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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文件 辽安研发[2006]53号 关于举办“20062007年度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安全评价人员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2006-2007年度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规划函[2006]39号)和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辽安监办函[2006]91号)的要求,受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定于2007年1月2月在沈阳举办“20062007年度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具体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单位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国家二级资质安全培训机构)。 二、培训对象 持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前(含)期满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需申请办理续期登记的安全评价人员。 三、培训方式 1、培训教师本次培训由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组织教学,聘请具有多年安全评价工作及安全管理经验的专家授课,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 2、培训班结束,将颁发培训证书。 3、培训课时按规定为32个学时。 4、考试组织、命题由北京市教育考试指导中心负责,考试地点在沈阳市,由北京市教育考试指导中心统一安排考试,并负责向考生出具成绩证明,培训证书同继续教育考试成绩一并作为安全评价人员续期依据之一。 四、培训费用 1、培训费培训费每人980元;资料费150元。 2、考务费100元。 3、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自愿,费用自理,培训班可协调相关酒店食宿费用折扣。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具体培训时间及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它 1、欲参加培训的人员,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和续期登记安全评价人员个人情况统计表,并于2006年12月31日前报送到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以便与北京市教育考试指导中心联系考务工作。 2、考试类别分为矿山类和非矿山类。其中矿山类包括煤矿采选业、金属和非金属矿采选业及其他矿采选业,其他专业属于非矿山类。 3、根据培训学员报名的先后顺序和考试类别分班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准备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4、报到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正式报到通知中说明。 5、网站查阅可登录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址为。 6、如需办理学费的银行汇款或转账,请按如下方式 户 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账 号33010035092640114-09 开户行工商银行文化路分理处 联系单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7号 邮 编110004 联 系 人隋旭 任嘉 王晓林 电话/传真02423922062 02423902127 13840421833 13309827933 13840074226 邮箱地址 附件 1、报名回执表 2、续期登记安全评价人员个人情况统计表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举办 安全评价人员 继续教育 培训班 通知 抄报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抄送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综合办公室 2006年12月20日印发 ────────────────────────────── 附件 培 训 班 报 名 回 执 表 (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 填报单位(签章) 机构名称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话 传 真 培训人员 姓 名 性别 职务 类别(矿山/非矿山) 是否安 排食宿 □单住 □合住 □单住 □合住 □单住 □合住 □单住 □合住 □单住 □合住 □单住 □合住 □单住 □合住 □单住 □合住 □单住 □合住 注1、拟派人参加培训的单位,请尽快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或寄至联系人。 2、此报名回执复印有效,并加盖公章。 5 证书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 邮件 学历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时间 职称 续期登记安全评价人员个人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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