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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考全科”)考试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 9月2日。 2. 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三、提交材料要求 1.网上打印并经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的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用A4纸双面打印,正面必须打印出条形码,无条形码的表格无效)。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钝口铅笔写上姓名,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加盖单位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在报考阶段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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