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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建筑装饰法律法规教学资源库,项目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律制度,学习情境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学习情境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熟练地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完成相应生产任务与制度的执行。并在实务工作中能根据具体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的事件或者安全事故作出应急处理。,通过学习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形成安全生产的工作品格。通过对安全与生产关系进一步地深刻理解,能形成强烈的安全生产意识。,理解各个不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的意义及具体内容,熟悉各种制度的适用范围;掌握不同安全生产责任部门的职责与义务。,职业素养,知识目标,能力目标,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所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他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直到各岗位操作人员应负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所构成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我们这一制度先看概念,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内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我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我的职责是(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我们建设单位对于安全生产的责任也不轻,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所需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对于建筑施工单位而言,安全生产的责任重于泰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还有许多,你能列举一些吗,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制度,建筑法与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就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1)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2)关于安全生产操作技能的教育与培训。(3)关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关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的教育与培训。,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制度,(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管理(二)各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四)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五)国家对安全生产的监察(六)社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的类型,监督检查的对象,建筑生产经营单位,(一)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二)综合性的和专项的,,(一)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各级依法成立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四)各级铁路、交通、水利等部门(五)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六)劳动者,监督检查的主体,(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管理(二)各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四)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五)国家对安全生产的监察(六)社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的,,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所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履行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与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资金使用专项、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知情权建议权安全防护用品的活的权批评、检举与控告权拒绝违章指挥权紧急避险权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权利请求民事赔偿权,五、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报告,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您这是违章指挥呀,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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