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专项检查表.doc

返回 相似 举报
机电专项检查表.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机电专项检查表.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机电专项检查表.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机电专项检查表.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机电专项检查表.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 有限公司机电专项检查表 煤矿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及相关规定 检查存在问题 检查意见 检查人 备注 一、制度建立及证件 1 各车间、机房、运行岗位必须熟知三程两制,记录填写规范无误,按章操作。主提升机操作是否坚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2 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管理、入井检验、安装交接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制度及安全用电管理、停送电工作票、各种安全装置定期试验、岗位责任、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 3 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图纸和记录齐全、真实,实施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是否制定年度、月度检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4 建立健全机电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档案,电钳工、防爆检查工、绞车司机、输送机司机、信号工、把钩工、电机车司机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制度。 二、煤矿供用电安全 5 矿井供电可靠,应有至少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 6 矿井通风、提升、排水、压风、抽放瓦斯、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以及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7 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8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低瓦斯矿井的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要积极推广使用“双风机、双电源”。 9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漏电、接地保护装置,而且每年必须按照相关细则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进行一次核算、调校和整定,并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供电设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可靠的防雷电装置。 10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和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切断电源的开关把手必须闭锁,并悬挂警示牌;对带有储能元件的电气设备,切断电源后应经充分放电,达到规定的延迟时间后,方可开盖检修;操作电气设备必须配备绝缘设施。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 11 煤电钻、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用综合保护。 12 井下电缆必须选用带有MA(煤安)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联结和铺设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68、469、470、471、472条规定。 三、电气设备安全性能 13 煤矿机电、提升、运输系统使用的矿用产品,凡是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电缆。煤矿用于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防爆电气等设备没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要立即停止使用或按要求更换。 14 煤矿新购进、检修或者大修的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由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15 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确保运行安全可靠,杜绝失爆。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应定期检查试验,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16 井下移动防爆设备要定期进行升井检修。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再投入使用。 17 矿灯应保持完好,保护装置符合规定;亮度不够、失爆等情况时,严禁发放使用;严禁使用人员拆开、敲击、损坏矿灯。 四、提升运输设施 18 1、提升绞车非淘汰型号;2、机房整洁,设备卫生;3、有下列软件资料1)绞车说明书;2)绞车总装配图;3)制动装置结构图和制动系统图(上墙);4)电气系统图(上墙);5)提升装置(绞车、钢丝绳、天轮、提升容器、防坠器和罐道等)的检查记录簿;6)钢丝绳的检验和更换记录簿;7)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簿;8)事故记录簿;9)岗位责任制(上墙)和设备完好标准;10)司机交接班记录簿;11)操作规程(上墙);12)提升装置技术特征(上墙);4、提升装置必须装设下列保险装置,并符合要求1)防止过卷装置;2)防止过速装置;3)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4)限速装置;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6)闸间隙保护装置;7)松绳保护装置;8)满仓保护装置;9)减速功能保护装置;10)防止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限速装置和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应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立井、斜井缠绕式提升绞车应加设定车装置;5、主提升装置的天轮、滚筒、摩擦轮、导向轮和导向滚应符合要求;6、各种提升装置的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符合规定;7、钢丝绳绳头在滚筒上固定时符合规定;8、摩擦提升装置的绳槽衬垫磨损剩余厚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9、提升容器的最大速度符合规定;10、提升绞车装设深度指示器;11、保险闸必须能自动发生制动作用;12、提升绞车除设有机械制动闸外,还应设有电气制动装置;13、主要提升装置必须配有正、副司机14;有合格的检测报告,15、安全用具齐全、消防用具齐全;16、操作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17、规章制度齐全、上墙;18、记录齐全、及时填写;19、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19 1、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2、在用钢丝绳无断丝、断股、重物碾压、死折等;3、有合格的检测报告;4、按规定涂油、进行检查,并有记录;5、防坠器有脱钩试验报告;6、使用中的连接装置完好无明显机械伤痕。 20 1、胶带机应装设欠压保护、过电流保护、堆煤保护、防滑保护、防跑偏装置、温度保护、烟雾保护、自动洒水装置、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防撕裂保护、上运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装设制动装置、断带保护装置;2、皮带输送机机头部有护栏,转动部位防护罩齐全完好;3、胶带为矿用阻燃型,接头良好,无撕裂;张紧适度、不跑偏;4、机架安装平直,完好,不缺托辊等零部件,且托辊转动灵活。减速器润滑良好、不漏油;5、机头消防设施齐全、有效;6、电动机运良好,接线不失爆。 21 1、刮板机铺设平直,不咬链、不飘链,刮板不短缺,溜槽无变形;2、各部螺栓、紧固件齐全、紧固;3、减速器润滑良好、不漏油;4、电动机运良好,接线不失爆;5、机头机尾设压柱。 22 1、调度绞车安装在回风巷时,有安全技术措施;2、调度绞车应安装平稳牢固,运转无异响,无甩油现象;底座无裂纹,基座螺丝紧固,护板完整齐全,无变形;3、设备应完好,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活可靠,施闸后闸把位置不超过水平位置。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变形,拉杆螺栓应有背冒紧固。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 mm,铆接可靠不松动。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 mm,闸轮表面无油迹。;4、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牢靠,绳卡不少于2付,钢丝绳无打结。 23 用罐笼升降人员和物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a、罐笼须装设能打开的活顶盖。b、罐笼底板应铺设坚固的无孔钢板。如罐底装有转动阻车器的连杆,底板须设检查孔,检查孔应用钢板封闭。c、罐笼侧壁与罐道接触部分,禁止使用带孔的钢板。罐内要装设扶手。d、罐笼两端出入口,应装设高度不小于1.2m的罐门或罐帘,罐门或罐帘下部距罐底不得超过250mm,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0mm,罐门不得向外开启。e、罐笼的最大载重量,应在井口公布。2、罐笼的层高和一次载人数量,应遵守下列规定a、单层或多层罐笼最上层的净高不得小于1.9m,防坠器的拉杆弹簧须有保护套筒;b、多层罐笼其它各层的净高不得小于1.8m;c、罐笼载人数量,应按每人占用0.2㎡底板面积确定;d、罐笼每层一次载人数量,应明确规定并在井口公布。3、提升人员或物料的罐笼,必须装设安全可靠的防坠器。4、禁止用罐笼同时提升人员、物料或爆炸材料。 24 凿井期间,立井中升降人员可采用吊桶,并遵守下列规定1、应采用不旋转提升钢丝绳。2、吊桶必须沿钢丝绳罐道升降。在凿井初期,尚未装设罐道时,吊桶升降距离不得超过40m;凿井时吊盘下面不装罐道的部分也不得超过40m;井筒深度超过100m时,悬挂吊盘用的钢丝绳不得兼作罐道使用。3、吊桶上方必须装保护伞4、吊桶边缘上不得坐人。5、装有物料的吊桶不得乘人。 6、用自动翻转式吊桶升降人员时,必须有防止吊桶翻转的安全装置。严禁用底开式吊桶升降人员。7、吊桶提升到地面时,人员必须从井口平台进出吊桶,并只准在吊桶停稳和井盖门关闭以后进出吊桶。双吊桶提升时,井盖门不得同时打开。 25 1、斜井人车安装在回风巷时,有安全技术措施;2、斜井人车应安装平稳牢固,运转无异响,无甩油现象;底座无裂纹,基座螺丝紧固,护板完整齐全,无变形;3、设备应完好,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活可靠,施闸后闸把位置不超过水平位置。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变形,拉杆螺栓应有背冒紧固。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 mm,铆接可靠不松动;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 mm,闸轮表面无油迹;4、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牢靠。绳卡不少于2付。钢丝绳无打结;5、信号装置应声光兼备,清晰可靠。 26 架空乘人车运送人员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巷道倾角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2、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7m,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m/s,乘坐间距不得小于5m。3、驱动装置必须有制动器。4、吊杆和牵引绳之间的连接不得自动脱扣5、在下人地点的前方,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6、架空乘人装置各种保护(过速保护;欠速保护;重锤限位保护;上、下变坡点掉绳保护;全程急停保护;断绳保护、机头、机尾下车点乘人越位保护)动作灵敏可靠。7、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每日必须对整个装置检查1次。 五、设备检测检验与检修 27 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对主提升、主通风、主排水、压风设备,供电系统保护、防雷接地装置,电缆和钢丝绳等进行定期检验;严禁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28 专门升降人员及混合提升的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对斜巷人车和立井升降人员使用的罐笼防坠器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每半年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 29 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在用主要通风机、主排水设备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按规定进行性能测定。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 30 井下电气焊、切割作业是否制定特殊安全措施及电气焊、切割作业是否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具。 31 机电运输设施检修要制定检修计划和措施,明确检修任务和范围,详细记录检修内容、规格质量及检修人员等内容,并指定专人或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验收。在拆装、搬运井下大型机电设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规定拆装工艺、运送方式、搬运路线和设备等内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六、排水、压风、通信、照明 32 1、 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型号的三台泵组成,一用一备一检修;主排水管路必须设置工作管路和备用管路。 2、主排水泵房内必须备有必要有效的24只干粉灭火器、0.3m3及以上的消防砂箱及和至少两把灭火专用的消防锨等消防器材。 3、水泵与电动机之间的联轴器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水泵填料箱及转动部位允许滴水,但不成线;轴承及轴承座固定牢靠,无损坏,不漏油;主、副水仓内的主接地极应用规格不低于0.75 m2x5mm耐腐蚀钢板制成;主排水泵房内电气设备严禁失爆。 4、主排水泵硐室内要张挂有效的准运证 5、司泵工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3 1、矿井必须安装压风系统。空气机应安装在地面,满足生产和安全需要。2、空压机供电电源为可靠的双回路,每月是否正常倒回路运行。3、配有风包的空压机,其风包是否安装在阴凉处;是否每三个月至少清污一次;风包是否坚持每天放一次油水;空压机空气滤清器的清洗等是否有记录可查。4、空压机断水、断油、超压、超温等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风包安全阀、释压阀、超温保护是否齐全有效。5、空压机房内要张挂有效的准运证.6、操作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4 1、矿井必须安装井下通讯系统。2、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防雷电装置。3、升降人员和主要井口绞车信号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他负荷,主副井井底、井口、绞车房必须实现信号闭锁。4、斜井人车巷道必须设置“正在行车,不准行人”的语音广播信号。5、主副井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等地点,必须安装能与矿调度室等部门直接联系的通信设施。 35 1、地面主通风机房、绞车房、空压机房、变电所、调度室等主要工作场所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2、井下机电设备硐室、机车房、爆炸材料库、候车室、信号站、各运输转载点等地点必须设置照明。3、主要运输巷道、兼做人行道的皮带巷、升降人员的绞车巷道以及升降物料和人行交替使用的绞车巷道,必须装设照明,其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大于30米。 井上检查人员 井下检查人员 10
展开阅读全文

资源标签

最新标签

长按识别或保存二维码,关注学链未来公众号

copyright@ 2019-2020“矿业文库”网

矿业文库合伙人QQ群 3073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