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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D 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履 』 P J G J2 7 6 一 2 0 1 2 备案号J 1 3 5 4 一 2 0 1 2 建筑施工起重 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T echnicalcodefor safety of lifting in construction 2 0 1 2 一 0 1 一 1 1 发布 2 0 1 2 一 0 6 一 0 1 实施 中 华 人民共和国住 房和城 乡建 设部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起重 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T echnicalcodefor safety O f lifting in construction J G J2 7 6 一 2 0 1 2 批准部门 施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 2 年 6 月 l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0 1 2北京 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T echnicalcodefor safety ofliftingin construction J G J2 7 6 一 2 0 1 2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出版、发行 ( 北 京西郊百万庄) 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化学工业出版社印刷厂印刷 开本85 0 又 1 1 6 8毫米 1/3 2 印张3好字数9 3千字 2 0 1 2年5月第 一 版 2 0 1 2年n月第三次印刷 定价1 8 .0 0元 统 一 书号1 5 1 1 2 2 1 7 3 1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 问题,可寄本社退换 (邮政编码1 0 0 0 3 7 本社网址http//www C abP .C O mcn 网上书店http//www .china- - building comC 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1 2 4 2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 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施工起重 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 准,编号为J G J2 7 6 一 2 0 1 2 ,自2 0 1 2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3.0.1、 3.0.1 9、3.0.2 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 0 1 2 年1月1 1日 、,.知‘ 目U舀 根据原建设部 一 九八九年工程建设专业标准规范制订修订 计划 (建标工字 【89】第0 5 8 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 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 本规定;4 .起重机械和索具设备;5.混凝土结构吊装;6.钢结 构吊装;7.网架吊装。 本规范 中以黑体字标志 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沈阳建筑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 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沈阳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地址沈阳市 浑南东路9号,邮编 1 1 0 1 6 8 本 规 范 主 编 单 位沈阳建筑大学 东北金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 规 范参编单 位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设计研究院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伊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魏忠泽张健秦桂娟卢伟然 罗宏陈新安许伟焦莉 吴长城焦宁艳张庆远严训 杨德洪刘兵龙传尧刘波 张坤董燕固汤坤林 胡冲葛文志彭杰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应惠清耿洁明孙宗辅 施卫东杨纯仪郭洪君 张宝据 刘建国 胡长明 肖华锋 目次 1 总则 一 1 2 术语和符号 ⋯⋯ 2 2.1 术语 ⋯ ⋯ 2 2.2 符号 ⋯⋯ ” , ⋯⋯ 3 3 基本规定 ⋯ ⋯ 5 4 起重机械和索具设备 . 、 ⋯ ⋯ 8 4.1 起重机械 ⋯⋯;.. ⋯⋯ 8 4.2 绳索 ⋯⋯ 1 0 4.3 吊索 ⋯ ⋯ 1 1 4.4 起重吊装设备 , ⋯⋯ , ⋯⋯ 1 3 4.5 地锚 , , ⋯⋯ 1 8 5 混凝土结构吊装 ⋯⋯ 2 0 5.1 一 般规定 ⋯⋯‘ ⋯ ⋯ 2 0 5.2 单层工业厂房结构吊装 ⋯ ⋯ 2 2 5.3 多层框架结构吊装 ⋯ ⋯ 2 3 5.4 墙板结构吊装 ⋯ ⋯ 2 4 6 钢结构吊装 ⋯ ⋯ , 2 6 6.1 一 般规定 ⋯ ⋯ 2 6 6.2 钢结构厂房吊装 ⋯ ⋯ 2 6 6.3 高层钢结构吊装 ⋯ ⋯ 2 7 6.4 轻型钢结构和门式刚架吊装 ⋯ ⋯ 2 8 7 网架吊装 ⋯⋯ 2 9 7.1 一 般规定 ⋯ ⋯ 2 9 7.2 高空散装法安装 , ⋯ ⋯ 2 9 7.3 分条、分块安装 ⋯ ⋯ 3 1 6 7.4 高空滑移法安装 ⋯ ⋯ 3 1 7.5 整体吊装法 , ’ ⋯⋯ 3 2 7.6 整体提升、顶升法安装 ⋯ ⋯ 3 2 附录A吊索拉力选用规定 ⋯⋯ 3 4 附录B横吊梁的计算 ⋯ ⋯ 3 6 附录C 一 滑轮的容许荷载和滑轮组省力系数 ⋯⋯ 3 9 附录D地锚的构造参数及受力计算 ⋯⋯ 4 1 本规范用词说明 , ⋯⋯ 5 3 引用标准名录 ⋯ ⋯ 5 4 附条文说明 ⋯ ⋯ 5 5 C ontents 1G eneralP rovisions ⋯⋯ 1 2 T ermsandsymbols ⋯ ⋯ 2 2.1T erT ns .. ⋯⋯ 2 2.2 5 卿 bols ⋯ ⋯ 3 3 B asicR equirements ⋯⋯ 5 4 H oistingM achineryandR iggingE quipment ⋯ ⋯ 8 4 . 1 H oistingM achinery ⋯⋯ 8 4.2 R oP e ⋯⋯ , ⋯ ⋯ 1 0 4.3 S ling ⋯ ⋯ n 4.4 H oisting andL ifting E quipment ⋯⋯ 1 3 4,5A nchor ⋯ ⋯ 1 8 5 L iftingofC oncretestructure ⋯ ⋯ 2 0 5.1G eneral R equirements ⋯⋯ 2 0 5.2 L ifting ofS ingle- - factoryB uilding ⋯⋯ , ⋯ ⋯ 2 2 5.3 L ifting ofM ultilayerF rameS tructure ⋯ ⋯ 2 3 5.4 L ifting ofW allboardS tructllre’ ⋯ ⋯ 2 4 6 L iftingofstee1 S tructure ⋯⋯ 2 6 6.1G eneral R equirements , ⋯ ⋯ 2 6 6.2 L ifting of S teelS tructureP lant ⋯⋯ 2 6 6.3 L ifting ofH igh一iseS teelS tructure ⋯ ⋯ 2 7 6.4 L ifting ofL ightS teelS tructureandP ortal 一 rigid F rame ⋯⋯ 2 8 7 I nstallingofN etR ack ,, ⋯ ⋯ 2 9 7.1G eneral R equiremonts ⋯ ⋯ 2 9 7.2 I nstalhng with H igh B ulkM ethod , ⋯ ⋯ 2 9 7.3 I nstalling withS ubsectionand B lock , ⋯⋯ 3 1 8 7.4 I nstalling withA erial S liding M ethod ⋯⋯ 3 1 7.5W hole H anging M ethod ⋯ ⋯ 3 2 7.6 I nstalling withW hole H anging and L ift- - upM ethod , , , , ⋯ 3 2 A ppendix AS electionR ulesofS lingT ension ⋯⋯ 3 4 A ppendix BC alculationof H orizontal H anging B eam 一 3 6 A ppendix CA llowableL oad ofP ulleyand F orce 一 saving C oefficientofP ulleyB lock ⋯⋯ 3 9 A ppendix DS tructureP arametersofA nchorand S tressC alculation ⋯⋯ 4 1 E xplanation ofW ordingin T hisC ode ⋯⋯ 5 3 L istofQ uotedS tandards , , 一 5 4 A ddition E xplanation of P rovisions ⋯⋯ 5 5 9 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起重吊装 作业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1.0.3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中的起重吊装作业。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起重 吊装作业,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起重吊装作业 cranelifting operation 使用起重设备将被吊物提升或移动至指定位置,并按要求安 装固定的施工过程。 2.1.2 吊具 hoistauxiliaries 拴挂和固定被吊物的工、机具和配件,如吊索、吊钩、吊梁 和卡环等。 2.1.3 绑扎tightening 吊装前,用吊索和卡环按起吊规定对被吊物吊点处的捆绑 。 2.1.4 起吊hoisting 被吊物的吊装和空中运输过程。 2,1.5 溜绳 anti 一 sway rope 在吊升的结构物上拴绳,由下面的人拉住,防止结构物在吊 升过程中任意摆动。 2.1.6 超载 overload 超过或大于起重设备的额定起重量。 2.1.7 临时固定temporaryholding orfixation 对搁置就位的被吊物进行临时性拉结和支撑的措施。 2.1.8 永久固定permanentholding orfixation 校正完成后,按设计要求进行的永久性的连接固定。 2.1.9 空载 no 一 load 起重机械没有负载的工作状态。 2.1.1 0 缆风绳balancerope 用来保证安装的构件或设备在操作过程 中保持稳定的钢丝 绳,上端与安装对象拉结,下端与地锚固定。 2 1 1 破断拉力 tensile strength of rope 按规定的试验方法把绳索拉断所需要的力。 1 2钢丝绳牵引力tensileforceof S teel rope 重物起升后,卷筒上的钢丝绳所产生的拉力。 1 3 安全绳S afetyrope 用于防止起重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发生坠落事故 的绳索的 L L L 称 2 . 2 . 2 . 总 2.2 符号 A 面积; a 距离; 乙 厚度、宽度; D 、d直径; 了 一 承载力设计值; 万‘ 一一 拉力、阻力; [F〕容许拉力; H 高度; i 传动比; K 系数; L 长度; 入卜 一 一 弯矩; N ‘一一 轴向力; 尸 功率、水平反力; Q - - 计算荷载、重量; T 一 一- 摩擦阻力; 一 速度; W ‘一一 截面抵抗矩; 补重力密度; 甲 一 一 效率、降低系数; 群 一 一 摩擦系数; 一 正应力; 一 剪应力; 甲 一 - 内摩擦角; 一 转速。 3 基本 规 定 3.0.1 起重吊装作业前,必 须编制 吊装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 并应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作业中,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 得随意更改。 3.0.2 起重机操作人员、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严禁非起重机驾驶人员驾驶、操 作起重机。 3.0.3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机械、滑轮、吊具和 地锚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0.4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佩 挂安全带,并应系挂可靠,高挂低用。 3.0.5 起重设备的通行道路应平整,承载力应满足设备通行要 求。吊装作业 区域四周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夜间不宜作业,当确需夜间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3.0.6 登高梯子的上端应固定,高空用的吊篮和临时工作台应 固定牢靠,并应设不低于 1.Z m的防护栏杆。吊篮和工作台的脚 手板应铺平绑牢,严禁出现探头板。吊移操作平台时,平台上面 严禁站人。当构件吊起时,所有人员不得站在吊物下方,并应保 持 一 定的安全距离。 3.0.7 绑扎所用的吊索、卡环、绳扣等的规格应根据计算确定。 起吊前,应对起重机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和吊具进行检查 。 3.0.8 高空吊装屋架、梁和采用斜吊绑扎吊装柱时,应在构件 两端绑扎溜绳,由操作人员控制构件的平衡和稳定。 3.0.9 构件的吊点应符合设计规定。对异形构件或当无设计规 定时,应经计算确定,保证构件起吊平稳。 3.0.1 0 安装所使用 的螺栓、钢楔、木楔、钢垫板和垫木等 5 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0.n 吊装大、重构件和采用新的吊装工艺时,应先进行试 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 3.0.1 2 大雨、雾、大雪及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 作业。雨雪后进行吊装作业时,应及时清理冰雪并应采取防滑和 防漏电措施,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0.1 3 吊起的构件应确保在起重机吊杆顶的正下方,严禁采用 斜拉、斜吊,严禁起吊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上的构件 。 3.0.1 4 起重机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或在架空输电线路下行走 时,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 G J 4 6和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 3.0.1 5 当采用双机抬吊时,宜选用同类型或性能相近的起重 机,负载分配应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两机应协调工作,起吊的速度应平稳缓慢。 3.0.1 6起吊过程中,在起重机行走、回转、 俯仰吊臂、起落吊 钩等动作前,起重司机应鸣声示意。 一 次只宜进行 一 个动作,待 前 一 动作结束后,再进行下 一 动作。 3.0.1 7 开始起吊时,应先将构件吊离地面2 0 0 mm 一 3 0 0 mm后 暂停,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装置的可靠性、构件的平衡性 和绑扎的牢固性等,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已吊起的构件 不得长久停滞在空 中。严禁超载和吊装重量不明的重型构件和 设备。 3.0.1 8 严禁在吊起 的构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机载运人 员,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严禁在已吊起的构件下 面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行走。起吊时应匀速,不得突然 制动。回转时动作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 3.0.1 9 暂停作业时,对吊装作业中未形成稳定体系的部分,必 须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3.0.2 0 高处作业所使用 的工具 和零配件等, 应放在工具袋 (盒)内,并严禁抛掷。 3.0.2 1 吊装中的焊接作业,应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并应设专人 看护。在作业部位下面周围1 0 m范围内不得有人。 3.0.2 2已安装好的结构构件,未经有关设计和技术部门批准不 得随意凿洞开孔。严禁在其上堆放超过设计荷载的施工荷载。 3.0.2 3 对临时固定的构件,必须在完成了永久固定,并经检查 确认无误后,方可解除临时固定措施。 3.0.2 4 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采 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启动,上下联系 应相互协调,也可采用通信工具。 4 起重机械和索具设备 4.1 起重机 械 4.1.1 凡新购、大修、改造、新安装及使用、停用时间超过规 定的起重机械,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合格后方可 使用。 4.1.2 起重机在每班开始作业时,应先试 吊,确认制动器灵敏 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作业时不 得擅 自离岗和保养机车。 4.1.3 起重机的选择应满足起重量、起重高度、工作半径的要 求,同时起重臂的最小杆长应满足跨越障碍物进行起吊时的操作 要求。 4.1.4 自行式起重机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重机工作时的停放位置应按施工方案与沟渠、基坑保 持安全距离,且作业时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 2 作业前应将支腿全部伸出,并应支垫牢固。调整支腿应 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全部缩回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调 整。作业过程中发现支腿沉陷或其他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放下 吊物, ‘进行调整后 ,方可继续作业。 3 启动时应先将主离合器分离,待运转正常后再合上主离 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4工作时起重臂的仰角不得超过其额定值;当无相应资料 时,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 8 “ ,最小仰角不得小于4 5 。 。 5 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快速起落。起重臂未停稳 前,严禁变换挡位和同时进行两种动作。 6 当起 吊荷载达到或接近最大额定荷载时,严禁下落起 重臂。 7 汽车式起重机进行吊装作业时,行走用的驾驶室内不得 8 有人,吊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 并严禁带载行驶。 8 伸缩式起重臂的伸缩,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臂的伸缩,应在起吊前进行。 当起 吊过程中需伸 缩时,起吊荷载不得大于其额定值的5 0%。 2 )起重臂伸出后的上节起重臂长度不得大于下节起重臂 长度,且起重臂伸出后的仰角不得小于使用说明中相 应的规定值。 3 )在伸起重臂 同时下降吊钩时,应满足使用说明中动、 、 定滑轮组间的最小安全距离规定。 9 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到2.O mm或制动带 磨损超过原厚度5 0%时,应予更换。 1 0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和限位开关等安全保 护装置,应齐全完整、灵活可靠,严禁随意调整、 拆除,不得以 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n 作业完毕或下班前,应按规定将操作杆置于空挡位置, 起重臂应全部缩回原位,转至顺风方 向,并应降至 4 0 0 一 6 0 0 之 间,收紧钢丝绳,挂好吊钩或将吊钩落地,然后将各制动器和保 险装置固定,关闭发动机,驾驶室加锁后,方可离开。 4.1.5 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塔式起重机安 全规程G B 5 1 4 4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 全技术规程J G J1 9 6及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 G J 3 3 中的相关规定。 4.1.6 拔杆式起重机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拔杆式起重机应进行专门设计和制作,经严格的测试、 试运转和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2 安装时的地基、基础、缆风绳和地锚等设施,应经计算 确定。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3 0 。 一 4 5 。之间 。缆风绳不得与供 电线路接触,在靠近电线处,应装设由绝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 4.1.7 拔杆式起重机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整个吊装过程中,应派专人看守地锚。每进行 一 段工 9 作或大雨后,应对拔杆、缆风绳、索具、地锚和卷扬机等进行详 细检查,发现有摆动、损坏等情况时,应立即处理解决 。 2 拔杆式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的承重枕木排 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的前方 ,倾斜不得超过 1 0 “ ,移动时拔杆不得向后倾斜,收放缆风绳应配合 一 致。 4.2 绳索 4.2.1 吊装作业中使用的白棕绳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剑麻的茎纤维搓成,并不得涂油。其规格和破断拉 力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2 只可用作受力不大的缆风绳和溜绳等。白棕绳的驱动力 只能是人力,不得用机械动力驱动。 3 穿绕白棕绳的滑轮直径,应大于白棕绳直径的1 0倍。麻 绳有结时,不得穿过滑车狭小之处。长期在滑车使用的白棕绳, 应定期改变穿绳方向。 4 整卷白棕绳应根据需要长度切断绳头,切断前应用铁丝 或麻绳将切断口扎紧。 5 使用中发生的扭结应立即抖直。当有局部损伤时,应切 去损伤部分。 6 当绳长度不够时,应采用编接接长。 7 捆绑有棱角的物件时,应垫木板或麻袋等物。 8 使用中不得在粗糙 的构件上或地下拖拉,并应防止砂、 石屑嵌入。 9 编接绳头绳套时,编接前每股头上应用绳扎紧,编接后 相互搭接长度绳套不得小于白棕绳直径的1 5倍;绳头不得小 于3 0倍。 1 0 白棕绳在使用时不得超过其容许拉力,容许拉力应按下 式计算 F z〕 一 会 4.2.1 式中「F z」白棕绳的容许拉力(kN ; F z白棕绳的破断拉力(kN ; K 白棕绳的安全系数,应按表4 .2.1采用。 表4.2.1白棕绳的安全系数 用途安全系数 一 般小型构件(过梁、空心板及skN重 以下等构件) 6 skN 一 I O kN重吊装作业lO 作捆绑吊索1 2 作缆风绳 6 4.2.2 采用纤维绳索、聚醋复丝绳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纤 维绳索通用要求G- B /T 2 1 3 2 8 、聚醋复丝绳索G B/T ll7 87 和绳索有关物理和机械性能的测定G B/T 883 4’的相关规定。 4.2.3 吊装作业中钢丝绳的使用、检验、破断拉力值和报废等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重要用途钢丝绳G B 89 1 8 、 一 般用途钢丝 绳G B/T 2 0 1 1 8 和 起重机 钢丝绳保养、 维护、 .安装、 检验和报 废G B /T 5 9 7 2 中的相关规定。 4.3 吊索 4.3.1 钢丝绳吊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丝绳吊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一 般用途钢丝绳吊索特 性和技术条件G脚T 1 6 7 6 2 、插编索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 丝绳吊索 插编索扣(迅 / T1 6 2 7 1 中所规定的 一 般用途钢丝绳吊索 特性和技术条件等的规定。 2 吊索宜采用6火 3 7型钢丝绳制作成环式或8股头式(图 4.3.1,其长度和直径应根据吊物的几何尺寸、重量和所用的吊 装工具、吊装方法确定。使用时可采用单根、双根、四根或多根 悬吊形式。 3 吊索的绳环或两端的绳套可采用压接接头,压接接头 的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 0倍,且 不应小于3 0 0 mm。8 a)环状吊索 b8股头吊索 图4.3,1吊索 股头 吊索两端 的绳套可根据工作需要装上桃形环 、卡环或 吊 钩等 吊索附件叼 4 当利用 吊索上的吊钩、卡环钩挂重物上的起重 吊环时, 吊索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6;当用吊索直接捆绑重物,且吊索与 重物棱角间已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时,吊索的安全系数应取6 一 8;当起吊重、 大或精密的重物时,除应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外, 吊索的安全系数应取1 0。 5 吊索与所 吊构件间的水平夹角宜大于4 5 0 。计算拉力时 可按本规范附录A表A .1、 表A .2选用。 4,3.2 吊索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套环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钢丝绳用普通套环 G B/T 5 9 7 4 .1和钢丝绳用重型套环G B/T5 9 7 4 .2的规定。 2 使用套环时,其起 吊的承载能力,应将套环的承载能力 与表4 .3.2中降低后的钢丝绳承载能力相比较,采用小值。 3 吊钩应有制造广的合格证明书,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裂 纹、刻痕、剥裂、锐角等现象。吊钩每次使用前应检查 一 次,不 合格者应停止使用。 4 活动卡环在绑扎时,起 吊后销子的尾部应朝下,吊索在 受力后应压紧销子,其容许荷载应按出厂说明书采用。 表4 .3.2 钢丝绳直径( 使用套环时的钢丝绳强度降低率 斗 一-竺燮 嘿 吵 1 5 一 2 0 一 2 5 1 0 1 6 1 9 2 8 3 2 3 8 4 2 5 0 4.3.3 横吊梁应采用Q 2 3 5或Q 3 4 5钢材,应经过设计计算,计 算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B进行,并应按设计进行制作。 4.4 起重吊装设备 4.4.1 滑轮和滑轮组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前,应检查滑轮的轮槽、轮轴、夹板、吊钩等各部 件,不得有裂缝和损伤,滑轮转动应灵活,润滑良好 。 2 滑轮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 .0.1中的容许荷载值使用。 对起重量不明的滑轮,应先进行估算,并经负载试验合格后,方 可使用。 3 滑轮组绳索宜采用顺穿法,由三对以上动、定滑轮组成 的滑轮组应采用花穿法。滑轮组穿绕后,应开动卷扬机慢慢将钢 丝绳收紧和试吊,检查有无卡绳、磨绳的地方,绳间摩擦及其他 部分应运转 良好 ,如有问题,应立即修正。 4 滑轮的吊钩或吊环应与起吊构件的重心在同 一 垂直线上。 5 滑轮使用前后应刷洗干净,擦油保养,轮轴应经常加油 1 3 润滑,严禁锈蚀和磨损。 6 对重要的吊装作业、较高处作业或在起重作业量较大时, 不宜用钩型滑轮,应使用吊环 、链环或吊梁型滑轮。 7 滑轮组的上下定、动滑轮之间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sm。 8 对暂不使用的滑轮,应存放在干燥少尘的库房内,下面 垫以木板,并应每3个月检查保养 一 次。 9 滑轮和滑轮组的跑头拉力、牵引行程和速度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滑轮组的跑头拉力应按下式计算 F 一 aQ4 .4.1 一 1 式中F跑头拉力 (kN ; a 滑轮组 的省力 系数,其值可按本规 范 附录 C表 C.0.2选用; Q计算荷载(kN ,等于吊重乘以动力系数1.5。 2 )滑轮跑头牵引行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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