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42@242-2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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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B 4 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 B 4 2 / 2 4 2 一2 0 0 3 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 T echnicalcodefor building foundation 2 0 0 3 一 0 3 一 0 7发布2 0 0 3 一 0 4 一 0 1实施 湖北省建设厅_⋯ _联 台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 B 4 2 1 2 4 2众0 0 3 次 前言 , , , , ⋯ ⋯ V 1总则 , , ⋯⋯ 1 2术语和符号 ⋯⋯ 2 2.1 术语 ,, , ⋯ ⋯ 2 2.2主要符号 , , , , ⋯ ⋯ 3基本规定 , ⋯⋯ 6 4岩土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 ⋯⋯ 1 3 4.1 岩土分类 ⋯⋯ 1 3 4 .2工程特性指标 , ⋯⋯ 1 8 5天然地基的设计计算 , , , 一 2 1 5.1 基础埋置深度 ⋯⋯ 2 1 5.2承载力计算 ⋯ ⋯”““““““2 2 5 .3 变形计算 , ⋯⋯ 2 9 5.4稳定性计算 口 ⋯‘⋯⋯ 3 5 6软弱地基 , ⋯ 6 6.1 一 般规定 ⋯⋯ 3 6 6 .2 软弱地基计算 , ⋯ ⋯ 3 6 6 .3建筑措施 , ⋯⋯ 3 7 6,4结构措施 ⋯⋯ 4 0 6.5施工措施及使用维护 , ⋯⋯ 4 1 6 .6 大面积地面荷载 ⋯⋯ 4 2 7地基处理 ⋯⋯ 4 5 D B 4 2 1 2 4 2一0 0 3 7.1 一 般规定 , ⋯⋯ 4 5 7 .2石灰桩复合地基 一 4 5 7 .3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 一 4 8 7.4混凝土桩复合地基 , ⋯⋯ 5 1 7 .5 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 , 一 5 5 8山区地基 , ⋯⋯ 5 9 8.1 一 般规定 , , ,,⋯ ⋯ 5 9 、N。承载力系数,按表5.2.4 一 1根据叭查表确定; 、 众 基础形状系数,按表5.2.4 一 2确定; 、 尹、 基础底面以下深度为 一 倍基础宽度的范围内的土 层 的粘聚 力 标准 值 (kP a) 、 内摩擦 角标 准 值 deg ,分层土取加权平均值; 厂 基础底面以下土的重度(kN/m3) 。当持力层为隔 水层时取天然重度;当持力层为透水含水层时取 浮重度; 厂, 基础底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重度 (kN/m “) 。当持 力层为隔水层时,采用基础底面以上土的天然重 度加权平均值;当持力层为含水层时,按该含水 层地下水位上、下分别取天然重度、浮重度进行 加权平均; 云 基础底面宽度,大于6 m时按6 m取值; 廿 -一一 基础埋置深度 ( m, 一 般 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在 填方整平地区,可自填土地面标高算起,但填土 在上部结构施工后完成时,应 自天然地面标高算 了 气 气 D B 4 2 1 2 4 2 一2 0 0 3 起;对于地下室,如采用箱形基础或筏基,基础 埋置深度 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如采用独立基础 或条形基础,宜自室内地面标高算起。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由下式确定 飞 fa .八/ k 5 2 .4 一5 式中秀安全系数,确定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时,对粘性土取2; 对老粘性土,取2.5 一 3.0;对砂类土,取4.0。 叭 ( 。 ) N c 叽 N r少、( N c 从 N r 0 1 2 3 4 5 6 7 8 9 1 0 1 1 1 2 1 3 1 4 1 5 1 6 1 7 1 8 1 9 2 0 2 1 2 2 2 3 2 4 2 5 1 4 3 8 6 3 9 0 1 9 4 9 81 1 6 5 3 9 2 3 5 80 2 8 81 .3 7 .9 8 ⋯6 3 * 9 3 ⋯83 ⋯0 5 乒 5 . 5 . 5 . 6 . 6 . 6 . 7 . 7 . 7 . 8. 8. 9 . 9 . 1 0 1 0 1 1 1 2 1 3 1 3 1 4 1 5 1 6 1 8 1 9 2 0 0 0 0 9 2 0 3 1 4 3 5 7 7 2 88 0 6 2 5 4 7 7 1 9 7 2 6 5 9 9 4 3 4 7 7 2 6 80 4 0 0 7 82 6 6 6 0 6 6 上 1 . L 1 . L 1 . 1 . 1 - 2 . 2 . 2 . 2 . 2 . 3 . 3 . 3 . 4 . 4 . 5 . 5 . 6 . 7 . 7 . 8. 9 . 1 0 0 0 0 7 1 5 2 4 3 4 4 5 5 7 7 1 86 0 3 2 2 4 4 6 9 9 7 2 9 6 5 0 6 5 3 0 7 6 8 3 9 2 0 1 3 2 0 4 4 88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L 1 . 1 . 1 . 1 . 2 . 2 . 3 . 3 . 4 . 4 . 5 . 6 . 7 . 8. 9 . 1 0 丹 匕 月 ‘ 0 0 9 0 , 1 0 自 今 口 4 lb 『 b 叮 1 O n 9 0 1 二 勺 自 nod 二 只 口 八 O 月 l 八 匕 O 甘 0 9 目 9 目 O 乙 Q 自 nJ qU 勺 口 勺 口 od qU C O 八 O 怪 d 勺 口 d 二 d 占 4 连 几 连 占 d 4 4 d ‘ 月 性 一 b 2 2.2 5 2 3.9 4 2 5.80 2 7。86 3 0.1 4 3 2.6 7 3 5.4 9 3 8.6 4 4 2。1 6 4 6.1 2 5 0。5 9 5 5.6 3 6 1.3 5 6 7.87 7 5.3 1 83.86 9 3.7 1 1 0 5.1 1 11 8.3 7 1 3 3.88 1 5 2.1 0 1 7 3.6 4 1 9 9。2 6 2 2 9.9 3 2 6 6.89 85 2 0 7 2 4 4 4 0 6 3 1 8 0 9 4 4 3 0 7 5 9 2 9 3 9 6 2 0 9 0 3 8 0 2 .3 1 ⋯88 ⋯3 1 1 1. 1 3. 1 4. 1 6. 1 8. 2 0. 2 3. 2 6. 2 9. 3 3. 3 7. 4 2. 4 8. 5 5. 6 4. 7 3. 85. 9 9. 1 1 5 1 3 4 1 5 8 1 87 2 2 2 2 6 5 3 1 9 5 4 4 7 7 2 3 4 4 0 9 9 2 2 1 9 0 6 0 3 3 1 1 9 0 3 2 5 .4 1 .2 2 .5 5 .5 4 .6 4 ⋯7 6 ⋯0 l 1 2. 1 4. 1 6. 1 9. 2 2. 2 5. 3 0. 3 5. 4 1. 4 8. 5 6. 6 6. 7 8. 9 2. 1 0 9 1 3 0 1 5 5 1 86 2 2 2 2 7 1 3 3 0 4 0 3 4 9 6 6 1 3 7 6 2 2 5 D B 4 2 1 2 4 2 一2 0 0 3 表5.2.4 一 2基础形状系数 } 基础型式 , 氏 又 条形1.0 0 l。0 01.0 0 矩形l 一 0.4 bll 1bl乃tan必 ‘ 1b的( N n/ N c 圆形和方形0.6 0ltan沪 , 1 N ,Z从) 注b、I分别为基础底面宽度和长度。 5 .2 .5当基础宽度大于3 m或埋置深度大于0.sm时,以载荷试验或 其他原位测试、查承载力表等方法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尚应按 下式修正 五 二 ‘瓜 十 味八乙 一 3 )十忆几(d 一 O .匀(5.2.5 式中 .fa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ax 通过查表、载荷试验或其他原位测试确定的地基承载 力特征值; 行。 、 邓d 基础宽度和埋深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 按基底下土 类查表5.2.5取值。 b基础底面宽度 (m,当基宽小于3 m按3 m取值,大于 6 m按6 m取值; z 、 凡 按本规范5.2.4条规定取值; d基础埋置深度 (m,按本规范5.2.4条规定取值。 表5.2.5承载力修正系数 土的类别 泞卜 llu 淤泥和淤泥质土 01.0 人工填土01.0 粘性土 几多 1.0 几 =0 .7 5 几 簇0 .2 5 0 0.1 0.3 1.0 l。4 1.8 D B 4 2 1 2 4 2一0 0 3 续表 红粘土 含水比a 、 >0 . 8 含水比a。续0 . 8 0 0.1 5 Q 自 d 二 i 几 1 几 大面积压 实 填土 压实系数大于0 . 9 5、粘粒含量P c 1既的粉土 最大干密度大于2.lt/护的级配砂石 0 0 1.5 2.0 粉土 粘粒含量p。) 1溅的粉土 粘粒含量p 。 <1既的粉土 0。3 0。5 1.5 2。0 粉砂、细砂( 不包括很湿与饱和时的松散及稍密状态) 中砂、粗砂、砾砂和碎石土 2.0 3.0 八 U 4 八 0 4 注1土的I L介于0.2 5与1.0之间时可插值确定叽、 勺 ; 注2强风化的岩石,可参照所风化成的相应土类取值,其他状态下的岩石不修正; 注3地基承载力按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确定时不进行深度修正。 5 .2.6 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用岩基载荷试验并结合本规范附录 表E.0.1 一 1综合确定。对完整、较完整和较破碎的岩石可按下式计算 fa 二 叭‘爪 (5 .2.6 式中 fa 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瓜 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 娇 折减系数,根据地区经验确定。无经验时,对完整岩 体可取0.5;对较完整岩体可取0.2一0.5;对较破碎岩 体可取0.1 0.2。 5 .2 .7 当地基受力层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按下式验算 p P o成九z 5 .2.7 一 1 式中 几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软弱下卧层顶面处的附加 压力值; p。厂 --一 软弱下卧层顶面处土的自重压力值; faz软弱下卧层顶面处按抗剪强度指标计算或修正后的地基 承载力特征值。 对条形和矩形基础,p值可按下式计算 D B 4 2 1 2 4 2 一2 0 0 3 条形基础 Z b( 夕、 一 尸。) b2 2tall夕 5.2.7 一 2 矩形基础 lb ( 八 一 P o b十七tano l 2 2tan 仍 5.2.7 一 3 式中 b条形基础或矩形基础底边的宽度; 于 -品一 矩形基础底边的长度; po 基础底面处土的自重压力值; 之 一 基础底面至软弱下卧层顶面的距离; 口地基压力扩散线与铅直线的夹角。当基础底面至软弱下卧 层顶面的距离与基础宽度之比z/ b大于1,O或之不小于3 m 时取2 2 “ ,如受力层为密实的碎石土、密实的砾砂、粗 砂、中砂 以及老粘性土时取3 0 ” 。当之/b 小于l/ 4且z 小于3 m时0取0 o; z/ b 为1.0与1/4之间时,内插确定 O值。对于独立柱基宜适当折减0值。 5 .2 .8既有建筑物加层改造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宜通过试验确定。 在房屋完好、变形基本稳定且原地基承载力在80 kP a以上的条件下, 也可按下式确定 .几二刀lfo 。 (5.2.8 式中 几 加层改造设计时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oa原房屋设计时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从 提高系数,按表5.2 . 8采用。 D B 4 2 / 2 4 2 一2 0 0 3 表5.2.8提高系数从值 p/.乙J 0.90.80.70.60.5 /ll1.2 51.21.1 5l,l1.0 5 注1p为原房屋设计时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 注2采用本表的提高系数尚应满足以下房屋使用年限砂土地基4年以上;粉土、粉质粘 土地基6 年 以上;粘 土地基8 年 以上; 注3当提高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扩大基础面积、加固地基土等措 施。 5 .3 变形计算 5 .3,1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地基变形允许值 。建筑物地 基变形允许值按表5 .3.1确定。对表中未包括的建筑物,其地基变形 允许值应根据上部结构对地基变形的适应能力和使用上的要求确定。 表5.3建筑物地基变形的允许值 地 基 土 类 别 变形特征 中、低压缩性土 砌体承重结构基础的局部挠曲 工业与民用建筑相邻柱基的沉降差 l)框架结构 2)砌体墙填充的边排柱 3 )当基础沉降时不产生附加应力的结构 D.0 0 1 高压缩性土 0.0 0 1 5 0.D 0 2 I 0.0 0 0 7 1 0.0 0 5 1 1 2 0 ( 仅对中压缩性土) 0.0 0 3 1 0.0 0 1 t 0.0 0 5 1 ‘单 层排架结构( 柱距为6 m)柱基的沉降量( 而心 桥式吊车轨面的倾斜 ( 按不调整轨道考虑) 纵向 横向 多层和高层建筑的整体倾斜 枪(2 4 2 4<掩蕊 6 0 6 0<枪蕊 1 0 0 掩>1 0 0 多层建筑及体型简单的高层建筑中心点的计算沉降 ’ 量 加 词 2 0 0 0,0 0 4 0.0 0 3 0,0 0 4 0.0 0 3 0.0 0 2 5 0.0 0 2 2 0 0 2 9 D B 4 2 / 2 4 2 一0 0 3 续表 高耸结构基础的倾斜 高耸结构基础的沉降量伽幻 掩落2 0 2 0<掩毛 5 0 5 0<掩成 1 0 0 1 0 0<掩成 1 5 0 1 5 0<掩簇2 0 0 2 0 0<掩毛 2 5 0 掩成 1 0 0 1 0 0<雌簇2 0 0 Z D D<雌续2 5 0 D.0 0 8 0.0 0 6 0.0 0 5 0.0 0 4 0.0 0 3 0,0 0 2 4 0 0 3 0 0 2 0 0 注1本表数值除注明为计算沉降量的以外,均为建筑物地基实际最终变形允许值 注2I为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 耐;枪为自室外地面 起算 的建筑物高度( 时; 注3倾斜指基础倾斜方向两端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的比值; 注4局部挠曲占指砌体承重结构的相对挠度。根据连续三点月、从c(点距6 1 0动的沉降 S ^、凡、昆按下式计算 占=} a 汕 一 “ }代 。/l. c. 式中 a s = 一 胡 夕两点之l ed的倾斜率, 气。 = S 。一、) /气 、; aC 月 c两点之间的倾斜率, a、一 (, 。 一 s ,, lI、。 ; 气。 、 气。 一 分别为服解两点之间的水平距离 5.3 .2计算地基变形时,可采角各向同性均质线性变形体理论计算地 基内的应力分布。沉降量的计算可采用室内土工试验或原位测试得到 的压缩性指标。地基的最终沉降量按下式计算 __二,_,_二_小P z , ,二二 J 一 汽 J / .s 匕J二 一 气zi 铸 一 z, .q城-- l l - 与 5.3.2 一 1 式中 r 一- 地基最终沉降量 ( mm; , ‘ 巳 -- 按分层总和法计算出的地基沉降量(mm; 叭 沉降计算经验系数,根据地区沉降观测资料及经验确定, 无地区 经验时可采用表5 .3 .2 一1 的数值; n地基变形计算深度范围内所划分的土层数(图5 .3.2 ; p。 对应于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时的基础底面处的附加压力 kP a ; 乓, 基础底面下第i层土的压缩模量( M P a,应取土的自重压 3 0 D B 4 2 1 2 4 2 一2 0 0 3 力至土的自重压力与附加压力之和的压力段计算; z,、 气 _,基础底面至第i层土、第1 -1层土底面的距离( m; 民 、 灭 _。基础底面计算点至第i层土、第i- l层土底面范围内平均 附加应力系数,可按本规范附录G采用。 表5.3 . 2 一 1 沉降计算经验系数叭 赢解逻 2.54.0 7.01 5.02 0.0 刀,,)人k 几,成 0 .7 5 .从 1.4 1.13 0 嘴 . 二 心 . 皿 八 U 7 , 且 nU 月 呀 4 八 U 八 U 0.2 0.2 注右 。为变形计算深度范围内压缩模量的当量值, 应按下式计算 一 芝.七 风 = 井亡 式中 次 第l层土附加应力系数沿土层厚度的积分值。 天然地面标高 基残标高 卜 . ... 一 川 i 一 1层 乎均附加应力系数反曲线 图5,3.2基础沉降计算的分层示意 地基沉降计算深度zn( 图5.3.2 ,应符合下式要求 D B 4 2 1 2 4 2 一2 0 0 3 细二簇0 .0 2 5艺△可 i l 5.3.2 一 2 式中 劫在计算深度范围内,第i层土的计算沉降值; A s ; 在由计算深度向上取厚度为、的土层计算沉降值, 公见图5 .3 .2并按表5 .3 .2 一2确定。 如确定的计算深度下部仍有较软土层时,应继续计算。 表5.3.2 一 2恋z bm b 续 2 2b 成44b 88b 加 ( m0.30.60.81.0 当无相邻荷载影响,基础宽度在lm 一 3 0 m范围内时,基础中点 的地基沉降计算深度也可按下列简化公式计算 z 。 = b25 一 o4 1,b 5.3.2 一 3 式中b基础宽度 ( m)。 在计算深度范围内存在基岩时, z 。可取至基岩表面;当存在较 厚的坚硬粘性土层或密实砂卵石层,建筑物对沉降无特殊要求时, z 。可取至该土层表面 。 5 .3 .3对甲级建筑物尚宜采用考虑地基土的应力历史的方法,按以下 公式计算地基沉降量 1对正常固结土 __令 l7,「 _._内 十 气、马 气1 二 宕 山了 一 }与 1纵 少 ,、;1 +气,L P o ,」 5.3.3 一 1 对超固结土 当po ;pzi落夕c,时 D B 4 2 / 2 4 2 一2 0 0 3 、 一 客击「 、lg (导) 」 5.3.3 一 2 当尸。,+刀z,>刀ci时 令专「__1_,、、.,__几 +。 、飞 sn 一 2才 乙 sel马彗 卫 ) +吃 嵘 址 匕 一 )I 5 .3.3 一 3 间l 十兔 L 了乙了毛 」 3 总沉降量 s snl +夕 ,1 2 s , 、3 5.3.3 一 4 式中 n、、 .sn, 地基压缩层范围内符合式5.3.3 一 1条件的计算分 层数、累计沉降量; nZ 、.气 2 地基压缩层范围内符合式5.3.3 一 2条件的计算分 层数、累计沉降量; n3 、 sn3 地基压缩层范围内符合式5.3.3 一 3条件的计算分 层数、累计沉降量; h , 第i层分层厚度; e0,第i层初始孔隙比; cs, 、 cci- - -一 分别为第i层土的回弹指数和压缩指数; P oi -一一 第i层土自重压力平均值; P zi 相应于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时第i层土附加压力 平均值,附加压力系数见附录G ; P c厂 一一- 第i层土前期固结压力平均值。 4地基压缩层深度为附加压力等于 土自重压力2 0 %处,对于软 土等于土 自重压力1 0 %处。 5 .3 .4 按原位测试得到的压缩性指标计算地基平均沉降量,可采用下 列公式 ,一 , 0 今 一 。黔 5.3.4 D B 4 2 1 2 4 2 一2 0 0 3 式中 了 ---- 沉降量; P =。 相应于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平均附加 压力; b基础底面宽度; 占, 、 占、1 与 l/b及刀b有关的无因次系数,可按附录H查表确定; E 0厂 一一 基础底面下第i层土的变形模量; 科 基础底面下第i层土的泊松比。 5 .3.5计算地基变形时应考虑相邻荷载的影响,其值可按应力叠加原 理,采用角点法计算。 5 .3.6 当建筑物具有 一 层或多层地下室时,应考虑深基坑坑底土的回 弹再压缩。计算时回弹荷载取基础底面处的土 自重压力。按建筑地 基基础设计规范G B 5 0 0 0 7 一 2 0 0 2第5.3.9条规定计算回弹变形量。 当按回弹指数计算时采用式 (5.3.6 一 1;按回弹变形模量计算时采用 式(5.3.6 一 2)。 s。 一 全 上 「、 g(卫卜){ ‘二,I eoiL 双、+几 」 5.3.6 一 1 sr。 = 夕。b艺( l 一 飞 ,尹 ,之匀 暇 5.3.6 一 2 式中 srs 回弹再压缩沉降量; po 一 基础底面处的土自重压力; n回弹再压缩沉降计算深度范围内土的分层数,回弹再压 缩沉降计算深度为按pzo计算的附加压力等于土自重压 力2 0 %处; poi- - 一 按p。计算的第i层土附加压力平均值; 风, 第i层土的回弹变形模量,由载荷试验回弹曲线确定; 其余符号同前。 D B 4 2 / 2 4 2 一2 0 0 3 5 .3 .7 在同 一 整体大面积基础上建有多栋高层和低层建筑,应按照上 部结构、基础与地基的共同作用进行变形计算。 5 .3.8大面积地面荷载引起的沉降, ’ 可按本规范第6.6节有关规定进 行计算。 5 .3 .9对于间距较密 ( 压力扩散角线相互交叉) 的基础,验算软弱下卧 层强度及地基变形时,应考虑地基压力扩散重叠的影响。 当建筑物采用条形基础,且条形基础净面积和基础外包面积之比 大于0.6时,可按筏板基础计算地基变形。 5 .4稳定性计算 5 .4.1 建筑物位于斜坡场地或挖方边坡坡顶附近时应按本规范第 8.4.1条 一 第8.4 .4条进行稳定性验算。 5 .4 .2 ’位于稳定土 坡坡顶附近的建筑,基础底面外缘距坡顶边缘的距 离尚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 B 5 0 0 0 7的有关规定。 D B 4 2 1 2 4 2 一2 0 0 3 6 软弱地基 6 .1 一 般规定 6.1.1主要由淤泥、淤泥质土、人工填土或其他高压缩性土层构成的 地基。应按软弱地基进行设计 。在建筑地基的局部范围内有高压缩性 土层时,应按局部软弱土层考虑。 灵敏度S t为原状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与重塑土的无侧限抗压强 度之比。粘性土的灵敏度, 按表6.1.1分为四类 表6.1.1粘性土的灵敏度 st 2 2共 S t 44 续5.8 st 〕8 不灵敏中等灵敏 灵敏极灵敏 口 6.1.2软弱地基设计应考虑上部结构和地基的共同作用。对建筑体 型、荷载情况、结构类型、地质条件和 经济指标等进行综合分析,确 定合理的基础设计方案和技术措施。 6.1.3当软弱地基的承载力和变形能满足多层建筑的地基基础设计 要求时,可采用天然地基。否则,应采用地基处理或桩基等其他方案 。 6 .2 软弱地基计算 6 .2.1 砌体结构竖向荷载的重心可按下列方法简化计算 1 按屋面与楼面板、梁 ( 含悬挑构件) 和墙、柱分别统计其荷载, 2屋面与楼面板、梁构件荷载不经由墙、 柱支承传至基础,而 按各 自的荷载重心直接投影于基础底平面上; 3 在基础底平面_匕由各个荷载的重心位置及其大小计算出总 的结构竖向荷载重心。 D B 4 2 1 2 4 2 一2 0 0 3 6 .2.2 多层建筑在地基土 比较均匀的条件下,宜使基础平面形心与结 构竖向永久荷载重心重合。当不能重合时,在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下 , 偏心距宜符合下列要求 、 l 声 、 1 了 儿 巾 叼 走 月 2 - - 1 川 宜 7 5 厂 e蕊 0.1 5 一 A 6.2 当筏板基础为矩形时 el 一 宾扮 一 b4 0 6.2 式中 不 卜 与偏心距方向 一 致的基础底面边缘抵抗矩; A基础底面积; b与偏心距方向 一 致的筏基底面宽度。 6 .2 .3当按地基承载力计算基础面积时,对变形敏感的建筑物, 在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下,基础底面处的附加压力值不大于0.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 。 6 .2 .4 在软弱地基建筑场地上,大面积填土宜先填土后施工基础。填土 宜在基础施工前三个月完成。 地基设计时,应考虑大面积填土荷载引起软弱土层的变形量。新 近人工填土引起淤泥和淤泥质土的附加变形量,可认为在建筑物施工 期间只完成其最终变形量的5 2 0 %。 6 .2 .5软弱地基设计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及第1 1章的有关规定。 6 .3建筑措施 6 .3.1 在满足使用和其他要求的前提下,建筑体型应力求简单。当建 筑体型比较复杂时,宜根据其平面形状和荷载的差异情况,在适当部 位设置沉降缝将其划分成若干个刚度较好的结构单元。当高度差异或 荷载差异较大时,可将两者隔开 一 定距离,当拉开距离后的两单元必 须连接时,应采用能 自由沉降的悬挑等连接构造。对于后期不均匀沉 D B 4 2 1 2 4 2 一2 0 0 3 降量较大的建筑物,两单元间不应采用简支连接的结构型式。 6 .3 .2 建筑物的下列部位宜设置沉降缝 1建筑平面的转折部位; 2 建筑物高度差异或荷载差异处; 3长高比过大的砌体承重结构或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适当部 位; 4地基土的压缩性有显著差异处; 5 建筑结构或基础类型不同处; 6分期建造房屋的交界处。 沉降缝应有足够的宽度,沉降缝的缝宽可按下式计算 ,t f 6 H f, 2 0 (6.3.2 式中 哄 沉降缝的宽度值 (mm) , wf不应小于6 0 mm; H n 一一 自基础底面标高算起至建筑物沉降缝侧边顶的高度 m)。 高耸建筑物沉降缝宽度应按本规范表5.3.1允许倾斜值经计算 确定。 一 当沉降缝两侧单元建筑物顶高度不同时,缝宽应按H 。的低值取 用。沉降缝内不应填塞碎砖、碎木块、混凝土或砂浆碎块等建筑垃圾。 抗震设计时,沉降缝宽度尚应满足抗震缝宽度要求 。 6 .3.3 相邻建筑物基础间净距,可根据相邻建筑物的不同基础情况, 按下列条件确定 1 相邻建筑物均采用天然地基时,可按表6.3.3选用。 D B 4 2 1 2 4 2 一2 0 0 3 表6.3.3相邻建筑物基础间的净距单位为m 嘉蕊撰鳄 、 L /从续2 . 5 2 .5L / 价 <5 .0 7 0 1 5 02 43 6 1 6 0 2 5 Q4 66 9 2 6 0 4 0 06 99 ro1 2 注1表中L为建筑物长度或沉降缝分隔的单元长度(m; H r 为 自基础底面标高算起至建 筑物主要屋面的高度(m ) 。 注2当被影响建筑物的刚度较好时,其间净距可适当缩小。 注3当有下列情况时,可不受表6.3.3的限制 , l)影响建筑物的预估中心沉降量小于4 0 mm时; 2 )当相邻建筑物基础间主要受力层内采用排桩、地下连续墙等隔离措施时。 注4当被影响建筑物属于对变形有严格要求的建筑物时,基础间净距应通过计算确定。 2当被影响建筑物采用桩基础,影响建筑物采用浅埋天然地基 时,或当被影响建筑物采用天然地基,影响建筑物采用桩基础时,基 础间净距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并考虑施工影响后确定 ,不受表6.3.3 规定限制。 3在确定相邻建筑物净距时,尚应考虑被影响建筑物的现状。 6 .3 .4 建筑物各组成部分的标高,应根据基础的预估沉降值,采取下 列相应措施适当调整 1室内地坪和地下设施的标高应予以抬高; 2建筑物各部分 ( 或设备之间) 使用功能有联系时,可将沉降较 大者标高予以提高; 3应考虑建筑物与设备之间的沉降差,并留有足够的净空; 4 建筑物有管道穿过时,应预留足够尺寸的孔洞,管道应采用 柔性接头等; 5必要时,可在建 ( 构) 筑物( 如油罐) 的承重构件中,设置千斤 顶支座,以备将来调整标高时安设千斤顶。 D B 4 2 1 2 4 2 一2 0 0 3 6 .4结构措施 6 .4.1 根据不同结构型式和地质条件,可按下述条件选用处理方案 1对于地层较均匀,建筑体型较规则,荷载或荷载差异不大的 建筑物,可采用加强基础整体刚度的方法,如采用交叉梁系基础,筏 板基础或箱形基础等; 2当条件许可时,可采用加大基础埋深,设置半地下室或地下 室的补偿基础,采用覆土少、自重轻的基础型式; 3当地基承载力或变形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宜对地基进行处 理,可选用机械压( 夯) 实、换填垫层或复合地基等方法; 4 对于地质条件复杂,建筑体型复杂、荷载或荷载差异较大的 建筑物,可采用桩基或桩筏基础。 6 .4 .2为减少建筑物沉降和不均匀沉降, 可采用下列措施 1选用轻型结构,减轻墙体 自重,采用架空地板代替室内填土; 2调整各部分的荷载分布、基础宽度或埋置深度; 3加强基础及上部结构刚度。 6.4 .3对于砌体承重结构的房屋,宜采用下列措施增强整体刚度和强 度 1对于三层和三层以上的房屋,其长高比L八去不宜大于2.5; 当房屋的长高比为2.5L /H f 簇3.0时,宜合理布置纵横墙,做到纵横 墙不转折或少转折,并应控制其内横墙间距或增强基础刚度和强度 。 当房屋的预估最大沉降量不大于1 2 0 mm时,其长高比可适当放宽。 2墙体内宜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 3 在墙体上开洞时,宜在开洞部位采用构造柱及圈梁加强。 6 .4 .4 圈梁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1 在多层房屋的基础和顶层处应各设置 一 道圈梁,其他各层亦 宜每层设置圈梁。单层工业厂房、仓库可结合基础梁、联系梁、过梁 D B 4 2 1 2 4 2 一2 0 0 3 等酌情设置; 2 圈梁应设置在外墙、内纵墙和主要内横墙上,且宜在平面内 连成封闭系统。 6 .4 .5当建筑物的长高比大于2.5时,为减少房屋纵向正挠曲沉降, 宜采用下列措施 1 当采用筏板基础时,纵向两端宜少挑出,其挑出的长度从轴 线算起 一 般不宜大于1 0 O 0 mm 。横向挑出可为不等宽,即中部较宽, 两端较窄,当横向挑出长度大于1 5 0 0 mm时,宜增设基础挑梁。 2 其他类型基础宜采取降低建筑物中部基底附加应力的措施。 6 .4 .6当沉降缝设置在建筑物中部时, 宜采用下列措施 1邻近沉降缝两边的上部结构宜选用轻质材料,减轻墙体 自重, 采用架空地板代替室内填土。 2邻近沉降缝两边的基础可选用较小的基底压力。 6 .4.7 当采用地下室和箱形基础作为补偿基础时,可采用灌水等预压 措施,灌水预压时间可结合沉降观测确定, 并宜控制基底最大压力不 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6 .4 .8当建筑物与其邻接的附房( 如门罩、连廊及低层用房等) 用沉降 缝分隔时,附房基础方案的选择,应考虑附房沉降与主楼相协调。 6 .5施工措施及使用维护 6.5.1应选择合理的施工程序,对荷载差异较大的建筑物,宜先建重、 高部分,后建轻、低部分。对基础埋深不同的建筑物,宜先深后浅。 6 .5 .2施工时,宜采取下列措施 1当开挖基坑采用明沟排水时,应先挖好集水井,井底铺设滤 水层。排水沟随基坑开挖逐步加深。水应连续排出,及时引开,严禁 昼排夜淹。 雨季施工时,应加强地面有组织排水,防止地面水及管道漏水流 D B 4 2 1 2 4 2 一2 0 0 3 入基坑造成基坑边坡塌方和坑底土浸泡软化、膨胀隆起等现象发生。 2基坑开挖时,弃土应随挖随运,不得堆置坑边,如必须临时 堆置时,应验算边坡稳定及坑底隆起。 在坑边设置重型设备时,也应 考虑其影响。 3施工时应注意对基坑底面软土的保护,减少扰动,宜采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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