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 1.驾驶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严禁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 2.每年1次检验报告。 二.车辆现场: 1.严禁非防爆、不完好无轨胶轮车下井运行;每次下井前检查车辆防爆、完好。 2.建立无轨胶轮车入井运行和检查制度;依据制度对入井运行车辆检查。 3.设置工作制动、紧急制动和停止制动,工作制动必须采用湿 式制动器;检查制动系统符合要求。 4.必须设置车前照明灯和尾部红色信号灯;灯保持足够的亮度。 5.车辆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完好可靠;每次运行检查制动系统可靠。 6.车辆自带防止停车自溜的设施或工具;车辆自带防自溜设施。 7.车辆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其它仪器误差在范围。 8.配齐灭火设施和警示牌;灭火设施在有效期,备有警示牌。 三.运行现场: 1.运行人员必须使用专用人车;不得人货混用。 2.运人速度不超过26mk/s,运料速度不超过40km/s;速度在规定内。 3.同向行驶车辆必须保持不小于50m的运行距离;不超过规定距离。 4.严禁车辆空档滑行;必须严格执行。 5.应当设置随车通信系统或者车辆位置监测系统;调度随时与司机联系或监测位置。 6.严禁进入专用回风巷和微风、无风区域;必须严格执行。 7.运送四超物料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禁无措施运行。 8.标明载人数量和载货吨位;不得超过规定。 四.路面现场: 1.巷道路面、坡度、质量满足车辆安全运行要求。巷道底板硬度f≥4,采用混凝土铺设底板。巷道最小宽度应满足最大尺寸的胶轮车运行。另外,应留够人行道宽度1200mm,另一侧距巷道帮或设施600mm安全间隙;巷道最小转弯半径7~10m。 2.巷道和路面应当设置行车标识和交通管控信号;制定行车管理制度,按照行车标识和管控信号行车;有条件使用电子警察,控制超速运行。 3.长坡度巷道内必须采取车辆失速安全措施。长坡度设置车辆失速安全措施,防止失速发生事故。 4巷道转弯处应当设置防撞装置。人员躲避室、车辆躲避洞室附近应当设置标识,防撞装置符合要求,标识设置反光标志,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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