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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香港人士報考指南 1. 報考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國人部發〔2005〕9號文件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註册安全工程師等37項考試相應規定之香港、澳門居民,均可以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2. 報考條件 1 報考對象 擁有中國國籍的港、澳地區的專業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幷符合規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2 報考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4科)考試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産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産相關業務滿9年。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産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産相關業務滿7年。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産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産相關業務滿5年。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産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産相關業務滿3年。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産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産相關業務滿2年。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産相關業務滿1年。 3. 考試方式 (一)報名時間 報名截止時間2007年4月27日。爲了方便香港考生,廣東省專業資格考試中心同意延長報名時間至2007年5月25日。 (逢星期一至五 上午1000 - 1200,下午1400 - 1700,逢星期六上午1000 - 1230),公眾假期除外 填妥申請表申請表可于本中心網頁www.apec.org.hk下載或致電28952260本中心「索取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連同所需費用及資料親臨本中心報名。如委托他人報名,請于授權書上寫上受委托者的姓名及其身份証號碼,幷于授權書上簽署。是項考試恕不接受郵寄報名,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二)報名所需資料 填妥及已簽署的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乙份 身份證、回鄉証咭原件及副本各乙份 原件于本中心核準後即予以發還 學歷證書、工作證明等原件及副本各乙份 原件于本中心核準後即予以發還 近期免冠彩色或黑白照片2張 其中一張貼在報名表上,另一張照片背面寫上姓名幷貼在身份証副本的空白處 報名費港幣300元及考試費以報考科目計算,每科港幣65元 所有材料須用A4紙複印 4. 報名地點 泛亞教育中心 (電話2895 2260)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138號威享大廈13樓B室 5. 付款方式 報名時以現金或支票繳交。如以支票付款,支票抬頭請寫「泛亞教育中心」或“Asian Pacific Education Centre”。 6. 准考証發放 所有報名考試的資料,均由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心複核及批准發放准考証。 7. 2007年度考試安排 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以兩年爲一個滾動周期的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考試日期及時間 考試科目 代碼 9月8日 星期六 上午 0900 1130 安全生産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1 下午 1400 1630 安全生産管理知識 2 9月9日 星期日 上午 0900 1130 安全生産技術 3 下午 1400 1630 安全生産事故案例分析 4 8. 考試地點 廣州市(詳細地址將在准考証上標明) 9. 輔導教材 / 輔導課程 有關考試的輔導教材,本中心可代爲訂購,詳情可參閱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訂購單。另外,泛亞教育中心亦將開辦有關輔導課程,有興趣考生可致電2895-2260查詢,凡參加輔導課程的同學,將派送有關輔導教材、考試大綱、往年考試試題。 10.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申請人于填寫報名表時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本中心將用作處理報考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有關事宜。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申請人有權查詢及更改其個人資料。申請人如需查詢或更改其個人資料,請致函本中心。 查 詢 機構泛亞教育中心電話2893-5449 傳真2834-5519電子郵箱bhkaecbhkaec.org.hk 地址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138號威享大廈13樓B室(中環中心對面) 網址http//www.apec.org.hk 相關資訊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心網站 網址http// 泛亞教育中心 2007年4月 第 2 頁 / 共 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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