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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制订日期 2016.9.1 xx有限公司 重金属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版 本 文件编号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持有部门 重金属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度 1总则 1.1环境保护应贯彻国家的环保法规,遵循“全面规化,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的方针,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法制观念,重视环保工作; 1.2技术中心做好环保基础工作,掌握公司污染情况,按期测定污染排放数据,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 1.3企业改造和生产,必须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4生产废弃物的管理生产中产生的各种包装袋、包装桶等其他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尽量回收利用,对不能再使用的物品,由行政部门回收; 1.5“三废”处理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废液和废渣,必须经过处理才可排放,处理必须符合排放标准; 1.6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巴彦淖尔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基准适用于公司中关于环境管理每一有关职能和层次的作用、职责及权限方面的规定业务。 3职责 3.1 总经理 具有对环境管理体系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与权限。 3.1.1负责环境方针的制定、修订和组织评审; 3.1.2 审批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一览表; 3.1.3 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提供必要的人、财、物;并任命环境管理者代表; 3.1.4 审批环境手册和环境基准; 3.1.5 对内部环境监查作管理评审; 3.1.6 召开管理评审会议。 3.2 环境管理负责人 明确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环境方针、环境管理,以保证按规定建立、实施与保持环境管理体系。 3.2.1 确认公司制定的重要环境因素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3.2.2 组织环境管理委员审核公司的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3.2.3 撰写环境手册和审批要领类文件; 3.2.4 组织实施内部环境审核,并撰写环境管理体系实际运行状况之见解报告; 3.2.5 确保整个环境体系正常有效地运行; 3.2.6协调体系运行过程中的矛盾; 3.2.7 向总经理汇报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为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 3.3 安全生产委员会 3.3.1 负责对环境方针的起草、审议和参与评审; 3.3.2 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审核并对目标、指标制定的可否性进行研讨; 3.3.3制定公司的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3.3.4 安委会须对必要的环境不符合进行检讨,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及指定实施部门。 3.4 部门负责人 3.4.1制定与本部门有关的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细则; 3.4.2 监督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和/或实施细则的实施情况; 3.4.3 对与本部门有关的运行控制活动进行监控。 4管理要求 明确防治的重点是公司是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中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物质,在生产、贮存和运输等环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对排放点位环境管理和监测。并从四个方面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4.1认真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上级环保要求,开展2年一次审核工作,并按照审核提出的方案认真落实及实施,从源头减少火消除污染物的产生,同时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节约原材料降低能耗、物耗、优化生产过程,改进生产工艺及管理,实现经济效益。 4.2严格环境管理制度。对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前置审批,未通过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没有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予以关闭;未经环评审批的在建项目或者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的项目,要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 4.3是公司内部环境监管。建立特征污染物日监测报告制度,对车间或者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控,及时向环保部门和社会公布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重金属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装备和技术水平。 4.4是公司化验室管理。为保证公司科研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贯彻执行ISO9001、ISO14001和OHSAS18001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实验、化验室“三废”(废气、废渣、废液)的管理,保证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一是“三废”处理工作是保护环境,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员必须充分重视。二是必须有专人负责实验室“三废”的管理和处理工作,必须经过处理,按规定排放。三.严格禁止随意排放、抛弃、倾倒“三废”。 4.5“三废”处理方案 废气的处理少量有毒气体可以通过排风设备排出室外,被空气稀释。毒气量大时,必须处理后再排出。含重金属废液的处理。有机溶剂的回收处理废乙醚溶液置于分液漏斗中,用水洗一次,中和,用0.5 高锰酸钾洗至紫色不褪,再用水洗,用0.5~1 硫酸亚铁铵溶液洗涤,除去过氧化物,再用水洗,用氯化钙干燥、过滤、分馏、收集33.5~ 34.5℃ 馏分。乙酸乙酯废液 先用水洗几次,再用硫代硫酸钠稀溶液洗几次,使之褪色,再用水洗几次,蒸馏,用无水碳酸钾脱水,放置几天,过滤后蒸馏,收集76~77℃ 馏分。乙醇等废溶液都可以通过水洗废液再用试剂处理,最后通过蒸馏收集沸点左右馏分,得到可再用的溶剂。方法可在有关资料上查到。废料销毁实验中出现的固体废弃物不能随便乱放,以免发生事故。如能放出有毒气体或能自燃的危险废料不能丢进废品箱内和排进废水管道中。不溶于水的废弃化学药品禁止丢进废水管道中,必须将其在适当的地方烧掉或用化学方法处理成无害物。碎玻璃和其他有棱角的锐利废料,不能丢进废纸篓内,要收集于特殊废品箱内处理。意外伤害的处理 ,烫伤可涂擦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用碳酸氢钠粉调成糊状敷于伤处;如果伤处皮肤已破,可涂些紫药水或1高锰酸钾溶液。受酸腐蚀致伤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洗,最后再用水冲洗。受碱腐蚀致伤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饱和硼酸溶液洗,最后再用水冲洗。如果碱溅入眼中,用硼酸溶液洗。吸入刺激性或有毒气体应立即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 5附则 5.1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执行上级规定。 5.2本办法由公司环安处负责解释。 5.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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