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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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D C 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业标准砌 霓 J PJ G J4 6 一 2 0 0 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T echnicalcodefor safety of tempora汀 electrification 0 1 1C oflstrllC tloflS lte 2 0 0 5 一 0 4 一 1 5发布2 0 0 5 一 0 7 一 0 1实施 中 华 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 电安全技术规范 T echnicalcodefor safety of tempora汀 electrification onconstruetionsite J G J 4 6 一 2 0 0 5 J4 0 5 一 2以)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5年 7月l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0 0 5北京 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T echnic沮 codefor safety of tempora汀 electrification onconstmctionsite J G J4 6 一 2 0 0 5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西郊百万庄) 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j 匕京同文印刷有限责任公 司印刷 * 开本85 0 xn6 8毫米 1/ 犯 印张2% 字数7 4千字 2 0 0 5年5月第 一 版 2 0 1 3年9月第二十五次印刷 定价1 5 .0 0元 统 一 书号1 5 1 1 2 1 1 86 6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 ( 邮政编码 1 0 0 0 3 7 本社网址http 刀~ . cabp ;C om.C n 网上书店littp//www.china 一building .com.C n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3 2 2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 号为J G J 4 6 一 2 0 0 5 ,自2 0 0 5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 3,1.4、3.1.5、3.3.4、5.1.1、5.1.2、5.1.1 0、5.3.2、5.4.7、 6.1.6、6.1.8、6.2.3、6.2.7、7.2.1、7.2.3、8.1,3、8.1.1 1、 8.2.1 0 、 8.2.1 1、8.2.1 5、8.3.4、9,7.3、1 0.2.2、1 0.2.5、 ro.3.ll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 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 G J 4 6 一 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 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设部 2 0 0 5年4月巧日 前 、- 东 斗 根据建设部建标 【2 0 0 1〕1 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 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广泛征求 意见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代号;3.临 州月电管理;4 .外 电线路及 电气设备防护;5.接地 与防雷; 6.配电室及 自备电源;7.配电线路;8.配电箱及开关箱;9.电 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1 0 .照明;三个附录。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综合规定在施工现场专 用的供电系统中应采用的三项技术原则;2.增设术语、 代号为 正文单独 一 章,删去附录中的名词解释;3.补充对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工程验收的规定;4 .将原 “ 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 ” 一 章 更名为 “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 ,增补对外电线路搭设防护 设施和对易燃易爆物、腐蚀介质、机械损伤防护措施 的规定; 5.补充在接零保护系统 中,保护零线的设置 以及相线、工作零 线、保护零线绝缘颜色的规定,补充按滚球法确定防雷保护范围 的规定;6.增加配电室照明设置的规定;7.增补电缆线路电缆 选择原则和敷设方式、方法的规定,以及五芯电缆应用原则的规 定;8.增补配电箱、开关箱箱体结构和电器配置与接线的规定; 9.增加电焊机设置二次触电保护装置,频繁操作设备设置控制 器,以及对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绝缘检查的规定;1 0.增补使用 安全隔离变压器的规定,以及灯具与易燃易爆物之间的安全距离 和防护措施的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 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沈 阳建筑大学 (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 邮政编码n0 (以冲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 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安徽省建设行业安全协会 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武汉市城乡安全生产管理站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烟台市施工安全监督站 辽宁省建设厅 抚顺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徐荣杰秦春芳孙锦强李印 吴秀丽顾建生刘世才张明 蒲宇锋操贤平边尔伦 王晓波 刘少飞李长凯白波 目次 1总则 ⋯ ⋯ 1 2术语、代号 ⋯⋯ 2 2.1术语 , , ⋯ ⋯ 2 2.2代号 , ⋯ ⋯ 4 3临时用电管理 ⋯⋯’ 6 3,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 6 3.2电工及用 电人员 ⋯⋯ 7 3.3 安全技术档案 ⋯⋯ 7 4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 ⋯⋯ 9 4.1 外电线路防护 , ⋯⋯ 9 4,2电气设备防护 ⋯⋯ 1 0 5接地与防雷 ⋯ ⋯ 1 1 5.1 一 般规定 ⋯⋯ n 5.2保护接零 ⋯ ⋯ 1 3 5.3接地与接地 电阻 , ⋯⋯ 1 4 5.4防雷 , ⋯ ⋯ 巧 6配电室及 自备电源 , ⋯⋯ 1 7 6.1配 电室 , ⋯⋯ 1 7 6.22 3 0价 耗 幻V自备发电机组 , ⋯⋯ 1 8 7配电线路 ⋯⋯’ 2 0 7.1架空线路 ⋯⋯ 2 0 7.2电缆线路 ⋯ ⋯ 2 3 7.3 室内配线 ⋯ ⋯ 2 5 8配电箱及开关箱 ⋯⋯ 2 6 8.1配 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一 2 6 8.2电器装置的选择 ⋯⋯ 2 8 7 8.3 使用与维护 ⋯⋯ 3 1 9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 3 3 9.1 一 般规定 , ⋯ ⋯ 3 3 9.2起重机械 ⋯⋯ 3 4 9.3桩工机械 ⋯ ⋯ 3 5 9.4夯土机械 , ⋯⋯ 3 5 9.5焊接机械 , , , , ⋯⋯ 3 5 9.6手持式电动工具 ⋯⋯ 3 6 9.7其他电动建筑机械 ⋯⋯ 3 7 1 0照明 ⋯⋯ 3 8 1 0.1 一 般规定 ⋯⋯ 3 8 ro.2照明供电 一 3 9 ro3照明装置 ⋯⋯ 4 o 附录A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 一 4 2 附录B滚球法 ⋯⋯ 4 6 附录C电动机负荷线和电器选配 , , ⋯⋯ 4 9 本规范用词说明 ⋯ ⋯ 5 2 条文说 明 ⋯ ⋯ 5 3 1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 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促进建设事业发展,制定 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 2 0乃 80 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 和拆除。 1.0.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 ’ 的2 2 0乃 80 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 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0.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代号 2.1术语 2.1.1 低压 low voltage 交流额定电压在I kV及以下的电压。 2.1.2 高压 highvoltage 交流额定电压在I kV以上的电压。 2.1.3 外电线路extemalcircuit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2.1.4 有静电的施工现场 。onstruction。itewithelectrostatiCfield 存在因摩擦、挤压、感应和接地不良等而产生对人体和环境 有害静电的施工现场。 2.1.5强电磁波源soureeof poweiful electom 卿 eticwave 辐射波能够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上感应产生有害对地电压的 电磁辐射体。 2.1.6 接地 卿 und connection 设备的 一 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2.1.7工作接地 working卿 und connection 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 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 2.1.8 重复接地 iterativeg ℃und C onnection 设备接地线上 一 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 地。 2.1.9接地体eartlllead 埋 人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 2.1.1 0人工接地体manu沮 g现nding 人工埋 人地中的接地体。 2.1.n 自然接地体natural grounding 施工前已埋人地中,可兼作接地体用的各种构件,如钢筋混 凝土基础的钢筋结构、金属井管、金属管道 ( 非燃气)等。 2.1.1 2接地线 脚 und line 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 ( 包括连接螺栓)。 2.1.1 3接地装置 脚 undi 嗯 device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 2.1.1 4 接地电阻 脚 皿dresistance 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它是接地线电阻、接地体电阻、接地 体与土壤之间的接触电阻和土壤中的散流电阻之和。 接地电阻可 以通过计算或测量得到它的近似值,其值等于接 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装置流人地中电流之比。 2.1.1 5工频接地电阻 卯werfre明 encyg 旧und resistance 按通过接地装置流人地中工频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 2.1.1 6冲击接地电阻shock 缈 und resistance 按通过接地装置流人地中冲击电流 ( 模拟雷电流)求得的接 地电阻。 2.1.1 7电气连接electriC。onnect 导体与导体之间直接提供电气通路的连接 ( 接触电阻近 于 零)。 2.1.1 5带电部分live 一 p叭 正常使用时要被通电的导体或可导电部分,它包括中性导体 ( 中性线),不包括保护导体 ( 保护零线或保护线),按惯例也不 包括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 一 的导线 ( 导体)。 2.1.1 9外露可导电部分 exnosedconductivep 叭 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 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 2.1.2 0触电 ( 电击)electri。shock 电流流经人体或动物体,使其产生病理生理效应。 2.1.2 1直接接触directcontact 人体、牲畜与带电部分的接触。 . 2.1.2 2间接接触indirectcontact 人体、牲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 触。 2.1.2 3配电箱distributionbex 一 种专门用作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 箱,如无特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合称配电箱。 2.1.2 4开关箱switehbex 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 2.1.2 5隔离变压器 isolating transfonner 指输人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彼此隔离的变压器,用以避 免偶然同时触及带电体 ( 或因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金属部件) 和大地所带来的危险。 2.1.2 6安全隔离变压器s疵 tyisolating transfonner 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的隔离变压器。 它的输人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至少由相当于双重绝缘或 加强绝缘的绝缘隔离开来。 它是专门为配电电路、工具或其他设备提供安全特低电压而 设计的。 2 . 2 代号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中性线; 2。2。7 2。2。8 4 D K- 电源隔离开关; H照明器; L l 、玩、巧三相电路的三相相线; M 电动机; N 中性点,中性线,工作零线; N P E 具有中性和保护线两种功能的接地线,又称保护 P E 保护零线,保护线; R C D 漏电保护器,漏电断路器; 2.2.9rF- - 一一 变压器; 2.2.1 0 T N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通过零线接地的接零保护系统; 2.2.nT N 一C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 一 设置的接零保护系 统; 221 2 T N 一C一S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前 一 部分合 一 ,后 一 部分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2.2.1 3 T N -S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 系统; 2.2.1 4rrP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直接接地的接地保护系统,其中电气设备的接地点独立于电源中 性点接地点; 2.2.1 5 W - -一 内 电焊机。 3。1 临时用电管理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 0 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3.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现场勘测; 2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 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 设计配电系统 1 ) 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2 ) 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 ) 设计接地装置; 4 ) 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 电工程总平面 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 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 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1.3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 电工程应按 图 施工。 3.1.4临时用电组 织 设计及变更时,必 须履行 “ 编制、审核、 批准 ” 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 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 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 须 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 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 0 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3.1.4、3.1.5条规定。 3.2电工及用电人员 3.2.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 ,持证 上岗工 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 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2.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 ,必须由 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 复杂性相适应。 3.2.3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 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 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 “ 缺陷 ” 运 转; 2 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 门上锁; 4 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 进行。 3.3 安全技术档案 3.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 列内容 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7 4 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 录表; 7 定期检 ( 复)查表; 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3.3.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 与管理。其中 “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 可指定 电工代管,每周由项 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 后统 一 归档。 3.3.3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 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3.3.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 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4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4.1外电线路防护 4.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 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4.1.2 在建工程 ( 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 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 .1.2规定。 表4.1.2在建工程( 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 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 ( kv11 1 03 511 02 2 03 3 0 5田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 m 4.06.08.01 0巧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 一 侧。 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 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4 .1.3规定。 表4.1.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 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 kV 1l1 03 5 最小垂直距离 ( m6.07.07.0 4.1.4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 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 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 .1.4规定。 表4.1.4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蕊群兰 1 1l03 51 1 心. 且2 2 03 3 05 oo 沿垂直方向 1.53.04.05.06.07.08.5 沿水平方向 1.52.03.54.06.07.08.5 4.1.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 距离不得小于0.5 m。 4.1.6 当达不到本规范第4 .1.2 一 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 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 目的警告标志。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 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 全人员监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1.6所列 数值。 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 的隔离防护应达到 I P 3 O级。 表4.1.6防护设施与外 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 (kV蕊1 0 3 511 02 2 03 3 05 oo 最小安全距离 (m 1.72.02.54.05.06.0 4.1.7 当本规范第4 .1.6条规定的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 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 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 4.1.8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 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斜、悬倒。 4.2电气设备防护 4.2.1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 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 适应。 4.2.2 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能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否则 应做防护处置。 5接地与防雷 5.1 一 般 规 定 5.1.1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 N一S接零保护系统中,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 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 线处引出 (图5.1.1}。 L l 玩 玩 N nR.R C p T____卜只二 一 l 卫 一 卫 一 』 图5.1.1专用变压器供电时T N- 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 1 一 工作接地;2 一 P E线重复接地;3 一 电气设备金属外壳 (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 导电部分);L I、玩、场 一 相线;N ‘ 工作零线;P E 一 保护零线;D 玲 一 总电源隔离 开关;R C ] } we 总漏电保护器( 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 1‘变压器 5.1.2当施工现 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 一 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 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 一 致。不得 一 部分设备做保护 接零,另 一 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 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 (N线)必须通过总 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 (P 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 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 T N S 接零保护 系统 ( 图5.1.2)。 D K卫旦七 1 . 3 E L l 卜 L N P , 一 一 一 ~ 二全2一 一 一 一 图5.1.2三相四线供电时局部T N- 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引出示意 1 一 小T E线重复接地;2 一 P E线重复接地;玩、 玩、场 一 相线;N 一 工作零线; P E- 一 保护零线;D K 一 总电源隔离开关;R C D 一,总漏电保护器 ( 兼有短路 、过载、 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 5.1.3 在州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 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5.1.4 在rrN接零保护系统中,P E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 线必须与P 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5.1.5 使用 一 次侧 由5 0 V以上电压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 侧为5 0 V及 以下电压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时,二次侧不得接地 , 并应将二次线路用绝缘管保护或采用橡皮护套软线。 当采用普通隔离变压器时,其二次侧 一 端应接地,且变压器 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 一 次回路保护零线相连接。 以上变压器尚应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5.1.6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 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 零线。 5.1.7 接地装置的设置应考虑土壤干燥或冻结等季节变化的影 响,并应符合表5.1.7的规定,接地电阻值在四季中均应符合本 规范第5 .3节的要求。但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只考虑在雷 雨季节中土壤干燥状态的影响。 表5.1.7接地装置的季节系数砰值 埋深 (m水平接地体长2 一 3 m的垂直接地体 0.51.4 、1.8 1.21.4 0.81.01.2 51.4 51.1 51.3 2.5 3.01.01.11.0 1.1 注大地 比较干燥时,取表中较小值;比较潮湿时,取表中较大值。 5.1.8P E 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 (N线)相同时,其最 小截面应符合表5.1.8的规定。 表5.1.8P 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 相线芯线截面 Sn耐) P E线最小截面(m却 S赓1 6S 1 63 5S / 2 5.1.9 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 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 mn1 2 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 电动工具 的P E线应 为截面 不小于 1.snlnlZ的绝缘多股铜线。 5.1.1 0 P E线上严禁装设 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且严禁断线。 5.1.n相线、N线、P 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 L l A ) 、玩( B )、巧( C )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 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 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 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5.2保 护 接 零 5.2.1 在T 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 做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 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 和金属门; S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 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 ( 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 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5.2.2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 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5.2.3在T 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可不做保护接零 1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内,交流电压 3 80 V及以下的电气装置金属外壳 ( 当维修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 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接地金属物件时除外); 2 安装在配电柜、控制柜金属框架和配电箱的金属箱体上, 且与其可靠电气连接的电气测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电器的金属 外壳。 5.3接地与接地电阻 5.3.1单台容量超过lookV A或使用同 一 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 容量超过1 0 0 kV 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 大于4 n。 单台容量不超过lookV A或使用同 一 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 容量不超过lookV 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 得大于ron 。 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 0 C 幻 n m的地 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 值有困难时,工作接地电阻值可提高到3 0 几。 5.3.2T 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 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 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 一 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 不应大于1 0 0 。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 0 0的电力系统中, 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 0 0。 5 . 3 . 3在,rN系统 中,严禁将单独敷设 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 接地。 5.3.4 每 一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 以上导体,在不同 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 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 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接地可利用 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5.3.5 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 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5.3.6 移动式发电机系统接地应符合电力变压器系统接地的要 求。下列情况可不另做保护接零 1 移动式发电机和用电设备固定在同 一 金属支架上,且不 供给其他设备用电时; 2不超过2台的用电设备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机供电,供、 用电设备间距不超过5 0 m,且供、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之间有可 靠的电气连接时。 5.3.7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内,对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 采取接地泄漏措施。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 于loon,高土壤电阻率地 区不应大于1 (又 旧 几。 5.4防 雷 5.4.1在土壤电阻率低于2 0 0 n m区域的电杆可不另设防雷接 地装置,但在配电室的架空进线或出线处应将绝缘子铁脚与配 电 室的接地装置相连接。 5.4.2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以 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 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 表5.4 .2规定安装防雷装置。表5.4.2中地区年均雷暴日( d ) 应 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当最高机械设备上避雷针 ( 接闪器)的保护范围能覆盖其他 设备,且 又最后退出现场 ,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确定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采用本规范附录B的滚 球法。 表5.4.2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及高架设施 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 地 区年平均雷暴日( d机械设备高度 (m 岌1 5〕5 0 >巧,4 D 〕3 2 〕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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