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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YD YO5188-2010 公用计算机互联网王程施王 监理暂行规定 ProvisionalSupervisionSpecificationof InstallationEngineeringforInternet 2010-05-14发布2010-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公用计算机豆联网工程施工 监理暂行规定 Provisional Supervision SpecificationofInstallation EngineeringforInternet YD5188-2010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施行日期2010年10月1日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2010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工通2010J101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 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 司.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 业委员会、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有关单位;部内办公厅、规划司、 科技司、电信管理局、通信保障局、无线电管理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等12项 通信行业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以上通信行业标准由北 京邮电大学出版社负责组织出版发行联系电话010-62285938.网 址。 附件12项通信行业标准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0-0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12项通信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废二止实施日期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 1YD50542010YD5054 - 20052010-10-01 标准 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 2YD50602010YD5060-982010-10-01 因集 移动通信网直放站设备抗 3YD5190-20102010-10-01 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YD5102-2005 4YD5102-2010通信线路E程设计规范YD5137-20052010-10-01 YD5025 - 2005 YD5121-2005 bYD5121--2010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38-20052010-10-01 YD川川l 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 “内2010-jO-Ol6YO5187-2010 网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 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施 7YO 51882010201O-j0-0 l 工监理暂行规定 通信线路工程施E监理 8YO512J-2010YO/T5123--20052010-10-01 规范 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 9YD5189--20102010-10-01 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 通信系统用室外机柜安装 10YD/T5186-20102010-10-01 设计规定 IP多媒体子系统OMS核 11YO/T5185-2010 2010←10斗。1 心网E程设计暂行规定 12YD/T5183 - 2010通信工程建设标准体系2010-10-01 前 本暂行规定是根据原信息产业部“关于安排2008年通信工 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信部规函[2008J132号要求制 定的。 本暂行规定包括总则、术语与符号、一般规定、施工准备阶段 的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合 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监督管理等内容。 本暂行规定用黑体字标志的9.0.7、9.0.9、9.O.15、9.O.16、9. 0.17条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暂行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负责解释、监督执 行。本暂行规定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与 部通信发展司联系,并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部通信发展司地址 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主编单位福建富春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许悦卫汉如郑振英 目次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2 2.2符号 3一般规定4 3. 1监理依据4 3.2施工监理的阶段划分4 3. 3施工监理主要工作程序4 3. 4施工监理工作方法 4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5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8 5. 1质量控制8 5.2进度控制9 5.3造价控制10 6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12 7合同管理13 8信息管理5 8.1监理信息管理15 8.2监理资料的内容16 9安全监督管理17 附录A本暂行规定用词说明四 附录B监理补充表格20 条文说明 . I . 1总则 1.O.1为规范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以实现对工 程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 理、安全监督管理及组织协调,特制定本规定。 1.O.2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新建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的施工监 理。对于改建、扩建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0.3工程中所采用的电信设备应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原信 息产业部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未取得入网许可证的设备不得在 工程中使用。 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7烈度以上含7烈度地区的公用电信 网中的交换类、传输类、接入类、服务器网关类、移动基站类、通信 电源类等主要电信设备,应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原信息产业 部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的不得在工程 中使用。 1.O.4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施工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 责制o 1.O.5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执行“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 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程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努力 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1.0.6除执行本暂行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和通信行业主管部门 颁发的相关规范的规定。 1.O.7本暂行规定与国家有关标准或规范不一致时,应按国家标 准或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 1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建设单位 具有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 力的单位。 2.1.2承包单位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应等级资质, 为建设单位提供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建设服务的单位o 2.1.3监理单位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应等级资质, 为建设单位提供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监理服务的单位。 2.1.4项目监理机构 当监理单位对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项目实施监理时,负责 履行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o 2.1.5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正式聘任的、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监理工程师资格 的专业技术人员。 2.1.6总监理工程师 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 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2.1.7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某一专业知识,并从事该专业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2.1.8监理规划 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写,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书面批 2 准,用来指导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1.9监理细则 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书 面批准,针对工程中某一方面或某一专业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2.1.10见证 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2.1.11旁站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 的监督活动。 2.1.12巡视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 期的监督活动。 2.1.13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 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2.1.14测试 由人工或自动方法来执行或评价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的过 程,以验证是否满足规定的需求;或识别出期望的结果和实际结果 之间有无差别。 2.1.15测试报告 描述对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单点或全网进行测试行为及结 果的文件。 2.2符号 英文缩写 IP IPv4 IPv6 英文名称 InternetProtocol InternetProtocolversion4 InternetProtocolversion6 中文名称 互联网协议 互联网协议第4版 互联网协议第6版 3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3一般规定 3. 1监理依据 3.1.1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3.1.2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 程等。 3.1.3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 3.1.4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单位和承 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3.2施工监理的阶段划分 3.2.1施工监理一般划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 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3.3施工监理主要工作程序 3.3.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3.3.2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必要时制定监理实施细则。 3.3.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3.4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工程设计交底会及第一次工 地会议,并配合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召开各方协调会。 3.3.5进驻施工现场,实施工程监理工作。 3.3.6参与工程验收,签署工程监理意见。 3.3.7编写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总结。 3.3.8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资料。 4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3.4施工监理工作方法 3.4.1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 平行检验和见证等形式实施监理。 3.4.2监理工程师对于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造价采取事前、事 中、事后的控制措施。 3. 4. 3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采用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 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5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4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王作 4.0.1监理单位应及时建立项目监理机构,明确各级职责范围, 配备相应的监理设施。 4.0.2在设计会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 设计文件,并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 书面意见。 4.0.3监理单位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会审交底会。 4.0.4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工程项目 相关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有关的标准,主持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 划。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工程项目要求及监理规划的内容, 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 操作性。 4.0.5监理单位应为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所需的监理设施,并及时 派出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开展监理准备工作。 4.0.6监理单位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在施工过程中配合建设单位召开协调会议,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 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代表会签,与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建立 起工作联系渠道。 4.0.7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 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采用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 理规范A2表。 4.0.8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人员的上岗证、施工机具合格证、 仪表校验合格证。 6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4.O.9监理工程师应核查设备厂家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工 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人网证。 4.0.10工程分包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 位资质,若符合规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并报建设单位。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采用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A3表。 4.0.11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签发预付款支付凭证。 4.0.1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 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报审表,并报 建设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应采用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 理规范A1表。 7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5施工阶段的监理王作 5.1质量控制 5.1.1监理工程师对机房环境及安全的检查,应符合YD/T 5070-2005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验收规范2.1和2.2节的 要求。 5.1.2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和主要设备的检查,除应符合 YD/T5125-2005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4,1.1 条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进场的主要网络硬、软件设备检验工作。 2.对于数量较大的同类产品,监理工程师可进行抽样检查o 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采购方提交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 试报告,并核验产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对于国外引进的硬件设备,监理工程师应在交货合同规定 的期限内开箱逐一查验。 4.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软件是否有授权书或许可证号。 5.1.3监理工程师对设备安装工艺的检查,应符合YD/T5070-2005 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验收规范2.3节的要求。 5.1.4监理工程师对设备通电测试前的检查,应符合YD/T 5070-2005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验收规范2.4节的要求。 5.1.5监理工程师对单点检测的结果进行检查,应符合YD/T 5070-2005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验收规范2.5节的要求。 5.1.6监理工程师对全网检测的结果进行检查,应符合YD/T 5070-2005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验收规范2.6节的要求。 5.1.7项目监理机构应参与工程验收,如发现质量缺陷,应要求 8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承包单位限期整改。 5.1.8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监理人员应按表5.1.8中各相关的内 容进行质量关键点控制。 表5.1.8施工阶段监理质量控制表 序号项目名称质量关键点控制控制手段 机房的面积、净高、荷载、抗震、 I机房环境及安全检查防火、防水、防盗、防尘、防静检验 电等 进场材料和主要设备的 进场材料和主要设备的品种、规 2格、型号及数量的开箱清点和外检验、旁站 检查 观检查 电缆走道及槽道的安装、机架设 巡视、检验、 3设备安装工艺备的安装、机台和终端设备的安 装、线缆的布放、接地检查 旁站 设备安装的位置、板卡类型、数 4设备通电测试前检查量,设备的完整.机房电源的检验、旁站 确认 通电测试旁站 5单点测试 路由器设备测试、交换机设备测 试、服务器设备测试 检验 节点局域网测试、路由器基本功 能测试、服务器基本功能测试、 6单点系统测试节点连通性测试、节点路由测检验 试、节点安全测试、节点性能 测试 网络连通性测试、全网路由jj 试、全网流量流向测试、全网性 检验 7 全网检测 能测试、服务质量测试、网络安 全测试、DNS测试、网管测试 5.2进度控制 5.2.1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组织设计方 9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案,制订进度控制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 5.2.2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并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 5.2.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记录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当发现实 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 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必须报总监 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5.2.4在不影响总进度计划完成的情况下,承包单位调整施工进 度计划时,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实 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情况报建设单位。 5.2.5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进度报表,并说明控制进度所采 取的措施及控制效果,提出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可能导致的工程延 期的预防建议。 5.2.6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组织施工现场工程进度协调会。 5.2.7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审核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申请,与 建设单位协商后签署工程延期的时间。 5.3造价控制 5.3.1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条款、施工图设计,对工程 项目的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针对易突破的环节制定防范性 对策。 5.3.2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后, 应按照合同规定签发工程预付款证明。 5.3.3监理工程师应对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 的约定审核承包单位填报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 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 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款支付证书应分别采用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A5表、B3表。 5.3.4对于工程变更,总监理工程师应从工程造价、项目功能、质 10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变更的方案,并应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 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5.3.5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 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 5.3.6凡涉及合同以外的停工、窝工、用工、材料代用和材料追加 等签证,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无误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5.3.7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 认该部分计量及工程款支付申请。 5.3.8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后,由总监 理工程师审定,并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签发竣工结算 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11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6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6.0.1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实施监理工作的时间、市围和内容, 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 6.0.2保修阶段对工程修补、修复要求与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一致。 6.0.3监理工程师应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陆原因进行 调查分析,确定责任归属。对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 督促承包单位限期修复,对修复完毕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合格后 予以签认;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协 助建设单位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12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7合同管理 7.0.1项目监理机构应收集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与本工程 有关的所有合同文件。 7.O.2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和检查合同的履行,坚持按合同条款 办事,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应保守商业机密。 7.0.3协助建设单位签订与工程相关的后续合同。 7.O.4项目监理机构收到工程变更单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 施工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 关条款,签署监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与建设单位和设计 单位共同签署的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在总监理工程师 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7.0.5当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 赔申请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索赔,签署索 赔审批表。 7.O.6出现合同争议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 部情况,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和调解,当调解未能达成→致 时,总监理工程师庇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 议的意见。 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接到仲裁机 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应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 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7.O.7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由于建设单位或承 包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施工合同 的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确定承包单位应得款项 或应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13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7.0.8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 终止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 事宜。 14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8信息管理 8.1监理信息管理 8.1.1监理信息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地 方主管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 8.1.2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 度,坚持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并做到信息传递、利用和控制的不断 改进。 8.1.3监理信息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 施,宜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 8.1.4监理信息管理的对象应包括监理资料和工程实际进展 信息。 8.1.5监理信息管理工作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包括信息 的分级、分类管理方式。确保监理信息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8.1.6监理资料必须整理及时、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工程开工 前.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对资料的分类、格式、份 数达成一致意见。 8.1.7监理资料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8.1.8监理资料的归档保存应严格按照保存原件为主、复印件为 辅和按照一定顺序归档的原则。 8.1.9监理资料的组卷及归档内容应按照现行GB/T50328-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执行。 8.1.10监理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 定提交建设单位。 15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8.2监理资料的内容 8.2.1监理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2.监理规划; 3.监理实施细则; 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5.设计交底会议纪要;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7.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8.工程变更资料; 9.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0.工程款支付证书; 1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2.监理工作联系单; 13.报验申请表; 14.会议纪要; 15.来往函件; 16.监理日志; 17.监理周月报; 18.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19.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0.索赔文件资料; 21.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2.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 23.监理工作总结。 16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9安全监督管理 9.O.1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国家及地方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法律、法规及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 条例、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GB17859-1999计算机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划分准则上GB/T18336-2008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信息技术安全性评估准则对工程实施安全管理。 9.O.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监理工程师应督 促承包单位在开E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各工序安全 防护措施。 9.0.3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工程项目的特点设立安全监理人员, 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9.0.4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9.O.5审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 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O.6督促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9.0.7当施工作业可能对毗邻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害时,监理工 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采取防护措施。 9.0.8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规定的 安全警水标志,暂停施工时应做好现场防护.对施工时产生的噪 音、粉尘、废物、振动及照明等对人和环境可能造成危害和污染时, 要采取环境保护措施。 9.0.9设备安装前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机房的荷载、消防、防震、 电磁泄露防护和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收集相关证明文件。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9.0.10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包单位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对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有关技术方案、软 件文档、源代码及有关技术秘密等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检查、 监督和保护。 9.O.11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单位对施工中安装的软、硬件 设备进行测试,结果应满足工程安全要求。 9.0.1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防火墙系统、入侵监测和漏洞扫描系 统及其他网络安全系统的功能和性能指标进行检查。 9.0.13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单位对安全测试的内容做详尽 的文档记录,包括安全测试方法、测试指标结果等。 9.0.1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的安全评估结 果进行审查。 9.0.15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监理工程师应 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暂 停施工并报建设单位;当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监理工 程师应要求施工人员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应急措施后撤离 现场。 9.0.16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 令,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报告。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 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 9.0.17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参与事故的调查,督促承 包单位及时提交事故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事故 的处理。 18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附录A本暂行规定用词说明 本暂行规定条文中执行有关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A.0.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A.O.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A.O.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气 反面词采用“不宜“。 A.O.4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19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附录B监理补充表格 按照公众计算机互联网设备安装工程的具体情况,除使用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的基本表式外,还引用 YD5125-2005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中的 表A.0.1、A.O.3、A.O.4,A.O.5、A. 0.7,清单如下 A.0.1机房施工环境检查单 A.O.3电光缆走道槽道报验单 A.O.4设备安装报验单 A.O.5线缆布放报验单 A.O.7设备测试报验单 同时,对施工阶段质量评定补充了表B.0.1和B.O.20 20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B.0.1单点系统测试报验单 工程名称局站名称 承包单位编号 |至2监理单位 按照验收规范要求,我方已完成单点系统测试工作,请检验。 序号测试项目测试结果备注 1节点局域网测试 2路由器基本功能测试 3服务器基本功能测试 4节点连通性测试 5节点路由测试 6节点安全测试 节点性能测试 8 9 10 11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监理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工程师 日期 21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B.0.2全网系统测试报验单 工程名称局站名称 承包单位编号 至2监理单位 按照验收规范要求,我方已完成全网系统测试工作,请检验。 序号测试项日测试结果备注 l网络连通性测试 1网内连通性 2 国内网间连通险 3同际网间连通性 2全网路由测试 1路由协议收敛、路由策略的测试 3全网流量流向测试 1网内和1网间流量流向测试 4全网性能测试 网络时延、时延变化、IP包丢失率、中 1 继电路利用率 2 网络路由协议的运行测试 5服务质量测试 6网络安全测试 7DNS测试 8网管测试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监理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工程师 日期 22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施王 监理暂行规定 Provisional Supervision SpecificationofInstallation EngineeringforInternet YD5188-2010 条文说明 23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目次 I总则27 6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28 8信息管理29 9安全监督管理30 1总则 1.O.2本规定是参照GB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YD/T50372005公用计算机互联 网工程设计规范和YD/T5070---2005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验 收规范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实际情况 而制订的,适用于IPv4制式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对IPv6制式 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27 6保修阶段的监理王作 6.0.1合同约定实施保修阶段监理时,监理单位可不设立工程项 目监理机构,但需安排监理人员实施监理。 6.O.3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可修复的质量缺陷,如工程质量缺陷不 可修复时,由建设、施工、监理主方协商解决。保修经济责任的承 担,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1.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 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 2.由于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设计单位承担经 济责任。 3.因建设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问题,属于施工单 位采购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 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4.因建设单位含监理单位管理失误造成的质量问题,其经 济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如属监理单位责任,则由建设单位向监理 单位索赔。 5.因使用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6.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根据国家相 关政策执行。 28 8信息管理 8.1.3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熟悉工程管理业务、 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8.2.1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会议纪要、监理周月报、监理 工作总结的编制内容应符合GB50319二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的要求。 29 9安全监督管理 9.0.1国家及地方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包 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规定等。 9.O.7当施工作业可能对毗邻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害时,监理工 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采取防护措施。 监理工程师应了解施工现场毗邻设备运行状态、管线种类及 路由,施工作业可能对毗邻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害的程度。督促承 包单位在施工作业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9.O.9荷载是指计算机机房建筑应符合YD/T5003-2005电信 专用房屋设计规范荷载要求。消防是指计算机机房建筑及室内 装修必须符合YD5002邮电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防震 是指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含烈度7度地区,除机房应符合抗震 设计要求外,设备安装应符合YD5059--2005电信设备安装抗震 设计规范要求。电磁泄露防护是指安装重要设备机房的电磁屏 蔽防护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是机房保护接地装置及技术参 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9.0.12其他网络安全系统包括网络防病毒系统、安全审计系统、 Web信息防篡改系统和网闸系统等。 9.0.14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的安全评估包括物理层面、网络 层面、系统层面、应用层面、管理层面。 9.O.15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监理工程师应 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暂 停施工并报建设单位;当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监理工 30 程师应要求施工人员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应急措施后撤离 现场。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工作中的原则。明确监理工程 师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监理工程师对存在安 全事故隐患处理的要求、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有效地预防和减少 安全事故的发生。 9.0.16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 令,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报告。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 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 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应对措 施和工作程序,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上通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建立快速反应、 运行有序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机制。 9.O.17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参与事故的调查,督促承 包单位及时提交事故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事故 的处理。 确保监理工程师遵行“快速高效、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生产 安全事故处置原则,明确监理工程师在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监理工 作,明确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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