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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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D C 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业标,J履J J G J11 6 一 2 0 0 9 备案号J 886 一 2 0 0 9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T echnical specificationfo 全seismic strengthening of buildings 2 0 0 9 一 0 6 一 1 8 发布 2 0 0 9 一 0 8 一 0 1实施 中 华 人民共和 国住房和城 乡建 设部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T 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seismic strengthening of buildings J G J1 1 6 一 2 0 0 9 批准部门 施行日期 中 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 9 年 8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0 0 9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T 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seismic stre 吧theni呀 of buildi 飞 s J C J11 6 一 2 0 0 9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西郊百万庄) 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j 匕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北京密东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开本85 0 X 1 1 6 8毫米 1/3 2印张4% 字数1 2 6千字 2 0 0 9年7月第 一 版 2 0 0 9年7月第 一 次印刷 定价2 2 .0 0元 统 一 书号1 5 1 1 2 1 7 6 5 2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 (邮政编码1 0 0 0 3 7 本社网址httP刀~ cabP . com “n 网上书店http//www.china- -buildi 呢 com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3 4 0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为建筑工程行业标准 ,编 号为J G J11 6 一 2 0 0 9 ,自2 0 0 9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1.0.3、1.0.4、3.0.1、3.0.3、3.0.6、5.3.1、5.3.7、5.3.1 3、 6.1.2、6.3.1、6.3.4、6.3.7、7.1.2、 7.3.1、7.3.3、9.3.1、 9.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抗震加固技术 规程J G J11 6 一 9 8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 0 0 9年6月1 8日 前 、. 口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 二0 0四年度工程建设城建 、建 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 0 0 4」6 6号)的 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 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 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 . 术语和符号;3.基 本规定;4 .地基和基础;5. 多层砌体房屋;6.多层及高层钢筋 混凝土房屋;7 . 内框架和底层框架砖房;8 . 单层钢筋混凝土柱 厂房;9 . 单层砖柱厂房和空旷房屋;1 0 . 木结构和土石墙房屋; n. 烟囱和水塔。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与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 B 5002 3相配 合,明确了不同后续使用年限建筑的抗震加固要求。 2. 在保持 原规程 “综合抗震能力指数” 加固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按设计 规范方法进行加固的内容。 3. 新增了粘贴钢板、碳纤维布、钢 绞线网 一 聚合物砂浆、消能减震加固技术。4.加强了对重点设防 类建筑、超高超层建筑、不利于抗震的结构的加固要求。 5.与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 固设计规范G B50 3 6 7进行了 协调。 本规程 中以黑体字标志 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 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 北三环东路3 0号,邮政编码1 0 0 0 1 3)。 本 规 程 主 编 单 位 本 规 程 参 编单 位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西部建筑抗震勘察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上海维固建筑结构设计有限公司 程绍革戴国莹( 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尹保江史铁花白雪霜吕西林 李仕全吴体 辛鸿博张耀 金来建姚秋来徐建戴君武 吴学敏刘志刚高永昭 ( 以下按姓氏 笔画排列) 王亚勇韦开波 李彦莉吴翔天 杨玉成苗启松娄宇袁金西 莫庸侯忠良黄世敏 目次 1 总则 ⋯ ⋯ 1 2 术语和符号 ⋯ ⋯ 2 2.1 术语 ⋯⋯ 2 2.2 符号 ⋯⋯ 3 3 基本规定 ⋯ ⋯ 5 4 地基和基础 , 一 ” ⋯⋯ 8 5 多层砌体房屋 ⋯⋯ 1 0 5.1 一 般规定 ⋯⋯ 1 0 5.2 加固方法 ⋯⋯ 1 1 5.3 加固设计及施工 ⋯ ⋯ 1 4 6 多层及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 ⋯ ⋯ 2 9 6.1 一 般规定 ⋯⋯ 2 9 6.2 加固方法 ⋯⋯ 3 0 6.3 加固设计及施工 ⋯ ⋯ 3 1 7 内框架和底层框架砖房 ⋯ ⋯ 4 3 7.1 一 般规定 ⋯⋯ 4 3 7.2 加固方法 ⋯ ⋯ 4 4 7.3 加固设计及施工 ⋯⋯ 4 5 8 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 ⋯⋯ 5 0 8.1 一 般规定 ⋯⋯ 5 0 8.2 加固方法 ⋯ ⋯ 5 0 8.3 加固设计及施工 ⋯ ⋯ 5 1 9 单层砖柱厂房和空旷房屋 ⋯⋯ 5 9 9.1 一 般规定 ⋯ ⋯ 5 9 9.2 加固方法 , ⋯ ⋯ 5 9 6 9.3 加固设计及施工 , ⋯⋯ 6 1 1 0 木结构和土石墙房屋 ⋯ ⋯ 6 6 1 01 木结构房屋 , ⋯⋯ 6 6 1 0.2 土石墙房屋 ⋯ ⋯ 6 8 n 烟囱和水塔 ..⋯ ⋯ 7 0 1 1.1 烟囱 ⋯ ⋯ 7 0 n.2 水塔 ⋯⋯ 7 2 本规程用词说明 ⋯⋯‘ ⋯ ⋯ 7 6 引用标准名录 . ..⋯ ⋯ 7 7 附条文说明 .. . ⋯ ⋯ 7 9 C ontentS 1G eneralP rovisions ⋯ ⋯ 1 2 T ermsandsymbols ⋯ ⋯ 2 2.1T erms ⋯ ⋯” ⋯ ⋯ 2 2.2 S yrnbols ⋯ ⋯ 3 3 B asicR equirements ⋯ ⋯ 5 4S ubsoilandF 0 undation ⋯ ⋯ 8 5M ulti 一 storyM asonryB uildings ⋯ ⋯ 1 0 5 . 1G ene 粤1R equirements “““““” ” ““““““” ⋯ ⋯ 1 0 5.2 S trengthening M ethods ⋯ ⋯ 1 1 5.3 S trengtheningD esign and C onstruction ⋯ ⋯ 1 4 6M ulti 一 storyandT allR einforcedC oncreteB uildings ⋯⋯ 2 9 6.1G eneral R equirements ⋯ ⋯ , ⋯ ⋯ 2 9 6.2 S trengthening M ethods ⋯ ⋯ 3 0 6.3 S trengtheningD esign andC onstruction ⋯ ⋯ 3 1 7M ulti 一 storyB rickB uildingswithB ottom - -frame orI nner- -frame ⋯⋯ 4 3 7.1G eneral R equirements ⋯ ⋯ 4 3 7.2 S trengthening M ethods ⋯ ⋯ 4 4 7.3 S trengtheningD esign and C onstruction ⋯⋯ 4 5 8 S ingle - - storyF actoryB uildingswithR einforced C oncreteC olumns ⋯ ⋯ 5 0 8.1G eneral R equirements ⋯ ⋯ 5 0 8.2 S trengthening M ethods ⋯ ⋯ 5 0 8.3 S trengtheningD esign and C onstruction ⋯ ⋯ 5 1 9 S ingl 合storyF actoryB uildingswithB rickC oI umns 8 andS ingle- - storyS paciousB uildings , ⋯ 5 9 9.1G eneral R equirements ⋯⋯ 5 9 9.2 S trengthening M ethods ⋯⋯ 5 9 9.3 S trengtheningD esign and C onstruction ⋯⋯ 6 1 1 0 W 0 0 d,E arthand S toneH ouses ⋯⋯ 6 6 1 0.1W 0 0 d H ouses . .⋯ ⋯ 6 6 1 0.2U nfiredE arthH ousesand S toneH ouses ⋯⋯ 6 8 11 C himneys and W aterT owers ⋯ ⋯ 7 0 1 1.1 C himneys ⋯⋯ 7 0 1 1.2W aterT owers ⋯ ⋯ 7 2 E xplanation ofW ordingin T his S pecification ⋯⋯ 7 6 N ormativeS tandards ⋯ ⋯ 7 7 E xplanation of P rovisions ⋯⋯ 7 9 9 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实行以预防 为主的方针,减轻地震破坏,减少损失,使现有建筑的抗震加固 做到抗震安全、经济、合理、有效、实用,制定本规程。 注抗震安全,指加固后的现有建筑在预期的后续使用年限内能够达 到不低于其抗震鉴定的设防目标。 1.0.2 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 一 9度地区经抗震鉴定后 需要进行抗震加固的现有建筑的设计及施工。 古建筑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应按专门的规定进行抗震 加固的设计及施工。 注本规程以下 “ 6、7、8、9度 , , 为 “ 抗震设防烈度为6、 7、8、9 度 ” 的简称。 1.0.3 现有建筑抗震加固前,应依据其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 别、后续使用年限和结构类型,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 标准G B 5 0 0 2 3的相应规定进行抗震鉴定。 1.0.4 现有建筑抗震加固时,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及相应的抗 震措施和抗震验算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 准G B 5 0 0 2 3 一 2 0 0 9第1.0.3条的规定执行。 1.0.5 现有建筑的抗震加固及施工 ,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现有建筑 available buildings 除古建筑、新建建筑、危险建筑以外,迄今仍在使用的既有 建筑。 2.1.2 后续使用年限 continuousseismic working life ,contin - uing seismicservicelife 对现有建筑经抗震鉴定后继续使用所约定的 一 个时期,在这 个时期内,建筑不需要重新鉴定和相应加固就能按预期目的使 用,并完成预定的功能。 2.1.3 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fortification 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 一 个地区抗震设 防依据的地震 烈度。 2.1.4 抗震加固 seismic strengthening ofbuildings 使现有建筑达到抗震鉴定的要求所进行的设计及施工。 2.1.5 综合抗震能力compound seismic capability 整个建筑结构综合考虑其构造和承载力等因素所具有的抵抗 地震作用的能力。 2.1.6 面层加固法masonrystrengthening withmortar splint 在砌体墙侧面增抹 一 定厚度的无筋、有钢筋网的水泥砂浆, 形成组合墙体的加固方法。 2.1.7 板墙加固法 mason汀 strengtheni吧 诚 thconcrete splint 在砌体墙侧面浇筑或喷射 一 定厚度的钢筋混凝土,形成抗震 墙的加固方法。 2.1.8 外加柱加固法masonrystrengthening withtie- -columns 在砌体墙交接处等增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形成约束砌体墙 的加固方法。 2.1.9 壁柱加固法 brickcolumn strengthening withconcrete columns 在砌体墙垛(柱)侧面增设钢筋混凝土柱,形成组合构件的 加固方法。 2.1.1 0混凝土套加固法structuremember strengthening with reinforcedconcrete 在原有的钢筋混凝土梁柱或砌体柱外包 一 定厚度的钢筋混凝 土,扩大原构件截面的加固方法。 2.1.1 1 钢构套加 固法 structuremember strengthening with steelframe 在原有的钢筋混凝土梁柱或砌体柱外包角钢、扁钢等制成的 构架,约束原有构件的加固方法。 2.1.1 2 钢绞线网 一 聚合物砂浆面层加 固法 S tructuremember strengthening withstrandsteelwireweb 一 polymer mortar 在原有的砌体墙面或钢筋混凝土梁柱表面外抹 一 定厚度的钢 绞线网 一 聚合物砂浆层的加固方法。 2.1.1 3 碳纤维布加固法 structuremember strengthening with carbonicfibrereinforced polymer 在原有的钢筋混凝土梁柱表面用胶粘材料粘贴碳纤维片材等 的加固方法。 2,2 符号 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 N G对应于重力荷载代表值的轴向压力; V e楼层的弹性地震剪力; S 结构构件地震基本组合的作用效应设计值。 2.2.2 材料性能和抗力 f0 、九材料现有的强度设计值、标准值; f、几加固材料的强度设计值、标准值; K 加固后结构构件刚度; 叭加固后构件现有受弯承载力; 尺 加固后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从加固后构件或楼层现有受剪承载力 。 2 .2 . 3 几何参数 A 、实有钢筋截面面积; A wo原有抗震墙截面面积; A w加固后抗震墙截面面积; b 加固后构件截面宽度; h 加固后构件截面高度; l 加固后构件长度、屋架跨度。 2 . 2.4 计算系数 几原有的综合抗震能力指数; 风加固后的综合抗震能力指数; 玩抗震加固的承载力调整系数; 氛加固后楼层屈服强度系数; 叭加固后结构构造的体系影响系数; 咖加固后结构构造的局部影响系数。 3 基 本 规 定 3.0.1 现有建筑抗震加固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加固方案应根据抗震鉴定结果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分别 采用房屋整体加固、区段加固或构件加固,加强整体性、改善构 件的受力状况、提高综合抗震能力。 2 加固或新增构件的布置,应消除或减少不利因素,防止 局部加强导致结构刚度或强度突变。 3 新增构件与原有构件之间应有可靠连接;新增的抗震墙、 柱等竖向构件应有可靠的基础。 4 加固所用材料类型与原结构相同时,其强度等级不应低 于原结构材料的实际强度等级。 5 对于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女儿墙、门脸、出屋顶烟囱等易 倒塌伤人的非结构构件,应予以拆除或降低高度,需要保持原高 度时应加固。 3.0.2 抗震加固的方案、结构布置和连接构造,尚应符合下列 要求 1 不规则的现有建筑,宜使加固后的结构质量和刚度分布 较均匀、对称。 2 对抗震薄弱部位、易损部位和不同类型结构的连接部位, 其承载力或变形能力宜采取比 一 般部位增强的措施。 3 宜减少地基基础的加固工程量,多采取提高上部结构抵 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并应计人不利场地的影响。 4 加固方案应结合原结构的具体特点和技术经济条件的分 析,采用新技术、新材料。 5 加固方案宜结合维修改造、改善使用功能,并注意美观。 6 加固方法应便于施工,并应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 3.0.3现有建筑抗震加固设计时,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 ( 建造于 F类场地的较高的高 层建筑除外) ,以及木结构和 土 石墙房屋,可 不进行截面抗震验 算,但应符合相应的构造要求。 2 加固后结构的分析和构件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结构的计算简图,应根据加固后的荷载、地震作用 和实际受力状况确定;当加固后结构刚度和重力荷 载代表值的变化分别不超过原来的1 0%和5%时, 应允许不计入地震作用变化的影响;在条状突出的 山嘴、高耸孤 立的山丘、非岩石的陡坡、河岸和边 坡边缘等不 利地段,水平地震作用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 B 5 0 0 n的规定乘以增大 系数1.1 1.6 ; 2 ) 结构构件的计算截面面积,应采用实际有效的截面 面积; 3)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时,应计入实际荷载偏心、结 构构件变形等造成的附加 内力;并应计入加固后的 实 际受力程度、新增部分的应变滞后和新旧部分协 同工作的程度对承载力的影响。 3 当采用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进行结构抗震验算时, 体 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应根据房屋加固后的状态取值,加固 后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应大于 1.0,并应防止出现新的综合抗 震能力指数突变的楼层。采用设计规范方法验算时,也应防止加 固后出现新的层间受剪承载力突变的楼层。 3.0.4 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 B 5 0 on的方 法进行抗震验算时,宜计人加固后仍存在的构造影响,并应符合 下列要求; 对于后续使用年限5 0年的结构,材料性能设计指标、地震 作用、地震作用效应调整、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均应按 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后续使用年限少 于5 0年 的结 构,即现 行 国家 标 准建 筑 抗 震 鉴 定 标 准 G B5002 3规定的A 、B类建筑结构,其设计特征周期、原结构 构件的材料性能设计指标、地震作用效应调整等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 B 5 0 0 2 3的规定采用,结构构件 的 “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 应采用下列 “抗震加固的承载力调整系 数 ” 替代 I A 类建筑,加固后的构件仍应依据其原有构件按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 B 5002 3规定的 “抗震鉴定的承 载力调整系数 ” 值采用;新增钢筋混凝土构件、砌体墙体可仍按 原有构件对待。 Z B 类建筑,宜按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 B5oon的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值采用。 3.0.5 加固所用的砌体块材、砂浆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钢筋、 钢材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 B5oon的有关规定,其他各种加固材料和胶粘剂的性能指标 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0.6抗震加固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伤原结构构件。 2 发现原结构或相关工程隐蔽部位的构造有严重缺陷时, 应会同加固设计单位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3 对可能导致的倾斜、开裂或局部倒塌等现象,应预先采 取安全措施。 4 地基和基础 4.0.1 本章适用于存在软弱土、液化土、明显不均匀土层的抗 震不利地段上的建筑地基和基础。不利地段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 B5O O n的规定划分。 4.0.2 抗震加固时,天然地基承载力可计人建筑长期压密的影 响,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 B 5002 3规定的 方法进行验算。 .其中,基础底面压力设计值应按加固后的情况计 算,而地基土长期压密提高系数仍按加固前取值。 4.0.3 当地基竖向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作下列处理 1 当基础底面压力设计值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在1 0%以 内时,可采用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 2 当基础底面压力设计值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1 0%及以 上时或建筑已出现不容许的沉降和裂缝时,可采取放大基础底面 积、加固地基或减少荷载的措施。 4.0.4 当地基或桩基 的水平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作下列 处理 1 基础顶面、侧面无刚性地坪时,可增设刚性地坪。 2 沿基础顶部增设基础梁,将水平荷载分散到相邻的基 础上。 4.0.5 液化地基的液化等级为严重时,对乙类和丙类设防的建 筑,宜采取消除液化沉降或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 措施;液化地基的液化等级为中等时,对乙类设防的B 类建筑, 宜采取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 。 4.0.6 为消除液化沉降进行地基处理时,可选用下列措施 1 桩基托换将基础荷载通过桩传到非液化土 上,桩端 ( 不包括桩尖 )伸人非液化土中的长度应按计算确定,且对碎石 土,砾、粗、中砂,坚硬豁性土和密实粉土尚不应小于 0.sm, 对其他非岩石土尚不宜小于1.sm。 2 压重法对地面标高无严格要求的建筑,可在建筑周围 堆土或重物,增加覆盖压力。 3 覆盖法将建筑的地坪和外侧排水坡改为钢筋混凝土整 体地坪。地坪应与基础或墙体锚固,地坪下应设厚度为 3 0 0 mm 的砂砾或碎石排水层,室外地坪宽度宜为4 一 sm。 4 排水桩法在基础外侧设碎石排水桩,在室内设整体地 坪。排水桩不宜少 于两排,桩距基础外缘的净距不应小于 1.sm。 5 旋喷法穿过基础或紧贴基础打孔,制作旋喷桩。桩长 应穿过液化层并支承在非液化土层上。 4.0.7 对液化地基、软土地基或明显不均匀地基上的建筑,可 采取下列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 1 提高建筑的整体性或合理调整荷载。 2 加强圈梁与墙体的连接。当可能产生差异沉降或基础埋 深不同且未按1/ 2 的比例过渡时,应局部加强圈梁。 3 用钢筋网砂浆面层等加固砌体墙体。 5 多层砌体房屋 5.1 一 般 规 定 5.1.1 本章适用于砖墙体和砌块墙体承重的多层房屋,其适用 的最大高度和层数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 B50 0 2 3的有关规定。 5.1.2 砌体房屋的抗震加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 一 楼层中,自承重墙体加固后的抗震能力不应超过承 重墙体加固后的抗震能力。 2 对非刚性结构体系的房屋,应选用有利于消除不利因素 的抗震加固方案;当采用加固柱或墙垛,增设支撑或支架等保持 非刚性结构体系的加固措施时,应控制层间位移和提高其变形 能力。 3 当选用区段加固的方案时,应对楼梯间的墙体采取加强 措施。 5.1.3 当现有多层砌体房屋的高度和层数超过规定限值时,应 采取下列抗震对策 1 当现有多层砌体房屋的总高度超过规定而层数不超过规 定的限值时,应采取高于 一 般房屋的承载力且加强墙体约束的有 . 效措施。 2 当现有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超过规定限值时,应改变结 构体系或减少层数;乙类设防的房屋,也可改变用途按丙类设防 使用,并符合丙类设防的层数限值;当采用改变结构体系的方案 时,应在两个方向增设 一 定数量的钢筋混凝土墙体,新增的混凝 土墙应计人竖 向压应力滞后 的影 响并宜承担结构 的全部地震 作用。 3 当丙类设防且横墙较少的房屋超出规定限值1层和3 m 以内时,应提高墙体承载力且新增构造柱、圈梁等应达到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 B 5 0 0 1 1 对横墙较少房屋不减少 层数和高度的相关要求。 5.1.4 加固后的楼层和墙段的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应按下列公 式验算 风 一 秘1咖几 (5 .1.4 式中风加固后楼层或墙段的综合抗震能力指数; 叩 加固增强系数,可按本规程第5 .3节的规定确定; 几楼层或墙段原有的抗震能力指数,应分别按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 B 50 0 2 3规定的 有关方法计算; 叭、咖分别为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应根据房 屋加固后 的状况,按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 定标准G B 5 0 0 2 3的有关规定取值。 5.1.5 墙体加固后,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 B S O O n的规定只选择从属面积较大或竖向应力较小的墙段进行抗 震承载力验算时,截面抗震受剪承载力可按下列公式验算 不计人构造影响时 V 镇 W 成(5 .1.5 一 1 计人构造影响时 V 簇砂1咖V即 (5 .1.5 一 2 式中 V 墙段的剪力设计值; 专 墙段的加固增强系数,可按本规程第5.3节的规定 确定; V R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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