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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斜井提升制动“K”值的问题 AQ 2020-2008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缠绕提升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中 4.3.2提升机在制动状态时所产生的制动力矩与实际提升最大静荷重旋转力矩之比K值,不应小于3。 凿井时期升降物料用的提升机,K值不应小于2。 对于双卷筒提升机,在调整双卷筒旋转相对位置时,每一卷筒制动装置在制动盘或制动轮上所产生的力矩,不应小于该卷筒所悬质量钢丝绳质量与提升容器质量之和形成的旋转力矩的1.2倍。 4.3.3提升机安全制动时的制动减速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安全制动减速度规定值(单位m/s2) 倾角 运行状态 θ≤30 >30(包括竖井) 上提重载 ≤Ac ≤5 下放重载 ≥0.75 ≥1.5 注Ac=g(Sinθ+fCosθ) 式中 Ac自然减速度,m/s2; g重力加速度,m/s2; θ井巷倾角,( ); f绳端载荷的运行阻力系数,一般取0.010~0.015。 AQ2022-2008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提升绞车安全检测检验规范中规定与上述“AQ 2020-2008”一致 AQ1015-2005煤矿在用缠绕式提升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4.3.7提升机的保险闸发生作用时,全部机械的减速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提升机保险闸发生作用时全部机械的减速度 倾角 运行状态 <15 15≤θ≤30 >30及立井 上提重载 ≤ ≤ ≤5 下放重载 ≥0.75 ≥0.3 ≥1.5 注 式中 自然减速度,; 重力加速度,; 井巷倾角,(); 绳端载荷的运动阻力系数,一般采用0.0100.015。 4.3.11提升机的常用闸和保险闸制动时,所产生的制动力矩与实际提升最大静荷重旋转力矩之比K值不应小于3;对于质量模数小的绞车,上提重载保险闸的制动减速度超过4.3.7条规定的限值时,可将保险闸的K值适当降低,但不应小于2。在调整双滚筒绞车滚筒旋转的相对位置时,制动装置在各滚筒闸轮上所生的力矩不应小于该滚筒上所悬重量形成的旋转力矩的1.2倍。 AQ1016-2005煤矿在用提升绞车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与上述“AQ1015-2005” 一致 从上述的规定可以看出这些检测检验规范没有明确规定斜井“K”应该是多少只是对斜井的安全制动减速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想满足斜井安全制动减速度的要求,还要满足K3,从理论上讲是不可能的除非采取二级制动或恒减速制动系统如果二级制动不能按要求调整合适,同样达不到这两条的要求 请问有斜井的各个单位是如何做的也就是说这个“K”取多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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