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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D C 中华人民共不口国行业标,翻 雳 砌 J G J1 80 一 2 0 0 9 备案号J 888 一 2 0 0 9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T echnicalcodefor safety in earthwork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 2 0 0 9 一 0 6 一 1 8发布2 0 0 9 一 1 2 一 0 1实施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住 房 和 城 乡建 设部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T echnicalcodefor safoty in earthwork ofbuildingconstrU ction J G J1 80 一 2 0 0 9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0 9 年 1 2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0 0 9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T echnicalcodefor safety in earthwork ofbuildingconstruction J C J1 80 一 2 0 0 9 关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 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j 匕京密东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开本85 0 X 1 1 6 8毫米1/3 2印张1好 字数4 3千字 2 0 0 9年9月第 一 版 2 0 0 9年9月第一次印刷 定价1 0 .0 0元 统 一 书号1 5 1 1 2 1 7 7 0 5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 (邮政编码1 0 0 0 3 7 本社网址http//www . cabp 网上书店http //www .china- - building .。 om.C 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3 3 2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 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 , 编号为J G J1 80 一 2 0 0 9 ,自2 0 0 9年1 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2 .0 .2、2 .0 .3、2.0.4、5.1.4、6.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 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 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 0 0 9年6月1 8日 前 、. 「 它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 二0 0 一一 二0 0二年度工程建 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 0 2 〕 84号)的要求,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华建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会 同有关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 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机械设备、场地 平整、土石方爆破、基坑工程 、边坡工程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 的解 释,由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 0号,邮政编码1 0 0 0 1 3)。 本 规 范 主 编单 位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 规 范 参 编 单 位建研地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北京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合肥工业大学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黄强吴春林程杰 杨年华 杨志银张治华毛由田 韩金田 杨斌郑生庆田树玉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唐伟王群依张晓飞岳光兵 蒲宇锋舒世平叶锋刘焕存 周载阳 目次 1 总则 ⋯⋯ 1 2 基本规定 ⋯⋯ 2 3 机械设备 ⋯⋯ 3 3.1 一 般规定 ⋯⋯ 3 3.2土石方开挖设备 ⋯ ⋯ 4 3.3土方平整和运输设备 ⋯⋯ 5 4 场地平整 ⋯⋯ 8 4.1 一 般规定 ⋯⋯ 8 4.2 场地平整 ⋯⋯ 8 4.3 场内道路 ⋯⋯ 9 5土石方爆破 ⋯⋯ n 5.1 一 般规定 ⋯⋯ 1 1 5.2 作业要求 ⋯ ⋯ 1 2 5.3 爆破安全防护及爆破器材管理 ⋯ ⋯ 1 4 6 基坑工程 ⋯⋯ 1 5 6.1 一 般规定 ⋯⋯ 1 5 6.2 基坑开挖的防护 , ⋯⋯ 1 5 6.3 作业要求 ⋯⋯ 1 6 6.4 险情预防 ⋯⋯ ,.’ ⋯⋯ 1 7 7 边坡工程 ⋯⋯ 1 8 7.1 一 般规定 ⋯⋯ 1 8 7.2 作业要求 ⋯ ⋯ 1 8 7.3 险情预防 ⋯⋯ 1 9 本规范用词说明 ⋯ ⋯ ” 2 1 引用标准名录 ⋯ ⋯ 2 2 附条文说明 ⋯ ⋯ 2 3 6 C O N T E N T S 1G eneralP rovisions ⋯⋯ 1 2 B asicR equirements , ⋯ ⋯ 2 3 M achineryandE quipment ⋯ ⋯ 3 3.1G eneral R equirements ⋯ ⋯ 3 3.2 玩uipment forE arthworkE xcavation , ⋯⋯ 4 3.3S ite L eveling andT ransport E quipment ⋯⋯ 5 4 S iteL eveling . .⋯ ⋯ 8 4.1G eneral R equirements , ⋯ ⋯ 8 4 . 2S ite L eveling ⋯ ⋯ 8 4.3F ieldR oad ⋯ ⋯ 9 5 E arthworkB lasting ⋯⋯ 1 1 5.1G eneral R equirements ⋯⋯ 1 1 5 . 2C onstruction R equirements ⋯⋯ 1 2 5.3 B lastingS afety andE xplosiveM aterial M anagement , ⋯⋯ 1 4 6 E xcavationE ngineering , ⋯⋯ 1 5 6.1G eneral R equirements ⋯⋯ 1 5 6.2P rotectionforE xcavation ⋯⋯ 1 5 6.3C onstruction R equirements ⋯⋯ 1 6 6.4 E mergency P revention , ⋯ ⋯ 1 7 7 S 1 0 peE ngineering ⋯⋯ 1 8 7.1G eneral R equirements ⋯⋯ 1 8 7.2C onstruction R equirements , ⋯⋯ 1 8 7.3 E mergency P revention ⋯⋯ 1 9 E xplanation ofW ordingin T hisC ode ⋯ ⋯ 2 1 N ormatlveS tandards ⋯ ⋯ 2 2 E xP lanation of P rovisions ⋯ ⋯ 2 3 7 1 总则 1.0.1 为了在建筑施工 土石方工程作业中, 贯彻执行 国家有关 安全生产法规,做到安全施工、技术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 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工程的土石方施 工与安全。 1.0.3 建筑施工 土石方工程的安全技术要求,除应执行本规范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 本 规 定 2.0.1 土石方工程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企业承担。 2.0.2土石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应严格按照方 案实施。 2.0.3 施工前应针对安全风险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特种作业人员必 须持证 上岗,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 培习 1 1。 2.0.4 施工现场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隐患时,必 须 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 2.0.5 在土石方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古墓、古物等地下文物或 其他不能辨认的液体、气体及异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作好现 场保护,并报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 机 械 设备 3.1 一 般 规 定 3.1.1土石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书。 必须按照出 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等要求,正 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3.1.2 新购、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 要求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3.1.3 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严禁带故障作业。 3.1.4 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对现场和行进道路进行踏勘 。不满 足通行要求的地段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3.1.5 作业前应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危险源。机械作业不宜在 有地下电缆或燃气管道等Z m半径范围内进行。 3.1.6 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 自离开岗位或将机械设备交给其 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疲劳和酒后作业 。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作业 区和操作室。机械设备连续作业时,应遵守交接班制度。 3.1.7 配合机械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在机械设备的回转半径以 外工作;当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必须有专人协调指挥。 3.1.8 遇到下列情况之 一 时应立 即停止作业 1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2 地面涌水冒浆,出现陷车或因下雨发生坡道打滑; 3 发生大雨、雷电、浓雾、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等情况; 4 施工标志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5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 6 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3.1.9 机械设备运行时,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 3.1.1 0夜间工作时,现场必须有足够照明;机械设备照明装置 应完好无损。 3.1.1 1 机械设备在冬期使用,应遵守有关规定。 3.1.1 2 冬、雨期施工时,应及时清除场地和道路上的冰雪、积 水,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3.1.1 3 爆破工程每次爆破后,现场安全员应向设备操作人员讲 明有无盲炮等危险情况。 3.1.1 4 作业结束后,应将机械设备停到安全地带。操作人员非 作业时间不得停留在机械设备内。 3.2土石方开挖设备 工挖掘机 3.2.1 挖掘前,驾驶员应发出信号,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设备。 设备操作过程中应平稳,不宜紧急制动。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 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 碰撞车架或履带。 3.2.2 装车作业应在运输车停稳后进行,铲斗不得撞击运输车 任何部位;回转时严禁铲斗从运输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3.2.3 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到工作面边缘的安全距 离不应小于1.O m。 3.2.4 在崖边进行挖掘作业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面 不得留有伞沿状及松动的大块石。 3.2.5 挖掘机行驶或作业中,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驾驶室外 严禁站人。 3.2.6 挖掘机作业结束后应停放在坚实、平坦 、安全的地带, 并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 n推土机 3.2.7 推土机工作时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 3.2.8 推土机上下坡应用低速挡行驶,上坡过程 中不得换挡, 下坡过程 中不得脱 挡 滑行。下 陡坡 时,应将 推铲 放 下接触 地面。 3.2.9 推土机在积水地带行驶或作业前,必须查明水深。 3.2.1 0 推土机向沟槽 回填土时应设专人指挥,严禁推铲越出 边缘。 3.2.1 1 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 一 区域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不得 _ _小于sm,平行时左右距离不得小于1.sm。 l铲运机 3.2.1 2 铲运机作业前应将行车道整修好,路面宽度宜大于机身 宽度Z m。 3.2.1 3 自行式铲运机沿沟边或填方边坡作业时,轮胎离路肩不 得小于0.7 m,并应放低铲斗,低速缓行。 3.2.1 4 两台以上铲运机在同 一 区域作业时,自行式铲运机前后 距离不得小于 2 0 m(铲土时不得小于1 0 m,拖式铲运机前后距 离不得小于1 0 m(铲土时不得小于sm;平行时左右距离均不得 小于Z m。 W装载机 3.2.1 5 装载机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挡。严禁铲斗载人。 3.2.1 6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工作。 3.2.1 7 向汽车装料时,铲斗不得在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不得 偏载、超载。 3.2.1 8在边坡、 壕沟、凹坑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轮胎距 沟、坑边缘的距离应大于1.sm,并应放置挡木阻滑。 3.3土方平整和运输设备 工压路机 3.3.1 压路机碾压的工作面,应经过适当平整。压路机工作地 段的纵 坡坡 度 不应 超过其最 大爬 坡 能力,横坡坡 度不 应 大 于2 0 0 。 3.3.2 修筑坑边道路时,必须 由里侧向外侧碾压。距路基边缘 不得小于lm。 3.3.3 严禁用压路机拖带任何机械、物件。 3.3.4两台以上压路机在同 一 区域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 于3 m。 n载重汽 车 3.3.5 载重汽车向坑洼区域卸料时,应和边坡保持安全距离, 防止塌方翻车。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3.3.6 载重汽车卸料后,应使车厢落下复位后方可起步,不得 在未落车厢的情况下行驶。车厢内严禁载人。 班蛙式夯实机 3.3.7 夯实机的扶手和操作手柄必须加装绝缘材料,操作开关 必须使用定向开关,进线口必须加胶圈。 3.3.8 夯实机的电缆线不宜长于5 0 m,不得扭结、缠绕或张拉 过紧,应保持有至少3 m 一 4 m的余量。 3.3.9 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必须采取 一 人操 作、 一 人拉线作业。 3 .3.1 0多台夯机同时作业时,其并列间距不宜小于sm,纵列 间距 不宜小于1 0 m。 W小翻斗 车 3.3.n运输构件宽度不得超过车宽,高度不得超过1.sm(从 地面算起)。 3.3.1 2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严禁在大于2 5 。 的陡坡上向下 行驶。 3.3.1 3 在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离坑槽0.sm 一 1.O m处 6 设置安全挡块。严禁骑沟倒料。 3。3。1 4 3。3.1 5 翻斗车行驶的坡道应平整且宽度不得小于2.3 m。 翻斗车行驶中,车架上 和料斗内严禁站人。 4 场地 平 整 4.1 一 般 规 定 4.1.1 作业前应查明地下管线、障碍物等情况,制定处理方案 后方可开始场地平整工作。 4.1.2 土石方施工 区域应在行车行人可能经过的路线点处设置 明显的警示标志。有爆破、塌方、滑坡、深坑、高空滚石、沉陷 等危险的区域应设置防护栏栅或隔离带。 4.1.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 G J 4 6的规定。 4.1.4 施工现场临时供水管线应埋设在安全区域,冬期应有 可靠的防冻措施。供水管线穿越道路时应有可靠的防振 防压 措施。 4.2 场地平整 4.2.1 场地内有洼坑或暗沟时,应在平整时填埋 压实。未及时 填实的,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4.2.2 雨期施工时,现场应根据场地泄排量设置防洪排涝设施。 4.2.3 施工区域不宜积水。当积水坑深度超过5 0 0 mm时,应 设安全防护措施。 4.2.4 有爆破施工的场地应设置保证人员安全撤离的通道和庇 护场所。 4.2.5 在房屋 旧基础或设备旧基础的开挖清理过程中,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当旧基础埋 置深度大于2.O m时,不宜采用人工开挖和 清除; 2 对旧基础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按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8 3 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 旧基础底部,开挖深度不超过 下列限值时,其挖方边坡可作成直立壁不加支撑。开挖深度超过 下列限值时,应按本规范第 6.3.5条 的规定放坡或采取支护 措施 1 )稍密的杂填土、素填土、碎石类土、砂土lm 2 )密实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赫土 )1.2 5 m 3 )可塑状的勃性土1.sm 4 )硬塑状的豁性土Z m 4.2.6 当现场堆积物高度超过1.sm时,应在四周设置警示标 志或防护栏;清理时严禁掏挖。 4.2.7 在河、沟、塘、沼泽地(滩涂)等场地施工时,应了解 淤泥、沼泽的深度和成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中应做好排水工作;对有机质含量较高、有刺激臭 味及淤泥厚度大于1.O m的场地,不得采用人工清淤; 2 根据淤泥、软土的性质和施工机械的重量,可采用抛石 挤淤或木(竹)排(筏)铺垫等措施,确保施工机械移动作业 安全; 3 施工机械不得在淤泥、软土上停放、检修; 4 第 一 次回填土的厚度不得小于 0.sm。 4.2.8 围海造地填土时,应遵守下列安全技术规定 1 填土的方法、回填顺序应根据冲(吹)填方案和降排水 要求进行; 2 配合填土作业人员,应在冲(吹)填作业范围外工作; 3 第 一 次回填土的厚度不得小于 0.sm。 4.3 场 内 道 路 4.3.1 施工场地修筑的道路应坚固、平整。 4.3.2 道路宽度应根据车流量进行设计且不宜少于双车道,道 路坡度不宜大于1 0 “ 。 4.3.3 路面高于施工场地时,应设置明显可见的路险警示标志; 其高差超过6 0 0 mm时应设置安全防护栏。 4.3.4 道路交叉路口车流量超过 3 0 0车次/d 时,宜在交叉路口 设置交通指示灯或指挥岗。 5 土石方爆破 5.1 一 般 规 定 5.1.1土石方爆破工程应由具有相应爆破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 证的企业承担。爆破作业人员应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做到持证 上岗。爆破工程作业现场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技术人员 负责指导施工。 5.1.Z A 级、 B级、C级和对安全影响较大的D级爆破工程均 应编制爆破设计书,并对爆破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5.1.3 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 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 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1.4 爆破作业环境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1 爆破可能产 生不稳定边坡、滑坡、崩塌的危险; 2 ‘ 爆破可能危及建 ( 构)筑物、 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 3 恶劣天气条件下。 5.1.5 爆破作业环境有下列情况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1 药室或炮孔温度异常,而无有效针对措施; 2 作业人员和设备撤离通道不安全或堵塞。 5.1.6 装药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装药前应对药室或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2 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际地质条件和测量资料计算确定; 当炮孔装药量与爆破设计量差别较大时,应经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核算同意后方可调整; 3 应使用木质或竹质炮棍装药; 4 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和敏感度高的炸药时,严禁投掷 或冲击; 5 装药深度和装药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 1 6 装药现场严禁烟火和使用手机。 5.1.7 填塞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深孔或浅孔爆破不得采用无 填塞爆破; 2 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3 填塞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发现有填塞物卡孔应及时进 行处理; 4 不得用力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 击起爆药包; 5 分段装药的炮孔,其间隔填塞长度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5.1.8 严禁硬拉或拔出起爆药包中的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 脚线。 5.1.9 爆破警戒范围由设计确定。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显 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 5.1.1 0 爆破警戒时,应确保指挥部、起爆站和各警戒点之间有 良好的通信联络。 5.1.n 爆破后应检查有无盲炮及其他险情。当有盲炮及其他险 情时,应及时上报并处理,同时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 5.2 作业 要求 工浅 孔 爆 破 5.2.1 浅孔爆破宜采用台阶法爆破。在台阶形成之前进行爆破 时应加大警戒范围。 5.2.2 装药前应进行验孔,对于炮孔间距和深度偏差大于设计 允许范围的炮孔,应由爆破技术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5.2.3 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当天 一 次爆破为限。 5.2.4 起爆前,现场负责人应对防护体和起爆网路进行检查 , 并对不合格处提出整改措施。 5.2.5 起爆后,应至少smin后方可进人爆破区检查。当发现 问题时,应立即上报并提出处理措施。 n深 孔 爆 破 5.2.6 深孔爆破装药前必须进行验孔,同时应将炮孔周围(半 径0.sm范围内)的碎石、杂物清除干净;对孔口岩石不稳 固 者,应进行维护。 5.2.7 有水炮孔应使用抗水爆破器材。 5.2.8 装药前应对第 一 排各炮孔的最小抵抗线进行测定,当有 比设计最小抵抗线差距较大的部位时,应采取调整药量或间隔填 塞等相应的处理措施,使其符合设计要求。 5.2.9 深孔爆破宜采用电爆网路或导爆管网路起爆;大规模深 孔爆破应预先进行网路模拟试验。 5.2.1 0 在现场分发雷管时,应认真检查雷管的段别编号,并应 由有经验的爆破员和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连接起爆网路 ,并经现场 爆破和设计负责人检查验收。 5.2.1 1 装药和填塞过程中,应保护好起爆网路;当发生装药卡 堵时,不得用钻杆捣捅药包。 5.2.1 2起爆后,应至少经过1 5 min 并等待炮烟消散后方可进 人爆破区检查。当发现问题时,应立即上报并提出处理措施。 班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 5.2.1 3 高陡岩石边坡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开挖。钻孔、 装药等作业应在现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指导监督下,由熟练爆破 员操作。 5.2.1 4 施工前应做好测量放线和钻孔定位工作,钻孔作业应做 到 “对位准 、方向正、角度精 ” ,炮孔的偏斜误差不得超过1 “ 。 5.2.1 5 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宜采用不藕合装药,应按设计装药 量、装药结构制作药串。药串加工完毕后应标明编号,并按药串 编号送人相应炮孔内。 5,2.1 6填塞时应保护好爆破引线,填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 . 2.1 7 光面(预裂)爆破网路采用导爆索连接引爆时,应对裸 露地表的导爆索进行覆盖,降低爆破冲击波和爆破噪声。 5.3 爆破安全防护及爆破器材管理 5.3.1 爆破安全防护措施、盲炮处理及爆破安全允许距离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 B 672 2的相关规定执行。 5.3.2 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贮存、检验、使用和销毁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 B672 2的有关规定。 6 基 坑工程 6.1 一 般 规 定 6.1.1 基坑工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 G J1 2 0进行设计;必须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应按设计和 施工方案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 6.1.2土方开挖前,应查明基坑周边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 上下水、电缆、燃气、排水及热力等地下管线情况,并采取措施 保护其使用安全。 6.1.3 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 控制措施。 6.1.4 基坑 工程 应编制应急预案。 6.2基坑开挖的防护 6.2.1 开挖深度超过Z m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 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Z m; 2 防护栏杆应 由横杆及立杆组成;横杆应设2道 一 3道, 下杆离地高度宜为 0.3 m一0.6 m,上杆离地高度宜为1.Z m 一 1.sm;立杆间距不宜大于2.O m,立杆离坡边距离宜大于0.sm; 3 防护栏杆宜加挂密 目安全网和挡脚板;安全网应 自上而 下封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 80 mm,挡脚板下沿离地高 度不应大于1 0 mm; 4 防护栏杆应安装牢固,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 6.2.2基坑内宜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扶 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lm。梯道的搭设应符合相关安全 规范的要求。 6.2.3 基坑支护结构及边坡顶面等有坠落可能的物件时,应先 行拆除或加以固定。 6.2.4 同 一 垂直作业面的上下层不宜同时作业。需同时作业时, 上下层之间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6.3 作业要 求 6.3.1 _在电力管线、通信管线、燃气管线 Z m范围内及上下水 管线lm范围内挖土时,应有专人监护。 6.3.2 基坑支护结构必 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 开挖 下层 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施工过程中,严禁设备或重物 碰撞支撑、腰梁、锚杆等基坑支护结构, 亦不得在支护结构上放 置或悬挂重物。 6.3.3 基坑边坡的顶部应设排水措施。基坑底四周宜设排水沟 和集水井,并及时排除积水 。基坑挖至坑底时应及时清理基底并 浇筑垫层。 6.3.4 对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或坑井,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 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6.3.5 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无地下水的自然放坡的坡率允 许值应根据地方经验确定。当无经验时,可符合表6 .3.5的规定。 表6.3.5自然放坡的坡率允许值 边坡土体类别状态 坡率允许值(高宽 比) 坡高小于sm坡高sm lom 碎石土 密实 1 0.3 5 l0.5 0l0.5 0 l0.7 5 中密 1 0.5 0 1 0.7 5 lO,7 5 1 1.0 0 稍密 l0.7 5 l1.0 0l,1.0 0 1 1.2 5 戮性土 坚硬 l0.7 5 1 1.0 0 1 1.0 0 1 1.2 5 硬塑 l1.0 0 l1.2 51 1.2 5 1 1.5 0 注1表中碎石土的充填物为坚硬或硬塑状态的薪性土; 2 对于砂土填充或充填物为砂石的碎石土,其边坡坡率允许值应按 自然休止 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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