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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 C S 2 0 12 0 0 6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植物纤维石膏渣空心砌块 应用技术规程 T 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plant fiber- gesso hollowblock 中国计划出版社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植物纤维石膏渣空心砌块 应用技术规程 T 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plant fiber- gesso hollowblock C E C S2 0 1 2 0 0 6 主编单位 批准单位 施行 日期 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工程建 设 标准化 协 会 200 6年6月1日 中国计 划出版 社 2 0 0 6北京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植物纤维石膏渣 空心砌块 应 用技术规程 C E C S 2 0 12 0 0 6 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主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 出版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杯地北里 甲n号 国宏大厦 C座4层) (邮政编码1 0 0 0 3 8电话6 3 9 0 6 4 3 36 3 9 0 6 3 81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廊坊市海涛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85 0X1 1 6 8 毫米 1/3 21.5印张3 3千字 2 0 0 6年6月第 一 版 2 0 0 6年6月第一 次印刷 印数1 一 5 1 0 0册 统 一 书号1 5 80 0 5 8 7 5 3 定价1 0.0 0元 .告 名山 .曰‘. 月 lJ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 0 0 5)建标协字第1 4号文关 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 0 0 5年第 一 批标准制、修订项 目 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 植物纤维石膏渣空心砌块是节能建筑材料,是实心粘土砖的 替代产品之 一 。2 0 0 3年以来,国家 “ 十五 ”科技攻关计划 小城 镇绿色住宅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课题,将植物纤维石膏渣 空 心砌块的开发应用列为攻关任务,已经取得 一 定成果。为了适应 我 国工程建设对墙体材料的新需求,有必要制定有关植物纤维石 膏渣空心砌块的应用技术规程。 本规程是在相关科研成果 的基 础 上,认真总结试点工程实践 经验,从我国工程建设的实际出发,适度地考虑了地方性 问题而制 定的。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材料、设计与构造,砌体 工程施工,砌体工程验收。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 9 86」1 6 4 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 准化委员会 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 标 准试 点工作的通 知的要 求,现批准发布协会标准植物纤维 石膏渣 空心砌块应 用技术规 程,编号为C E C S 2 0 1 , 2 0 0 6 ,推荐给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使用 单位采用。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砌体结构专业委员会 C E C S/T C 3归口管理,由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北京车公庄大街 1 9号,邮编1 0 0 0 4 4)负责解释。在使 ‘ 用中如发 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 处,请将意 见 和资料径寄解 释单 位。 主 编 单 位 参编 单 位 主要起草人 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孝感市天然居墙材有限责任公司 孝感学院 广州市设计院 娄霓林建平胡修坤杨子江乐传著 李荣栋张兰英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 0 0 6年5月2 5日 目 1 总则少 ⋯ ⋯ (1 2 术语 ⋯ ⋯ (2 3 材料 , , . . ⋯ ⋯ (3 3.1 砌块 ⋯ ⋯ (3 3.2 砌筑砂浆 . . ⋯⋯ , , .. ⋯ ⋯ (5 3.3 其他 ⋯ ⋯ (6 4 设计与构造 ⋯⋯ (8 4.1 建筑设计与构造 ⋯⋯ (8 4.2 结构设计与构造 ,⋯ (9 5 砌体工程施工 ⋯⋯ , ’ 二 (1 2 5.1 施工准备 , ⋯⋯ 气 , ⋯ ⋯ (1 2 5.2 砌块砌筑 ⋯⋯ (1 2 5.3 芯柱、构造柱施工 ⋯⋯ (1 4 5.4 墙面抹灰 ⋯ ⋯ (1 5 5.5 冬期施工 ⋯⋯ (1 5 6 砌体工程验 收 ⋯⋯ , ’ ⋯⋯ (1 7 6.1 一 般规定 ⋯⋯ (1 7 6.2主控项泊 ⋯⋯ (1 7 6.3 一 般项 目 , ⋯ ⋯ ( 1 8 6.4 子分部工程验收 ⋯ ⋯ (1 9 本规程用词说明 一 ( 2 1 附条文说 明 ⋯ ⋯ ( 2 3 1 总则 1.0.1 为了在植物纤 维石膏渣空 心砌 块砌体工程中做到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和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 于非抗震设防地 区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 一 8度 地 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采用植物纤维石膏渣 空心砌块砌 筑的非承重墙体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1.0.3 植物纤维石膏渣空心砌块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执 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植物纤 维 石膏渣 空 心 砌块(以 下简称 “ 砌块 ” plant fiber 一 gesso hollowblock 以农业秸秆(包括稻草、麦草、谷壳、棉梗等) 和砂为基本集料, 以石膏矿渣 和水泥为胶结料,以聚苯乙烯颗粒、膨胀珍珠岩 、粉煤 灰等为掺和材料,经模压或注模凝结而成的空心砌块。 3 材料 3.1 砌块 3.1.1 植物纤维石膏渣空 心砌块按其尺寸允许偏差、外观质量、 强度等级分为优等品(A)、 一 等品( B )、合格品( C ) 三个等级。 3.1.2 砌块采用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农业秸秆的含水率不 宜大于1 2,粉碎后1 0 2 0 mm长 度的纤维应占4 0%以上; 2 石膏矿渣的硫酸钙( caso 。)含量木应小于4 0,并应经焙 烧、磨细至1 2 0目使用; 3 水泥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3 2 .5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 酸盐水泥,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 户 水泥 G B 1 7 5的要求; 4 水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 G J 6 3 一 89的要求; 5 砂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砂 G B/T 1 4 6 84的规 定; 6 ’ 掺 和料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 准膨胀 珍 珠 岩 J C/T 2 0 9、粉 煤灰在混凝土 和 砂浆 中应用技术规 程J G J 2 8 和 现行国家标准 用 于水泥 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 B159 6的要求; 7 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 G B 8 07 6的 要求。 3.1.3 砌块的主规格尺寸(长只宽X高)应为3 9 O mmX 1 9 0 mmX 1 9 O mm ,3 9 O mm火 2 4 O mmX1 9 O mm,3 9 O mmX1 2 O mmX1 9 0 mm, 空心率应为2 6%一3 5 ,其他规格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3.1.4 砌块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4的要求。 3 表3.1.4砌块尺寸允许偏差 ( mm 项 目名称 长 宽 高 优等品( A 一 等品( B 合格 品( C 士 2 士 3 士 3 一 4 3.1.5 砌块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 1.5的要求 表3.1.5 项 目名 称 缺棱掉角个数不多于 3个方向投影 的最大值(mm)不大于 裂缝延伸投影 的累计尺寸(mm)不大于 砌块外观质量 优等品( A 0 一 等品( B I合格品( C 2 一 3 0 一 3 0 2 一 2 0 一 2 0 八 U 一 n } 3.1.6砌块 的密度等级应符合表3.1.6的要求。 表3.1.6砌块密度等级 ( k留时) 密 度等级砌块干燥表观密度的范围 5 0 0成5 0 0 6 0 05 1 0 6 0 0 7 0 06 1 0 7 0 0 80 07 1 0 80 0 9 0 081 0 9 0 0 1 0 0 091 0 1 0 0 0 1 2 0 01 0 1 0 1 2 0 0 1 4 0 01 2 1 0 1 4 0 0 3.1.7 砌块的强度等级符合表3. 1.7要求的为优等品或 一 等品 强度等级符合要求,但密度等级范 围不满足要求的为合格 品。 表3.1.7强度等级 (M P a 强 度 等 级 砌块抗压强度 密度等级范 围(kg/m “ 平均值最小值 M U 3.53.52.8镇1 2 0 0 M U S.0 5.0 4.0 毛1 2 0 0 M U 7.57.56.01 4 0 0 M U 1 0.0 妻1 0.0 8.0 簇1 4 0 0 3.1.8 砌块的抗冻性应符合表3.1.8的要求。 表3.1.8抗.冻性 使用环境条件抗冻标号指标 非采暖地 区不规定 采暖地 区 一 般环境 D 1 5 强度损失蕊2 5 质量损失蕊5 干湿交替环境 D 2 5 注非采暖地区指最冷月份平均气温高于 一 S O C的地 区; 采暖地 区指最冷月份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 一 5 “C 的地 区。 3.1.9 砌块的吸水率不应大于2 0%。 3.1.1 0 砌块干燥收缩值不应大于0.6 mm/m。 3.1.1 1 .砌块的放射性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 性核素限量 G B 656 6和民用建筑工程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 B50 3 2 5的规定。 3.1.1 2 砌块的软化系数不应小于0.7 5。 , 3.1.1 32 4 0厚砌块墙隔声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应小于4 5 dB A )。 3.1.1 42 4 0厚砌块墙传热系数不应大于1.6 7 W/mZ K 。 3.2砌 筑 砂 浆 3.2.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进行 复验。检验批应从 同 一 生产 厂 家、同期出厂、同 一 品种、同 一 强度 等级、同 一 编号为 一 批。不 同批 的水泥不得混合存放。 3.2.2 不同品种 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2.3 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害杂物,砂浆用砂 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 要求 1 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 S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 超过5肠; 2 对强度等级小于M导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 0; 3 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 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 件要求。 3.2.4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3.2.5 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 于砌筑砂浆中。 3.2.6 拌制砂浆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拌合用 水标准 ) J G J 6 3 的规定。 3.2.7 砌筑砂浆应通 过试 配确定配合比。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 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3.2.8 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 砂浆强度等级。 3.2.9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 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 应 经检验 和试 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掺人有机 塑化剂时,应有 砌体强度 的型式检验报告。 3.2.1 0 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Z min 。 2 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 于3 min 。 3 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 一 smin 。 3.2.n 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 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 h 和4 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 0 “ C时,应分别在拌 和后Z h和3 h内使用完毕。 注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 3.2.1 2 当施工或验收出现下列情况 之 一 时,可采用现场检验方 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1 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的数量木足; 2 对砂浆试块 的试 验结果有怀 疑或有争议; 3 砂浆试块的试 验结果,不 能满足设计要求。 3.3 其他 3.3.1 钢材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用钢材的有关规定。钢丝 网、 钢筋网(包括焊接网)用 于墙面抹灰的整体挂 网增强、拉结、防裂及 防剥落,或墙体连接部位的增强防裂等,均应采取防腐蚀措施 。 3.3.2 抹灰层或面层防裂用 的玻纤 网布均应为耐碱的玻纤网布 , 并应符合建筑耐碱涂覆玻纤 网布标准的有关规定。 3.3.3 配制防水砂浆用的防水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砂浆、混 凝土防水剂) J C 4 7 4的有关规定。 配制聚合物防水砂浆所用的聚 合物乳液等,也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3.4配制提高砌体基层与抹灰层粘结强度的胶质水泥浆等用 的高分子 聚合物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3.3.5 配制短切纤维防裂砂浆采用 的有机或无机纤维,均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设计与构造 , 4.1 建筑设计与构造 4.1.1 不得在地 面 以下的外墙和长期浸水、潮湿的环境下使用。 首层砌体应设防潮层。 4.1.2 墙体与周边混凝土梁、板、柱应连接牢固、可靠。 4.1.3 墙体应满足防火、防水、隔热和隔声等设计要求,应做双面 抹灰;有防水要求的墙体,应有防裂、防渗漏措施。 4.1.4 砌体上的设备孔洞应预留,不得随意开凿,孔洞周围应填 实。有防水要求的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4.1.5 当砌体内设置暗管、暗线、暗盒等时,宜考虑采用开槽砌块 或专用砌块,应避免打洞凿槽。 4.1.6 不应在内、外墙砌体上直接吊挂设备和重物。当需吊挂设 备和重物时,应在设计 时留设预埋件,并事先考虑加固;当有较多或 较重 的吊挂设备时,可在全墙面挂 网增强,并做好孔洞 的回填堵实。 4.1.7 外墙窗台、雨篷、阳台、挑檐、压顶和突出腰线等部位上 面 应做排水坡度、下 面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与墙体交界处做好泛 水,防止积水渗漏。 4.1.8 顶层墙体宜做钢筋混凝土挑檐或天沟,并做好泛水和滴水。 4.1.9 阳台栏板、女儿墙等砌体应加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或芯 柱)及压顶,并采取 防裂、防渗漏措施。 4.1.1 0 厨房、卫生间墙体2 0 O mm高度以下 的空 心砌块,应 采用 不低于C 1 5细石混凝土填实;墙体内侧应采 用防水砂浆抹灰或防 水涂料涂刷。 4.1.1 1 烟道、排气管道不得采用砌块砌筑,应采用预制专用构件 。 4.1.1 2 墙体门窗洞边2 0 0 mm内的砌体应采用C 1 5细石混凝土 8 填实,也 可加设 与墙 同厚、宽1 0 0 mm的不低于C 1 5的钢筋混凝土 边框;窗台处2 0 0 mm内砌块应采用C 1 5细石混凝土填实,或加设 钢筋混凝土窗台板。 4.1.1 3 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 0 m,且外墙饰面材料较重时,应在全墙 面采取增设钢丝网加锚固件,并采用性能较好的防裂砂浆等措施。 4.1.1 4 外墙应选取下列 的防水措施 1 外墙加挂防裂 网(玻纤网或钢丝 网)抹抗裂砂浆; 2 墙面采用短切纤 维 防裂砂浆抹灰; 3 墙面采用防水砂浆或与基层粘结力强 的防水涂料。 4.1.1 5 砌块外墙或砌体复合外墙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 符合本地 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4.1.1 6 墙体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 规范G B J1 1 8的要求;应填实预埋件周边 孔 洞 ,防止 出现对穿孔 洞。对隔声要求较高的住宅或其他建筑,可在砌块的孔 洞内填人 矿渣棉、吸声玻璃棉、泡 沫 混凝土碎块或膨胀珍珠岩,也 可灌实砌 块或增加墙体厚度及 双面抹灰。 4.2 结构设计与构造 4.2.1 当要求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 级时 ,龄期为2 8d的以毛 截面计算的砌块砌体的抗压 强度设计值应按表4.2.1 一 1采用;轴 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应 按 表4 .2.1 一 2采用。 表4.2.1 一1 砌体的抗压强度计值 ( M P a 砌块强度等级 砂浆强度等级砂浆强度 M 1 0M 7.5M 50 M U 1 02.7 92.5 02.2 21.3 1 M U 7.51.9 31.7 11.0 1 M U S1.1 90.7 0 注1有系统的试验数据时可另定; 2对错孔砌筑的砌体,应按表 中数值乘以0.8; 3 对独立柱或厚度为双排组砌 的砌块砌体,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7; 4 对T形截面砌体,应按表 中数值乘 以0.85。 表4.2.1 一2 砌体的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弯 曲抗拉强度 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 ( M P a 砂浆强度等级 强度类别 轴心抗拉 破坏特征及砌体种类 沿齿缝截面 沿齿缝截面 沿通缝截面 沿通缝或阶梯形截面 M 1 0 0.0 9 0.1 1 0.0 8 0.0 9 0.0 8 弯曲抗拉 抗剪 M 5 0.0 7 0.0 8 0.0 5 0.0 6 注对形状规则 的砌块砌体,当搭接长度与砌块高度 的 比值小 于 1时,其轴心抗拉 强度设计值和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应按表中数值乘以搭接长度与砌块高度的 比值后采用 。 4.2.2 砌体的弹性模量 可按表4 .2.2采用。砌体的剪变模量 可 按砌体弹性模量的。、4倍采用。 表4.2.2砌体的弹性模量 ( M P a 植物纤维石膏渣 空心砌块砌体 砂浆强度等级 M 1 0M 7.5M 5 1 7 0 0 f1 6 0 O f1 5 0 O f 注f为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4.2.3 砌体墙的高厚 比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 规范 G B 5 0 0 0 3 的要求。 4.2.4 外墙、楼梯间墙的厚度不宜小于1 9 0 mm ,内墙厚度不 宜小 于1 2 0 mm,窗间墙宽度不 宜小于6 0 0 mm。 4.2.5 建筑的外墙砌体应采用 强度气级不低 于M U S的砌块,内 墙砌体宜采用强度等级 不低于M U 3.5的砌块,砌体的砂浆强度 等级不应低于M S;8度抗震设防地 区内墙的要求同外墙。 4.2.6 砌体墙宜与钢筋混凝土柱或墙采用柔性连接,砌体的砂浆 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 S,墙顶应与梁密切结合。砌体墙应沿柱或 墙全高每隔6 0 omm设 2价6拉筋或势b42 0 0火 2 0 0钢筋网片,拉 筋或钢筋网片伸人墙内长度6、7度抗震设防时不应小于墙长的 l0 1/ 5 ,且不小于7 0 0 mm声度抗 震设防时宜 沿墙全 长贯通。墙长大 于sm时,墙顶与梁宜有拉结;墙长超过层高的2倍时,宜设 置钢 筋混凝土构造柱。 ‘墙高超 过4 m时,墙体半高宜设 置与柱或墙连 接且沿墙全长贯通 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水平系梁配筋不 宜小 于2势1 0,势b43 0 0。 4.2.7 门窗洞口上有砌体,洞宽小于lm时,可采用 配筋砌体过 梁;洞宽大于 lm时,应采用 钢筋混凝土 过 梁,过 梁伸人墙长度 不应小于2 5 0 mm,否则应采取其他措施。 4.2.8 对砌体墙面面 . 积较大,或墙面承受较大风压,以及抗震设 防地 区的高层建筑物的外墙,应采取增设圈梁及构造柱(或芯柱) 等构造措施。 5 砌体工程施工 5.1施工准备 5.1.1 砌体工程所用 的材料进场时应查验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 能检测报告,对砌块、水泥钢筋、外加剂等材料的主要性能应进行 进场复验。外加剂应符合环保要求和有关规定。严禁使用 国家明 令淘汰的材料。 5.1.2 砌块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后应按等级分别 堆放、不得混杂,砌块的堆放高度不宜超过 1.6 m。 5.1.3 砂浆的强度等级 和 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通过试配 确定配合比。 5.1.4 砌筑墙体前应检查基础防潮层或地板基层等状况,要求表 面应平整、整洁,不得有污染杂物。待检查符合要求后用钢尺校核 放线尺寸。 5.1.5 施工时应在墙体阴阳角处设立皮数杆,皮数杆间距不宜超 过1 5 m。 5.2砌 ’块 砌 筑 5.2.1 砌块砌筑时,应遵循下列基本规定 1 施工时所用砌块 的龄期不应小 于2 8d。 2 砌块与粘土砖等其他墙体材料不得混用。 3 除内隔墙、围墙可使用合格 品等级 砌块外,房屋建筑工程 其他墙体部位均应使用不低于 一 等品的砌块。 4 砌筑前,在天气干燥炎热的情况 下,可提前在砌块上稍加 喷水 润湿。 5 砌筑前,应清理砌块表面的污物和灌芯柱砌块孔洞 四周的 1 2 毛边。 6 砌体内不应设脚手眼。 7 砌筑高度应根据气温、风压、墙体部位等不同情况分别控 制。常温条件下 的 日砌筑高度应控制在 1.4 m内或 一 步脚手架高 度内;雨季施工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Z m。当雨量为小雨及 以 上 时,应停止砌筑。 8 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应 砌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或普 通混凝土小型空 心 砌块,或现浇混凝土坎台等,其高度不 宜小于 Z O O mmO 5.2.2 砌体灰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灰缝应横平竖直,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应低于9 0, 竖直灰缝 的砂浆饱满度不 应 低 于80,砌筑中不应出现瞎缝、透 明缝; 2 水平灰缝 的厚度和 竖直灰缝的宽度应控制 .在8一 1 2 mm 以内; 3 砌筑时的铺灰长度不得超过80 0 mm,严禁用水冲浆灌缝。 5.2.3砌块应对孔错缝搭砌,个别情况无法对孔砌筑时,砌块的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 0 mm。当不能满足此规定时,应在灰缝中设 置拉结钢筋或网片,网片两端与竖缝 的距离不 得小于 4 0 0 mm,但 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砌块。 5.2.4 砌人墙 内的钢筋点焊 网片和拉结筋必须放置在水平灰缝 的砂浆层中,不得有露筋现象。 5二2.5砌块用 于框架填充墙时,应与框架中预埋的拉结筋连接, 当填充墙砌 至顶 面最后 一 皮,与上部结构的接触处宜用实心砌块 斜砌楔紧。 5.2.6 对设计规定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应在砌筑时预 留或预埋,严禁在砌好的墙体打凿。在砌块墙体中不得 预 留水平 沟槽。 5.2.7施工中需要 在砌体中设 置 的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 1 3 处的墙面不应 小 于 6 0 O mm,并在顶部设 过 梁;填砌 施工洞口的砌 筑砂浆强度等级应提高 一 级。施工洞口处可 留直搓,但必须加设 拉结钢筋,拉结钢筋数量应为每1 9 0 mm墙厚放置 2价6拉结钢筋, 沿墙高间距不应超过6 0 O mm;埋人长度从留搓处算起每边均不应 小于lm,末端应有9 0 。弯钩 。 5.2.8 当砌筑砂浆强度未 达 到设计要求的7 0%时,不得拆除过 梁底部的模板。 5.2.9 对 于砌筑不密实或砌块被碰撞使灰缝开裂的砌体,应重新 砌筑。灰缝修补应在灰缝砂浆仍处在新鲜或塑性状态下进行。 5.2.1 0 任何由于钉钉或引线造成的凹陷或孔洞均应在勾缝之前 用新鲜砂浆填补。 5.2.1 1 砂浆硬化后的补缝应先刮掉 一 层灰缝露出新鲜面,并洒 水湿润后用新鲜砂浆填补。 5.3 芯柱、构造柱施工 5.3.1 芯柱部位最下端应采用开口砌块。在砌块砌筑时,应随时 刮平芯柱孔洞内凸出的砂浆。浇灌混凝土前,应将芯柱孔洞内的 垃圾、砂浆和杂物从其下端的开口砌块的清扫口清除出去。 应校 正钢筋位置,并绑扎或焊接固定。 5.3.2 芯柱混凝土应在砌完 一 个楼层高度的墙体后,且在砌筑砂 浆强度平均值不小于1.O M P a时,方 可浇灌。浇灌后的芯柱 面应 低于最上 一 皮砌块表面3 0 一 5 0 mm。 5.3.3 芯柱 混凝土 宜采用高性能流态 混凝土,坍落度不 应小于 1 6 0 mm ,每楼层每根芯柱的混凝土分2一3段连续浇灌振动密实。 当混凝土坍落度大于2 0 O mm时,可 一 次浇灌。 5.3.4 设 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砌块砌体,应按绑扎钢筋、砌筑 墙体、支设模板、浇筑混凝土 的施工顺序进行。 5.3.5 墙体与构造柱连接应 砌成马牙搓,从每层柱脚开始,先退 后进,形成1 0 omm宽、Z oomm高的凹 凸搓口。柱墙间应 设 2势6 1 4 拉结钢筋网片,间距 宜为4 0 0 mm,每边伸人墙内长度应为l0 0 0 mm 或伸至洞口边。 5.3.6 构造柱两侧模板必须紧贴墙面,支撑应牢靠,严禁板缝漏 浆。 5.3.7 构造柱混凝土保护层 宜为2 0 mm,且 不应小于1 5 mm。混 凝土坍落度宜为5 0 一 7 0 mm。 5.3.8 构造 柱浇灌混凝土前,应将砌体留搓部位和模板浇水湿 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 和其他杂物清理 干净,并在结合面处 注人适量与构造柱混凝土 配 比相同的5 0 mm厚水泥砂浆。振捣 时,应避免触碰墙体,严禁通过墙体传震。 5.4 墙 面 抹 灰 5.4.1 砌体墙面应 进行双 面抹灰。抹灰前,应清理 砌体表 面 浮 灰、杂物,应用水泥砂浆填塞孔洞、水电管槽或梁、柱、板与砌体之 ‘ 间的缝隙。 5.4.2 抹灰前墙面不 宜洒水。天气炎热干燥时可在操作前1 一 Z h适度喷水。 5.4.3 墙面抹灰应分层进行,总厚度宜为1 8 一 2 0 mm。当混水墙 面平整度好时,也可采用外墙刮防水腻子,内墙 刮普通腻子找平。 5.4.4 混凝土构配件与砌体相接处抹灰前,应在墙面铺钉金 属 网,接缝 两侧金属 网搭接宽度不应小 于1 0 0 mm。 5.5 冬 期 施工 5.5.1 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sd稳定低于S O C时,砌体工程应 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注1气温根据当地气象资料确定。 2 冬期施工期限以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ooC时,也应按本章规定执行。 5.5.2 冬期施工的砌体工程质量验 收除应符合本节要求外,尚应 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和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1 5 J G J1 0 4的规定。 5.5.3 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应有完整的冬期施工方案 。 5.5.4 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当遭冻结时,应经融化后使 用; 2 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 0 mm的冻结块; 3 砌块不得遭水浸冻; 4 拌和 砌筑砂浆宜采用 两步投料法,水的 温度不得超过 80 “ C ,砂的温度不得超过4 0 O C,砂浆稠度宜较常温适当减小; 5 现场运输与储存砂浆应有冬期施工措施。 5.5.5 砌筑后应及时用保温材料对新砌砌体进行覆盖 ,砌筑面不 得 留有砂浆。继续砌筑前,应清扫砌筑面。 5.5.6 冬期施工时,对低于M 1 0强度等级 的砌筑砂浆,应 比常温 施工提高 一 级,且砂浆使用 时的温度不应低于S O C。 5.5.7 砌块砌体不得采用冻结法施工。埋有未经防腐处理 的钢 筋( 网片)的砌块砌体不得采用掺氯盐砂浆法施工。 5.5.8 采用掺外加剂法时,其掺量应由试验确定,并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 B5 0 1 1 9的有关规定。 5.5.9 采用 暖棚法施工时,砌块和砂浆在砌筑时的温度不应低于 S O C,并同时在离所砌 的结构底 面5 0 omm处 的棚内温度也 不应低 于S O C。 5.5.1 0 在暖棚 内的砌体养护时间,应根据暖棚 内温度按表 5.5.1 0确定。 表5.5.1 0暖棚法砌体的养护时间 ) 一 成 〕 』 O 一 此 伙 1 上 一 、 \ \ 暖棚 的温度( “C 养护时间(d 6 砌体工程验收 6.1 一 般 规 定 6.1.1 非承重墙砌体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 G B 50 2 0 3 一 2 0 0 2对 “填充墙砌体分项工 程 ” 的规 定执行。 6.1.2 砌体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检验批 的确定可根据同 一 楼层 的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 6.1.3砌体工程检验批检验时,其主控项 目应全部符合本规程的 规定, 一 般项目应有80%及 以上 的抽检处符合本规程 的规定,或 偏差值在允许范围以内。 6.2主 控 项 目 6.2.1砌块、砂浆和芯柱、构造柱混凝土 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 计要求。 抽检数量 1 每 一 生产厂家,每1万块砌块至 少应抽检 一 组 (3 2块)。 用 于多层 以上建筑底层 的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 。 2 每 一 检验批且不超过2 5 o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 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 一 次。 3芯柱与构造柱混凝土每 一 检验批砌体至少应做 一 组试块。 检验方法 1 检查砌块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2 检查混凝土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6.2.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应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 9 0;竖向灰缝饱满度 不 得 小 于80,竖 缝 凹槽部位应 用 砌筑砂 1 7 , 浆填实;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不应少 于3处。 检验方法用专用百格网检测砌块与砂浆粘结痕迹,每处检测 3块砌块,取其平均值。 6.3 一 般 项 目 6;3.1 墙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 向灰缝宽度宜为1 0 mm,但不应 大于1 2 mm,也不应小于 smm。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 0,且不应少于3间。 抽检方法用尺量5皮砌块的高度和水平方向连续5块累计 长度折算。 6.3.2 墙体 一 般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2的规定 。 抽检数量 1 对表中1、2项,在检验批 的标准 间中随机抽查 1 0,但不 应少 于3间;大面积房间和楼道按两个轴线或每 1 0延长米按 一 标 准间计数。每间检验不应少 于3处。 2 对表中3、4项,在检验批中抽检1 0写,且不应少于5处。 表6.3.2墙体尺寸的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 验 方 法 1 1 轴线位置偏移 1 0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 垂直度 成3 m 5 用Z m托线板或吊线、尺检查 3 m1 0 2 表面平整度 5 用Z 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3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士 5 用尺量检查 4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 0 用经纬仪或 吊线检查 6.3.3 砌块不得与其他块材混砌。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中抽检2 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外观检查。 6.3.4 墙体留置 的拉结钢筋或网片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 1 8 拉结钢筋或网片位置应置 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 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 一 皮高度。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中抽检2 0,且不应少 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6.3.5 砌块砌筑时应错缝搭砌,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 0 mm,竖向 通缝不应大于2皮。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 0,且不得少 于3间。 抽查方法观察和用 尺检查。 6.3.6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 留 一 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 完并应 至少 间隔7 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 抽查数量每验收批抽1 0%填充墙体(每两柱间的填充墙为 一 墙体),且不应少于 3片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4子分部工程验收 6.4.1砌体工程验收前,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 录 1 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 2 原材料的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3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4 混凝土和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 5 施工记 录; 6 各检验批 的主控项 目、 一 般项 目验收记 录; 7 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8重大技术问题 的处理或修改设计的技术文件; 9 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6.4.2 砌体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应对砌体工程的观感质量作出总 体评价。 6.4.3 当砌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一 标准 G B 50 30 0的规定执行。 1 9 6.4.4 对有裂缝的砌体应按下列情况进行验收 1 对有可能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由有资质的检测 单位检测鉴定,需返修加固处理的,待返修或加固满足使用要求后 进行二次验收; 2 对不影 响结构安全 性 的砌体裂缝,应 予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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