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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D C 中华人民共和 国 国家标准崛冒 G B /T5 0 3 7 8 一 2 0 0 6 绿 色 建 筑评价 标 准 E v aluationstandardfor greenbuilding 2 0 0 6 一 0 3 一 0 7发布 2 0 0 6 一 0 6 一 0 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 合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绿 色建 筑评 价 标 准 E valuationstandardfor 脚 enbuilding G B /T5 0 3 7 8 一 2 0 0 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6年6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北京 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绿 色 建 筑 评 价 标 准 E valuationstandardfor greenbuilding G B 】 T5 0 3 7 8 。2 0 0 6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 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密云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北京市密东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开本85 0 x11 6 8毫米 1/ 3 2印张3万字数83千字 2 0 0 6年3月第 一 版 2 0 1 1年9月第十一次印刷 定价1 6 .0 0元 统 一 书号1 5 1 1 2 1 1 9 83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 ( 邮政编码 1 0 0 0 3 7 本社网址httP刀 网上书店h即//www.china 一build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4 1 3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 现批 准绿 色 建 筑 评 价 标 准为 国 家 标 准,编 号 为 G B/T 5 0 3 7 8 一 2 0 0 6 ,自2 0 0 6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 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 0 0 6年3月7日 前 下t一 「才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标函「 2。 。 5〕6 3号(关于请组织 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工作的函)的要求,由中国建 筑科学研究 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 院会 同有关单位编制而 成。 本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的要求,总结近年来 我国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 定的第 一 部多 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主要问题 进行了专题论证 ,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 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建筑、 公共建筑。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 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 0号;邮政编码1 0 0 0 1 3)负责具体技术内 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 建议。 本 标 准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 标 准参编 单 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清华大学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国家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城市建设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有为韩继红曾捷杨建荣 方天培汪维王静霞秦佑国 毛志兵马眷荣陈立叶青 徐文龙林海燕郎四维程志军 安宇张蓓红范宏武王玮华 林波荣赵平于震平郭兴芳 涂英时刘景立 目次 1 总则 ⋯⋯ 1 2 术语 ⋯ ⋯ 2 3 基本规定 , ⋯⋯ 3 3.1 基本要求 ⋯⋯ 3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 3 4 住宅建筑 ⋯⋯ 5 4.1 节地与室外环境 ⋯⋯ 5 4.2 节能与能源利用 ⋯⋯ 6 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 7 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8 4 . 5 室内环境质量 ⋯⋯ 9 4.6运营管理 ⋯ ⋯ n 5 公共建筑 ⋯ ⋯ 1 2 5.1 节地与室外环境 ⋯ ⋯ 1 2 5.2 节能与能源利用 ⋯⋯ 1 3 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 1 4 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1 5 5.5 室内环境质量 ⋯ ⋯ 1 6 5.6运营管理 ⋯ ⋯ 1 7 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9 条文说明 , , ⋯ ⋯ 2 1 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 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 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 场建筑和旅馆建筑。 1.0.3 评价绿色建筑时,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 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 1.0 .4 评价绿色建筑时,应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 在地域的气候、资源、自然环境、 经济、文化等特点进行评价。 1.0.5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的法 律法规和相关的标准,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 统 一 。 2 术语 2.0.1 绿色建筑greenbuilding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 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 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 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 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 热岛强度heat islandindex 城市内 一 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为热岛 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 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 从 自然界获取的、可 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 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2.0.4 习 卜 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S ource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 、 雨水、海水等。 2.0.5 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 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 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2.0.6 可再循环材料 recyclablematerial 对无法进行再利用的材料通过改变物质形态,生成另 一 种材 料,实现多次循环利用的材料。 3 基本规 定 3.1 基 本 要 求 3.1.1 绿色建筑的评价以建筑群或建筑单体为对象。评价单栋 建筑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以该栋建筑所处环境的评价结 果为准。 3.1.2 对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的评价,应 在其投入使用 一 年后进行。 3.1.3 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周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 理确定建筑规模, .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 、设备和材料,并提交相 应分析报告。 3.1.4 申请评价方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规划、设计与施 工阶段进行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关文档。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3.2.1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 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 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 一 般项与优选项。 3.2.2 绿色建筑应满足本标准第4章住宅建筑或第5章公共建 筑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按满足 一 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 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划分按表3.2.2 一 1、 表3.2.2 一 2确定。 表3.2.2 一1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 等级 一 般项数(共4 0项) 优选项数 (共9项) 节地与 室外环境 (共8项) 节能与 能源利用 (共6项) 节水与水 资源利用 (共6项) 节材与材 料资源利用 (共7项) 室内环 境质量 (共6项) 运营 管理 (共7项) ★ 423324 ★★ 53443 53 ★★★ 64554 65 表3.2.2 一2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 等级 一 般项数(共4 3项) 优选项数 (共1 4项) 节地与室 外环境 (共6项) 节能与能 源利用 (共1 0项) 节水与水 资源利用 (共6项) 节材与材 料资源利用 (共8项) 室内环 境质量 (共6项) 运营 管理 (共7项) ★ 343534 ★★ 4646456 ★★★ 585756l0 当本标准中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 条件时,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 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 3.2.3 本标准中定性条款的评价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对有多 项要求的条款,各项要求均满足时方能评为通过。 4。1 住 宅建 筑 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4.1.1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 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4.1.2 建筑场地选址无洪涝灾害、泥石流及含氛土壤的威胁。 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 源。 4.1.3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 4 3耐 、多层 不高于 2 8m2 、中高层不高于2 4 m2、高层不高于1 5 m2。 4.1.4 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 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 B 5 0 1 8。 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4.1.5 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护、 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 4.1.6 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 3 0,人均公共绿地 面积不低于 lmZ 。 4.1.7 住区内部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4.1.8 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控制 由于 施工引起的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影响、水污染、光污染以 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一 般项 4.1.9 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规划配建,合理采用综合建筑并与 周边地区共享。 4.1.1 0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 4.1.1 1 住区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 准G B 309 6的规定。 4.1.1 2 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 1.5℃。 4.1.1 3 住区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 自然通风。 4.1.1 4 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 自然分布特点,栽植多种类 型植物,乔、灌、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1 0 0 m2绿 地上不少于3株乔木。 4.1.1 5 选址和住区出人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 络。住区出人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 0 0 m 。 4.1.1 6 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 水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阳。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 4 5%。 优选项 4。1。1 7 4。1。1 8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 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 4.2 节能与能源利用 控制项 4.2.1 住宅建筑热工设计和暖通空调设计符合国家批准或备案 的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4.2.2 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 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 计标准G B 50189中的有关规定值。 4.2.3 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室温调节和 热量计量设施。 一 般项 4.2.4 利用场地 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朝向、楼距和 窗墙面积比,使住宅获得 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并根据需要 设遮阳设施。 4.2.5 选用效率高的用能设备和系统。集中采暖系统热水循环 水泵的耗电输热比,集中空调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 输送能效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 B 5 0 1 89的规定。 4.2.6 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 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G B 50189中的有关规定值高 一 个等级。 4.2.7 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低损 耗镇流器等附件,并采取其他节能控制措施,在有 自然采光的区 域设定时或光电控制。 4.2.8 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能量回收系 统(装置)。 4.2.9 根据当地气候和 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 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 5%。 优选项 4.2.1 0采暖或空调能耗不高于国家批准或备案的建筑节能标准 规定值的80写。 4.2.n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 0%。 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控制项 4.3.1 在方案、规划阶段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 、综合利 用各种水资源。 4.3.2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4.3.3 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率不低于8%。 4.3.4 景观用水不采用市政供水和 自备地下水井供水。 4.3.5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 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 良影响。 一 般项 4.3.6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途径,降低地表径流,采 用多种渗透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 4.3.7 绿化用水、洗车用水等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 、雨水等非 传统水源。 4.3.8 绿化灌溉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4.3.9 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 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 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 4.3.1 0 降雨量大的缺水地 区,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 水集蓄及利用方案。 4.3.1 1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1 0%。 优选项 4.3.1 2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3 0%。 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控制项 4.4.1 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 B1 85 88 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 B6 5 6 6 4.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G B18 580 的要求。 一 般项 4.4.3 施工现场S O O 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 占建筑材料总 重量的7 0%以上。 4.4.4 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 4.4.5 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 4.4.6 将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弃 物分类处理,并将其中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回收和再利 用。 4.4.7 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材料的可再循环使用性能。 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 ,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 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 0%以上。 4.4.8土建与装修工程 一 体化设计施工,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 建筑构件及设施。 4.4.9 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 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 3 0%。 优选项 4。4。1 0 4。4。1 1 采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使用率大于5%。 4.5室内环境质量 控制项 4.5.1 每套住宅至少有1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当 有4个及4个以上居住空间时, 至少有2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 准的要求。 4.5.2 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设置外窗,房间的采光 系数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 B/T 5 0 0 3 3的 规定。 4.5.3 对建筑围护结构采取有效的隔声、减噪措施。卧室、起 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在关窗状态下白天不大于4 5dBA,夜间不 大于3 5 dBA)。楼板和分户墙 的空气声计权 隔声量不小于 4 5 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不大于7 0 dB 。户门的空 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3 0 dB;外窗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 2 5 dB,沿街时不小于3 0 dB 。 4.5.4 居住空间能自然通风,,通风开口面积在夏热冬暖和夏热 冬冷地区不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8,在其他地区不小于5%。 4.5.5 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氛和T V O 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 符合现行 国家标 准民用建筑 室 内环境 污染 控 制规 范G B 5 0 3 2 5 的规定。 一 般项 4.5.6 居住空间开窗具有 良好的视野,且避免户间居住空间的 视线干扰。当1套住宅设有2个及2个以上卫生间时,至少有 1 个卫生间设有外窗。 4.5.7 屋 面、地 面、外墙和外窗的内表面在室内温 、湿度设计 条件下无结露现象。 4.5.8 在 自然通风条件下,房间的屋顶和东、西外墙内表面的 最高温度满 足现行 国家标 准 民用建 筑热工设计 规 范G B 5 0 1 7 6 的要求。 4.5.9 设采暖或空调系统(设备)的住宅,运行时用户可根据 需要对室温进行调控。 4.5.1 0 采用可调节外遮阳装置,防止夏季太阳辐射透过窗户玻 璃直接进人室内。 4.5.n 设置通风换气装置或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装置。 优选项 4.5.1 2 卧室、起居室(厅)使用蓄能、 调湿或改善室内空气质 量的功能材料。 4.6 运营 管理 控制项 4.6.1 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与绿化管理制度。 4.6.2 住宅水、电、燃气分户、分类计量与收费。 4.6.3 制定垃圾管理制度,对垃圾物流进行有效控制, 对废品 进行分类收集,防止垃圾无序倾倒和二次污染。 4.6.4 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并有严格的保洁清洗措施, 生活 垃圾袋装化存放。 一 般项 4.6.5 垃圾站(间)设冲洗和排水设施。存放垃圾及时清运, 不污染环境,不散发臭味。 4.6.6 智能化系统定位正确,采用的技术先进、实用、可靠, 达到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设备监控子系统与信息网络子系统 的基本配置要求。 4.6.7 采用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杀虫剂、除草剂、化 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使用,有效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损 害。 4.6.8 栽种和移植的树木成活率大于9 0,植物生长状态良好。 4.6.9 物业管理部门通过1 5 01 4 0 0 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6.1 0 垃圾分类收集率(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的住户占总住户数 的比例)达9 0%以上。 4.6.n 设备、管道的设置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 。 优选项 4.6.1 2 对可生物降解垃圾进行单独收集或设置可生物降解垃圾 处理房。垃圾收集或垃圾处理房设有风道或排风、 冲洗和排水设 施,处理过程无二次污染。 5。1 公 共建筑 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5,1.1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 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5.1.2 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泥石流及含氧土壤的威胁,建筑 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 、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5.1.3不对周边建筑物带来光污染,不影响周围居住建筑的日 照要求。 5.1.4 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5.1.5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控制由于 施工引起各种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一 般项 5.1.6 场地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 准G B 309 6的规定。 5.1.7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低于sm/s,不影响室外活动的舒 适性和建筑通风。 5.1.8 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 。 5.1.9 绿化物种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且 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 5.1.1 0场地交通组织合理, 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 过soom 。 5.1.1 1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优选项 5.1.1 2 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 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 5。1。1 3 5。1。1 4 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并纳入规划项 目。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大于等于4 0%。 5.2 节能与能源利用 控制项 5.2.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批准或备案的公共建筑 节能标准的规定。 5.2.2 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 B5 0 1 89 一 2 0 0 5第5.4.5、5.4.8及 5.4.9条规定,锅炉热效率符合第5.4.3条规定 。 5.2.3 不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 统的热源。 5.2.4 各房间或场所 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 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 B50 0 3 4规定的现行值。 5.2.5 新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 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一 般项 5.2.6 建筑总平面设计有利于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 夏季利于自然通风。 5.2.7 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 0,建筑幕 墙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5.2.8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 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 B 7 1 0 7 规定的4级要求。 5.2.9 合理采用蓄冷蓄热技术。 5.2.1 0利用排风对新风进行预热(或预冷)处理,降低新风负 荷。 5.2.n全空气空调系统采取实现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 施。 5.2.1 2建筑物处于部分冷热负荷时和仅部分空间使用时,采取 有效措施节约通风空调系统能耗。 5.2.1 3 采用节能设备与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 功率和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G B50 189 一 2 0 0 5第5.3.2 6、5.3.2 7条的规定。 5.2.1 4 选用余热或废热利用等方式提供建筑所需蒸汽或生活热 水。 5.2.1 5 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 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优选项 5.2.1 6建筑设计总能耗低于国家批准或备案的节能标准规定值 的80%。 5.2.1 7 采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 5.2.1 8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 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热水量不低于建筑生活热水 消耗量的1 0,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低于建筑用电量的2肠。 5.2.1 9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 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 B50 0 3 4规定的目标值。 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控制项 5.3.1 在方案、规划阶段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 、综合利 用各种水资源。 5.3.2 设置合理、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统。 5.3.3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5.3.4 建筑内卫生器具合理选用节水器具。 5.3.5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 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一 般项 5.3.6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积蓄、 处理及利用方 案。 5.3.7 绿化、景观、洗车等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 。 5.3.8 绿化灌溉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5.3.9 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 水,或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 术。 5.3.1 0按用途设置用水计量水表。 5.3.n 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 2 0, 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 5%。 优选项 5.3.1 2 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 4 0, 旅馆类建筑不低于2 5%。 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控制项 5.4.1 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 B 1 85 80 一 G B1 85 88 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 B 6 5 6 6的要求。 5.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一 般项 5.4.3 施工现场soo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 占建筑材料总 重量的6 0%以上。 5.4.4 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 5.4.5 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 、高强度钢。 5.4.6 将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弃 物分类处理并将其 中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回收和再利 用。 5.4.7 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材料的可循环使用性能。在保证 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 材料总重量的1 0%以上。 5.4.8 土建与装修工程 一 体化设计施工,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 建筑构件及设施,避免重复装修。 5.4.9 办公、商场类建筑室内采用灵活隔断,减少重新装修时 的材料浪费和垃圾产生。 5.4.1 0 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 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 0%。 优选项 5.4.n 采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5.4.1 2 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使用率大于5%。 5.5室内环境质量 控制项 5.5.1 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风速等参 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 B 5 0 1 89中的 设计计算要求。 5.5.2 建筑围护结构内部和表面无结露、发霉现象。 5.5.3 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新风量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公共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 B 5 0 1 89的设计要求。 5.5.4 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氛和T V O 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 1 6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 B 5 0 3 2 5 中的有关规定。 5.5.5 宾馆和办公建筑室内背景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 B J1 1 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 中的二级要 求;商场类建筑室 内背景噪声水平满足现行 国家标准商场 (店)、书店卫生标准G B967 0的相关要求。 5.5.6 建筑室内照度、统 一 眩光值、 一 般显色指数等指标满足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 B 50 0 3 4中的有关要求。 一 般项 5.5.7 建筑设计和构造设计有促进 自然通风的措施。 5.5.8室内采用调节方便、可提高人员舒适性的空调末端。 5.5.9 宾馆类建筑围护结构构件隔声性能满足现行 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 B J1 1 8中的 一 级要求。 5.5.1 0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功能安排合理,减少相邻空间的噪 声干扰以及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 5.5.n 办公、宾馆类建筑7 5%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 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 B/T 5 0 0 3 3的要 求。 5.5.1 2建筑人口和主要活动空间设有无障碍设施。 优选项 5。5。 5。5。 5。5。 1 3 采用可调节外遮阳,改善室内热环境。 1 4 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保证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1 5 采用合理措施改善室内或地下空间的自然采光效果。 5.6运营 管理 控制项 5.6.1 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与绿化管理制度。 5。6。2 5。6。3 染。 建筑运行过程中无不达标废气 、废水排放。 分类收集和处理废弃物,且收集和处理过程 中无二次污 一 般项 5.6.4 建筑施工兼顾土方平衡和施工道路等设施在运营过程 中 的使用。 5.6.5 物业管理部门通过1 5 01 4 0 0 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6.6 设备、管道的设置便于维修、 改造和更换。 5.6.7 对空调通风系统按照国家标准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G B192 1 0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洗 。 5.6.8 建筑智能化系统定位合理,信息网络系统功能完善。 5.6.9 建筑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 自动监控系统技术合理, 系统高效运营。 5.6.1 0 办公、商场类建筑耗电、冷热量等实行计量收费。 优选项 5.6.n 具有并实施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管理业绩与节约资源、 提高经济效益挂钩。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l)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 可的 正面词采用 “必须” ,反面词采用 “严禁”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 “应” ,反面词采用 “不应” 或 “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 “宜” ,反面词采用 “不 宜 ” 。 表示有选择,在 一 定条件下可 以应这样做 的,采用 “可” 。 2 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 “应符合 ⋯⋯ 的规定 ” 或 “应按 ⋯⋯ 执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绿 色建筑 评 价标准 G B/T5 0 3 7 8 一 2 0 0 6 条文说明 目次 1 总则 ⋯ ⋯ 2 3 3 基本规定 ⋯ ⋯ 2 5 3.1 基本要求 ⋯ ⋯ 2 5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 2 5 4 住宅建筑 ⋯ ⋯ 2 7 4.1 节地与室外环境 ⋯⋯ 2 7 4.2 节能与能源利用 ⋯⋯ 3 4 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 ⋯ ” ⋯ ⋯ 4 1 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4 8 4.5 室内环境质量 ⋯⋯ 5 3 4.6 运营管理 , ⋯⋯ 5 7 5 公共建筑 ⋯ ⋯ 6 1 5.1 节地与室外环境 , ⋯⋯ 6 1 5.2 节能与能源利用 ⋯⋯ 6 6 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 ⋯ 7 3 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 80 5.5 室内环境质量 ⋯ ⋯ 84 5.6 运营管理 ⋯ ⋯ 9 0 2 2 1 总则 1.0.1 . 建筑活动是人类对 自然资源、环境影响最大的活动之 一 。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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