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辽宁省地方标, 口日2 1 D B 2 1/9 0 0 .1 8 一 2 0 0 5 J l0 5 1 4 一 2 0 0 5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T echnical operatingspecifications for building C onstrU C tionand instsl} ation 智能 建筑工程 I nteligent buildingsystemsengineering 2 0 0 5 .刁 2一 1 8发布2 0 0 5 一 刃4 - 川 实施 宁省建设厅 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辽宁省地方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T echnical operstingspeC ifiC ationS for building C onstrU C tionand installation D B 2 1 /9 0 0。1 8 一 2 0 0 5 智 能 建 筑工程 I ntelligentbuildingsystemsengineering 主编单位辽宁省建设厅科技处 批准部门辽宁 省 建 设厅 施行日期2 0 0 5年4月1日 辽宁 科 学 技 术 出 版 社 2 0 0 5沈阳 图书在版编目( C I P) 数据 建 筑 安 装工程 施工技 术 操 作 规 程辽 宁省 地 方标 准 D B 2 1 / 9 oo 一 %/辽宁省建设厅科技处主编。 一 沈阳辽宁科 学技术出版社,1 9 .5 I S B N 7 一 5 3 81 一 2 2 83 一 4 1 .建 ⋯ n.辽 ⋯ nl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 中国 一 辽宁I V .T U 7 5 8 一 币 5 中国版本图书馆C I P数据核字 (9 5)第2 2 7 88号 智 能 建 筑工程 D B 2 1 /9 0 0.1 8 一 2 0 0 5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发行 沈阳市和平区十 一 纬路2 5号邮政编码 1 1 0 0 0 3 新民市印刷厂印刷 开本85 0 x116 81 / 3 2 1 9 9 6年5月第l版 印张4备字数,1 2 5 6 “ 2 0 0 5年4月第2次印刷 责任编辑周振林 封面设计邹君文 插图高雅君 版式设计高雅君 责任校对刘永臣 印数5 0 81 一 80 80共2 5册,总定价2 80.0 0元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1 3 84 0 4 0 0 0 0 5 0 2 42 2 7 2 4 83 7 辽宁省建 设 厅 文件 辽建发 〔2 0 0 5〕9号 关于发布辽宁省地方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市建委、厅直有关单位 由辽宁省建设厅科技处组织修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 术操作规程,业经审定,批准 为辽宁省地方标准,编号为 D B Z1 / 9 0 0.1 一 2 5 一 2 0 0 5 ,现予发布,自2 0 0 5年4月 1日起实施。 原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 B Z I /9 0 0 ,1 一 2 3 一 1 9 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辽宁省建设厅负责管理,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出 版,辽宁省建设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发行。 辽宁省建设厅 二 0 0五年二月十八 日 辽宁省地方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D B 2 1 /9 0 0.1 一 2 5 一 2 0 0 5 、J 1 0 5 1 4 一 2 0 0 5 主要起草人 邵武苏志奇赵亚明刘玉阶张国新祁向国 (以下姓名按分册顺序排列) 张成金马阿雨王家伟范龙泉 王丽君王家轶 殷鞍生房建成晏可奇苏娇健周道宽周颖 王建安杜风进刘绍昆付建华侯希承刘多凯 秦大可平玉柱管金文刘伟刘文博温英 李晓天李文岩王晓蓓范林忠冷炎林万鑫 韩喜林董广杰陈德龙富恩久邱耘林柏胜 张文颖何振文富强于永彬付希亮 王宇辉 李玲李荣关德金于晓霞冷瑞农岳明华 郭树林马莉马新矫天柱吴永福陈智亮 张红伟侯春宇王军杨长震李闯薛定华 侯正达冯松鹤梁建平宋波刘策刘云鹦 罗炳忠刘云风许云翼许听徐斌吕金祥 赵亚明赵俊亚王军伊秀中冀晓莹刘晶虹 姜华杨墟高岚 前 --jJ 口 近几年,国家先后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 、质量验收规范 及建材标准进行了大量修订,由于建筑技术、工艺、材料、设备 的不断更新,特别是健康住宅的出现,在认真总结我省智能建筑 工程施工方面的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辽宁省建设厅辽建发 〔 2 0 0 5 〕9号文件精神增加了智能建筑工程分册。 智能建筑工程以国家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 G B/T so3 1 4 )、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G B 5 0 3 3 9) 等相关标准为依据, 借鉴国内外先进施工技术和操作方法,结合我省施工企业技术装 备、职工队伍、气象条件、建材生产与供应等诸多因素,经过大 量收集资料,广泛地征求省内1 4个市建委和各市行业监管、施 工、监理、设计、科研院校等业内专家的意见,形成初稿再经反 复讨论修改审查后定稿。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有总则、基本规定、通信网络系统、信 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 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供电、电气线路敷设、 环境和住宅 ( 小区)智能化等。 本规程在国家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基 础 上, 对原规范没作规定的诸如设备安装和调试的方法与步骤均作了补 充规定。如在第三章通信网络系统中对程控交换设备、广播扬 声器、会议电视vsA T天线.、 有线电视干线系统、有线电视分支 器分配器的安装与调试;在第四章信息网络系统中,对交换机、 路由器、集线器、网管软件、服务器、网卡、 应用软件的安装与 调试;在第五章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中,对各种传感器、 风机盘管 控制器、各种阀体及执行机构的安装及各控制系统的调试;在第 六章安全防范系统中,对人侵探测器,摄像机、云台、门禁读卡 器、门禁控制器、各 种锁具、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的安装与调 1 试;在第七章综合布线系统中,对接插件的安装与系统链路的测 试;在第十二章住宅 ( 小区)智能化中,对可视对讲系统,监 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控制器的设备安装与调试均作了较为详细的 规定。 本规程还结合辽宁省地区对部分产品的性能进行了规定,如 对可视对讲系统的室外机工作温度为 - 2 0 ℃ 一 5 0 ℃等。 有关电气线路敷设、火灾 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凡本规 程未作规定的,应按本规程建筑电气工程))和建筑消防工 程分册执行。 有关质量验收部分,因省在D B Z I /T I3 4 1中有专门规定,故 本规程对此内容未编人。 本规程未作规定的,如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防 火、防污及防有害物质要求等,必须按国家、行业或地方现行有 关标准、文件执行。 本规程实施中,若与国家新颁发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相 抵触时,应以国家新颁发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为准。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请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 将意见和建议寄辽宁省建设厅科技处,以便再版时参考。 本规程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辽宁省建设厅科技处 参编单位辽宁省建设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沈阳天雄信息技术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主要起草人吴永福陈智亮张红伟侯春宇 王军杨长震李闯薛定华 目次 2,l 2.2 2.3 2.4 2.5 3.1 3.2 3.3 3.4 3.5 3.6 4.1 4.2 4.3 4.4 4.5 4.6 4。7 5.1 5.2 总则 , , , ⋯ ⋯ 1 基本规定 , , ⋯ ⋯ 2 一 般规定 , 。 ⋯ ⋯ 2 材料要求 , 。 , ⋯ ⋯ 2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 , ⋯ , ’ ⋯ ⋯ 3 系统检测 , ⋯ ⋯ 5 分部 (子分部)工程交接验收 , , , ⋯⋯ 5 通信网络系统 , , , ⋯ ⋯, ...... ... .⋯⋯ 6 一 般规定 , , ⋯⋯ 6 施工准备 ⋯ ⋯ 7 材料 ( 设备)要求 , . .. ⋯ ⋯ 7 质量控制 , , , , ⋯ 8 操作方法 一 , , , ⋯ ⋯ 8 系统调试 , , , , , ,⋯⋯ 1 9 信息网络系统 , , , , , . . ⋯⋯, .⋯⋯ 2 2 一 般规定 , ⋯⋯ 2 2 施工准备 , ,, ⋯ ⋯ 2 2 材料要求 , ⋯⋯ , , , , ,, 二 2 3 操作方法 , , , ⋯ ⋯ 2 5 计算机网络系统检测 , ⋯⋯ 3 2 应用软件检测 , , ⋯ ⋯ 3 2 网络安全系统检测 , ⋯⋯ 3 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 ⋯⋯ ” . ⋯⋯ 3 4 一 般规定 , , , ⋯⋯ 3 4 施工准备 , 一 3 4 1 5.3 材料要求 , , , , ⋯ ⋯ 3 5 5.4 质量控制 ⋯ ⋯’ ’ 3 6 5.5 操作方法 一 ⋯ ⋯ 3 6 5.6 系统调试 , , , ,⋯ ” ⋯ ”“““““ 4 2 6 安全防范系统 , ⋯⋯ ”“““ 5 4 6.1 一 般规定 , , , ⋯⋯ 5 4 6.2 施工准备 ,⋯⋯ ’ ⋯⋯ ’“ 5 7 6.3 材料要求 , ⋯ ⋯‘ ⋯” 5 8 6.4 质量控制 , , ⋯ ⋯”二” ‘ 5 8 6.5 操作方法 , , , , , 一”, 5 9 6.6 系统调试 , , , ⋯ ’⋯⋯ 7 7 7 综合布线系统 , 一”““. “““ 81 7.1 一 般规定 , , ⋯⋯ 81 7.2 施工准备 , ⋯⋯ , , ⋯ ⋯ 81 7.3 材料要求 , , , , ⋯⋯” ⋯⋯” ‘ ’ ” 二” 81 7.4 操作方法 , , ,, ,一 ’ ““” ‘.““ 82 7.5 系统测试 , , , ⋯ ” 二 ” 二 87 8 智能化系统集成 , , , ⋯⋯ 9 4 8,1 一 般规定 , , , , ,⋯ 9 4 8.2 施工准备 , , ⋯ ⋯”⋯⋯ 9 4 8.3 材料要求 . ⋯ ⋯” ⋯” ”““““ 9 5 8.4 质量控制 , ⋯⋯‘⋯’ ” “” ’ 二” 9 5 8.5 操作方法 , , , , , , ⋯ ⋯’⋯’ , 9 5 8.6 系统调试 , ⋯ ⋯‘ ⋯”,’二 % 9 电源与接地 , ⋯⋯’“““““““ 9 7 9.1 一 般规定 , , , , , , , ⋯ ⋯‘ 9 7 9.2 施工准备 , , ⋯ ⋯ 9 8 9.3 操作方法 , , , , ⋯ ⋯” ‘ ’ 9 8 1 0 电气线路敷设 , , , . .. ,, , , , ⋯ 1 0 2 1 0.1 一 般规定 ⋯ ⋯”二’““““ 1 0 2 2 1 0.2 施工准备 , , , , 一 1 0 2 1 0.3 材料要求 , ⋯ ⋯ 1 0 3 1 0.4 操作方法 , , , , ⋯ ⋯ 1 0 4 1 1 环境 , , , 一 n3 1 1.1 一 般规定 , , ⋯⋯ 1 1 5 1 1.2 系统检测 , , ⋯ ⋯ 1 1 3 1 2 住宅 ( 小区)智能化 , , , , , 一 1 1 5 1 2.1 一 般规定 , ⋯ ⋯ 1巧 1 2.2 施工准备 , ⋯ ⋯ 1 1 6 1 2.3 安全防范系统 , , , , ⋯ ⋯ 1 1 7 1 2.4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 , 一 1 1 8 1 2.5 通讯网络系统 , ⋯ ⋯ 1 1 8 1 2.6 信息网络系统 , , ⋯ ⋯ 1 1 8 1 2.7 监控与管理系统 ⋯⋯ 1 1 8 1 2.8 家庭控制器检测 , , , ⋯ ⋯ 1 2 0 1 2.9 综合布线系统 , , , ⋯ ⋯ 1 2 2 1 2.1 0电源与接地 , ⋯⋯ 1 2 2 1 2.n 环境 , , ⋯ ⋯ 1 2 2 1 2.1 2电气线路敷设 , ⋯⋯ 1 2 2 附录A本规程用词说明 ⋯⋯ 1 2 4 1 总则 1.0.1 为了贯彻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建筑施工技术行为, 提高智能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操作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系统的 正常运行,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 改建工程中的智能建筑土程的施工。 1.0.3 智能建筑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和承包合同文件要 求均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1.0.4 在本规程内凡列为黑体字的均为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 制性条文中的条款,所有参与建设活动的各方都必须严格执 行。 1.0.5 智能建筑工程的质量检验和验收,除满足本规程要求外, 对通信网络、信息网络、建筑设备监控、 安全防范、综合布线、 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环境、住宅 ( 小区)智能化系 统等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分别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统 一 标准( G B S O 3 0 0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 B 5 0 3 3 9) 及辽宁省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D B Z I /T I3 4 1)执行。 1.0.6 智能建筑施工中的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和防火、防有害 物质要求等必须按国家或地方现行有关标准、文件执行。 2 基本规定 2.1 一 般规定 2.1.1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包括管线敷设、设备安装、系统调试 及质量控制。 2.1.2 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应包括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 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 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 、环境和住宅 ( 小区)智能化等子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又分为若干个分项工 程 ( 子系统)。 2.1.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 后系统集成的顺序进行。 2.1.4 智能建筑工程的现场质量管理,应符合江宁省D B Z I / T 1 3 4 1 附录A ,表A .0.1的要求。 2.1.5 火灾 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 络系统的检测验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 律法规执行;其他系统的检测应由省市级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组织实施。 2.2 材料要求 2.2.1 本规程所涉及的产品应包括智能建筑工程各子系统中使 用的材料、硬件设备、软件产品和工程中应用的各种系统接口。 2.2.2 产品质量检查应包括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 产品认证的产品 目录或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的 产品,未列人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或未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 可证管理的产品应按规定程序通过产品检测后方可使用。 2.2.3 产品功能、性能等项 目的检测应按现行国家相应产品标 2 、 ‘ 厂 准进行;供需双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可按合同规定或设计要求进 行。 2.2.4 对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产品,可要求进行工厂检测并 出具检测报告。 2.2.5 硬件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检查重点应包括安全性、 可靠性 及电磁兼容性等项 目,可靠性检测可参考生产厂家出具的可靠性 检测报告。 2.2.6 软件产品质量应按下列内容检查 2.2.6.1 商业化的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应 用系统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和 网管软件等应做好使用许可证及使 用范围的检查; 2.2.6.2 由系统承包商编制的用户应用软件、用户组态软件 及接口软件等,除进行功能测试和系统测试外,还应根据需要进 行容量、可靠性、安全性、 ’可恢复性 、兼容性、自诊断等多项功 能测试,并保证软件的可维护性; 2.2.6.3 所有 自编软件均应提供完整的文档 ( 包括软件资料、 程序结构说明、安装调试说明、使用和维护说明书等)。 2.2.7 系统接口的质量应按下列要求检查 2.2.7.1 系统承包商应提交接口规范,接口规范应在合同签 订时由合同签订机构负责审定; 2.2.7.2 系统承包商应根据接口规范制定接口测试方案,接 口测试方案经检测机构批准后实施。系统接口测试应保证接口性 能符合设计要求,实现接口规范中规定的各项功能,不发生兼容 性及通信瓶颈问题,并保证系统接口的制造和安装质量。 2,3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 2.3.1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应包括与前期工程的交接和工程 实施条件准备、进场设备和材料的验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和过 程检查、工程安装质量检查、系统 自检和试运行等。 2.3.2工程实施前应进行工序交接,做好与建筑结构、建筑装 了 饰装修 、、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和电梯等 分部工程的接口确认。 2.3.3工程实施前应做好如下条件准备 2.3.3.1 检查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的完备性,智能建筑工 程必须按已审批的设计文件( 施工图)实施;工程 中出现的设 计变更,应填写设计变更通知书; 2.3.3.2 完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制度和施工技术措施。 2.3.4 必须按照合同技术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设备、 材料和软件进行进场验收。进场验收应有书面记录和参加人签 字,并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验收人员签字。未经进场验收合 格的设备、材料和软件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 经进场验收的 设备和材料应按产品的技术要求妥善保管。 2.3.5 设备及材料进场应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具体要 求如下 2.3.5.1 ‘ 保证外观完好,产品无损伤、无瑕疵,品种、数量、 产地符合要求; 2.3.5.2 设备和软件产品的质量检查应执行本章第2.2节的 规定; 2.3.5.3 依规定程序获得批准使用的新材料和新产品除符合 本条规定外,尚应提供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2.3.5.4 进口产品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提供原产地 证明和商检证明,配套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 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应为中文文本 ( 或附中文译文) 。 2.3.6 应做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和过程检查记录,并经监理 工 程师签字确认;未经监 理工程师签字 ,不得实施隐蔽后的作业。 2.3.7 施工单位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应对系统进行 自检,自检 时要求对检测项 目逐项检测。 2.3.8 根据各系统的不同要求,应按G B 5 0 3 3 9、 D B 2 1 /T 1 3 4 1 规 定的合理周期对系统进行连续不中断试运行。并填写试运行记录 和报告。 4 2,3.9 ‘ 施工中的安全用电管理,应符合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 用电安全规范(G B 5 0 1 9 4 )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范( J G J 4 6) 中的有关规定。 2,3.1 0工程施工应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气候条件等因素影响, 根据现场情况应采取相应措施。 2 4 系统检测 2.4.1 系统检测时应具备的条件 2.4.1.1 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已进行了规定时间的试运行; 2.4.1.2已提供了相应的技术文件和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 录。 2.4.2 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依据合同技术文件和设计文件, 制定系统检测方案并经检测机构批准实施。 2 . 4.3 检测机构应按系统检测方案所列检测项 目进行检测。 2.4.4 检测结论与处理,按辽宁省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实施细则( D B Z I /T 1 3 4 1 )规定进行。 2.5 分部 ( 子分部)工程交接验收 2.5.1 各系统验收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2.5.1.1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检查; 2.5.1.2 系统检测合格; 2.5.1.3运行管理队伍组建完成,管理制度健全; 2.5.1.4运行管理人员已完成培训,并具备独立上岗能力; 2.5.1.5 竣工验收文件资料完整; 2.5.1.6 系统检测项 目的抽检和复核应符合设计要求; 2.5.1.7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5.1.8根据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 B / T S O 3 1 4)的规定, 智能建筑的等级应符合设计的等级要求; 2.5.1.9 竣工验收时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及辽宁省 D B Zl/ T I3 4 1 中的相关表格填写资料审查结果和验收结论。 万 3 通信 网 络系统 3.1 一 般规定 3.1.1 本章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通信网络系统及与公用通信 网之间接口的工程施工,通信网络系统工程的检测与验收按本规 程D B 2 1 / 9 0 0 .2 4及辽宁省D B 2 1 /T 1 3 4 1的规定执行。 3.1.2 本系统应包括通信系统、卫星数字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 公共广播及紧急广播系统等各子系统及相关设施。其中通信系统 包括电话交换系统、会议电视系统及接人网设备。 3.1.3 通信网络系统的机房环境应符合本规程第n章的规定, 机房安全、电源与接地应符合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 范(Y D 5 0 7 9)和本规程第6章和第9章的有关规定。 3.1.4 通信网络系统缆线的敷设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3.1.4.1 光缆及 双绞电缆应符合本规程第7章和第1 0章规 定; 3.1.4.2 电话线缆应符合 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 施验收规范( Y D 5 0 4 8 )的规定; 3.1.4.3 同轴 电缆应符合有线 电视广播 系统技术规范 G y 丫 T I0 6)的规定。 3.1.5 从事有线电视网、监测网设计、安装、施工业务的单位 需报省级以上( 含省级)广播 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有省级 以上 ( 含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 有线电视网 ( 监 测网)设计( 安装)许可证。 3.1.6 市、县级以上有线广播电视网、监测网工程设计、施工、 安装,必须由依法取得有线电视网 ( 监测网)设计 ( 安装) 许可证的单位承担。 3.1.7 有线广播电视网、监测网、监控网 ( 含重大技术改造项 石 目) 工程建设完工后,须经原审批的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3.2 施 工准备 3.2.1 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及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等资料齐全, 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已通过会审和批准,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详 细勘察。 3.2.2 施工人员应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包括工程特点、 施工方案、工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 3.2.3 开工前的施工环境 ( 照明、通风、空调、给排水、室内 温湿度及装修等)和生产安全均需达到设计要求。 3.2.4 已安装的烟感、温感报警装置和灭火设施达到通信设备 使用的消防安全要求。 3.2.5 符合设计要求的接地设施已安装完。 3.2.6 主要设备必须备齐,其他设备、仪器、器材、工具等应 满足连续施工和阶段施工的要求。对工程施工所用器材的规格、 数量、质量进行检查,无相关检验证明或与设计不符的器材不得 在工程中使用。 3.2.7 应按照施工材料表对进场材料进行清点、分类。 3.3 材料 (设备) _要求 3.3.1 常用电缆、双绞电缆、光缆、钢管、型材、铁件、硬塑 料管、波绞管等相关材料 ( 设备)要求遵照本规程第 1 0章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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