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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价格鉴证师报名条件 按国家原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人发[1999]6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七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五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三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一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六年。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两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免试条件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已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执业药师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㈠、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㈡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 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企业法律顾问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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