材项目;这些企业主要产污为大气污染物,对环境质量没有要求。可见,本项目与周边企业外排污染物均不造成相互干扰,环境相容。 项目位于土门河北侧2400m,团结沟西侧。团结沟为土门河支流之一,所在地上游约3km的烧房沟当地居民饮水取用山泉水。另外,根据茂县水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可知,周边人民群众饮水取水点设在本项目厂址上游 8km 的团结沟取水,下游沿团结沟和土门河(在茂县境内)无取水口。距离本项目最近的饮用水源取水口位于涪江上(绵阳市涪城区涪江东方红大桥),直线距离约为90km。 项目所在的团结集中发展区内配套建有变电站(位于项目西南50m)、污水处理站(南面 250m)等公辅设施。目前,园区内除本项目外,还有已建成的汶川宇宫碳素有限公司碳素项目、岷江电化有限公司电石项目及阿坝鑫达炭材项目。项目建设地周围零星分布有团结村半坡组、仁冲组及大湾村的农户(具体包括厂界西南侧农户聚居点),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 现有厂址已经取得茂县工业经济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茂工园地字第20101127号),明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厂的选址与该区域的工业布局相容的,选址是合理的。 ②依托设施可行性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以内建设,依托原有的高碳铬铁矿热炉进行改造,办公辅助设施(办公楼、食堂、宿舍、原料仓储等)均依托现有设施,能够满足生产需要。 0.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铁合金类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为硅铁。生产过程会产生烟气、固体废物、生活污水、噪声等等。 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关注以下环境问题 (1)通过对本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弄清区域的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学环境、地下水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对其进行评价。 (2)针对本项目的性质和外环境特征,结合正常运营工况下的实测数据,分析项目已经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提出整改要求,并通过模型预测分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最终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作出结论。 (3)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对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提出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同时为其环保设计和实施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0.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阿坝州大秦铬业有限公司2*25000KVA矿热炉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以及现行的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要求;项目选址于阿坝州茂县富顺乡团结工业集中区,符合茂县工业经济园区槽木、团结、太安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规划的行业要求,现场监测表明,该工业园区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环境以及土壤环境均达到国家相应标准要求,项目建设期已经结束,营运期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通过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各种污染物均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各项污染物可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和运营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 本项目已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三同时”原则,在项目运营期间,要严格进行环境管理,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安排、培训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使整个项目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到协调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保护起到促进作用。本项目在采用实施本评价所提出的所有污染治理对策措施后,从环保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0.6 致谢 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评价工作得到了茂县环境保护局、阿坝州大秦铬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的支持与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71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06.27;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0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版),2016.11.07;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07.01;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04.01; 10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7.16; 11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 39号,2005.12.03; 12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 35号,2011.11.17; 13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016.5.28; 14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9.10; 15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4.2; 16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9号,2011.06.01(1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2013.05.01; 17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2011年第10号,2011.06.23; 1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2017.09.01; 1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保部令第5号,2009.03.01; 20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2014.01.01; 21 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2016.11.24; 22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2012.07.03; 23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 98号,2012.08.08; 24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 2016年8月1日实施); 2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12.01; 2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2009.12.01; 2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02.07.01; 28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局令第5号,1999.10.01; 29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工信部节[2010] 218号,2010.05.04; 30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01.08; 31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01.23; 1.1.2 四川省地方法律法规 1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1991年7月29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实施; 2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2002年7月2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3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2007年9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106号公告发布,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4 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2007] 17号文,2007年3月1日发布; 5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委发[2004] 38号文,2004年12月30日发布实施; 6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7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5〕59号); 8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 9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的批复; 10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2017.10.01; 1.1.3 环评技术导则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017.01.01;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2009.04.01;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1994.04.01;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2010.04.01;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2016.01.07;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T19-2011,2011.09.01; 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2004.12.11; 8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 9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 1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39号,2016 年8 月1 日施行); 12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 号。 13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年10月1日施行)。 1.1.4 与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 (1)环评委托书; (2)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3200-32-03-263098】JXQB-0025号); (3)茂县工业经济园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茂工园地字第20101127号); (4)茂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使用证(茂国用[2012]第135号); (5)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阿坝州大秦铬业有限公司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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