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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D C 中华人民共和 国 国家标准唇冒 P G B5 0 1 1 9 一 2 0 0 3 飞, 丫 一 一 一 一 r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C odefor utility technicalofconcreteadmixture 2 0 0 3 一 0 4 一 2 5发布2 0 0 3 一 0 9 一 0 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C odefor utlllty technicalofconcreteadmixture G B5 0 1 1 9 一 2 0 0 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3年 9月l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 混凝 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C odefor utillty technlcalofconcreteadml久ture G B 5 0 1 1 9 一 2 0 0 3 中国建筑工业 出版 社出版、发行( 北京西郊百万庄 ) 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市兴顺印刷厂印刷 * 开本 85 0 x11 6 8 毫米 l /3 2印张2% 字数 7 0千字 2 0 0 3年7月第 一 版 2 0 0 9年3月第六次印刷 定价 1 3 0 0元 统 一 书号1 5 1 1 2 1 4 6 1 2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 (邮政编码 l0 0 3 7 本社网址http 网上书店.http cabp com chlna 一building comcn / / 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1 4 6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 G B 5 0 1 1 9 一 2 0 0 3 ,自2 0 0 3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1 .2、 6.2.3、6.2.4、7.2.2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混 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 B J1 1 9 一 8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 0 0 3年4月2 5日 前 、‘ 西 根据建设部建标 「1 9 9 8」9 4号文1 9 9 8年工程建设国家标 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 ,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 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外有关先进标准、广泛征求意见 的基础上,对原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 B J 1 1 9 一 88)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基本规定;3.普通 减水剂及高效减水剂;4 .引气剂及引气减水剂;5.缓凝剂、 缓 凝减水剂及缓凝高效减水剂;6.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7.防冻 剂;8.膨胀剂;9 .泵送剂;1 0.防水剂;1 1. 速凝剂;附录A , 混凝土外加剂对水泥的适应性检测方法;附录B ,补偿收缩混凝 土的膨胀率及干缩率的测定方法;附录C ,灌浆用膨胀砂浆竖向 膨胀率的测定方法;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 .本规范对原规范中的1 0种外加剂的 应用技术进行了修订,增加制订了缓凝高效减水剂、泵送剂、防 水剂、速凝剂4种外加剂的应用技术; 2.取消了原规范附录 一 “ 外加剂的名词解释 ” ;3 .取消了原规范附录二 “ 混凝土配合比 设计 ” ;4 .取消原规范附录四 “ 早强剂、早强减水剂的组成与剂 量 ” ;5 .本规范增加了附录A “混凝土外加剂对水泥的适应性检 测方法 ” ;6.本规范各章施工 一 节中均增加规定了进人工地外加 剂的检测项目;7.本规范对危害人体健康和污染环境问题给予 了极大的重视,在第二、六、七章均有明文规定。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 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识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 5 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 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 0号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管 理组,邮编1 0 0 0 1 3)。 本规范编制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国混凝土外加剂专业委员会、中国建筑材料科 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冶金建筑科学研究院、南京 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 学、北京城建集团总公司构件厂、北京市辛庄汇强外加剂有限公 司、北京市高星混凝土外加剂厂、北京市混凝土外加剂协会、江 苏镇江特密斯混凝土外加剂总厂、上海市新浦化工厂、上海市住 总建科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田桂茹郭京育田培陈嫣兮游宝坤吴 菊珍顾德珍胡玉初冯浩巴恒静张耀凯段雄辉 目次 1总则 , “ .. .. .... .. ... .. .⋯ ⋯ 1 2基本规定 ~ ~ ⋯ ⋯ 2 2 1 外加剂的选择 ⋯ ⋯ 2 2.2外加剂掺量 ⋯ ⋯ 2 2.3外加剂的质量控制 , , , , ⋯ 3 3普通减水剂及高效减水剂 ⋯ ⋯ 4 3.1品种 ⋯⋯ 4 3.2适用范围 , , ⋯ ⋯ 4 3.3 、施工 ⋯⋯ 4 4引气剂及引气减水剂 , ,, , ⋯ ⋯ 6 4 1品种 , ⋯⋯ 6 4 2适用范围 , ⋯ ⋯ 6 4.3 施工 ⋯⋯ 6 5缓凝剂、缓凝减水剂及缓凝高效减水剂 ⋯⋯ 8 5,1 品种 , , ,, ,, , ⋯ ⋯ 8 5.2适用范围 , ⋯⋯ 8 5 3施工 ⋯⋯ 9 6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 ⋯⋯ 1 0 6.1 品种 , ⋯⋯ t0 6.2适用范围 , , , ,⋯ 1 0 6.3 施工 , , , ⋯ ⋯ 1 1 7防冻剂 , ~ ~ ~ ~ .. .. ⋯⋯ 1 3 7.1 品种 , ⋯⋯ 1 3 7.2适用范围 ⋯⋯ 1 3 7.3 施工 , ⋯ ⋯ 1 4 7.4 掺防冻剂混凝土的质量控制 ⋯ ⋯ 1 6 8膨胀剂 ~ ~ 。~ ~~ . .. ~. ⋯ 1 7 8.1品种 ⋯⋯ 1 7 8.2适用范围 , ⋯⋯ 1 7 83掺膨胀剂混凝土( 砂浆)的性能要求 ⋯⋯ 1 8 84设计要求 ⋯⋯ 1 9 8.5施工 ⋯⋯ 1 9 8.6混凝土的品质检查 ⋯⋯ 2 1 9泵送剂 . . . ~ . . . .⋯⋯ 2 3 9 1品种 ⋯⋯ 2 3 9 2适用范围 . . ⋯ ⋯ 2 3 9.3施工 ⋯ ⋯ 2 3 1 0防水剂 . . .. . ⋯⋯ 2 5 1 0 1品种 , , , , , , , , , , , , 、 , , , , , ⋯ ⋯ 2 5 1 0.2适用范围 , ⋯ ⋯ 2 5 1 0 3施工 , ⋯ ⋯ 2 5 1 1速凝剂 , ⋯ ⋯ 2 7 1 1,1品种 , . . .⋯ ⋯ 2 7 1 1 2适用范围 , , ⋯ ⋯ 2 7 1 1.3施工 , . . .⋯ ⋯ 2 7 附录A混凝土外加剂对水泥的适应性检测方法 ⋯⋯ 2 8 附录B补偿收缩混凝土的膨胀率及干缩率的测定方法 ⋯⋯ 3 0 附录C灌浆用膨胀砂浆竖向膨胀率的测定方法 ⋯⋯ 3 3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3 6 条文说明 , ⋯⋯ 3 7 1总 则 1.0.1为了正确选择和合理使用各类外加剂 ,使之掺入混凝土 中能改善性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普通减水剂、 高效减水剂、引气剂、引气 减水剂、缓凝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早强剂、早强 减水剂、防冻剂、膨胀剂、泵送剂、防水剂及速凝剂等十四种外 加剂在混凝土工程中的应用。 1.0.3外加剂混凝土的制作与应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基 本 规 定 2.1外加剂的选择 2.1.1外加剂的品种应根据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选择,通过试 验及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2.1.2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 2.1.3掺外加剂混凝土所用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 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硅酸 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并应检验外加剂与水泥的适应性,符 合要求方可使用。 2.1.4掺外加剂混凝土所用材料如水泥、砂、石、掺合料、外 加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试配掺外加剂的混凝 土时,应采用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检测项 目应根据设计及施工要 求确定,检测条件应与施工条件相同,当工程所用原材料或混凝 土性能要求发生变化时,应再进行试配试验。 2.1.5不同品种外加剂复合使用时,应注意其相容性及对混凝 土性能的影响,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满足要求方可使用。 2.2外加剂掺量 2.2.1外加剂掺量应以胶凝材料总量的百分比表示,或以mL/ kg胶凝材料表示。 2.2.2外加剂的掺量应按供货单位推荐掺量、使用要求、施工 条件、混凝土原材料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 2.2.3对含有氯离子、硫酸根等离子的外加剂应符合本规范及 有关标准的规定。 2.2.4处于与水相接触或潮湿环境中的混凝土,当使用碱活性 骨料时,由外加剂带人的碱含量 (以当量氧化钠计)不宜超过 2 1kg/ n 护混凝 土,混凝土总碱含量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3 外加剂的质量控制 2.3.1选用的外加剂应有供货单位提供的下列技术文件 1 产品说明书,并应标明产品主要成分; 2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3掺外加剂混凝土性能检验报告。 2.3.2外加剂运到工地 ( 或混凝土搅拌站)应立即取代表性样 品进行检验,进货与工程试配时 一 致,方可人库、使用。若发现 不 一 致时,应停止使用。 2.3.3外加剂应按不同供货单位、不同品种、不同牌号分别存 放,标识应清楚。 2.3.4粉状外加剂应防止受潮结块,如有结块 ,经性能检验合 格后应粉碎至全部通过0.6 3~筛后方可使用。液体外加剂应放 置阴凉干燥处,防止日晒、受冻、污染、进水或蒸发 ,如有沉 淀等现象,经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3.5外加剂配料控制系统标识应清楚、计量应准确,计量误 差不应大于外加剂用量的2% 。 3普通减水剂及高效减水剂 3.1品种 3.1.1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下列普通减水剂 木质素磺酸盐类木质素磺酸钙、木质素磺酸钠、木质素磺 酸镁及丹宁等。 3.1.2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下列高效减水剂 1多环芳香族磺酸盐类蔡和蔡的同系磺化物与甲醛缩合 的盐类、胺基磺酸盐等; 2水溶性树脂磺酸盐类磺化三聚氰胺树脂、磺化古码隆 树脂等; 3脂肪族类聚竣酸盐类、聚丙烯酸盐类、脂肪族轻甲基 磺酸盐高缩聚物等; 4其他改性木质素磺酸钙、改性丹宁等。 3.2适 用范围 3.2.1普通减水剂及高效减水剂可用于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 预应力混凝土,并可制备高强高性能混凝土 。 3.2.2普通减水剂宜用于 日最低气温5℃ 以上施工的混凝土, 不宜单独用于蒸养混凝土;高效减水剂宜用于 日最低气温0℃以 上施工的混凝土。 3.2.3当掺用含有木质素磺酸盐类物质的外加剂时应先做水泥 适应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3施工 3.3.1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进人 工地 ( 或混凝土搅拌站) 的检验项 目应包括 pH值、密度 ( 或细度)、混凝土减水率,符 4 合要求方可人库、使用。 3.3.2减水剂掺量应根据供货单位的推荐掺量、气温高低、施 工要求,通过试验确定。 3.3.3减水剂以溶液掺加时,溶液中的水量应从拌合水中扣除。 3.3.4液体减水剂宜与拌合水同时加人搅拌机内,粉剂减水剂 宜与胶凝材料同时加人搅拌机内,需二次添加外加剂时,应通过 试验确定,混凝土搅拌均匀方可出料。 3.3.5根据工程需要,减水剂可与其他外加剂复合使用。其掺 量应根据试验确定。配制溶液时,如产生絮凝或沉淀等现象,应 分别配制溶液并分别加人搅拌机内。 3.3.6掺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的混凝土采用 自然养护时, 应加强初期养护;采用蒸养时,混凝土应具有必要的结构强度才 能升温,蒸养制度应通过试验确定。 4引气剂及引气减水剂 4.1品种 4.1.1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下列引气剂 1松香树脂类松香热聚物、松香皂类等; 2烷基和烷基芳烃磺酸盐类十二烷基磺酸盐、烷基苯磺 酸盐、烷基苯酚聚氧乙烯醚等; 3脂肪醇磺酸盐类脂肪醇聚氧乙烯醚、脂肪醇聚氧乙烯 磺酸钠、脂肪醇硫酸钠等; 4皂贰类三菇皂贰等; 5其他蛋白质盐、石油磺酸盐等。 4.1.2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由引气剂与减水剂复合而成的引气 减水剂 4.2适用范 围 4.2.1引气剂及引气减水剂,可用于抗冻混凝土、抗渗混凝土、 抗硫酸盐混凝土、泌水严重的混凝土、贫混凝土、轻骨料混凝 土、人工骨料配制的普通混凝土、高性能混凝土 以及有饰面要求 的混凝土。 4.2.2引气剂、引气减水剂不宜用于蒸养混凝土及 预应力混凝 土,必要时,应经试验确定。 4.3施工 4.3.1引气剂及引气减水剂进入工地 ( 或混凝土搅拌站)的检 含气量、引气减水剂应验项目应包括 pH值、密度 ( 或细度)、 增测减水率,符合要求方可人库、使用。 4。3。2 6 抗冻性要求高的混凝土,必须掺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 其掺量应根据混凝土的含气量要求,通过试验确定。 掺引气剂及引气减水剂混凝土的含气量,不宜超过表4 .3.2 规定的含气量;对抗冻性要求高的混凝土,宜采用表4 .3.2规定 的含气量数值。 表4 .3.2掺 引气剂及引气减水剂混凝土的含气量 粗骨料最大粒径( 2 01 92 52 2 44 03 7 55 04 5807 5 混凝土含气量 ( 5 55 04 54 03 5 注 括号内数值为 建筑用卵石、碎石G B /T1 4 6 85中标准筛的尺寸。 4.3.3引气剂及引气减水剂,宜以溶液掺加,使用时加人拌合 水中,溶液中的水量应从拌合水中扣除。 4.3.4引气剂及引气减水剂配制溶液时,必须充分溶解后方可 使用。 4.3.5引气剂可与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复合使用。 配制溶液时,如产生絮凝或沉淀等现象,应分别配制溶液并分别 加人搅拌机内。 4.3.6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混凝土的含气量。当材料、配合比, 或施工条件变化时, 应相应增减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的掺量。 4.3.7检验掺引气剂及引气减水剂混凝土的含气量,应在搅拌 机出料口进行取样,并应考虑混凝土在运输和振捣过程中含气量 的损失。对含气量有设计要求的混凝土,施工中应每间隔 一 定时 间进行现场检验。 4.3.8掺引气剂及引气减水剂混凝土,必须采用机械搅拌,搅 拌时间及搅拌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出料到浇筑的停放时间也不宜 过长,采用插人式振捣时,振捣时间不宜超过2 0 5 。 5缓凝剂、缓凝减水剂及缓凝高效减水剂 5.1品种 5.1.1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下列缓凝剂及缓凝减水剂 1糖类糖钙、葡萄糖酸盐等; 2木质素磺酸盐类木质素磺酸钙、木质素磺酸钠等; 3经基梭酸及其盐类柠檬酸、酒石酸钾钠等; 4无机盐类锌盐、磷酸盐等; 5其他胺盐及其衍生物、纤维素醚等。 5.1.2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 由缓凝剂与高效减水剂复合而成的 缓凝高效减水剂。 5.2适 用范 围 5.2.1缓凝剂、缓凝减水剂及缓凝高效减水剂可用于大体积混 凝土、碾压混凝土、炎热气候条件下施工的混凝土、大面积浇筑 的混凝土、避免冷缝产生的混凝土、需较长时间停放或长距离运 输的混凝土、自流平免振混凝土、滑模施工或拉模施工的混凝土 及其他需要延缓凝结时间的混凝土。缓凝高效减水剂可制备高强 高性能混凝土。 5.2.2缓凝剂、缓凝减水剂及缓凝高效减水剂宜用于 日最低气 温5℃ 以上施工的混凝土,不宜单独用于有早强要求的混凝土及 蒸养混凝土。 5.2.3柠檬酸及酒石酸钾钠等缓凝剂不宜单独用于水泥用量较 低、水灰比较大的贫混凝土。 5.2.4当掺用含有糖类及木质素磺酸盐类物质的外加剂时应先 做水泥适应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2.5使用缓凝剂、缓凝减水剂及缓凝高效减水剂施工时,宜 污 根据温度选择品种并调整掺量,满足工程要求方可使用。 5.3施工 5.3.1缓凝剂、缓凝减水剂及缓凝高效减水剂进人工地 ( 或混 凝土搅拌站)的检验项目应包括 pH值、密度 ( 或细度)、混凝 土凝结时间,缓凝减水剂及缓凝高效减水剂应增测减水率,合格 后方可人库、使用。 5.3.2缓凝剂、缓凝减水剂及缓凝高效减水剂的品种及掺量应 根据环境温度、施工要求的混凝土凝结时间、 运输距离、停放时 间、强度等来确定。 5.3.3缓凝剂、缓凝减水剂及缓凝高效减水剂以溶液掺加时计 量必须正确,使用时加人拌合水中,溶液中的水量应从拌合水中 扣除。难溶和不溶物较多的应采用干掺法并延长混凝土搅拌时间 3 0 5 0 5.3.4掺缓凝剂、缓凝减水剂及缓凝高效减水剂的混凝土浇筑、 振捣后,应及时抹压并始终保持混凝土表面潮湿 ,终凝以后应浇 水养护,当气温较低时,应加强保温保湿养护。 6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 6.1品种 6.1.1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下列早强剂 1强电解质无机盐类早强剂硫酸盐、硫酸复盐、硝酸盐、 亚硝酸盐、氯盐等; 2水溶性有机化合物三 乙醇胺,甲酸盐、乙酸盐、丙酸 盐等; 3其他有机化合物、无机盐复合物。 6.1.2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由早强剂与减水剂复合而成的早强 减水剂。 6.2适 用范 围 6.2.1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适用于蒸养混凝土及常温、低温和 最低温度不低于 一 5℃环境 中施工的有早强要求的混凝土工程。 炎热环境条件下不宜使用早强剂、早强减水剂。 6.2.2掺人混凝土后对人体产生危害或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化学 物质严禁用作早强剂。含有六价铬盐、亚硝酸盐等有害成分的早 强剂严禁用于饮水工程及与食品相接触的工程。硝钱类严禁用于 办公、居住等建筑工程。 6.2.3下列结构中严禁采用含有氯盐配制的早强剂及 早 强减水 剂 1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2相对湿度大于80 %环境中使用的结构、处于水位变化部 位的结构、露天结构及经常受水淋、受水流冲刷的结构; 3大体积混凝土; 4直接接触酸、碱或其他侵蚀性介质的结构; 1 0 5经常处于温度为6 0℃以上的结构,需经蒸养的钢筋混凝 土预制构件; 6.有装饰要求的混凝土,特别是要求色彩 一 致的或是表面 有金属装饰的混凝土; 7薄壁混 凝 土结构,中级和重级工作制吊车的梁、屋架、 落锤及锻锤混凝土基础等结构; 8使用冷拉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的结构; 9骨料具有碱活性的混凝土结构。 6.2.4在下列混凝土结构中严禁采用含有强电解质无机盐类的 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 1与镀锌钢材或铝铁相接触部位的结构,以及有外露钢筋 预埋铁件而无防护措施的结构; 2使用直流电源的结构以及距高压直流电源1 0 0 m以内的 结构。 6.2.5含钾、钠离子的早强剂用于骨料具有碱活性的混凝土结 构时,应符合本规范第2.2.4条的规定。 6.3施工 6.3.1早强剂、早强减水剂进人工地( 或混凝土搅拌站)的检 验项 目应包括密度 ( 或细度), 1 d、3 d抗压强度及对钢筋的锈蚀 作用。早强减水剂应增测减水率。混凝土有饰面要求的还应观测 硬化后混凝土表面是否析盐。符合要求,方可人库、使用。 6.3.2常用早强剂掺量应符合表6.3 .2中的规定。 表6.3.2常用早强剂掺量限值 混凝土种类使用环境早强剂名称 掺量限值 ( 水泥重量% 不大于 预应力 混凝土 干燥环境 三 乙醇 胺 硫酸钠 0 0 5 1 0 钢筋混凝土干燥环境 氯离子〔C 1 一 〕 硫酸钠 0 6 2 0 续表 混凝土种类使用环境早强剂名称 掺量限值 ( 水泥重量% 不大于 钢筋混凝土 干燥环境 与缓凝减水剂复合的硫酸钠 三 乙醇 胺 3 D 0 0 5 潮湿环境 硫酸钠 三 乙 醇胺 1 5 0 0 5 有饰面要求 的混凝土 硫酸钠0 8 素混凝土 氯离子 〔C l 一 」 l8 注预应力混凝土及潮湿环境中使用的钢筋混凝土中不得掺氯盐早强剂。 6.3.3粉剂早强剂和早强减水剂直接掺人混凝土干料中应延长 搅拌时间3 0 5。 6.3.4常温及低温下使用早强剂或早强减水剂的混凝土采用 自 然养护时宜使用塑料薄膜覆盖或喷洒养护液。 终凝后应立即浇水 潮湿养护。最低气温低于0℃时除塑料薄膜外还应加盖保温材 料。最低气温低于 一 5℃时应使用防冻剂。 6.3.5掺早强剂或早强减水剂的混凝土采用蒸汽养护时 ,其蒸 养制度应通过试验确定。 7防冻剂 7.1品种 7.1.1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下列防冻剂 1强电解质无机盐类 l) 氯盐类以氯盐为防冻组分的外加剂; 2 ) 氯盐阻锈类以氯盐与阻锈组分为防冻组分的外加剂; 3 ) 无氯盐类以亚硝酸盐、硝酸盐等无机盐为防冻组分 的外加剂。 2水溶性有机化合物类以某些醇类等有机化合物为防冻 组分的外加剂。 3有机化合物与无机盐复合类。 4复合型防冻剂以防冻组分复合早强、引气、减水等组 分的外加剂。 7.2适 用范 围 7.2.1含强电解质无机盐的防冻剂用于混凝土中,必须符合本 规范第6.2.3条、第6 .2.4条的规定。 7.2.2含亚硝酸盐、碳酸盐的防冻剂严禁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7.2.3含有六价铬盐、亚硝酸盐等有害成分的防冻剂,严禁用 于饮水工程及与食品相接触的工程,严禁食用。 7.2.4含有硝按、尿素等产生刺激性气味的防冻剂,严禁用于 办公、居住等建筑工程。 7.2.5强电解质无机盐防冻剂应符合本规范第6.2.5条的规定, 其掺量应符合本规范第6.3 .2条的规定。 7.2.6有机化合物类防冻剂可用于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及预 应力混凝土工程; 1 3 7.2.7有机化合物与无机盐复合防冻剂及复合型防冻剂可用于 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工程,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7.2.1条、第7.2.2条、第7.2.3条、第7.2.4条、第7.2.5条 的规定。 7.2.8对水工 、桥梁及有特殊抗冻融性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应 通过试验确定防冻剂品种及掺量。 7.3施工 7.3.1防冻剂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日最低气温为0 一 一 5℃ ,混凝土采用塑料薄膜和保温 材料覆盖养护时,可采用早强剂或早强减水剂; 2在日最低气温为 一 5 一 一 1 0℃、 一 1 0 一 一 1 5℃、 一 1 5 一 一 2 0℃ ,采用上款保温措施时,宜分别采用规定温度为 一 5℃、 一 1 0℃、 一 1 5℃的防冻剂; 3防冻剂的规定温度为按 混凝土防冻剂( J C4 7 5) 规定 的试验条件成型的试件,在恒负温条件下养护的温度。施工使用 的最低气温可比规定温度低5℃。 7.3.2防冻剂运到工地 ( 或混凝土搅拌站)首先应检查是否有 沉淀、结 晶或结块。检验 项 目应 包 括 密度 ( 或 细 度 ) ,R 一 7、 R 2 8抗压强度比,钢筋锈蚀试验。合格后方可人库、使用。 7.3.3掺防冻剂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存放期超过 3个月时,使用前必须进行强度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粗、细骨料必须清洁,不得含有冰、 雪等冻结物及易冻 裂的物质; 3当骨料具有碱活性时,由防冻剂带人的碱含量、混凝土 的总碱含量,应符合本规范第2.2.4条的规定; 4 储存液体防冻剂的设备应有保温措施。 7.3.4掺防冻剂的混凝土配合比,宜符合下列规定 1含引气组分的防冻剂混凝土的砂率 ,比不掺外加剂混凝 1 4 土的砂率可降低2% 一 3 ; 2混凝土水灰比不宜超过0.6,水泥用量不宜低于3 0 0 掩/ 衬 ,重要承重结构、薄壁结构的混凝土水泥用量可增加1 0 ,大 体积混凝土的最少水泥用量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强度等级不大 于C 1 5的混凝土,其水灰比和最少水泥用量可不受此限制。 7.3.5掺防冻剂混凝土采用的原材料,应根据不同的气温,按 下列方法进行加热 1气温低于 一 5℃时,可用热水拌合混凝土水温高于 6 5℃时,热水应先与骨料拌合,再加人水泥; 2气温低于 一 1 0℃时,骨料可移人暖棚或采取加热措施。 骨料冻结成块时须加热,加热温度不得高于6 5℃,并应避免灼 烧,用蒸汽直接加热骨料带人的水分,应从拌合水中扣除。 7.3.6掺防冻剂混凝土搅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格控制防冻剂的掺量; 2严格控制水灰比,由骨料带人的水及防冻剂溶液中的水, 应从拌合水中扣除; 3搅拌前,应用热水或蒸汽冲洗搅拌机,搅拌时间应比常 温延长5 0 ; 4掺防冻剂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严寒地 区不得低于 巧℃;寒冷地区不得低于1 0℃。人模温度,严寒地 区不得低于 1 0℃ ,寒冷地 区不得低于5℃ 。 7.3.7防冻剂与其他品种外加剂共同使用时,应先进行试验, 满足要求方可使用。 7.3.8掺防冻剂混凝土的运输及浇筑除应满足不掺外加剂混凝 土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垢,不 得用蒸汽直接融化冰雪,避免再度结冰; 2混凝土浇筑完毕应及时对其表面用塑料薄膜及保温材料 覆盖 。掺防冻剂的商品混凝土,应对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罐体包裹 保温外套。 1 5 7.3.9掺防冻剂混凝土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负温条件下养护时,不得浇水,混凝土浇筑后,应立 即用塑料薄膜及保温材料覆盖,严寒地区应加强保温措施; 2 初期养护温度不得低于规定温度; 3当混凝土温度降到规定温度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受 冻临界强度;当最低气温不低于 一 1 0℃时,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得 小于3 .5 M I 、;当最低温度不低于 一 1 5℃时,混凝土抗压强度不 得小于4 .O M P a ;当最低温度不低于 一 2 0℃时,混凝土抗压强度 不得小于5 .O M P a ; 4 拆模后混凝土的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大于2 0℃时, 应采用保温材料覆盖养护。 7.4掺防冻剂混凝土的质量控制 7.4.1混凝土浇筑后,在结构最薄弱和易冻的部位,应加强保 温防冻措施,并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或易冷却的部位布置测温 点。测温测头埋人深度应为1 0 0 一 巧 0 ,也可为板厚的1忍或 墙厚的1龙。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前应每隔Z h测温 一 次,以后 应每隔6 h测 一 次,并应同时测定环境温度。 7.4.2掺防冻剂混凝土的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应在浇筑地点制作 一 定数量的混凝土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其中 一 组试件应在标准条件下养护,其余放置在工程条件下养 护。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时,拆模前,拆除支撑前及与工程同条 件养护2 8d、再标准养护2 8d均应进行试压。试件不得在冻结状 态下试压,边长为1 0 0 ~立方体试件,应在1 5 一 2 0℃室内解冻 3 一 4 h或应浸人1 0 一 巧℃的水中解冻3 h ;边长为1 5 0 ~立方体 试件应在1 5 一 2 0℃室内解冻5 一 6 h或浸人1 0 一 巧℃的水中解冻 6 h ,试件擦干后试压; 2 检验抗冻、抗渗所用试件,应与工程 同条件养护2 8d , 再标准养护2 8d后进行抗冻或抗渗试验。 1 6 8膨胀剂 8.1品种 8.1.1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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