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固废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制订日期 2016.9.1 Xx有限公司 固废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版 本 文件编号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持有部门 固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管理,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实现公司固体废物达到环保要求规范处置,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采矿剥离废渣、选矿尾矿、锅炉炉渣、生活垃圾等的管理。 3管理要求 3.1选矿厂对选矿工艺所产生的尾矿,要确保全部最终输送至尾矿库堆存,严禁私自外排于周边环境,防止造成污染。 3.2采矿厂对剥离的废渣除部分用于铺垫工业场地、道路等外,要确保其余全部运至排渣场堆存。 3.3供暖期锅炉房所产生的炉渣,妥善处置,可用于铺设道路,外运水泥厂处置。 3.4选矿厂要做好尾矿输送管道的巡检及维护管理等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如发生泄漏,要及时组织停机对泄漏点进行修护,严禁有任何怠慢行为。 3.5行政人力处将生活区及办公区日常产生的垃圾按要求运至公司指定垃圾存放点处理。 5.考核 5.1公司行政人力处负责对生活垃圾统一进行运输、填埋、焚烧处理,对生活垃圾场进行统一管理,如乱倒垃圾、未对垃圾进行处理、运输过程中乱撒垃圾,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次罚款。 5.2 工程公司和临时施工单位的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统一运送到生活垃圾处理点,按规范倒入坑内,违者罚款300元/次。 5.3 废石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统一堆放,减少使用面积和对植被的破坏。 5.4加强尾矿管线检查,如有发生泄漏,要及时向厂、公司领导进行汇报,并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处置完成后并要做好善后恢复工作。根据泄漏成因、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及善后工作落实情况,将酌情对责任部分给予20001000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1000500元罚款。 6附则 6.1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执行上级规定。 6.2本办法由公司环安处负责解释。 6.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3/4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