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CECS183:2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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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 C S 183 2 0 0 5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虹 吸式屋面 雨水排水系统 技术规程 T echnical speciflcation for siphonicdrainagesystem of roof 中国计 划 出 版 社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虹吸式屋 面雨水排水系统 技术规程 T echnical spe 七 ificationfor siphonicdrainagesystem of roof C E C S1 832 0 0 5 主编单位 批准单位 施行 日期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 院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0 5 年 8月l日 中国计 划出版社 2 O 0 5) 匕京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虹 吸式屋 面雨水排水系统 技术规程 C E C S 1832 0 0 5 中国计划 出版社 出版 网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梅地北里 甲1 1号国宏大厦C座4层 邮政编码1 0 0 0 3 8电话0 1 0 6 3 9 0 6 4 3 3(发行部)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廊坊市海涛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85 ommX ll6 8mml/3 21.7 5印张4 2千字 2 0 0 5年8月第1版2 0 1 3年4月第1 0次印刷 印数1 83 4 1 一 1 9 3 7 0册 统 一 书号1 5 80 0 5 8 6 6 8 定价n.0 0元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侵权举报 电话0 1 0 6 3 9 0 6 4 0 4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寄本社 出版部调换 .卜 名. . . 月 lJ青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 0 0 3)建标协字第2 7号文关 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 0 0 3年第 一 批标准制、修订项 目 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虹吸式屋 面雨水排水系统是 一 种按虹 吸满管压力流原理设 计、可有效控制管内雨水流速和压力 的屋 面排水系统。它具有用 材省、水平管道不需设坡度、安装空 间小等优点,特别适 用 于公共 建筑或工业建筑的大型 屋 面。这种系统在我国应用 已近2 0年。 本规程是在总结多年来国内外应用虹 吸式屋 面雨水排水系统的实 践经验,并参考国外近期资料和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专家 和使用单位的意见后编制而成的。内容包括系统设计、系统组件、 系统的安装、验收和维护。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 9 86〕1 6 4 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 准化委员会负责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 批准协会标准虹 吸 式 屋 面 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 ,编 号为 C E C S 1 832 0 0 5 ,推荐给工程建设设计、施工、使用单位采用。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与市政工程产品应用 分会归口管理,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上 海市四平路1 2 3 9 号,邮编2 0 0 0 9 2)负责解释。在使用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 处,请将意见 和资料径寄解释单位。 主 编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 编单 位上海吉博力房屋卫生设备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归谈纯徐扬梁葆春俞志根张锦冈 姜文源杜伟国赵世明曾雪华 康立熙周欣泳 瑛 敏 孙 钱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 0 0 5年5月3 0日 目次 1 总则 ⋯ ⋯ , ’ , ⋯ ⋯ ( 1 2 术语 , ,⋯ (2 3 系统设计 ⋯ ⋯;.. ⋯ ⋯ (4 3.1 一 般规定 ⋯ ⋯ (4 3.2 管道布置和敷设 , ⋯ ⋯ (5 3.3 水力计算 ⋯ ⋯ (5 4 系统组件 , 一 (1 0 4.1 虹吸式雨水斗设置 ⋯⋯ (1 0 4.2 管材和管件 ⋯⋯ ( 1 1 4.3 固定件 , , 一 (1 2 5 系统安装 ⋯⋯ (1 3 5.1 一 般规定 ⋯⋯ (1 3 5.2 雨水斗安装 , ⋯ ⋯ (1 4 5.3 管道安装 , ⋯ ⋯ ( 1 5 5.4 固定件安装 , ⋯ ⋯ (1 6 6 验收 , , , ⋯ ⋯ ( 2 0 6.1 一 般规定 , ⋯ ⋯ ( 2 0 6.2 系统组件验收 , ⋯ ⋯ (2 。) 6.3 系统密封性能验收 ⋯ ⋯ (2 1 6.4工程竣工验收 ⋯ ⋯ (2 1 7 维护 ⋯ ⋯ ( 2 2 附录A虹吸式雨水斗水力测试方法 一 ( 2 4 附录B虹 吸式雨水斗设计排水量下最大斗前水深 ⋯ ⋯ ( 2 7 附录C高密度聚乙烯( H D P E)管道 固定件受力分析 ⋯⋯ ( 2 8 1 本规程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3 1 3 3 1 总则 1,0.1 为使虹 吸式屋 面雨水排水系统做到技术先进 、安全可靠、 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 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虹 吸式 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设计、安装及验 收、维护。 1.0.3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由虹吸式雨水斗、管材(连接管、 悬吊管、立管、排出管)、管件、固定件组成。各组件的质量应符合 各 自产品标准的要求。 1.0.4虹吸式屋 面雨水排水系统必须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施工, 变更设计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1.0.5虹 吸式屋 面雨水排水系统的设计、安装及验收除执行本规 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虹 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 siphonicdrainagesystems of roof 按 ,虹 吸满管压力流原理设计 、管道内雨水的流速、压力等可有 效控制和平衡的屋 面雨水排水系统。 一 般由虹 吸式雨水斗、管材 (连接管、悬吊管、立管、排出管)、管件、固定件组成。 2.0.2 虹吸满管压力流 full 一 boreflow 水充满管道(可有适量掺气)、水流运动可用 不可压缩流体的 伯努利(B ernoulli)方程描述、管道中有明显负压 的 一 种流态。 2.0.3虹吸式雨水斗 siphonic roofoutlet 用于虹 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雨水斗。它具有气水分离、 防涡流等功能。其斗前水深可有效控制,当斗前水位稳定达到设 计水深时,系统内形成虹吸满管压力流。 2.0.4 连接管spigotpipe 虹 吸式雨水斗至悬吊管间的连接短管(又称尾管)。通过改变 连接管的管径、长度,可调节雨水斗的进水量和系统的阻力。 2.0.5 悬吊管hangedpipe 悬吊在屋架、楼板和梁下或架空在柱上的雨水横管。 2.0.6 溢流口 overflow 当降雨量超过 系统设计排水能力时,用来溢水的孔口或装置。 2.0.7 溢流系统 overflow systems 排除超过设计重现期雨量 的雨水系统。溢流系统可 以是重力 系统或虹 吸系统。溢 流系统不得与其他系统合用。 2.0.8 固定件fasteningsystem 用于 固定水平管和立管的装置。固定件具有吸收管道振动、 2 。 限制管道 因热胀冷缩导致的位移、避免管道因悬挂受力而变形,以 及不影响管道水平受力等作用 。 2.0.9 过渡段 一 transitionS ection 水流流态由虹吸满管压力流向重力流过渡的管段。过渡段设 置在系统的排出管上,为虹吸式屋 面雨水排水系统水力计算的终 点。在过渡段通常将系统的管径放大。 3 系统设计 3.1 一 般 规 定 3.1.1 系统设计时采用的设计降雨历时、设计降雨 强度、屋 面汇 水面积、设计雨水流量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 水设计规范 G B 5 0 0 1 5的有关规定。 3.1.2虹 吸式屋 面雨水排水系统采用 的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建筑 物的重要 程度、汇水区域性质、气象特征等因素确定。对 一 般建筑 物屋 面,其设计重现期不宜小于 2一5年;对重要 的公共建筑物屋 面、生产工艺不允许渗漏的正 业 厂房屋面,其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建 筑的重要性 和溢流造成 的危害程度确定,不宜小于 1 0年。 注大型屋面的设计重现期宜取上限值。 3.1.3虹 吸式屋 面雨水排水系统的雨 水 斗应采用经检测合格 的 虹 吸式雨水斗。 3.1.4 虹 吸式屋 面雨水排水系统的计算参数应与所采用系统组 件的参数相 一 致。 3.1.5 对 汇水面积大于s0 0 0 mZ的大型屋 面,宜设置不少 于2组 独立 的虹 吸式屋 面雨水排水系统。 3.1.6 虹 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应 设 溢流口或溢 流系统 。虹 吸 式屋 面雨水排水系统和溢 流口或溢 流 系统的总排水能力,不 宜 小 于设计重 现期为5 0年、降雨历时smin时 的设计雨水流量。 3.1.7 不同高度 的屋 面、不同结构形式的屋 面汇集的雨水,宜采 用独立 的系统单独排 出。 注当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 一 套系统时,应经计算确保每个雨水斗均同时保持虹 吸满管压力流流态。 3.1.8 当其他屋 面雨水排水系统的管道接人 虹 吸式屋 面雨水排 4 .水系统时,应有确保虹吸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的措施。 3二9与排出管连接的雨水检查井应能承受水流 的冲力 ,应采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消能井,并宜有排气措施。 . 3.2 管道布置和敷设 3.2.1 悬吊管可无坡度敷设,但不得倒坡。 3.2.2 管道不宜敷设在建筑的承重结构内。因条件限制管道必 须敷设在建筑的承重结构内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对建筑的承重结 构产生影响。 3.2.3 管道不宜穿越建筑的沉降缝或伸缩缝 。当受条件限制必 须穿越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3.2.4 管道不宜穿越对安静有较高要求的房间。当受条件限制 必须穿越时,应采取 隔声措施。 3.2.5 当管道表面可能结露时,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3.2.6 当管道采用H D P E等塑料材质时,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 标准的规定。 3.2.7 过渡段的设置位置应通过计算确定,宜设置在排出管上 , 并应充分利用系统的动能。 3.2.8 过渡段下游管道应按重力流雨水系统设计,并符合现行 国 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 B5001 5的规定。 3.2.9虹 吸式屋面雨水排水 系统的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 N 4 0 。 3.2.1 0 溢流口或溢流系统应设置在溢流时雨水能通畅流达 的场 所。 3.2.1 1 溢流口或溢流装置 的设置高度应根据建筑屋面允许的最 高溢流水位等因素确定。最高溢流水位应低于建筑屋面允许的最 大积水水深。 3.3 水 力 计算 3.3.1虹 吸式屋 面雨水排水系统的水力计算,应包括对系统中每 一 管路水力工况 的精确计算。计算结果应包括设计暴雨 强度、汇 水面积、设计雨水流量、每 一 计算管段 的管径、计算长度、流量 、流 速、压力等。 3.3.2虹 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水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虹 吸式雨水斗的设计流量应由雨水斗产品的水力测试确 定。设计流量不得大于经水力测试 的最大流量; 2 虹 吸式屋 面雨水排水管系中,雨水斗至过渡段的总水头损 失(包括沿程水头损失和局部水头损失)与过渡段流速水头之 和不 得大于雨水斗至过渡段的几何高差; 3 当悬 吊管管中心与雨水斗顶 面 的高差小 于 lm时,应按下 列公式校核 Q A 1.1Q A,miD Q A 一 Q r , 3 .3.2 一 1 3.3.2 一 2 式中Q A在系统中形成虹 吸 的最小 流量 ( L /S; Q A,min在单斗、单立管系统(立管高度大于 4 m)中形 成 虹 吸的最小流量(L/S Q r设计雨水排水流量 ( L /S; △hver雨水斗顶 面 至排出管过渡段的几何高差(m; △hx雨水斗顶 面至悬吊管管中心 的几何高差(m)。 4 雨水斗顶 面 至 过渡段 的高差,在 立管管径不大于D N 7 5 时,宜大于3 m;在立管管径不小于D N 9 0时,宜大于sm; 5 悬吊管设计流 速不 宜小 于1.O m/S;立管设计流 速 不 宜 小 于2.Z m/s,且不宜大于I O m/S; 6 虹吸式屋 面 雨水排水管系 过渡段 下游的流 速 ,不 宜 大 于 2.sm/s;当流速大于2.sm/s时,应采取消能措施; 7 立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可小于上游悬吊管管径。 3.3.3 当采用多斗 系统时,各雨水斗至系统过渡段 的水头损失允 许误差应小于I O kP a。水头损失允许误差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6 △尸 一 △hver , g 一 习1 0 .1 3(l R Z 3 .3.3 式中 △P水头损失允许误差 (kP a; △hver雨水斗顶 面 至排出管过渡段 的几何高 差(m; P - 4℃时水的密度; g重力加速度,9.81 m/5 2; 习1 0 .1 3(l R z雨水斗至计算点的总水头损失( kP a, 其中z R 为沿程水头损失,Z为局部 水头损失; Z 管道长度( m; R 水力坡降; Z 管道 的局部水头损失( m)。 3.3.4 系统内的最大负压计算值,应根据系统安装场所 的气象资 料(表3.3.4 一 1、表3.3.4 一 2)、管道 的材质、管道和管件的最大、最 小工作压力等确定,但不应低于 一 9 0 kP a 。悬吊管内的压力应按 下列公式计算 尸x 一 △h 二 , 、 一 争 一 , 。.1 3小 * z \ 3.3.4 式中 尸x 悬吊管内的压力(kP a; △hx雨水斗顶面至悬吊管管中心的几何高差(m; vx计算点的流速( m/“ o 表3.3.4 一1 不 同海拔高度的大气压力 海拔高度(m05 0 01 0 0 01 5 0 0 2 0 0 03 0 0 0 大气压( kP a1 0 0.79 4.9 9 0.084.182.27 1.4 表3.3.4 一2 不 同水温的汽化压力 水温( ℃ ) 051 01 52 02 53 0 汽化压力( kP a 0.60.91.21.82.33.24.2 3.3.5管道 的水力坡降 .应 按下列公式计算 3.3.5 一 1 2 一 抢 1 一 dj R 二 入 , 式中 R 水力坡降; 几摩阻系数,按公式(3.3.5 一 2 )计算; dj管道 的计算直径( m; ,流速(m/s; l_,厂 k . 2.5 1门 一 二二一 一 乙 1只}二 一 不 百 一 丁勺 厂二 , 一 二二} 在 一 L 。‘土aj 尺。谁 」 3.3.5 一 2 式中 R e 雷诺数; k 绝对当量粗糙度,由管材生产厂提供。 3.3.6 管道 的局部水头损失应根据管道 的连接方式,采用管(配) 件当量 长度法计算。当缺少管(配)件的实验数据时,可采用 下列 公式估算 3.3.6 沪 一 烤 . 户 心 习 一 一 Z 式中 Z 管道的局部水头损失,m ; 宁局部阻力系数,按表3.3.6确定。 表3.3.6管 ( 配 } 件局部阻力系数考 管件名称 1 5 。弯头 3 0 ”弯头 4 5 。弯头 7 0 ”弯头 9 0 ”弯头 三通管道变径处 右 0.10.30。40.60.80.60.3 注1从虹吸系统至过渡段 的转换处宜按分 = 1.8估算。 2雨水斗 的 右值应由产品供应厂提供,无资料时可按芍 “ 1.5估算。 3.3.7 溢流口或溢 流装置 的设计流量应根据溢流口或溢流装置 的形式计算确定。 1 当溢 流口采用宽顶堰时,其设计流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Q。 一 3 85占抓牙△人 3 /, 3.5.7 一 1 △h 一 △h 、x 一 △hb3.3.7 一 2 式中 Q q溢流口服务面积内的设计溢流流量 ( L / s; 8 b 溢流口宽度(m; △h 溢流口高度( m; △hmax 屋面最大设计积水高度(m; △hb溢流口底部至屋面或雨水斗(平屋面时)的高差(m)。 2 当溢流口采用薄壁堰 时,其设计流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Q。 = 1 0 0 0肠 抓牙△h3 /2 3.3.7 一 3 么h 一 △hmax 一 △hb3.3.7 一 4 了,八。八.八八,△h 丈 飞 一 U。任U 一 卜U。U O下 尸 丁 ee △九 b 3.3.7 一 5 式中 K 堰流量系数。 4 系 统组件 4.1虹吸式雨水斗设 置 4.1.1 虹 吸式雨水 斗应由防叶罩、防涡 流装置、斗体等主要部件 组成。 4.1.2 虹吸式雨水斗最大斗前水深应通过计算排水量和排水管 管径进行控制。最大斗前水深不宜大于本规程附录B表B的规 定值。 4.1.3虹 吸式雨水斗应设 置在每个汇水区域屋 面或天沟的最低 点,每个 汇水区域的雨水斗数量 不 宜 少 于 2个。2个 雨水斗 之间 的间距 不宜大于2 0 m。设 置在裙房屋面上的虹吸式雨水斗距裙房 与塔楼交界处 的距离不应小于lm,且不应大于1 0 m。 4.1.4虹 吸式雨水斗斗体材质可采用铸铁、铝合金、不锈钢、高密 度聚乙烯( H D P E)和聚丙烯( P P)等。 4.1.5虹 吸式雨水斗与屋面或天沟和管路系统应可靠连接。 4.1.6 设 置在屋 面上 的虹 吸式雨水斗,其接触片的材质应与屋面 防水材料相适应。设置在天沟内的虹吸式雨水斗可采用带连接片 的形式,连接片的材质应根据天沟的材质确定。 4.1.7 虹 吸式雨水斗防叶罩格栅间隙的形状可采用孔状或细槽 状。孔状间隙口的直径不 宜小于6 mm,且不宜大于1 5 mm。 4,1.8 虹吸式雨水斗宜对雨水立管做对称布置。 4.1.9 当连接有多个虹吸式雨水斗时,虹吸式雨水斗的排水连接 管应接在悬吊管上,不得直接接在雨水立管的顶部。 4.1.1 0 天 沟 的起点深度应 根据 屋 面 的汇水面积、坡度和虹 吸式 雨水斗 的斗前水深确定,天沟坡度不宜小于0.0 0 3。 4.1.n 天沟的过水断面应根据汇水面积的设计流量计算确定。 1 0 天沟的宽度应保证雨水斗周边均匀进水。 4.2 管材和管件 4.2.1 用 于虹 吸式屋 面雨水排水系统的管道,应采用铁管、钢管 (镀锌钢管、涂塑钢管)、不锈钢管和高密度聚乙烯( H D P E)管等材 料。用于同 一 系统的管材和管件以及与虹 吸式雨水斗的连接管, 宜采用相同的材质。 4.2.2 管材的选择应根据不同建筑的特点和要求,综合考虑系统 的工作压力、防火、降噪、安装方便、经济性等因素。 4.2.3 虹 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采用的铸铁管管材 、管件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排水用柔性接口铸铁管及管件 G B/T 1 2 7 7 2 、现行 行业标准建筑排水用卡箍式铸铁管及管件C J/T 1 7 7 、建筑排 水用柔性接口承插式铸铁管及管件C J/T 1 7 8等的规定;涂塑钢 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给水涂塑复合钢管 C J/T 1 2 0的规定;镀 锌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 流体输送 用焊接钢管 G B/T 3 0 9 1的规定;高密度聚乙烯( H D P E)排水管应符合现行国际标准 建筑内污废水排放(低温 和高温)用 塑料管系统 一 聚乙烯( P E ) 1 5 087 7 0的规定。 4.2.4 铸铁管管材、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材质应为铸铁。组织应致密,化学元素含量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产品标准 的要求; 2 管材与管件之间的连接宜采用卡箍式,卡箍宜采用不锈钢 卡箍件,且内衬橡胶密封圈。 4.2.5 不锈钢管和钢管(镀锌钢管、涂塑钢管)的管件应符合下列 要求 1 不锈钢管和钢管(镀锌钢管、涂塑钢管)的管材、管件质量 和尺寸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 管材与管件之间的连接可采用焊接式、法 兰式或沟槽式。 焊接、法兰连接应二次镀锌。 1 1 4.2.6 高密度聚 乙烯( H D P E)管的管材、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材和管件应采用 不低于P E 80等级的高密度聚乙烯 H D P E )原材料制造; 2 管材的纵 向回缩率不应大于3; 3 管材 和管件的内外表 面应光滑平 整,壁厚应均匀、无划痕, 外壁颜色应 为黑色,且 具有抗紫外线的能力。管材外壁应标注供 应厂名称、产品型号、尺寸、生产日期、原材料型号、产品标准等; 4 管材端口必须平整,且端面应垂直于管材的轴线; 5 管材和管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热熔对焊连接或电熔连接, 管道与雨水斗的连接应采用 电熔连接。 4.2.7 用于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管材除承受正压外,还应 能承受负压。管材供应厂应提供管材耐正 压 和负压 的检测报告, 并进行评价。 4.3 固定件 4.3.1 管道安装时应设 置 固定件。固定件必须能承受满流管道 的重量 和高速水流所产生的作用力。对高密度聚乙烯( H D P E )管 道系统,固定件还应能承受管道热胀冷缩时产生 的轴向应力。 4.3.2 固定件应 根据各管材按 不同管径 和 要求设 置,位置应准 确,埋设应平整,与管道接触应紧密,且不得损伤管道表面。 4 .3.3 对采用高密度聚乙烯( H D P E )管道 的虹 吸式屋 面雨水排 水系统中的 固定件,应采用与系统管材配套的专用管道固定系统。 4.3.4 金属 固定件的里层 和外层均应做防腐处理,并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 系统 安 装 5.1 一 般规定 5.1.1 系统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施工图纸 和其他技术文件齐全,并经会审; 2 有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 工艺,已进行技术交底; 3 材料、机具 和施工力量等准备就绪,能保证正常施工; 4 施工前应了解建筑的结构,并根据设计图和施工方案制订 了与土建工种和其他工种的配合措施。施工人员应经虹吸式屋面 雨水排水系统安装的技术培训。 5.1.2 材料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材、管件、雨水斗等材料的规格、型号 和性能应符合设计 规定,并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 管材、管件等材料的表面应完好无损。钢管和管件表面应 无裂纹、夹渣、重皮等缺陷;铸铁管和管件表面应无裂缝、砂眼、飞 刺、瘪陷等缺陷;高密度聚乙烯(H D P E)管管材和管件表面应无裂 缝、凹陷、分层和气泡等缺陷。 5.1.3 材料贮运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材、管件、雨水斗等应分类堆放。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 整 的地上,管件、雨水斗应逐 层码 堆,且 不应超过产品标准 规定的 堆码高度; 2 铸铁管、高密度聚 乙烯( H D P E)管装卸时,严禁撞击和抛、 摔、拖等; 3 高密度聚乙烯( H D P E)管贮存堆放时,不得受日光长时间 暴晒,且应远离明火、热源。 5.1.4 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3 1 雨水立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宜距地面 1.O m。 当采用高密度聚乙烯( H D P E )管时,检查口的最大设置间 距不 宜大于3 0 m; 2 雨水管道应按设计规定的位置安装; 3连接管与悬 吊管的连接宜采用4 5 “三 通; 4 悬吊管与立管、立管与排出管的连接应采用 2个4 5 ”弯头 或R不小于4 D的9 0 ”弯头 ; 5 高密度聚乙烯( H D P E)管道穿过墙壁、楼板或有防火要求 的部位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 阻火圈、防火胶带或防火套管; 6 雨水管穿过墙壁 和楼板时,应设 置金 属或塑料套管。楼板 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 面2 0 mm,底部与楼板底面齐平。 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应与饰面齐平。套管与管道之 间的缝隙应 采用 阻燃密实材料填实; 7 在安装过程中,管道和雨水斗的敞开口应采取临时封堵措 施。 5.2 雨水 斗安装 5.2.1 雨水斗 的进水口应水平安装。 民 2.2 雨水斗 的进水口高度应保证 天沟内的雨水能通过 雨水斗 排净。 5.2.3 雨水斗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和顺序进行安装。 5.2.4 在屋 面结构施工时,必须配合土建工程预留符合雨水斗安 装需 要 的预 留孔。 5.2.5 安装在钢板或不锈钢板天沟(檐沟)内的雨水斗,可采用氢 弧焊等与天沟(檐沟)焊接连 接 或其他能确保防水 要求的连 接 方 式。 5.2.6 雨水斗安装时,应 在 屋 面防水施工完成、确认 雨水管道畅 通、清除流人 短管内的密封膏后,再安装整 流器、导流罩等部件。 5.2.7 雨水斗安装后,其边缘与屋 面相连处应严密不漏。 l4 5.3 管道 安 装 5.3.1 钢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碳素钢管应采用法兰连接或沟槽式连接,内外表面镀锌。 不锈钢管应采用焊接连接、法兰连接或沟槽式连接。 2 碳素钢管宜采用机械方法切割。当采用火焰切割时,应清 除表面的氧化物。不锈钢管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钢管 切割后,切口表面应平整,并与管的中轴线垂直。 3 法兰连接时,法兰应 垂直于管道中心线,两个法 兰 的表面 应相互平行,紧固螺栓的方向应 一 致,紧固后螺栓端部宜与螺母齐 平。 4 沟槽连接时,应检查沟槽加工的深度和宽度尺寸是否符合 产品要求。安装橡胶密封圈时应检查是否有损伤,并涂抹润滑剂。 卡箍紧固后其内缘应卡进沟槽内。 5 螺纹连接时,对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 的外露螺纹 部分应做防腐处 理;管径大于1 0 0 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 法 兰或 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在镀锌钢管与法兰 的焊接处应二次镀 锌。 5.3.2 铸铁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铸铁管应采用机械式接口连接或卡箍式连接。 2 铸铁管应采用机械方法切割,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缝。 3 铸铁管连接时,应先清除连接部位的 沥青、砂、毛刺等 物。 4 机械式接口连接时,在插口端应先套人 法 兰压 盖,再套人 橡胶密封圈,然后应将插口端推人承口内,对称交叉地紧固法 兰压 盖上 的螺栓。 5 卡箍式连接时,应将管道或管件的端口插人橡胶套筒和不 锈钢节套内,然后 拧紧节套上的螺栓。 5.3.3 高密度聚乙烯( H D P E)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l5 1 连接。 2 高密度聚乙烯( H D P E )管应采用热熔对焊连接或电 ‘熔 高密度 聚乙烯( H D P E)管应采用管道 切割机切割,切口应 垂直于管中,合。 3 高密度聚乙烯( H D P E)预制管段不宜超过 1 0 m,预制管段 之 间 的连接应采用电熔、热熔对焊或法兰连接。 4 在悬吊的高密度聚 乙烯(H D P E )水平管上 宜使用电熔连 接,且与固定件配合安装。 5.3.4 1 排出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排出管可采用铸铁管、钢管(镀锌钢管、涂塑钢管)、不锈钢 管和高密度聚乙烯(H D P E)管等材料。 埋 地雨水管的埋设深度应考虑冰冻和外部荷载的影响。 铸铁管可直接铺设在未经扰动的原 土地基 上。当不符合2 3 要求时,在管沟底部应铺设厚度不小于1 0 0 mm的砂垫层。 4 埋地雨水管在穿人检查井时,与井壁接触的管端部位应涂 刷两道赫结剂,并滚上粗砂,然后用水泥砂浆砌人,防止漏水。 5.4 固定件安装 5.4.1 管道支吊架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位置应正确,埋设应牢 固。 5.4.2 钢管的支、吊架间距,对横管不应大于表 5.4.2的规定;对 立管应每层设置1个。 表5.4 .2 钢管管道支架最大间距 公称直径(mm 5 07 0 80 1 0 01 2 51 5 02 0 02 5 03 0 0 保温管(m 344.567788.5 不保温管(m 566.5789.51 1l2 5.4.3 铸铁管的支、吊架间距,对横管不应大于Z m;对立管不应 大于3 m。当楼层高度不大于4 m时,立管可安装1个支架。 l6 5.4.4 钢管沟槽式接口、铸铁管机械式接口和卡箍式接口的支、 吊架位置应靠近接口 ,但不得妨碍接口的拆装。 5.4.5 卡箍式铸铁管在弯管处应安装拉杆装置进行固定。 5.4.6 高密度聚乙烯(H D P E )悬吊管宜采用方形钢导管进行固 定。方形钢导管的尺寸应符合表5.4.6 一 1的规定。 方形钢导管应 沿高密度聚乙烯( H D P E )悬 吊管悬 挂在建筑承 重结构上,高密度 聚乙烯( H D P E)悬吊管则宜采用 导 向管卡和锚固管卡连接在方形 钢导管上。方形钢导管悬挂点间距 和导 向管卡、锚固管卡的设 置 间距,应符合表5.4 .6 一 2和 图5.4.6 一 1、图5.4.6 一 2的规定。 表5.4.6 一1 方形钢导管尺寸 ( mm H D P E管外径 方形钢导管尺寸A X B 4 0 2 0 03 0 X 3 0 2 5 0 3 1 54 0 X 6 0 表5.4.6 一2 H D P E横管 固定件最大 间距(mm H D P E管外径 悬挂点间距 A A 锚 固管卡间距 凡 气 导 向管卡间距R A (非保温管) 导 向管卡间距R A (保温管) 4 02 5 0 05 0 0 080 01 0 0 0 5 02 5 0 0弓0 0 080 01 2 0 0 5 62 5 0 05 0 0 080 01 2 0 0 6 32 5 0 05 0 0 080 01 2 0 0 7 52 5 0 05 0 0 080 01 2 0 0 9 02 5 0 05 0 0 080 0 1 2 0 0/ 11 02 5 0 05 0 0 01 1 0 01 6 0 0 1 2 52 5 0 05 0 0 01 2 0 01 80 0 1 6 02 5 0 05 0 0 01 6 0 02 4 0 0 2 0 02 5 0 05 0 0 02 0 0 03 0 0 0 1 7 扣 ;浅丁‘一衬 舟 .气百一诀.;卜 ’ .气,..福不年‘;六‘.福丁.冷 ’六‘ 一诀 ’ .;卜 六羚 气 万一诀端.从 } } a ‘ } }H R A尺通 r R A F A 图5.4.6 一 1D N 4 o 一 D N 2 0 0的H D P E管横管固定装置 D N 2 5 0 蕊2 5 0 0簇2 5 0 0‘蕊2 5 0 0 _蕊2 5 0 0.感2 5 0 0 斌沐艺 万.诀二 . , .气万.份}奋卜 ‘ .气杯.认不呱气卜 犷) 一 万 亡闷 1 1, nn “ 匕兰 D N 31 5 1 7 0 0 5 0(幻 6 0 0117 0 0 11 7 0 0 撇 图5.4.6 一2 D N 2 5 0 D N 3 1 5的H D P E管导 向管卡布置 5.4.7 高密度聚乙烯( H D P E )悬 吊管的锚固管卡宜安装在管道 的端部和末端,以及Y型支管的每个方向上,2个锚固管卡之 间的 距离 不应大于sm。当雨水斗与立管之 间 的悬 吊管长 度 超 过 lm 时,应安装带有锚固管卡的 固定件。 当高密度聚乙烯( H D P E)悬 吊管的管径大于2 0 O mm时,在每个固定点上 应使用 2个锚固管 卡。 5.4.8 高密度聚乙烯( H D P E )管立管的锚固管卡间距 不应大于 sm,导 向管卡间距 不应大于1 5倍管径(图5 .4.8)。 1 8 哪 山 气 x 口 80 娇 W 只 乙 哟 W 图5.4.8H D P E管垂直固定装置 5.4.9 当虹 吸式雨水斗的下端与悬吊管的距离不小于 7 5 0 mm 时,在方形钢导管上或悬吊管上应增加2个侧向管卡。 4.1 0在雨水立管的底部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牢固的固定措5 . 施 6 验收 6.1 一 般 规 定 6.1,1 虹 吸式屋 面雨水排水系统应由业 主组织建设 、设计、监理、 施工、主要 器材供应 厂 和其他有关单位联合验收。验收人 员 应具 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6.1.2 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1 施工图 (竣工图) 和设计变更文件; 2 雨水斗、管材、管件和 主要成品固定件的出厂质量合格证 明文件; 3 主要 器材的安装说明书; 4 中间试验 和隐蔽工程验收记 录。 6.2 系统组件验收 6.2.1 雨水斗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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