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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职业危害预防和管理 第一节 职业卫生概述 第二节 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简介 大纲要求 职业危害预防和管理。运用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标准和评价方法,检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告知和申报职业危害,建立职业卫生档案,采取职业危害防护控制措施,选用个体防护装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 本讲要点 1、职业性有害因素 2、职业卫生的法规标准体系 内容讲解 第一节 职业卫生概述 一、职业卫生基本概念 一职业卫生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 15236--2008中对职业卫生的定义是以职工的健康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其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二职业性有害因素 1生产过程。指按生产工艺所要求的各项生产工序进行连续或间断作业的过程,它随生产技术、机器设备、使用材料和工艺流程变化而改变。 2劳动过程。指在按生产工艺所要求的各项生产中,从事有目的和有价值的职业活动过程,它涉及针对生产工艺流程的劳动组织、生产设备布局、作业者操作体位和劳动方式,以及智力和体力劳动的比例。 3生产环境。指作业场所环境,包括按工艺过程建立的室内作业环境和周围大气环境,以及户外作业大自然环境。 4工作场所。也称作业场所,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5职业性有害因素。也称职业性危害因素或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害劳动者健康、 1页 能导致职业病的有害因素。 6 1按来源分类 各种职业性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三类 (生产过程、)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①化学因素。包括生产性粉尘和化学有毒物质。 生产性粉尘,例如矽尘、煤尘、石棉尘、电焊烟尘等。 化学有毒物质,例如铅、汞、锰、苯、一氧化碳、硫化氢、甲醛、甲醇等。 ②物理因素。例如异常气象条件高温、高湿、低温、异常气压、噪声、振动、辐射等。 ③生物因素。例如附着于皮毛上的炭疽杆菌、甘蔗渣上的真菌,医务工作者可能接触到的生物传染性病原物等。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①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 ②精神性职业紧张。 ③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 ④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 ⑤长时间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①自然环境中的因素,例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 ②作业场所建筑卫生学设计缺陷因素,例如照明不良、换气不足等。 2按有关规定分类 2002 13种;②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③化学物质类56种;④物理因素4种;⑤生物因素3种;⑥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8种;⑦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3种;⑧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3种;⑨导致职业性肿瘤的职业危害因素8种;⑩其他职业危害因素5种。 三职业接触限值OEL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值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 接触,对 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 。 2页 1.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40小时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2.最高容许浓度MAC。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在遵守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分钟接触的浓度。 4.超限倍数。对未制定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在符合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分钟接触的浓度均不应超过的PcTWA的倍数值。 四职业禁忌与职业健康监护 1.职业禁忌。指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的侵袭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的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2.职业健康监护。是通过各种检查和分析,评价职业性有害因素对接触者健康影响及其程度,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征象,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有害因素所致疾患的发生和发展。包括开展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疗、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桑等。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指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建立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五职业性病损和职业病 1.健康。指整个身体、精神和社会生活的完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不虚弱。 2.职业性病损。劳动者职业活动过程中接触到职业危害因素而造成的健康损害,统称职业性病损。包括工伤、职业病和工作有关疾病。 3.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害因素等而引起的疾病 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界定法定职业病的4个基本条件是1在职业活动中产生;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3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4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 4.职业病的分类。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2年颁布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将10类共115种职业病列人法定职业病,包括1尘肺13种;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3化学因素所致职业中毒56种;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6 3页 职业性皮肤病8种;7职业性眼病3种;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9职业性肿瘤8种;10其他职业病5种。 二、职业卫生工作方针与原则 职业危害因素预防控制工作的目的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利用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和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调查,判断职业危害对职业人群健康的影响,评价工作环境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必须发挥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工伤保险、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等各方面的力量,由全社会加以监督,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遵循职业卫生“三级预防”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 第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是从根本上杜绝职业危害因素对人的作用,即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合理利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工人接触的机会和程度。将国家制订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物质职业接触限值等作为共同遵守的接触限值或“防护”的准则,可在职业病预防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前期预防的要求,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危害防护需求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及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国家实行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持的职业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即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提交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人正式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这些措施均属于第一级预防措施。 第二级预防,又称发病预防。是早期检测和发现人体受到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的疾病。其主要手段是定期进行环境中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对接触者的定期体格检查,评价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程度,控制职业危害,加强防毒防尘,防止物理性因素等有害因素的危害,使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 4页 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早期发现职业性疾病损害,早期鉴别和诊断。 病病人进行诊断。保障职业病病人享受职业病待遇,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第一级预防是理想的方法,针对整体的或选择的人群,对人群健康和福利状态均能起本的作用,一般所需投入比第二级预防和第三级预防要少,且效果更好。 三、我国职业危害现状 一职业危害形势 1.接触职业危害人数众多,患者总量巨大 有报道称我国产生有毒有害因素的企业超过1 600万家,受到职业病威胁的人数超过2亿。由于劳动者基数巨大加之较高的职业病发病率,我国职业病发病人数高居世界首位,而且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22’730例,其中尘肺病累计发病652’729例;近20年来平均每年新发尘肺病人近1万例。 2.职业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重 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汽车制造、医药、计算机、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我国各类企业中,中小企业占90%以上,吸纳了大量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职业危害也突出地反映在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 3.职业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 在引进境外投资和技术时,一些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企业和工艺技术由境外向境内转移。与此同时,境内也普遍存在职业危害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的情况。我国有近2亿农村劳动力,其中相当部分劳动者作为农民工在城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农民工流动性大,接触职业危害的情况十分复杂,其健康影响难以准确估计。 4.群发性职业危害事件多发,在国内外造成严重影响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屡屡发生的尘肺病、苯中毒、正己烷中毒、三氯甲烷中毒、二氯乙烷中毒、镉中毒等群发性职业病事件,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由于我国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日益增加,职业危害的扩散面积不断加大西部大开发等因素影响,以及中小企业职业卫生的状况仍然没有得以改善,可以预见,在近中期我国职业危害的形势仍然会十分严峻,一些新的职业病种类将逐渐出现并变得更加突出,职业中毒和尘肺病等这些长期未予 5页 解决的职业病的发生情况仍会十分严重,尤其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因职业健康损害事件引发的社会问题会日益凸显给未来的职业卫生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二职业病发病特点 1.职业病种类构成 职业病发病以尘肺病为主,历年来报告的职业病中,尘肺病约占到80%,而尘肺病中主要为煤工尘肺和矽肺,例如在2009年报告的14 495例尘肺病新病例中占所有职业病的79.96%,煤工尘肺和矽肺占所有尘肺病的91.89%。 2.职业病发病行业分布 据卫生部统计数据,职业病发病主要分布在煤炭、冶金、建材、有色等行业,例如2009年职业病病例数列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冶金,分别占总病例数的41.38%、9.33%和6.99%。 第二节 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简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国以来,我国陆续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如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标准也日渐完善。职业危害防控工作不断加强,为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构成 我国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如图51所示。 6页 7页 二、主要法规标准简介 一法律 1.根本法。宪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培训。 2.基本法律。2001年10 益”这一立法基本宗旨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工作力针。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76条,分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预防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二主要行政法规 1.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1987]105号1987年12月由国务院发布,目的是“为保护职工健康,消除粉尘危害,防止发生尘肺病,促进生产发展”。分总则、防尘、监督和监测、健康管理、奖励和处罚、附则六章,共28条。对企业的防尘责任、防尘投入、禁止危害转嫁、建设项目防尘工作“三同时”、接尘工人的健康体检和职业病诊疗等进行了规定。 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2002年5月由国务院发布,目的是“为了保证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共八章71条,基本架构同职业病防治法,对一些具体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主要部门规章 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主要有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7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l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建设项目职业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 1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等。 四主要规范性文件 指国务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卫生部等制定的规范职业卫生工作的政策文件。主要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_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9]4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987]1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国发[1981]9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 8页 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0]20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0]59号、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和职业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等。 五标准 标准化法规定,在工业产品的生产、储藏以及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卫生要求制定标准。依据该法,标准分为国家标准、部门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4 标准、GB/T一推荐性国家标准、GB/z一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3种。目前涉及职业卫生标准的部门标准包括卫生WS标准和安全AQ标准。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于2002年制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提出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及其分类,包括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职业接触限值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标准等几类。 小结本讲讲述了职业卫生的基本概念,职业卫生的法律标准体系。要求重点掌握职业危害的分类。 大纲要求 职业危害预防和管理。运用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标准和评价方法,检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告知和申报职业危害,建立职业卫生档案,采取职业危害防护控制措施,选用个体防护装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 本讲要点 1、粉尘与尘肺 2、职业中毒 3、噪声、振动、电磁辐射 内容讲解 第三节 职业危害识别、评价与控制 一、职业危害识别 一粉尘与尘肺 1.生产性粉尘 能够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粉尘。从胶体化学观点来看,粉尘是固态分散性气溶 9页 胶。其分散媒是空气,分散相是固体微粒。在生产中,与生产过程有关而形成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对人体有多方面的不良影响,尤其是 ,能引起严重的职业病 不同分散度的生产性粉尘,因粉尘颗粒粒径大小的差异,其进人人体呼吸系统的情况存在差异,在生产性粉尘的采样监测与接触限值制定上,通常将其分为总粉尘与呼吸性粉尘两种类型 1总粉尘可进入整个呼吸道鼻、咽和喉、胸腔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的粉尘,简称“总尘”。技术上系用总粉尘采样器按标准方法在呼吸带测得的所有粉尘。 2呼吸性粉尘按呼吸性粉尘标准测定方法所采集的可进入肺泡的粉尘粒子,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均在 50%,简称“呼尘”。 2.生产性粉尘的来源 生产性粉尘来源于以下几方面 1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粉碎,其所形成的尘粒,小者可为超显微镜下可见的微细粒子,大者肉眼即可看到,如金属的研磨、切削,矿石或岩石的钻孔、爆破、破碎、磨粉以及粮谷加工等。 2物质加热时产生的蒸气可在空气中凝结成小颗粒,或者被氧化形成颗粒状物质,其所形成的 3 有机物质的不完全燃烧,其所形成的微粒直径多在 此外,对铸件翻砂、清砂作业时或生产中使用粉末状物质在进行混合、过筛、包装、搬运等操作 时,也可产生多量粉尘;沉积的粉尘由于振动或气流的影响重又回到于空气中二次扬尘也是生产性粉尘的一项主要来源。 3.生产性粉尘的分类 生产性粉尘根据其性质可分为三类 1无机性粉尘 2金属性粉尘,例如铁、锡、铝、铅、锰等。 2有机性粉尘 1植物性粉尘,例如棉、麻、面粉、木材、烟草、茶等。 2动物性粉尘,例如兽毛、角质、骨质、毛发等。 3人工有机粉尘,例如有机燃料、炸药、人造纤维等。 10页 3混合性粉尘 指上述各种粉尘混合存在。在生产环境中,最常见的是混合性粉尘。 4.生产性粉尘的致病机理 生产性粉尘的理化性质与其生物学作用及现场防尘措施等有密切关系。在卫生学上有意义的粉尘理化性质有分散度、溶解度、比重、形状、硬度、荷电性、爆炸性及粉尘的化学成分等。 5~lO年才发病,有的潜伏期可长达15~20年。接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高的粉尘,也有1~2年发病的。其机理是由于矽尘进入肺内,可引起肺泡的防御反应,成为尘细胞。其基本病变是矽结节的形成和弥漫性间质纤维增生,主要是引起肺纤维性改变。 5.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职业病 生产性粉尘的种类繁多,理化性状不同,对人体所造成的危害也是多种多样的。就其病理性质可概括如下几种 1全身中毒性,例如铅、锰、砷化物等粉尘。 2局部刺激性,例如生石灰、漂白粉、水泥、烟草等粉尘。 4光感应性,例如沥青粉尘。 5感染性,例如破烂布屑、兽毛、谷粒等粉尘有时附有病原菌。 6致癌性,例如铬、镍、砷、石棉及某些光感应性和放射性物质的粉尘。 7尘肺,例如煤尘、矽尘、矽酸盐尘。 2009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简报统计,截至2009年6月底,我国共报告尘肺病64.3万例。其中2009年上半年新发尘肺病4 972例,已死亡361例。 尘肺是由于吸人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的纤维化为主要变化的职业病。由于粉尘的性质、成份不同,对肺脏所造成的损害、引起纤维化程度也有所不同,从病因上分析,可将尘肺分为六类矽肺、硅酸盐肺、炭尘肺、金属尘肺、混合性尘肺、有机尘肺。 2002年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公布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了13种法定尘肺病,即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疾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其致病粉尘及易发工种如表5一l所示。 11页 二生产性毒物与职业中毒 1.生产性毒物及其危害 凡少量化学物质进入机体后,能与机体组织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破坏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机体暂时或长期病理状态的,称为毒物。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通常会生产或使用化学物质,它们发散并存在于工作环境空气中,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危害,这些化学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或化学性有害物质。 1毒物毒性 毒物毒性大小可以用引起某种毒性反应的剂量来表示。在引起同等效应的条件下,毒物剂量越小,表明该毒物的毒性越大。例如,60mg的氯化钠一次进入人体,对健康无损害;60mg的氰化钠一次进入人体,就有致人死亡的危险。这表明,氯化钠的毒性很小,氰化钠的毒性很大。化学物质的危害程度分级分为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和微毒5个级别。 2毒物的危害性 12页 很大。 影响毒物毒性作用的因素 1化学结构 2物理特性 3毒物剂量。毒物进人人体内需要达到一定剂量才会引起中毒。 在生产条件下,毒物剂量与毒物在工作场所空气中的浓度和接触时间有密切关系。 4毒物联合作用 5生产环境与劳动条件 6个体状态。接触同一剂量的毒物,不同个体的反应可迥然不同。引起这种差异的个体因素包括健康状况、年龄、性别、营养、生活习惯和对毒物的敏感性等。一般,未成年人和妇女生理变动期经期、孕期、哺乳期对某些毒物敏感性较高。烟酒嗜好往往增加毒物的毒性作用。也有遗传缺陷或遗传疾病等遗传因素,造成个体对某些化学物质更为敏感。 3毒物作用于人体的危害表现 中毒有急性、慢性之分,也可能以身体某个脏器的损害为主,表现多种多样。 1局部刺激和腐蚀。例如,人接触氨气、氯气、二氧化硫等,可出现流泪、睁不开眼、鼻痒、鼻塞、咽干、咽痛等表现,这是因为这些气体有刺激性,严重时可出现剧烈咳嗽、痰中带血、胸闷、胸疼。高浓度的氨、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等酸碱物质,还可腐蚀皮肤、黏膜,引起化学灼伤,造成肺水肿等。 2中毒。例如,长期吸人汞蒸气,可出现头痛、头晕、乏力、倦怠、情绪不稳等全身症状,还可有流涎、口腔溃疡、手颤等体征,实验室检查尿汞高,可诊断为汞中毒。 13页 此外,有的化学物质长期接触后,会造成女工自然流产、后代畸形;有的会增加群体肿瘤的发病率;有的则会改变免疫功能等。 2.职业中毒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过量接触生产性毒物引起的中毒,称为职业中毒。例如,一个工人在生产过程中遇到大量氯气泄漏,而又因种种原因未能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吸人高浓度氯气,产生胸闷、憋气、剧烈的咳嗽和痰中带血,这就构成了氯气中毒。由于它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与所从事的作业密切相关,所以称之为职业中毒。当然,职业中毒并不都是急性中毒,还有慢性中毒。毒物可经呼吸道吸入,也可经皮肤吸收。总之,职业中毒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 1生产性毒物存在方式 生产性毒物在生产过程中,可在原料、辅助材料、夹杂物、半成品、成品、废气、废液及废渣中存在。各种毒物由于其物理和化学性质不同,以及职业活动条件的不同,在工作场所空气中的存在状态有所不同。生产性毒物的存在方式见表52。 2生产性毒物侵人人体的途径 1吸入呈气体、蒸气、气溶胶粉尘、烟、雾状态的毒物经呼吸道进入体内。进入呼吸道的毒物,可通过肺泡直接进入血液循环,其毒性作用大,发生快。大多数情况下,毒物都是由此途径进入人体的。 2经皮吸收在作业过程中经皮肤吸收而导致中毒者也较常见。经皮吸收有两种,经表皮或经过汗腺、毛囊等吸收,吸收后直接进入血液循环。 3 3职业中毒的类型 14页 侵入人体的生产性毒物引起的职业中毒,按发病过程可分为三种类型 1急性中毒。由毒物一次或短时间内大量进入人体所致。多数由生产事故或违反操作规程所引起。 2慢性中毒。慢性中毒是长期小剂量毒物进入机体所致。绝大多数是由蓄积作用的毒物引起的。 3亚急性中毒。亚急性中毒介于以上两者之间,在短时间内有较大量毒物进人人体所产生的中毒现象。 接触工业毒物,无中毒症状和体征,但实验室检查体内毒物或其代谢产物超过正常值的状态称为带毒状态,如铅吸收带毒状态等。有些毒物有致癌性。接触有些毒物还可能对妇女有害,甚至会累及下一代。 4职业接触生产性毒物机会 正常生产过程。存在生产性毒物的生产过程中,很多生产工序和操作岗位可接触到毒物。如到装置内取样,样品可挥发溢出;在罐顶检查储罐储存量、进入装置设备巡检、清釜、清罐、加料、包装、储运和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分析时,均可接触到有关的化学毒物;装置排污、污水处理和设备泄漏等作业接触毒物的机会更多。 检修与抢修。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复杂,需要定期进行检修,发生事故时也需要立即进行抢修。如进入塔、釜、罐检修,对设备进行吹扫置换时,会释放出有害气体。 意外事故。许多生产过程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因素多的特点,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往往造成大量毒物泄漏,增加人员接触毒物的机会。 三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及所致职业病 作业场所常见的物理性职业性危害因素包括噪声、振动、辐射、异常气象条件气温、气流、气压等。 1.噪声 1生产性噪声的特性、种类及来源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机器转动、气体排放、工件撞击与摩擦所产生的噪声,称为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空气动力噪声由于气体压力变化引起气体扰动,气体与其他物体相互作用所致。例如,各种风机、空气压缩机、风动工具、喷气发动机、汽轮机等,是由压力脉冲和气体排放发出的噪声。 机械性噪声机械撞击、摩擦或质量不平衡旋转等机械力作用下引起固体部件振动所产生的噪声。例如,各种车床、电锯、电刨、球磨机、砂轮机、织布机等发出的噪声。 电磁噪声由于磁场脉冲,磁致伸缩引起电气部件振动所致。如电磁式振动台和振荡器、大型电动机、发电机和变压器等产生的噪声。 15页 2生产性噪声引起的职业病噪声聋 由于长时间接触噪声导致的听阈升高,不能恢复到原有水平的,称为永久性听力阈移,临床上称噪声聋。职业噪声还具有听觉外效应,可引起人体其他器官或机能异常。 2.振动 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设备、工具产生的振动称为生产性振动。产生振动的机械有锻造机、冲压机、 存在手臂振动的生产作业主要有以下4类。 1使用锤打工具作业。以压缩空气为动力,如凿岩机、选煤机、混凝土搅拌机、倾卸机、空气锤、筛选机、风铲、捣固机、铆钉机、铆打机等。 2使用手持转动工具作业。如电钻、风钻、手摇钻、油锯、喷砂机、金刚砂抛光机、钻孔机等。 3使用固定轮转工具作业。如砂轮机、抛光机、球磨机、电锯等。 4驾驶交通运输工具或农业机械作业。如汽车、火车、收割机、脱粒机等驾驶员,手臂长时间把持操作把手,亦存在手臂振动。 3.电磁辐射 在作业场所中可能接触的几种电磁辐射简述如下。 1非电离辐射 1高频作业、微波作业等 高频作业主要有高频感应加热,如金属的热处理、表面淬火、金属熔炼、热轧及高频焊接等,工人作业地带高频电磁场主要来自高频设备的辐射源,无屏蔽的高频输出变压器常是工人操作位的主要辐射源。射频辐射对人体的影响不会导致组织器官的器质性损伤,主要引起功能性改变,并具有可逆性特征,症状往往在停止接触数周或数月后可消失。 微波能具有加热快、效率高、节省能源的特点。微波加热广泛用于橡胶、食品、木材、皮革、茶叶加工等,以及医药、纺织印染等行业。烘干粮食、处理种子及消灭害虫是微波在农业方面的重要应用。微波对机体的影响分致热效应和非致热效应两类,由于微波可选择性加热含水分组织而可造成机体热伤害,非致热效应主要表现在神经、分泌和心血管系统。 2红外线 白内障是长期接触红外辐射而引起的常见职业病,其原因是红外线可致晶状体损伤职业性白内障 16页 已列人我国职业病名单。 3紫外线 生产环境中,物体温度达1200℃以上辐射的电磁波谱中即可出现紫外线。随着物体温度的升高,辐射的紫外线频率增高。常见的工业辐射源有冶炼炉高炉、平炉、电炉、电焊、氧乙炔气焊、氩弧焊、等离子焊接等。 此外,在雪地作业、航空航海作业时,受到大量太阳光中紫外线的照射,也可引起类似电光性眼炎的角膜、结膜损伤,称为太阳光眼炎或雪盲症。 4激光 激光也是电磁波,属于非电离辐射。激光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国防、医疗和科研等领域。在工业生产中主要利用激光辐射能量集中的特点,进行焊接、打孔、切割、热处理等作业。 激光对健康的影响主要由其热效应和光化学效应造成,可引起机体内某些酶、氨基酸、蛋白质、核酸等的活性降低甚至失活。 眼部受激光照射后,可突然出现眩光感、视力模糊等。激光意外伤害,除个别人会发生永久性视 2电离辐射 1随着原子能事业的发展,核工业、核设施也迅速发展,放射性核素和射线装置在工业、农业、医药卫生和科学研究中已得到广泛应用。接触电离辐射的劳动者也日益增多。 在农业上,可利用射线的生物学效应进行动植物辐射育种,如辐照蚕茧等可获得新品种。射线照射肉类、蔬菜,可以杀菌、保鲜,延长贮存时间。在医学上,用射线照射肿瘤,可杀灭癌细胞。从事上述各种辐照的工作人员,可能受到射线的外照射。工业生产上还利用射线照像原理进行管道焊缝、铸件砂眼等的探伤。放射性仪器仪表多使用封闭源,操作不当则可造成工作人员的外照射。 2电离辐射引起的职业病放射病 放射性疾病是人体受各种电离辐射照射而发生的各种类型和不同程度损伤或疾病的总称。它包括a.全身性放射性疾病,如急、慢性放射病;b.局部放射性疾病,如急、慢性放射性皮炎、放射性 17页 白内障;c.放射所致远期损伤,如放射所致白血病。 除战时核武器爆炸引起之外,放射性疾病常见于核能和放射装置应用中的意外事故,或由于防护条件不佳所致职业性损伤。列为国家法定职业病的,包括急性、慢性外照射放射病,外照射皮肤放射损伤和内照射放射病等四种。 小结本讲要求大家重点掌握粉尘与尘肺、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有关内容。 大纲要求 职业危害预防和管理。运用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标准和评价方法,检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告知和申报职业危害,建立职业卫生档案,采取职业危害防护控制措施,选用个体防护装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 本讲要点 1、异常气象条件 2、职业癌 3、职业危害因素、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危害评价 内容讲解 第三节 职业危害识别、评价与控制 4.异常气象条件 气象条件主要是指作业环境周围空气的温度、湿度、气流与气压等。在作业场所,由这四个要素组成的微小气候和劳动者的健康关系甚大。作业场所的微小气候既受自然条件影响,也受生产条件影响。 1异常气象条件定义 1空气温度 生产环境的气温,受大气和太阳辐射的影响,在纬度较低的地区,夏季容易形成高温作业环境。生产场所的热源,如各种熔炉、锅炉、化学反应釜及机械摩擦和转动等产生的热量,都可以通过传导和对流加热空气。在人员密集的作业场所,人体散热也可对工作场所的气温产生一定影响,例如在25℃的气温下从事轻体力劳动,其总散热量为523 kJ/h;在35℃以下从事重体力劳动总散热量为1046 kJ/h。 2湿度 对作业环境湿度的影响主要来自车间内各种敞开液面的水分蒸发或蒸汽放散情况,如造纸、印染、缫 18页 丝、电镀、屠宰等工艺中就存在上述情况,可以使生产环境的湿度增大。潮湿的矿井、隧道以及潜涵、捕鱼等作业也可以遇到相对湿度大于80%的高湿度的作业环境。在高温作业车间也可遇到相对湿度小于30%,的低湿度。影响车间内湿度的因素还包括大气气象条件。 3风速 生产环境的气流除受自然风力的影响外,也与生产场所的热源分布和通风设备有关。热源使室内空气加热,产生对流气流,通风设备可以改变气流的速度和方向。矿井或高温车间的空气淋浴,生产环境的气流方向和速度要受人工控制。 4辐射热 热辐射是指能产生热效应的辐射线,主要是指红外线及一部分可见光。太阳的辐射以及生产场所的各种熔炉、开放的火焰、熔化的金属等均能向外散发热辐射,既可以作用于人体,也可以使周围物体加热成为二次热源,扩大了热辐射面积,加剧了热辐射强度。 5气压 一般情况下,工作环境的气压与大气压相同,虽然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可以略有变化,但变动范围很小,对机体无不良影响。某些特殊作业如潜水作业、航空飞行等,是在异常气压下工作,此时的气压与正常气压相差很远。 2异常气象条件下的作业类型 1高温强热辐射作业 工作场所有生产性热源,其散热量大于23 W/m3h或84 kJ/m3h的车间;或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时,工作场所的气温高于室外2℃或2℃以上的作业,均属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如冶金工业的炼钢、炼铁、轧钢车间,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锻造、热处理车间,建材工业的陶瓷、玻璃、搪瓷、砖瓦等窑炉车间,火力电厂和轮船的锅炉间等。这些作业环境的特点是气温高、热辐射强度大,相对湿度低,形成干热环境。 2高温高湿作业 气象条件特点是气温高、湿度大,热辐射强度不大,或不存在热辐射源。如印染、缫丝、造纸等工业中,液体加热或蒸煮,车间气温可达35℃以上,相对湿度达90%以上。具有热害的煤矿深井井下气温可达30℃,相对湿度达95%以上。 3夏季露天作业 夏季从事农田、野外、建筑、搬运等露天作业以及军事训练等,易受太阳的辐射作用和地面及周围物体的热辐射。 4低温作业 19页 接触低温环境主要见于冬天在寒冷地区或极地从事野外作业,如建筑、装卸、农业、渔业、地质勘探、科学考察,或在寒冷天气中进行战争或军事训练。冬季室内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而无采暖设备,亦可形成低温作业环境。在冷库或地窖等人工低温环境中工作,人工冷却剂的储存或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亦可使接触者受低温侵袭。 5高气压作业 高气压作业主要有潜水作业和潜涵作业。潜水作业常见于水下施工、海洋资料及海洋生物研究、沉船打捞等。潜涵作业主要出现于修筑地下隧道或桥墩,工人在地下水位以下的深处或沉降于水下的潜涵内工作,为排出涵内的水,需通入较高压力的高压气。 6低气压作业 高空、高山、高原均属低气压环境,在这类环境中进行运输、勘探、筑路、采矿等生产劳动,属低气压作业。 3异常气象条件对人体的影响 1高温作业对机体的影响 高温作业对机体的影响主要是体温调节和人体水盐代谢的紊乱,机体内多余的热不能及时散发掉,产生蓄热现象而使体温升高。在高温作业条件下大量出汗,可使体内水分和盐大量丢失。一般生活条件下出汗量为每日6升以下,高温作业工人日出汗量可达8~10升,甚至更多。汗液中的盐主要是氯化钠和少量钾,大量出汗可引起体内水盐代谢紊乱,对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都可造成一些不良影响。 2低温作业对机体的影响 在低温环境中,皮肤血管收缩以减少散热,内脏和骨骼肌血流增加,代谢加强,骨骼肌收缩产热,以保持正常体温。如时间过长,超过了人体耐受能力,体温逐渐降低。由于全身过冷,使机体免疫力和抵抗力降低,易患感冒、肺炎、肾炎、肌痛、神经痛、关节炎等,甚至可导致冻伤。 3高低气压作业对人体的影响 高气压对机体的影响,在不同阶段表现不同。在加压过程中,可引起耳充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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