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pdf

返回 相似 举报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8页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pdf_第2页
第2页 / 共88页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pdf_第3页
第3页 / 共88页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pdf_第4页
第4页 / 共88页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pdf_第5页
第5页 / 共8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U D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 B50 2 3 3 一 2 0 0 5 1 1 0 一 S O O kV 架空送电线路 施工及验收规范 C ode for 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 of11 0 50 0 kVoverheadtransmissionline 2 0 0 5 一 0 7 一 1 9 发布 2 0 0 5 一 1 0 一 0 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 部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1 0 一 sookV架空送电线路 施工及验收规范 C ode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 of11 0 一 5O O kVoverheadtransmissionline G B50 2 3 3 一 2 0 0 5 主编部门中国 电力企 业 联合会 批 准部门中华人 民共和 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5年 1 0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 0 0 5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1 0 一 sookv 架空送电线路 施工及验收规范 G B 5 0 2 3 3 一 2 0 0 5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裤地北里甲n号国宏大厦C 座4层) ( 邮政编码1 0 0 0 3 8电话6 3 9 0 6 4 3 3 6 3 9 0 6 3 81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 85 0X11 6 8毫米l/3 22.7 5印张7 0千字 2 0 0 5年9月第 一 版 2 0 0 6年3月第三次印刷 印数4 0 2 0 1 一 6 0 3 0 0册 统 一 书号1 5 80 0 5 8 6 80 定价1 4.0 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 5 3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1 1 0 一 soo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1 1 0 一 sookV架空送 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 标准,编号为G B 5023 3 一 20 0 5,自2 0 0 5年1 0月1日起实施。其 中,第1.0.3、 1.0.5、2.0.11、3)、5.1.21)、5.2.9、5.2.1 0 1、2、3、4)、6.1.1、6,2.1、6.3.1、7.1.1、7.3.11)、 7.4.1、 7.4.2、7.4.3、7.4.51)、7.4.83、5)、7.7.31)、9.2.2条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1 1 0 一 sookV架空电力线 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 B J2 3 3 一 9 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建设部 二0 0 五年七月+九 日 .J J 曰 . .卜. 月 lJ舀 本规范 是根据建设部 建标 [ 2 0 0 2 〕85号 文件关于印发 “二 0 0 一一 二0 0二年度工程建设 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 的 通知的要求,在 1 1 0 一 S O O 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 G B J23 3 一 9 0的基础上修订的。 本规范修订前曾广泛征求过意见,在编制过程中也将征求意 见稿在全 国范围内多次征求意见、多次会议讨论。 与原规范相比较,修订后 的本规范删除了诸如浇筑合金锚头 拉线、主角钢插人式基础的主角钢应 连同铁塔最 下段结构组装找 正 的规定等。对难以检测 的内容 ,如基坑 的 回填夯实密实度的不 同要求,作了简化处理。增加了如下内容 1.基础工程中的灌注桩基础及冬期施工; 2.杆塔工程中的钢管电杆施工; 3.架线工程中的光缆架设施工; 4.工程验收与移交中的竣工移交规定。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 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 由建设部负责管理 和对 强 制性 条 文 的解 释,由国电电力建 设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 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 和建议寄交国电电力建设研 究所(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3 3号 ,邮编1 0 0 0 5 5)。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 编 单 位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 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 参编 单 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输电线路专业委员会施工技 术分会 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 浙江省送变 电工程公司 甘肃送变电工程公司 黑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中国超高压输变电建设公司 主要起草人郑怀清李庆林许雄森马仁洲李逸白 陈发宇吴九龄张会韬杨逸耘 目 1 总则 , ⋯ ⋯ (1 2 原材料及器材的检验 , ,⋯ ⋯ (2 3 测量 ⋯ ⋯ (6 4 土石方工程 , , , ⋯ ⋯ (8 5 基础工程 , ⋯ ⋯ ( 1 0 5.1 一 般规定 ⋯ ⋯ (1 0 5.2 现场浇筑基础 ⋯ ⋯ , ⋯ ⋯ (1 0 5.3 钻孔灌注桩基础 , ⋯⋯ (1 3 5.4 混凝土电杆基础及预制基础 二‘ ⋯⋯ (1 5 5.5 岩石基础 ⋯⋯ ( 1 6 5.6 冬期施工 , , , ⋯ ⋯ (1 7 6 杆塔工程 , ⋯⋯ ( 1 9 6.1 一 般规定 ⋯ ⋯ (1 9 6.2 铁塔 ⋯ ⋯ (2 2 6.3 混凝土电杆 , ⋯ ⋯ (2 3 6.4 钢管电杆 , ⋯⋯‘ ⋯⋯ (2 4 6.5 拉线 ⋯⋯ (2 5 7 架线工程 ⋯ ⋯ ( 2 7 7.1 放线的 一 般规定 ,⋯ ( 2 7 7.2 非张力放线 , ⋯ ⋯ (2 8 7.3 张力放线 ⋯⋯ (3 0 7.4 连接 ⋯⋯ (3 2 7.5 紧线 ⋯⋯ (3 5 7.6 附件安装 , ⋯⋯ (3 7 1 7.7 光缆架设 ⋯ ⋯ (3 9 8 接地工程 ⋯ ⋯ ( 4 1 9工程验收与移交 ⋯ ⋯ ( 4 3 9.1工程验收 ⋯ ⋯ ( 4 3 9.2 竣工试验 ⋯ ⋯ ( 4 5 9.3工程资料移交 , ⋯ ⋯ (4 6 9.4 竣工移交 , ⋯⋯ (4 6 附录A安全距离要求 , ⋯ ⋯ ( 4 7 本规范用词说明 ⋯⋯” 二” “ 5 0 附条文说明 ⋯ ⋯ (5 1 1 总则 1.0.1 为确保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建设质量,规范施工过程的质量 控制要求和验收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1 1 0 一 sookV交流或直流架空送电线路新 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与验收。 1,0.3 架 空送 电线路工程必 须按 照批 准 的设计 文件和经有关方 面会 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当需要变更设 计 时 ,应 经设计 单位 同 意。 1.0.4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经过试验、测试及试点验证, 判定符合本规范要求时方可采用。 1.0.5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测量及检查用的仪器 、仪表、量具等,必 须经过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1.0.6 架空送 电线路的施工、验收及 原材料和器材的检验,除应 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 规定。 2 原材料及器材的检验 2.0.1 架空送 电线路工程使用 的原材料及 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 定 1 有该批产 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 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各项质量检验资料; 3 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抽样并经有检验资 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 采用; 4 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义 时,应 重新抽样,并经有资格的检 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2.0.2 当采用新型原材料及 器材时,必须经试验并通过有关部门 的技术鉴定,证 明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方准使用。 2.0.3 原材料及器材有下列情况之 一 时,必须重做检验 1 保管期限超过规定者; 2 因保管不良有变质可能者; 3 未按标准规定取样或试样不具代表性者。 2.0.4 预制混凝土构件及现场浇筑混凝土基础所使用 的碎石、卵 石,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 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 验方法 )}J G J 5 3 的有关规定。 2.0.5 预制混凝土构件及 现场浇筑混凝土基础所使用的砂应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 混凝土 用砂质量标准 及检验方法J G J 5 2 的有关规定。特殊地 区可按该地 区的标准执行。 不得使用海砂。 2.0.6 水泥 的质量、保管及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 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 B1 7 5的规定。水泥 的品种与标号,应满足 设计规定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2 水泥保管时应防止受潮;不同品种、不同等级、不同制造厂、不 同批号的水泥应分别堆放,标识清晰。 2,0.7 混凝土浇筑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作预制混凝土构件用水 ,应使用可饮用 的水; 2 现场浇筑混凝土,宜使用可饮用 的水,当无饮用水时,可采 用清洁的河溪水或池塘水。除设计有特殊 要求外,可 只进行外观 检查不做化验。水中不得含有油脂,其上游亦无有害化合物流人, 有怀疑时应进行化验; 3 不得使用海水。 么.0.8 设计允许在现浇混凝土基础中掺人大块石时,掺人 的大块 石不得有裂缝、夹层,其强度不得低于混凝土用石标准。大块石的 尺寸宜为1 5 0 一 2 5 0 mm ,且不宜使用卵石。 2.0.9 预制混凝土构件及 现浇混凝土基础用钢材应符合设计规 定。加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钢材表面应无污物。 2.0.1 0 钢材焊接用焊条、焊剂等焊接材料的品种、牌号应符合所 焊接金属焊接的工艺要求。 2.0.、n 角钢铁塔、混凝土 电杆铁横担的加工质量。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 G B 269 4的规定。 2.0一1 2 薄壁离心钢管混凝土结构钢管铁塔的加工质量.,除应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薄壁离心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D L /T 5 0 3 0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要求。 2.0.1 3 环形钢筋混凝土 电杆的质量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 钢筋混凝土电杆 G B 3 9 6的规定。 2.0.1 4 预应力混凝土 电杆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 预 应力混凝土 电杆 G B 4 62 3的规定。 2.0.1 5 钢管电杆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输电线路钢管杆 制造技术条件 D L /T 6 4 6的规定。 2.0.1 6 导线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G B/T1 1 7 9的规定。进口导线的质量应符合该产品 国的 国家标 3 ‘准 ,且不应低于I E C标准。 2.0.1 7 采用镀锌钢绞线作架空地线或拉线时,镀锌钢绞线的质 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镀锌钢绞线 Y B/T5 0 0 4的规定 。 采用良导体作架空地线时,良导体的型号、规格及质量应符合 设计选 型及相应现行标准。 采用复合光缆作架空地线时,国 内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光纤复合架空 地线 D L /T 83 2等的规定,进口产品应符合设计 选用标准。 2.0.1 8金具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 件 G B 231 4和国家现行标准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D L /T 7 6 8及其 他相关的技术标准。验收、标志与包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 金具验收规则 ‘ 标志与包装 G B 2 31 7.4的规定。 2.0.1 9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和普通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加工尺 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0.1 9的规定,并应保证构件 与构件之 间、构件与铁件及螺栓间安装方便。外观检查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不得有纵向及横向裂缝; 2 普通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放置地平面检查时不得有纵向 裂缝,横向裂缝 的宽度不得超过0.0 5 mm; 3 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明显 的缺陷。 表2.0.1 9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和普通钢筋混凝土 预制构件加工尺寸允许偏差表 ( mm 项目底盘、拉线盘、卡盘其他装配式预制构件 长度 一 1 0士 1 0 断面尺寸 宽 一 1 0 、 士5 厚 一 5士 5 弯曲 L/7 5 0 续表2.0.1 9 项目底盘、拉线盘、卡盘其他装配式预制构件 预埋 铁件(预留孔) 对设计位置的偏差 中心线位移 1 05 安装孔距 士 5士 5 螺栓露 出长度 1 0, 一 51 0, 一 5 注1本表不包括环形混凝土电杆。 2用肉眼不能直接明显看出的网状纹、龟纹不算裂缝。 3 底盘、拉线盘、卡盘的中心线位移是指拉线盘的U形环与图纸位置 的偏差, 拉线盘、卡盘是指安装孔及底盘 圆槽的实际加工位置与 图纸位置的偏差 。 4 L 为对应 的构件长度。 2.0.2 0 绝缘子及绝缘子串 1 盘形悬式瓷及玻璃绝缘子 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盘 形悬式绝缘子技术条件 G B 10 0 1 、盘形悬式绝缘子串元件尺 寸与特性 G B 725 3和国家现行标准盘形悬式玻璃绝缘子 玻璃 件外观质量J B/T 9 6 7 8的规定; 2 有机复合绝缘子 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压线路用 有机复合绝缘子技术条件J B589 2的规定; 3 直流线路采用 的直流盘形悬式绝缘子 的质量, ’ 应符合国家 _现行标准直流盘形悬式绝缘子技术条件 S D 1 9 2的规定; 4 长棒型瓷绝缘子 的质量 应符合设计技术条件和相应 的技 术标准; 5 架空地线用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的质量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 准高压架空 线路绝缘地线用盘形 悬式瓷绝缘子J B 9 6 80的规 定。架空地线用针式瓷绝缘子的质 量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高压 线路针式瓷绝缘子 G B 10 0 0的规定。 2.0.2 1 杆塔用螺栓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输电线路铁塔 及 电力金具紧固用冷墩热浸镀锌螺栓与螺母 D L /T 7 6 4.4的规 定。防卸螺栓的选择宜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 。 3 测量 3.0.1 测量仪器 和量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经纬仪最小角度 读数不应大于 1 ‘ 。 3.0.2 分坑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复核设计给定的杆 塔位中心桩,并以此作为测量 的基准。复测时有下列情况之 一 时, 应查明原因并予 以纠正 1 以两相邻直线桩为基准,其横线路方向偏差大于 5 0 mm; 2 用 经纬仪视距法复测时,顺线路方向两相邻杆塔位中心桩 间的距离与设计值的偏差大于设计档距 的 1; 3 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对 设计值的偏差大于 1 3 0“ 。 3.0.3 如下地形危险点处等应重点复核 1 导线对地距离有可能不够的地形凸起点的标高; 2 杆塔位间被跨越物的标高; 3 相邻杆塔位的相对标高。 实测值与设计值相 比的偏差不应超过0.sm,超过时应由设计 方查明原 因并予 以纠正。 3.0.4 设计交桩后个别丢失的杆塔中心桩,应按设计数据予以补 钉,其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桩之 间的距离和高程测量,可采用视距法同向两测 回或往 返各 一 测 回测定,其视距 长度不 宜大于 4 0 0 m。 当受地形限制时, 可适当放长; 2 测 距 相 对 误 差,同向不 应大于 1/2 0 0,对 向 不 应大于 1/1 5 0; 3 当距离大于 6 0 0 m时,宜采用 电磁波测 距仪或全站仪 6 施测。 3.0.5 .杆塔位中心桩移桩的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钢卷尺直线量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量距 的 1% 。; 2 当采用视距 法 测 距时,两次测值之 差 不 得 超 过 测 距 的 5%。; 3 当采用方向法测量角度时,两测回测角值之差 不应超过 1 13 0 1 1 。 3.0.6 分坑时,应根据杆塔位中心桩的位置钉 出必要 的、作为施 工及质量控制的辅助 桩,其测 量精度应 能满足 施工精度的要求。 施工中保留不住的杆塔位中心桩,必 须钉 立 可靠的辅助桩并对其 位置作记 录,以便恢复该中心桩。 3.0.7 非城市规划范围内架空送 电线路架线后的安全距离,必须 满足国家现行标准1 1 0 一 S O O kV架空送 一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 L/T5 0 9 2的规定(附录A )。 3.0.8 位处城市的架空送 电线路,导线与地 面 、导线与街 道行 道 树等的最小垂直距离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 B5 0 2 9 3的规定。 4 土石方工程 4.0.1 土石方开挖应按设计施工,减少 需 开挖 以外地 面 的破 坏 , 合理选择弃土 的堆放点,以保护 自然植被及 环境。铁塔基 础施工 基 面的开挖应 以设计图纸为准,按不同地质条件规定开挖 边坡 。 基 面开挖后应平整.不应积水,边坡不应坍塌。 4.0.2 杆塔基 础 的坑深应 以设计施工基 面为基 准 。当设计施工 基 面为零时,杆塔基础坑深应以设计中心桩处 自然地 面标高为基 准。拉线基 础坑深 以拉线基 础中心 的地 面标高为基准。 4.0.3 杆塔基 础(不含掏挖 基 础 和岩石 基 础)坑深允许偏差为 loomm , 一 somm,坑底应平整。 同基 基础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按最深基坑操平。 掏挖基础以人工掏挖为主,对于风化岩或较坚硬的岩石 可采 用松动爆破与人工开挖相结合,但应保持坑壁完整 ,岩渣及松石必 须清除干净。掏挖基础及岩石基础 的尺寸不允许有负偏差。 4.0.4 杆塔基础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大于+ 1 0 O mm时。应按 以 下规定处理 1 铁塔现浇基 础坑,其超深部分应铺石灌浆; 2 混凝土电杆基础、铁塔预制基础、铁塔金属基础等,其超深 在+ 1 0。 一 +3 0 omm时,应采用填土或砂、石夯实处理 ,每层厚度 不宜超过1 0 0 mm;遇到泥水坑时,应先清除坑内泥水后再铺石灌 浆。当不能以填土或砂、石夯实处 理时,其超深部分按设计要求处 理,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按铺石灌浆处理。坑深超过规定值+3 0 0 mm 以上时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今 ”卢 线基础 拉线基 础坑 的坑深不允许有负偏差。当坑深超深后对拉 安装位置与方 向有影响时,应采取措施以保证拉线对 地 夹角。 4.0.6 接地 沟开挖 的长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有负偏 差,沟中影响接地体与土壤接触的杂物应清除。在山坡 上挖接地 沟时,宜沿等高线开挖。 4.0.7 杆塔基础坑及拉线基础坑回填,应符合设计要求 。 一 般应 分层夯实,每回填3 0 O mm厚度夯实 一 次。坑口的地 面 上应筑防 沉层,防沉层的上部边宽不得小于坑口边宽。其高度视土质夯实 程度确定,基础验收时 宜为3 0 0 一 5 0 O mm。经过 沉降后应及 时补 填夯实。工程移交时坑口回填土不应低于地面。 4.0.8 石坑 回填应 以石子与土按3 , 1掺合后 回填夯实。 4.0.9 泥水坑 回填应先排出坑内积水然后 回填夯实。 4.0.1 0 冻土 回填时应先将坑内冰雪清除干净,把冻土块中的冰 雪清除并捣碎后进行回填夯实。冻土坑回填在经历 一 个雨季后应 进行二次回填。 4.0.n 接地沟的回填宜选取未掺有石块及其他杂物的泥土并应 务实,回填后 应筑有防沉层,其高度宜为1 0 0 一 3 0 0 mm,工程移交 时 回填土不得低于地 面。 5 基 础工程 5.1 一 般 规 定 5.1.1 杆塔基础和拉线基础的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应遵 守本规范规定,本规范未作规定的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士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 B 50 2 0 4及其他相关标准的有关规 定。 5,1.2 基 础混凝土中掺人外加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 混凝土中严禁掺入 氯盐。 2 基 础混凝土中掺人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 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 B 5011 9的规定。 5.1.3 基础钢筋焊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 范J G J 1 8的规定。 5.1.4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应在同 一 个浇筑体中混合使用。同 一 基 基础 中使用 不同水泥 时 ,应分别制作试块并作记录。 5.1.5 当转角、终端塔设计要求采取 预偏措施时,其基础的四个 基腿顶 面应按预偏值抹成斜平面,并应共在 一 个整斜平面或平行 平面内。 5.1.6 位于 山坡、河边或沟旁等易冲刷地带基础的防护,应按设 计要求进行施工。 5.2 现场浇筑基础 5.2.1 现场浇筑基础,浇筑前应支模,模板应采用刚性材料,其表 面应平整且接缝严密。接触混凝土的模板表面应采取有效脱模措 施,以保证混凝土表面质量。 5.2.2 现场浇筑基础应采取措施,防止泥土等杂物混人混凝土中。 1 0 5.2.3 现场浇筑基础中的地脚螺栓及 预埋件应安装牢固。安装 前应除去浮锈,螺纹部分应予 以保护。 5.2.4 插人式基础的主角钢,必须进行找正,并加以临时固定,在 浇筑中应随时检查其位置的准确性。保证整基基础几何尺寸符合 设计规定。 5.2.5 基础浇筑前,应按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和现场浇筑使用的 砂、石、水泥等原材料,并根据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 计规程J G J 5 5进行试 配来确定混凝土配合比。 5.2.6 现场浇筑混凝土应采用 机械搅拌,机械捣固,个别特殊地 形无法机械搅拌时,应有专门的质量保证措施。 5.2.7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水灰比。每班日或每个基 础腿应检查两次及 以上坍落度。 5.2.8 混凝土配 比材料用量每班日或每基基础应至少检查两次, 以保证 配合比符合施工技术设计规定。 5.2.9 试块应在 现场从浇筑 中的混凝土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 与基础基本相 同。 5.2.1 0 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及 直线转角塔基 础每基 应 取 一 组; 2 一 般直线塔基 础,同 一 施工队每5基 或 不满5基 应 取 一 组,单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 过1 0 0 m3时亦应取 一 组; 3 按大跨越设计 的直 线塔基础 及 拉 线基 础,每腿 应取 一 组, 但 当基础混凝 土量不超 过 同工程 中大转角 或终端塔基础 时,则 应 每基取 一 组; 4 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 时应 另外制作; 5 当需要作其他强度鉴定时,外加试块的组数 由各工程自 定。 5.2.n 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机构进 行。 1 1 5.2.1 2 现场浇筑混凝土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浇筑后应在1 2 h内开始浇水养护,当天气炎热、干燥有风 时,应在3 h内进行浇水养护,养护时应在基础模板外加遮盖物,浇 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表面始终湿润; 2 对普通硅酸盐 和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浇水养护 , 不得少 于7昼夜,当使用其他品种水泥 和大体积基础时按有关规 定处理; 3 基础拆模经表面质量检查合格后应立 即回填,并应对基础 外露部分加遮盖物,按规定期限继续浇水养护,养护时应使遮盖物 及基础周围的土始终保持湿润; 4 采用养护剂养护时,应在拆模并经表面检查合格后立 即涂 刷,涂刷后不再浇水; 5日平均温度低于5℃时,不得浇水养护。 5.2.1 3 基础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应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损坏。 特殊型式的基 础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 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 求。 5.2.1 4 浇筑基 础应表面平 整 ,单腿 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保护层厚度 一 smm; 2 立柱及各底座断面尺寸 一 1; 3 同组地脚螺栓中心对立柱中心偏移 1 0 mm; 4 地脚螺栓露出混凝土面高度 1 0 mm, 一 smm。 5.2.1 5 浇筑拉线基 础 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 础尺寸 断面尺寸 一 1写; 拉环中心与设计位置 的偏移 2 0 mm。 2 基础位置拉环中心在拉线方向前、后、左、右与设计位置 的偏移1L。 3 X 型拉线基础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并保证铁塔组立后交 1 2 叉点的拉线不磨碰。 注L为拉环 中心至杆塔拉线 固定点的水平距离。 5.2.1 6 整 基铁塔基础回填土夯实后 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2.1 6的规定。 表5.2.1 6整基基础尺寸施工允许偏差 项目 , 地脚螺栓式主角钢插人式 高塔基础 直线转角直线转角 整基基础中心与 中心桩间的位移 mm 横线路方 向 \3 0 \ 3 03 03 03 0 顺线路方向 3 03 0 基础根开及对角线尺寸 (编) 士 2 士 1士 0.7 基础顶面或主角钢操平印记 间相对高差 mm 555 整基基础扭转 1 01 05 注1转角塔基础的横线路是指 内角平分线方 向,顺线路方 向是指转角平分线方 向。 2基础根开及对角线是指同组地脚螺栓中心之 间或塔腿 主角钢准线间的水 平距离。 3 相对高差是指地脚螺栓基 础抹面后 的相对高差或插人式基 础 的操平印记 的相对高差。转角塔及终端塔有预偏时,基础顶面相对高差不受5~限制。 4 高低腿基础顶面标高差是指与设计标高之 比。 5 高塔是指按大跨越设计,塔高在1 0 0 m以上的铁塔。 5.2.1 7 现场浇筑混凝土强度应 以试块强度为依据。试块强度应 符合设计要求。 5.2.1 8对混凝土表面缺陷的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 B 50 2 0 4的规定。 5.3 钻孔灌注桩基础 5.3.1 钻孔完成后,应 立 即检查成孔质量,并填写施工\记 录。成 孔 的尺寸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孔径允许偏差 一 5 0 mm; 2 孔垂直度允许偏差<桩长1; 3 孔深 ’ >设计深度。 5.3.2 钢筋骨架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主筋间距 士 1 0 mm; 2 箍筋间距 士 2 0 mm; 3 钢筋骨架直径 士1 0 mm; 4 一 钢筋骨架长度 士5 0 mm。 5.3.3 钢筋骨架安装前应设 置定位钢环、混凝土垫块以保证保护 层厚度。安装钢筋骨架时应避免碰撞孔壁,符合要求后应立即固 定。当钢筋骨架重量较大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吊装变形。 5.3.4 水下灌注的混凝土必须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坍落度 一 般采 用1 80 一 2 2 0 mm。混凝土配合比应经过试验确定。 5.3.5 开始灌注混凝土时,导管内的隔水球位置应临近水面,首 次灌注时导管内的混凝土应能保证将隔水球从导管内顺利排出并 将导管埋人混凝土中0.8 一 1.Z m。 5.3,6 随着混凝土的灌注,应 适当提升和拆卸导管 ,导管底端应 保持埋人混凝土 1.5一Z m,严禁把导管底端提出混凝土面。 5.3.7 水下混凝土的灌注应连续进行,不得中断。 5.3.8 混凝土灌注到地 面后应清除桩顶部浮浆层,单桩基础可安 装桩头模板,找正 和安装地脚螺栓,灌注桩头混凝土。桩头模板与 灌注桩直径应相吻合,严禁出现 凹凸现象。地面 以上桩基础应达到 表面光滑、工艺美观。群桩基础的承台应在桩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 5.3.9 灌注桩应按设计要求验桩。灌注桩基 础混凝土强度检验 应以试块为依据。试块的制作应每根桩取 一 组,承台及连梁应每 基取 一 组。灌注桩基础整基 尺寸的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 第5.2.1 6条的规定。 5.3.1 0 本节未作规定的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 1 4 范J G J9 4的有关规定。 5.4 混凝土 电杆基础及预 制基础 5.4.1 混凝土 电杆底盘 的安装,应在基坑检验合格后进行。底盘 安装后,其圆槽面应与电杆轴线垂直,找正后应填土夯实至底盘表 面。其安装允许偏差应保证 电杆组立后符合本规范第6.1.8条的 规定。 5.4.2 混凝土 电杆卡盘安装前应先将其下部回填土夯实,安装位 置与方向应符合图纸规定,其深度允许偏差 不应超过士 5 0 mm,卡 盘抱箍的螺母应紧固,卡盘弧面与电杆接触处应紧密。 5.4.3 拉线盘的埋设方向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安装位置允许偏 差应满足下列规定 1 沿拉线方向的左、右偏差不应超过拉线盘中心至相对应电 杆中心水平距离的1; 2 沿拉线安装方向,其前后允许位移值当拉线安装后其对 地夹角值与设计值之差 不应超过1 。 ,个别特殊地形需超 过1 。 时, 应由设计提出具体规定; 3 X 型拉线的拉线盘安装位置,应满足拉线交叉处不得相互 磨碰。 5.4.4 混凝土 电杆基 础设计为套筒时,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安装。 其安装允许偏差应保证 电杆组立后符合本规范第6.1.8条规定。 5.4.5 装配式预制基础 的底座与立柱连接的螺栓、铁件及找平用 的垫铁,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锈措施。当采用浇灌水泥砂浆时,应与 现场浇筑基础同样养护,回填土前应将接缝处以热沥青或其他有 效的防水涂料涂刷。 5.声.6立柱顶部与塔脚板连接部分须用砂浆抹面垫平时,其砂浆 或细骨料混凝土 强度不应低于 立 柱 混凝土 强度,厚度不 应小于 Z omm,并应按规定进行养护。 注现场浇筑基础二次抹面厚度应符合本条规定。 1 5 5.4.7 钢筋混凝土枕条、框架底座、薄壳基 础及底盘底座等与柱 式框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座、枕条应安装平整,四周应填土或砂、石夯实; 2 钢筋混凝土底座、枕条、立柱等在组装时不得敲打和强行 组装; 3立柱倾斜时宜用热浸镀锌垫铁垫平,每处镀锌垫铁不得超 过两块,总厚度不应 超 过smm,调平后 立柱倾斜不 应超 过立柱高 的1%。 注设计本身有倾斜 的立柱,其立柱倾斜允许偏差值是指与原倾斜值相 比。 5.5 岩 石 基 础 5.5
展开阅读全文

资源标签

最新标签

长按识别或保存二维码,关注学链未来公众号

copyright@ 2019-2020“矿业文库”网

矿业文库合伙人QQ群 3073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