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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沁水盆地寿阳北区块七里河区煤层气资源开发利 用与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书 项目名称 山西省沁水盆地寿阳北区块七里河区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 与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申请人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 山西云轩地质勘查咨询有限公司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山西省沁水盆地寿阳北区块七里河区煤层气采矿 权,委托山西云轩地质勘查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省沁水盆地寿阳北区块七里河区 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方案。2022年11月4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在太原组织召开专家审查会,对该方案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听取汇报、质询讨论后提出 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供申请人修改。此后,专家组对修改完善后的方案进行了审阅、复 核,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主要意见 1.该项目所在的区块名称为“山西省沁水盆地寿阳北区块煤层气勘查”,勘查许可证 号为0200001931403,登记面积为268.752平方千米,有效期为2018年12月16日至2020 年12月15日。该探矿权已在有效期内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提出探矿权延续登记申请, 原探矿权仍视为有效。本次拟申请的开采项目名称为“山西省寿阳北区块七里河区煤层 气开采“,位于该勘查区范围之内。 2.该申请区探明含气面积58.91平方千米,地质储量为53.83亿立方米,已在原国 土资源部评审备案国土资储备字〔2015〕171号。本方案针对9、15号煤层进行 煤层气开发,经申请人估算前期已累产0.01亿立方米,设计生产规模2.29亿立方米/ 年,开发井总数557口现有钻井57口、计划钻井500口,开发建设项目总投资为8 亿元,申请开采年限为20年,其储量、产能和开发期限相匹配,申请依据充分。 3. 方案以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标准规程及相关技术资料为依据进行编制, 依据充分;通过资料收集、地质环境调查及综合研究分析等手段完成了方案的编制,所 采用的技术方法合理;工作程序、主要内容与格式均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方案确定 评估区范围为申请区范围,面积58.91平方千米;评估区的重要程度为重要区、矿山生 产建设规模为中型、矿山地质环境复杂程度为中等,综合确定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 别为“一级”,定级基本准确。方案在综合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 果的基础上进行了较为合理的恢复治理分区,并针对不同的地质环境问题提出了相应的 防治措施。方案提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技术方法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规范、标准和矿区实际,保护目标明确,符合实际;矿山监测方案中重点监测内容、监 测方法基本可行。 4.该申请区已损毁土地面积为21. 12公顷均位于申请区内,包括54座井场压占 损毁3.71公顷、5.36千米生产道路压占损毁1.34公顷和32.14千米管线挖损损毁16.07 公顷该管线已复垦尚未验收14.22公顷。井场、生产道路均已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矿 山拟损毁土地面积为31.90公顷均位于申请区内,包括75座井场压占损毁7.50公顷, 6座水处理站压占损毁0.45公顷,1座集气站压占损毁0.62公顷,13.11千米道路压占 损毁3.28公顷,40.09千米管线挖损损毁20.05公顷。合计共损毁土地面积为53.02公 顷全部位于申请区内,其中,占用耕地24.70公顷含基本农田面积14.35公顷。 损毁土地全部为重度,涉及集体土地为村集体所有,涉及国有土地为各管理单位使用,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损毁土地全部列入复垦责任范围。复垦土地面积为53.02公顷,复垦率100,复垦 前后灌木林地、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农村道路、河流水面、田坎面积无变化 旱地面积增加6.81公顷、乔木林地面积增加1.57公顷,其他林地减少1.57公顷、其他 草地面积减少3.45公顷、采矿用地面积减少3.36公顷。 该方案对已损毁土地进行了调查统计,可作为本项目土地复垦的责任面积范围, 对复垦责任范围内拟复垦土地进行了适宜性评价,方法正确。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和 任务明确,提出的预防控制及复垦措施基本可行。方案确定的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和保障措施基本可行。 5. 方案生态保护修复经费估算编制原则及依据符合“财综2011128号”及 相关规定。经估算,山西省沁水盆地寿阳北区块七里河区煤层气开采服务期内生态恢复 静态投资为300.90万元,动态投资为700.84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 复工程静态投资为41.16万元,动态投资为76.18万元;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投资为259.74 万元、静态亩均投资为3421元,动态投资为624.66万元、动态亩均投资为8227元。经 费估算基本合理可行,可基本保证实施本项目生态保护修复的资金需求。 6.本方案符合“晋自然资函2019861号”文件关于方案的编写大纲要求。 二、有关建议 本矿用地具有点多、线长、分散的特点,矿方要严格控制用地面积,尽量节约集约 用地,避让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国家二级公益林地和山西省永久生态公益林地。对损 毁的土地要及时办理用地手续。对拟损毁土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 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要求规范临时用地管理,严禁未批先占,经批准后方 可使用。尤其是占用的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 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及时补充耕地、补划永 久基本农田;需使用林地的,要按程序办理林地使用手续,依法合规用地。对所有损毁 土地要及时复垦,保证耕地、林地数量不减少,保证耕地质量等级不降低;在采矿与复 垦中要注重矿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根据生产建设 进度确定各阶段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确保复垦任务按期完成。 三、评审结论 专家组成员一致同意通过评审。本方案可以作为申请煤层气采矿权和履行相关 义务的依据, L 专家组组长 专家组成员,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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