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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立法调研企业有关信息采集表 注1.请各有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将此表发至50个企业。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注册安全工程师办公室电子信箱 传真010-64897067。 3.此表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http//)“表格下载”栏内下载。 填表说明 一、企业名称、地址请写出企业的全称及详细通讯地址。 二、企业类型及性质请在对应的选框中打“√”。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独立设置,并填写清楚机构名称及联系电话。 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包括企业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企业内部设立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或者部门。 其他岗位是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之外兼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岗位。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在企业中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不再兼作其他工作的人员。 4.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5.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指通过国家认定或执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6.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指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7.学历情况、年龄结构、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年限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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