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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职业技术学院,ZHONGSHANPOLYTECHNIC,特种设备安全法,2021/3/24,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二零一四年,2021/3/24,3,讲义目录一、概述(一)立法过程(二)法律出台的必要性(三)法律起草的基本原则(四)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比有哪些新的变化二、条文解读,2021/3/24,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3年6月29日,2021/3/24,5,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使用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生产第三节经营第四节使用,2021/3/24,6,第三章检验、检测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2021/3/24,7,一、概述(一)立法过程立法过程可分为5个阶段酝酿过程(20012006年),准备阶段(20062008年),起草阶段(20082011年),立项审议(20112013年),通过颁布(2013年6月)。,2021/3/24,8,2013年6月29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特种设备安全法,共有166位代表参加表决,1人反对,4人弃权,1人未按表决器,160位赞成,最终审议通过了特种设备安全法。,2021/3/24,9,特种设备安全法是一部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着科学化、法制化方向迈出了里程碑式的一大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2021/3/24,10,(二)法律出台的必要性1、法律与行政法规具有明显的差异,通过立法对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具有深远意义。2、安全责任不到位。3、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事故仍然频发。,2021/3/24,11,历史上看,一方面,特种设备事故曾经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给无数个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另一方面每一起重大事故往往也促使人们改变管理的方式,深化管理的理念,甚至出台强制性的规定、规范、标准,为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作出了积极地努力,而不让历史悲剧重演也是人类最明智选择。,2021/3/24,12,1865年4月27日,美国著名的撒力坦娜(Sultana)汽船灾难,2021/3/24,13,1984年墨西哥城一液化石油气贮罐爆炸事故,2021/3/24,14,1955年4月25日,国营天津第一棉纺厂发生锅炉爆炸,死亡8人,重伤17人,轻伤52人。同年6月11日,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家锅炉检查总局,设在劳动部。,,2021/3/24,15,1979年12月18日1407,吉林市煤气公司液化气一厂液化气泄漏爆炸,死亡36人,重伤50人。同年,国务院批准立法计划,1982年颁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2021/3/24,16,2010年6月29日下午4时许,深圳市盐田区东部华侨城景区太空迷航游乐设施发生塌落事故,48名游客被困,其中6人死亡,10人受伤,社会影响巨大。,2021/3/24,17,电梯事故的发生造成了民众的不安全情绪高涨,我国到2012年底拥有电梯245万台,居世界第一,并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万台电梯事故率0.15,死亡率0.11。,2011年7月5日,北京地铁四号线动物园站A口上行扶梯突然发生倒转,造成1名男孩死亡,多人受伤。,2021/3/24,18,2012年9月13日13时26分,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景园”在建住宅施工升降机从30层坠落事故,共有19人遇难。,2021/3/24,19,全国的特种设备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递增,特种设备本身所具有的危险性、迅猛增长的数量、民众的安全意识差、自律和规范意识缺乏等等多种因素叠加,使得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更加复杂,必须通过立法,为特种设备安全提供一个坚实的法制保障。,2021/3/24,20,4、监管范围还不适应现实需要。5、部分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处于真空状态。6、安全技术规范地位层次较低。,2021/3/24,21,(三)法律起草的基本原则1、坚持现有的基本制度,即保持现有的机制、体制基本不变。至于部门的分工问题是属于国务院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立法没有要改变部门分工的意向;,2021/3/24,22,2、具有综合性、包容性,在总结十年实施条例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将条例规定的内容融入到法中;3、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给必要的改革留下空间(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的许可未定由哪一级质监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没有明确由谁来实施);,2021/3/24,23,4、明确和提升安全技术规范的法律地位;5、明确和加大各方责任。强化了企业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优化法定检验,发挥社会力量,履行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力;6、条文具体明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将条例大部分内容纳入其中,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2021/3/24,24,(四)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比有哪些新的变化1、新增了特种设备管理的范围(1)环节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其中经营环节为新增的。(2)设备范围包括8大类特种设备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即今后可能会多于8大类设备。其中压力管道的使用管理正式纳入新法中。,2021/3/24,25,2、提出特种设备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原来的“监察”概念变成了“监督管理”)3、进一步明确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负责。,2021/3/24,26,4、明确了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的社会地位。5、设立了缺陷特种设备的召回制度、报废制度;要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对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建立完整的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取消了“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监督检验。,2021/3/24,27,6、明确了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7、从法律的角度,进一步明确了特种设备事故由质监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的原则。8、加大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等。,2021/3/24,28,二、条文解读,2021/3/24,29,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共有十二条,主要表述了立法宗旨、调整范围、监管体制等等。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2021/3/24,30,解读第一条确立了立法的宗旨,是法律的灵魂。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的直接目的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最终目的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2021/3/24,31,第二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2021/3/24,32,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2021/3/24,33,解读适用范围的规定,保持条例范围的基础上,进行有条件地扩大,为今后调整留有余地,并且提出了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2021/3/24,34,1、特种设备的生产环节没有变化(维修改成了修理)。2、生产的定义只适用于本法。3、增加了“经营”环节。4、特种设备的定义和原来相比,有了较大的变化。现在是8X。5、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目录中没有的就不在管理的范畴。,2021/3/24,35,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2021/3/24,36,解读坚持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兼顾节能环保。,2021/3/24,37,第四条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2021/3/24,38,解读1、分类监管。针对不同种类、不同设备,采取不同的监督管理方式,分类监管是一项具体的监管制度或者方式。2、全过程的监管。从设计到报废都要管理,每一个环节都要管理,体现“全过程”的理念。,2021/3/24,39,3、正确理解“全过程”。全过程监管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基本原则,包括监管环节和监管部门两个方面。全过程监管强调的是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环节国家都要提出监管制度、方式,确定有人负责实施。但全过程监管不等于所有环节的每项活动都有监管部门具体实施,更不是每个环节都有质监部门负责管理,而是强调每一个环节都要有人来管,是以分类为基础的全过程管理。如电梯的制造过程主要由企业负责管理,两工地起重机的现场安装、使用是由建设部门负责管理等等。,2021/3/24,40,第五条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2021/3/24,41,解读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总体职责的有关规定。1、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含义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政府行政机关为实现安全目的而从事的决策、组织、管理、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和。(三层四级制的管理),省级检验机构,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级检验机构,市级局安全监察处(科),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级局安全监察科(股),企业自检机构,行业检验机构,县级检验机构,,,,,,,,,,,,,,,,,,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特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图,,,2021/3/24,44,2、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强调的是“属地管理”,无论是中央属企业还是省属单位都要接受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没有例外。,2021/3/24,45,第六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21/3/24,46,解读本条是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职责的规定。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1、各级政府有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止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21/3/24,47,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国务院令第302号)对事故的责任追究有比较明确的规定。第十四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依照本规定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本地区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1/3/24,48,第十五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三条对特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规定制定。,2021/3/24,49,3、工作实践证明,仅强调政府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加强党委对安全工作的领导。2008年10月11日,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号)明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2021/3/24,50,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7月18日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上作重要讲话,明确要求第一要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而且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第二要强化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三要严格事故调查,严肃责任追究。第四要抓好安全大检查。,2021/3/24,51,第七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2021/3/24,52,解读本条规定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方面的义务,确保生产、经营、使用的安全,并符合节能的有关要求。相关单位必须要针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人员的管理、设备的管理、应急预案的建立、人员的岗位责任等等制定切实可行的一套管理制度或者管理体系。,2021/3/24,53,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DB37/16152010)4.5.1使用单位主要责任和义务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履行以下义务,2021/3/24,54,a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授予充分的职责和权限;b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并实施;c配备足够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提供充分的岗位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岗位技能且考核合格持证上岗;,,2021/3/24,56,d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的特种设备;e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f按规定申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正确使用登记标志;g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h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2021/3/24,57,i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装置、警示装置按期申报进行定期检验、校验;j组织实施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k制订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l按规定及时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m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2021/3/24,58,第八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2021/3/24,59,解读确立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地位,明确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是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五个层次。,2021/3/24,60,1、技术规范是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技术法规,也是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具有强制约束力,这也是世界通行的做法。2、技术规范在国内制定的法律中被逐步采用。3、技术规范具有强制性。4、规范与标准的关系。,2021/3/24,61,第九条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2021/3/24,62,解读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好行业协会的作用奠定了法律基础。对协会的发展壮大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行业协会的作用(1)加强行业自律;(2)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3)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2021/3/24,63,第十条国家支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2021/3/24,64,解读本条是政策引导性条款。一是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二是对防范事故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三是支持和鼓励特种设备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关键是要据此出台一些具体的规定和奖励措施才能执行。,2021/3/24,65,第十一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2021/3/24,66,解读1、明确了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宣传工作,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2、特种设备的基础知识需要普及。3、民众的安全意识淡薄也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2021/3/24,67,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2021/3/24,68,解读本条是关于单位和个人向质监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如两工地起重机械使用向建设部门)举报违法行为的权利,接到举报应当及时处理。“及时”是有时限要求的,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国质检特函[2007]910号)文件规定,接到举报投诉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派出检查人员实施检查。,2021/3/24,69,第二章生产、经营、使用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2021/3/24,70,解读本章共37条,占整部法律的37,是条款最多的一章,也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一章。本章进一步强化了生产、使用单位的责任,增加了对经营单位的要求,除明确条例规定的相应责任外,还增加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报废处理要求等。,2021/3/24,71,此条是对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规定。一是要对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二是要配备有能力履行职责的人员,同时要为这部分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培训教育机会。,2021/3/24,72,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2021/3/24,73,解读1、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作业人员资格的规定,规定了必须要有资质,但未明确谁来核发资质,为下一步行政许可改革留下了空间。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工作,保障安全。,2021/3/24,74,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2021/3/24,75,解读进一步细化单位的主体责任,提出了自行检测、维护保养和主动、及时(提前一个月)申报检验的要求。,2021/3/24,76,第十六条特种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向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申报,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批准,方可投入生产、使用。,2021/3/24,77,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将允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技术要求,及时纳入安全技术规范。,2021/3/24,78,解读1、特种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须经国家局进行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技术评审,合格后才能使用。明确给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特种设备领域的应用提供了一个科学、合法的渠道。2、国家一旦确认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可行,就要及时纳入安全技术规范管理。,2021/3/24,79,第十七条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2021/3/24,80,解读1、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的督促作用,提高事故的赔付能力。2、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是自愿保险。,2021/3/24,81,第二节生产第十八条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2021/3/24,82,(一)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2021/3/24,83,解读1、分类实施许可,有的许可,有的不许可。为许可改革留下了空间。2、需要许可的单位必须要从人员、资源、机制方面满足要求。,2021/3/24,84,第十九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2021/3/24,85,解读1、原则性地要求生产单位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的要求。具体的要求要依据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去做。明确了特种设备的生产者是保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的主体。2、淘汰的特种设备是指国家明确发布目录中的产品。,2021/3/24,86,第二十条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的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以及特种设备采用的新材料,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需要通过型式试验进行安全性验证的,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2021/3/24,87,解读设计文件的鉴定与型式试验的要求。1、对于需要设计文件鉴定的特种设备是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的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以及特种设备采用的新材料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就要严格按要求进行型式试验。,2021/3/24,88,第二十一条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2021/3/24,89,解读出厂随机文件和铭牌、标志等的要求,当然不是每类特种设备都必须要有这些文件,这只是一个原则性要求,具体的要根据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而定。如不需要监督检验的当然就没有监督检验证明。,2021/3/24,90,第二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2021/3/24,91,解读1、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可以由制造单位完成,也可以由经过许可的单位进行,但要经过制造单位的授权。2、制造单位对电梯的性能负责。3、国家力图建立电梯制造单位的终身负责制。,2021/3/24,92,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2021/3/24,93,解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当告知。告知不是行政许可,法律明确由设区的市质监部门负责。1、2009年12月31日,国家局下发了关于简化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2021/3/24,94,2、2013年7月25日,国家局又下发了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3〕684号),再次重申(1)、施工告知不是行政许可,施工单位告知后即可施工;,2021/3/24,95,(2)、施工单位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只需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告知书内容以外的其它信息,不得要求提供除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以外的其它材料;,2021/3/24,96,(3)、施工单位可以采用派人送达、挂号邮寄或特快专递、网上告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施工单位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的,应采用有效方式与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确认告知书是否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施工告知后,应予以签收。有条件当场签收的,应当场予以签收;无法当场签收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签收;逾期不签收的,视为施工告知生效,施工单位可以施工;,2021/3/24,97,(4)、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施工告知纳入行政许可审批范围,不准设立告知收费项目进行收费,也不得因告知原因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违者由上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2021/3/24,98,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2021/3/24,99,解读30日内移交技术资料和文件,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目前的实际情况往往是因为经济的原因不及时移交,但法实施后,如果不及时移交就要按照第七十八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条例第七十八条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至1万元的处罚。法七十八条规定了110万的处罚。),2021/3/24,100,第二十五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2021/3/24,101,解读1、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要进行监督检验,除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外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要进行监检。监检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2、取消了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制造监督检验。,2021/3/24,102,第二十六条国家建立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因生产原因造成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特种设备存在应当召回而未召回的情形时,应当责令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召回。,2021/3/24,103,解读1、对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产品,由生产单位进行主动召回。2、未及时召回的,国家质检总局可以责令生产单位召回产品。,2021/3/24,104,第三节经营第二十七条特种设备销售单位销售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其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齐全。,2021/3/24,105,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禁止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2021/3/24,106,解读销售单位(经营环节)的责任销售的特种设备资料齐全,建立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2021/3/24,107,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出租单位不得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以及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2021/3/24,108,解读特种设备出租单位的禁止性条款。由于被出租单位或个人的不确定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很难监管被出租单位或个人的安全情况,只能在制定规定时严格对出租者的要求。,2021/3/24,109,第二十九条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出租单位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021/3/24,110,解读明确了出租特种设备期间的权利、义务均由出租单位承担,双方签订协议明确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例外,方便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2021/3/24,111,第三十条进口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我国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需要取得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的,应当取得许可。,2021/3/24,112,进口特种设备随附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其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应当采用中文。特种设备的进出口检验,应当遵守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行政法规。,2021/3/24,113,解读1、进口产品应当符合我们国家的许可、检验方面的规定,这是我国加入WTO的通用要求,进出口的检验应当遵守进出口商品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进口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我国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2021/3/24,114,2、“需要取得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的,应当取得许可”。目前我国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需要制造许可,机电类的没有许可方面的要求;,2021/3/24,115,3、进口特种设备随附的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应当采用中文。,2021/3/24,116,第三十一条进口特种设备,应当向进口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履行提前告知义务。,2021/3/24,117,解读进口设备提前告知,参照原劳动人事部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劳人锅[1985]4号)要求,应当是向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告知。,2021/3/24,118,第四节使用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2021/3/24,119,解读在用特种设备必须是合法生产和检验合格的,不得使用淘汰和报废的特种设备。,2021/3/24,120,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2021/3/24,121,解读本条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及悬挂登记标志的规定。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的30日内必须办理使用登记。实行特种设备的登记制度,是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和监督。通过登记,可以防止非法设计、非法制造、非法安装的特种设备使用,可以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了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使用环境,建立联系,掌握情况,便于履行职责。,2021/3/24,122,2、使用登记标记应该附于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登记机构会出具特种设备登记证书或安全合格证书等文件(根据具体规定来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将该证明文件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如锅炉可以置于锅炉房内墙上;压力容器可以置于本体铭牌附近;电梯是将“使用标志”置于轿厢内等等。,2021/3/24,123,3、使用登记的具体规定。在使用登记的行政许可规定里面作出了明确规定。4、检验合格标志表明设备是检验合格的,使用登记标志证明设备是合法使用的,有登记标志的一定是检验合格的,但检验合格的未必是可以合法使用的。,2021/3/24,124,第三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2021/3/24,125,解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等等。,2021/3/24,126,第三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2021/3/24,127,(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2021/3/24,128,解读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具体内容,是建立特种设备“身份证”制度的主要内容。1、自行检查频次和要求,有的安全技术规范中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2021/3/24,129,2、对于目前没有检查频次要求,企业应当作出规定,明确检查频次和内容。,2021/3/24,130,第三十六条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2021/3/24,131,解读强调了涉及公共安全的三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要有安全管理机构(可以兼)和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2021/3/24,132,第三十七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021/3/24,133,解读1、强调了特种设备的使用其安全距离要合法,安全防护措施要配备;2、规定了与特种设备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要合法;3、在实际工作中,建议大家按照具体规定来履行职责。,2021/3/24,134,第三十八条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2021/3/24,135,解读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的主体责任,这条为小区电梯等产权界定不明晰的特种设备明确了谁是责任承担方。,2021/3/24,136,第三十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2021/3/24,137,解读1、强调了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等规定。2、安全技术规范中有明确规定,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落实。没有明确规定的,使用单位要作出规定。,2021/3/24,138,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2021/3/24,139,解读本条是关于定期检验的规定。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设备使用周期期满前一个月,申请定期检验。做好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确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2、定期检验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继续投入使用。,2021/3/24,140,第四十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2021/3/24,14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2021/3/24,142,解读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具体的操作人员的职责界定。经常性检查间隔时间就不能太长。2、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的立即报告。,2021/3/24,143,第四十二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2021/3/24,144,解读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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