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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 C 中华人民共和 国 国家标 准督冒 P G B5 0 3 2 7 一 2 0 0 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C odeforconstructionofdecoration ofhousings 2 0 0 1 一 1 2 一 0 9发布 2 0 0 2 一 0 5 一 0 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 联 合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C odeforconstructionof decoration ofhousings G B5 0 3 2 7 一 2 0 0 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2年 5月l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0 0 2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C odeforconstructionof decorationof housings C B 5 0 3 2 7 一 2 0 0 1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西郊百万庄) 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市兴顺印刷厂印刷 开本85 0 冰 11 6 8毫米 1/3 2印张2% 字数6 7千字 2。 。 2年4月第 一 版 2 0 0 7年8月第七次印刷 印数2 1 2 ,5 0 1 一 2 1 7,5 0 0册 定价1 4.0 0元 统 一 书号1 5 1 1 2 ‘ 1 4 2 9 7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 (邮政编码1 0 0 0 3 7 本社网址httP 刀~cabp .。 。二cn 网上书店http/ / china 一 buildi 咯 。 o二。 n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 工程施工规范的通知 建标[2 0 0 1〕2 6 6号 根据我部 关于印发 “ 二0 0 0至二0 0 一 年度工程建设国 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 的通知( 建标〔2 0 0 1〕87号)的要 求,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 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 B5 0 3 2 7 一 2 0 0 1 ,自2 0 0 2年 5月1日起 施 行。其 中,3.1.3、3.1.7、 3.2.2、4.1.1、4.3.4、4.3.6、4.3.7、1 0 .1.6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 装饰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所组织中国 建筑工业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 0 0 1年1 2月9日 前 、. 「J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标 【2 0 0 0 〕3 6号 文 关于同意编制<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的函的要求, 由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同有关科研、设计、施工单位和地方装饰协 会共同编制的。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下达任务的要求,结合我国住宅装饰装修 的特点,在章节安排上基本涵盖了住宅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 全过程。同时,针对 目前政府主管部门和消费者普遍关心 的问 题,强调了房屋结构安全、防火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列人了施 工管理的有关内容。 本规范突出了施工过程的控制。对装饰装修材料提出了原则 性的要求。对工程验收标准因有相应规范规定, 一 般不再在本规 范中表述。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参照了部分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管理 规定和技术规范,充分考虑了与相关规范的协调,有些关键条 目 作了直接引用。 由于全国范围内住宅装饰装修的工艺差异较大,因此本规范 的技术要求定位在全行业的平均水平上。 本规范共分十六章,依次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防火 安全、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防水工程、抹灰工程、吊顶工程、轻 质隔墙工程、门窗工程、细部工程、墙面铺装工程、涂饰工程、 地面铺装工程、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 本规范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地址北京 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甲1 9号华通大厦,邮编1 0 0 0 4 4 。为进 一 步完善本规范,请各单位在使用中注意总结经验,并将建议或意 见寄给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 院、河南省建筑装饰协会、武汉建筑装饰协会、深圳市装饰行业 协会、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北京东易日盛装饰工程有限公 司、北京龙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阔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北京庄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元洲装饰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北京艺海雅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苏州贝特装饰设计工 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嘉音家居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居众家 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康利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天 立家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麻雀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 百姓家庭装演有限公司、上海荣欣家庭装演有限公司、 上海进念 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上海聚通装演材料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张京跃黄白房簌田万良王本明 鲁心源侯茂盛张树君李引擎安静 顾国华钟晓春熊翔杨东洲郭伟 何文祥陈辉张丽刘炜李泰岩 王显庄燕 尤东明谢威刘海宁 薛景霞关有为冯雪冬高志萍窦麒贵 吕伟民黄振淮铁生 目次 1总则 , , , , ⋯⋯ 1 2术语 , ⋯⋯ 2 3基本规定 , , ⋯ 3 3.1施工基本要求 , , ⋯ 3 3.2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 , ’ - ⋯⋯ 4 3.3成品保护 , , , ⋯⋯ 4 4 防火安全 , , , , ⋯ 6 4.1 一 般规定 ⋯ ⋯ 6 4.2材料的防火处理 ⋯⋯ 6 4.3施工现场防火 , , ⋯ ⋯ 6 4.4电气防火 ⋯ ⋯ 7 4.5消防设施的保护 ⋯ ⋯ 7 5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 8 6防水工程 , ⋯ ⋯’ 9 6.1 一 般规定 , , ⋯⋯ 9 6.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 , ⋯ ⋯ 9 6.3施工要点 ⋯⋯ 9 7抹灰工程 ⋯⋯ n 7.1 一 般规定 ⋯⋯ ,, , ⋯⋯ 1 1 7.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 ⋯ 1 1 7.3施工要点 ⋯ ⋯ 1 2 8吊顶工程 , , ,⋯ ⋯ 1 3 8.1 一 般规定 , , ⋯ ⋯ 1 3 8.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 , , ⋯ ⋯ 1 3 8.3施工要点 ⋯ ⋯ 1 4 9轻质隔墙工程 ⋯ ⋯ 1 7 9.1 一 般规定 ⋯ ⋯ 1 7 9.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 ⋯ 1 7 .9 .3施工要点 , , ⋯⋯ 1 8 1 0门窗工程 , ⋯⋯;二 2 1 1 01 一 般规定 ⋯ ,., ’ ⋯⋯ 2 1 1 0.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 ⋯ 2 2 1 0.3施工要点 ⋯ ⋯ 2 2 1 1细部工程 ⋯ ⋯ 2 5 n1 一 般规定 , ⋯⋯ 2 5 1 1.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 ⋯ ⋯ 2 5 1 1.3施工要点 二‘ ⋯⋯‘ ⋯⋯‘ ⋯⋯ 2 5 1 2墙面铺装工程 ⋯ ⋯ 2 9 1 2.1 一 般规定 ⋯ ⋯ 2 9 1 2.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 2 9 1 23施工要点 , ⋯⋯ 3 0 1 3涂饰工程 ⋯⋯ 3 3 1 31 一 般规定 , ⋯⋯ 3 3 1 3.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 ⋯ ⋯ 3 3 1 3.3施工要点 ⋯⋯ 3 3 1 4地面铺装工程 , ⋯ ⋯ 3 6 1 4.1 一 般规定 ⋯⋯ 3 6 1 4.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 3 6 1 43施工要点 ⋯ ⋯ 3 6 巧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 ,⋯ 3 9 1 51 一 般规定 ⋯⋯ 3 9 1 5.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 ⋯⋯ 3 9 巧3施工要点 ⋯ ⋯ 3 9 1 6电气安装工程 , ⋯ ⋯ 4 1 1 6.1 一 般规定 , ⋯ ⋯ 4 1 1 6.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 4 1 1 63施工要点 ⋯⋯‘ , ⋯ ⋯ 4 2 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 ⋯⋯ 4 4 条文说明 , , ⋯ 4 5 1总则 1.0.1 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 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0.3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住宅装饰装修I nteriordetionof housings 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 ,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 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 处理和美化过程。 2.0.2室内环境污染ind叹~intal 间lution 指室内空气中混人有害人体健康的氛、甲醛、苯、氨、总挥 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基体 primary structU re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基层basiccourse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定 求 规 要本 本 基工 基 施3。1 3.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 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 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 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 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 孔安装埋件。 3.1.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 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 自拆改燃气 、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 管道 、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 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 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 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 的法律、法规。 3.1.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 开关箱 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 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 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1.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 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3.1.9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 2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 管理。 3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 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4 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 5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 绿化地、 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 6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 7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 ,不得 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8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3.2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 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3 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 和防蛀处理。 3.2.4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 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 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3.2.5 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3.2.6 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3.2.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新设备。 3.3成 品 保 护 3.3.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4 1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2 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 及楼道门。 3.3.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1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 口 口口。 2 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3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 采取保护措施。 4防 火 安 全 4.1 一 般 规 定 4。1。1 格遵守。 4。1。2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 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 B5 0 2 2 2) 的规定。 4.2材料的防火处理 4,2.1对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 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4.2.2 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 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 一 次涂布的 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 0 0 9/ m拜。 4.3施工现场防火 4.3.1 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 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4.3.2 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 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 安全防爆装置。 4.3.3 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 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4.3.4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 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4.3.5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4.3.6 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4.3.7 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 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4.4电 气 防 火 4.4.1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 或导 线穿越几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 级材料隔热。当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人 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 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4.4.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 安装在几级以下 ( 含玩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 在 B l级以上的材料上 。 4.4.3 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 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 4.4.4 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 穿金属管或 B l 级P V 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 4.5消防设施的保护 4.5.1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 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 自 改动防火门。 4.5.2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 有明显 区别。 4.5.3 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 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 置在吊顶上固定。 4.5.4当装饰装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 有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 自动报警探测器与 自动灭火 喷头的布置。 4.5.5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 5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5.0.1本规范中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为氛(2 2 2 R n)、甲醛、 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 (T V C C)。 5.0.2 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 应符合 民用建筑工程室 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 B 5 0 3 2 5 一 2 0 0 1)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 染的装饰装修材料。 5.0.3对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要求的,可按有关规定对5.0.1 条的内容全部或部分进行检测,其污染物浓度限值应符合表 5.0.3的要求。 表5.0.3住宅装饰装修后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值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 度 限 值 氛 ( 伪乃矿) 成2 0 0 甲醛 (mg/ m勺 镇0.0 8 苯 (mg/ I矿)成0.0 9 氨 (mg/ln3成0.2 0 总挥发性有机物T vC C ( 鞠 乃矛)镇0.5 0 6防 水工程 6.1 一 般 规 定 6。1。1 6。1。2 6.1。3 6。1。4 进行。 6。1。5 6。1。6 以上。 6。1。7 本章适用于卫生间、厨房、阳台的防水工程施工。 防水施工宜采用涂膜防水。 防水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防水工程应在地面、墙面隐蔽工程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后 其施工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施工时应设置安全照明,并保持通风。 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技术要求,并宜在5℃ 防水工程应做两次蓄水试验。 6.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6.2.1防水材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 有产品合格证书。 6.3施工要 点 6.3.1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松动、空鼓、起沙、开裂等缺 陷,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6.3.2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位,应先做防 水附加层。 6.3.3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1 0 0 ;浴室墙 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 80 0 ~ 。 6.3.4防水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或产品的要求,防水层应 与基层结合牢固,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缝和麻 面起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 2 保护层水泥砂浆的厚度、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3.5涂膜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涂膜涂刷应均匀 一 致,不得漏刷。总厚度应符合产品技 术性能要求。 2玻纤布的接搓应顺流水方 向搭接,搭接宽度应不小于 1 0 0~ 。两层以上玻纤布的防水施工,上、下搭接应错 开幅宽的1忍。 7 抹灰工程 7.1 一 般 规 定 7.1.1 本章适用于住宅内部抹灰工程施工。 7.1.2顶棚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无脱层、空鼓。 7.1.3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 措施。 7.1.4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 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 ,其高度不应低于 Z 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 0~ 。 7.1.5 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抹灰2 4 h后进行养护。抹灰层在凝 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震动。 7.1.6 冬期施工,抹灰时的作业面温度不 宜低于5℃;抹灰层 初凝前不得受冻。 7.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7.2.1 抹灰用的水泥宜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 度等级不应小于3 2.5。 7。2。2 7。2。3 7。2。4 杂物。 7。2。5 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抹灰用砂子宜选用中砂,砂子使用前应过筛,不得含有 抹灰用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巧 d。罩面用磨细石灰 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 d。 7.3施工要点 7。3。1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砖砌体,应清除表面杂物、尘土,抹灰前应洒水湿润。 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或在表面洒水润湿后涂刷 11水泥 砂浆 ( 加适量胶粘剂)。 加气混凝土,应在湿润后边刷界面剂,边抹强度不大于 M S的水泥混合砂浆。 抹灰层的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二 2 7。3。2 7。3。3 大面积抹灰前应设置标筋。抹灰应分层进行, _每遍厚摩 宣内鱿2砰必 挂五灰砂筵和水泥混合砂浆每遍厚度宜大 一7 一 9~ 。当抹灰总厚度超出3 5~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二、 ,气z 7.3.4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抹灰时,应待前 一 抹灰层凝 结后方可抹后 一 层;用石灰砂浆抹灰时,应待前 一 抹灰层七八成 干后方可抹后 一 层。 7.3.5 底层的抹灰层强度不得低于面层的抹灰层强度。 7.3.6水泥砂浆拌好后,应在初凝前用完,凡结硬砂浆不得继 续使用。 8吊 顶工程 8.1 一 般 规 定 8.1.1本章适用于明龙骨和暗龙骨吊顶工程的施工。 8.1.2吊杆、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 置埋件、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处理。木吊杆、木龙骨、造 型木板和木饰面板应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8.1.3吊顶材料在运输、搬运、安装、存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防止受潮、变形及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 8.1.4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8.1.5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 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8.1.6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蓖子等设备的 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 8.1.7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8.1.8搁置式轻质饰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8.1.9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饰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 8.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8.2.1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板、金属龙骨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木吊杆、木龙骨的含水率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8.2.2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颜色应 一 致。穿孔板 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板、木质纤维板、大芯板不应脱胶 、变 色。 8.2.3防火涂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8.3施工要 点 8.3.1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 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晰、 位置应准确。 2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 要求时,吊点 间距 应小 于1 .2 m,应按 房 间短 向跨度 的1偏 一 3 ryoo起拱。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标 高。 3吊杆应通直,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 0 0~。当吊 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 4 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固定板材的次龙骨间距不得 大于6 0 0,在潮 湿地 区和 场 所,间距 宜 为3 0 0 一 4 0 0~ 。用沉头 自碑钉安装饰面板时,接缝处次龙骨宽 度不得小于4 0~ 。 5暗龙骨系列横撑龙骨应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 龙骨上。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龙骨搭接处的间 隙不得大于1~ 。 6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 7全面校正主、次龙的位置及平整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 8.3.2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和验收。 8.3.3 饰面板安装前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8.3.4 暗龙骨饰面板 ( 包括纸面石膏板、纤维水泥加压板、胶 合板、金属方块板、金属条形板、塑料条形板、石膏板、钙塑 板、矿棉板和格栅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 使用沉头 自攻钉固定。 2以木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木螺钉 固定, 胶合板可用铁钉固定。 3金属饰面板采用吊挂连接件、插接件固定时应按产 品说 明书的规定放置。 4采用复合粘贴法安装时,胶粘剂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 有强烈振动。 8.3.5纸面石膏板和纤维水泥加压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材应在 自由状态下进行安装,固定时应从板的中间向 板的四周固定。 2纸面石膏板螺钉与板边距离纸包边宜为1 0 一 巧~ , 切割边宜为巧 一 2 0 ;水泥加压板螺钉与板边距离宜 为8 一 1 5 mmo 3板周边 钉距宜 为1 5 0 一 1 7 0 ,板 中钉距不得 大于 2 0 0 rnrn 。 4安装双层石膏板时,上下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 一 根龙骨上接缝。 5螺钉头宜略埋人板面,并不得使纸面破损。钉眼应做防 锈处理并用腻子抹平。 6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8.3.6石膏板、钙塑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钉固法安装时,螺钉与板边距离不得小于巧~, 螺钉间距宜为1 5 0 一 1 7 0 ,均匀布置,并应与板面垂 直,钉帽应进行防锈妙理,并应用与板面颜色相同涂料 涂饰或用石膏腻子抹平。 2当采用粘接法安装时,胶粘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 8.3.7矿棉装饰吸声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房间内湿度过大时不宜安装。 2安装前应预先排板,保证花样、图案的整体性。 3安装时,吸声板上不得放置其他材料,防止板材受压变 形。 8.3.8明龙骨饰面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饰面板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图案花纹的吻合。 2饰面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紧或脱挂。 1 5 3采用搁置法安装时应留有板材安装缝,每边缝隙不宜大 于lmm。 4 玻璃吊顶龙骨上留置的玻璃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应采用软连接。 5 装饰吸声板的安装如采用搁置法安装,应有定位措施。 9轻质隔墙工程 9.1 一 般 规 定 9.1.1本章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和玻璃隔墙等非承重轻 质隔墙工程的施工。 9.1.2轻质隔墙的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9.1.3轻质隔墙材料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 表面和边角。应防止受潮变形。 9.1.4当轻质隔墙下端用木踢脚覆盖时,饰面板应与地面留有 2 0 一 3 0~缝隙;当用大理石、瓷砖、水磨石等做踢脚板时,饰 面板下端应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应严密。 9.1.5板材隔墙、饰面板安装前应按品种、规格、颜色等进行 分类选配。 ,.1.6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9,1.7接触砖、石、混凝土的龙骨和埋置的木楔应作防腐处理。 9.1.8胶粘剂应按饰面板的品种选用。现场配置胶粘剂,其配 合比应由试验决定。 9.2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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