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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B 3 8 3 6 . 3 -2 0 0 0 前 任分 rj 本标准是根据 I E C 6 0 0 7 9 - 7 1 9 9 0 第 2 版) 和其修改件 Al 1 9 9 1 ) 及 A 2 1 9 9 3 ) 对 G B 3 8 3 6 . 1 -1 9 8 3 进行修订的, 在技术内容和编写格式上与之等效 。 本标准技术内容和章条编写与 I E C 6 0 0 7 9 - 7 一致 , 少量补充的提示性 内容用注的形式列在相应条 文下方, 并且增加了两个提示性附录( 附录 F和附录 G 。附录 F是常用绝缘材料相 比漏电起痕指数分 级举例, 供制造厂选用绝缘材料时参考。 附录G是根据欧洲试行标准E N V 5 0 2 9 6 -1 9 9 7 高压电机的评 定和试验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 国在增安型高压 电机设计制造和检验方面的经验对增安型高压 电机 的 结构和试验提出的指导性补充要求。 本标准除了条文叙述按照国际标准编写外, 在技术内容上与 G B 3 8 3 6 . 3 -1 9 8 3 相 比变动较大的主 要内容有固体绝缘材料按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分级方法、 最小爬 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数值、 旋转电机定转子 间径向单边气隙值计算方法、 电气设备绝缘介电强度试验电压值等, 增加的内容有蓄电池、 电阻加热元 件和电阻加热器、 通用接线盒、 非仪表用互感器等专用设备的有关规定和试验 。 G B 3 8 3 6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总题下包含若干部分 第 1 部分( 即 G B 3 8 3 6 . 1 通用要求 第 2 部分( 即 G B 3 8 3 6 . 2 隔爆型‘ d “ 第 3 部分( 即 G B 3 8 3 6 . 3 增安型“ e “ 第 4 部分( 即 G B 3 8 3 6 . 4 本质安全型“ i “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 同时代替G B 3 8 3 6 . 3 -1 9 8 3 , 本标准的附录A、 附录B 、 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 的附录 n、 附录 E 、 附录 F 、 附录 G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 出。 本标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南 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煤炭工业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等单位负责起 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合德、 安树桐、 邹盛贵 、 李宝成、 高小桦 。 本标准于 1 9 8 3 年 8 月首次发布 , 2 0 0 0 年 1 月第一次修订 。 本标准委托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G B 3 8 3 6 . 3 -2 0 0 0 I E C前言 1 国际电工委员会( I E C ) 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都是由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 对该专题 特别感兴趣的各 国家委员会在该技术委员会 中都有代表参加, 因此, 都 能尽可能反映国际间的一致意 见 。 2 这些决议或协议都采用 了国际通用的推荐形式并且得到各 国家委员会的接受。 3 为了促进 国际间的统一, 国际电工委员会希望各 国家委员会 , 在本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采用 I E C的推荐标准作为本国的国家标准, I E C推荐标准与各国相应的国家标准之间如有差别, 均应在各国 家标准 中尽可能的加以详细说明。 4 I E C从未制定过关于表示检验合格的标志的程序.因此如某些设备声称其符合某一 I E C建议 , I E C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国际标准 I E C 6 0 0 7 9的这一部分是 由国际电工委员会第 3 1 技术委员会(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3 1 C分技术委员会 增安型电气设备 负责制定的。 I E C 6 0 0 7 9 - 7 的第 2 版取代 1 9 6 9 年颁布的第 1 版。 本部分是关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用 电气设备的一系列出版物之一。 I E C 6 0 0 7 9出版物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已经出版的有下列各部分 通用要求( I E C 6 0 0 7 9 - 0 1 9 8 3 电气设备隔爆外壳的结构和试验 I E C 6 0 0 7 9 - 1 1 9 7 1 “ P ” 正压型电气设备( I E C 6 0 0 7 9 - 2 1 9 8 3 本质安全电路的火花试验装置( I E C 6 0 0 7 9 - 3 1 9 9 0 点燃温度的试验方法( I E C 6 0 0 7 9 - 4 1 9 7 5 和6 0 0 7 9 - 4 A 1 9 7 0 充砂型电气设备( I E C 6 0 0 7 9 - 5 1 9 6 7 及其补充 A 1 9 6 9 充油型电气设备( I E C 6 0 0 7 9 - 6 1 9 6 8 危险场所分类( I E C 6 0 0 7 9 - 1 0 1 9 8 6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其关联设备的结构和试验 I E C 6 0 0 7 9 - 1 1 1 9 8 4 按照气体和蒸汽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 小点燃电流对气体或燕汽和空气 的混合物 的分类 I E C 6 0 0 1 2 1 9 7 8 正压保护的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 I E C 6 0 0 7 9 - 1 3 1 9 8 2 爆炸性气体环境( 矿用除外) 中的电气安装( I E C 6 0 0 7 9 - 1 4 1 9 8 4 -Sd n ; 型防爆电气设备( I E C 6 0 0 7 9 - 1 5 1 9 8 7 本部分标准以下述文件为根据 一州A 防爆型式的电气设备的设计、 结构、 检验和标志的特殊要求。 这些特殊要求是对G B 3 8 3 6 . 1 通用要求的补充, G B 3 8 3 6 . 1中的规定, 除了特别说明不适用的部分 外 , 也适用于增安型电气设备 .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 B / T 7 5 5 -1 9 8 7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 B 1 2 0 8 -1 9 9 7 电流互感器( e q v I E C 6 0 1 8 5 1 9 8 7 G B / T 1 9 9 3 -1 9 9 3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e q v I E C 6 0 0 3 4 - 6 1 9 9 1 G B / T 2 4 2 3 . 5 -1 9 9 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E a和导则 冲击方法 i d t I E C 6 0 0 6 8 - 2 - 2 7 1 9 8 7 G B / T 2 9 0 0 . 3 5 -1 9 9 8 电工术语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e q v I E C 6 0 0 5 0 4 2 6 1 9 9 0 G B 3 8 3 6 . 1 -2 0 0 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 部分 通用要求( e q v I E C 6 0 0 7 9 - 0 1 9 9 8 G B 3 8 3 6 . 2 -2 0 0 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 部分 隔爆型“ d “ e q v I E C 6 0 0 7 9 - 1 1 9 9 0 G B / T 4 2 0 7 -1 9 8 4 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和耐漏电起痕指数的测定方法 e q v I E C 1 1 2 1 9 7 9 G B 4 2 0 8 -1 9 9 3 外壳防护等级( I P代码) e q v I E C 6 0 5 2 9 1 9 8 9 G B / T 4 9 4 2 . 1 -1 9 8 5 电机外壳防护分级( e q v I E C 6 0 0 3 4 - 5 1 9 8 1 G B / T 6 1 0 9 . 2 -1 9 9 0 漆包圆绕组线第 2 部分 1 5 5 级改性聚醋漆包圆铜线 e q v I E C 6 0 3 1 7 - 3 1 9 8 8 G B / T 6 1 0 9 . 5 -1 9 8 8 漆包圆绕组线第5 部分 温度指数1 8 0的聚酪亚胺漆包圆铜线 G B / T 6 1 0 9 . 6 -1 9 8 8 漆包圃绕组线第6 部分 温度指数2 2 0的聚酞亚胺漆包圆铜线 G B 6 8 2 9 -1 9 9 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 e q v I E C 6 0 7 5 5 G B / T 1 1 0 2 1 -1 9 8 9 电气绝缘的耐热性评定和分级( e q v I E C 6 0 0 8 5 1 9 8 4 G B / T 1 6 9 3 5 . 1 -1 9 9 7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1 部分 原理、 要求和试验 G d t I E C 6 0 6 6 4 - 1 1 9 9 2 I E C 6 0 0 6 1 - 1 灯头、 灯座以及检验其互换性的A规第 1 部分 灯头 国家质.技术监督局 2 0 0 0 一 0 1 一 0 3 批准2 0 0 0 一 0 8 一 0 1 实施 G B 3 8 3 6 . 3 -2 0 0 0 I E C 6 0 0 6 1 - 2 灯头、 灯座以及检验其互换性的量规第2 部分 灯座 I E C 6 0 0 6 4 1 9 8 7 一般照明用钨丝灯泡的性能要求 I E C 6 0 0 7 9 - 4 1 9 7 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 部分 点燃温度的试验方法 I E C 6 0 2 3 8 1 9 8 7 螺 口式灯座 I E C 6 0 3 6 4 - 3 1 9 7 7 建筑物的电气装置第3 部分 一般特性评定 I E C 6 0 3 6 4 - 5 - 5 2 1 9 8 3 建筑电气安装第5 部分 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5 2 章 布线系统 I E C 4 3 2 1 9 8 4 家庭用及类似用途的照明用钨丝灯泡的安全要求 3 定义 采用G B 3 8 3 6 . 1中的术语和定义, 同时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对于一般性的术语和定义参照 G B / T 2 9 0 0 . 3 5 有关条款。 3 . 1 增 安型 “ e “ i n c r e a s e d s a f e t y “ e “ 对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或火花的电气设备进一步采取措施, 提高其安全程度 , 防止 电气 设备产生危险温度、 电弧和火花的可能性的防爆型式。 注 1 这种防姆型式用、” 表示。 2 该定义不包括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产生火花或电弧的设备。 3 . 2 极限a度 l i m i t i n g t e m p e r a t u r e 指电气设备或其部件的最高允许温度 , 它等于由下列条件分别确定的两个温度中的较低温度。 a )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点燃危险, b )电气设备所用材料的热稳定性 。 3 . 3最 初 起 动电 流I A i n i t i a l s t a r t i n g c u r r e n t I n “ 交流电动机在静止状态或交流电磁铁衔铁处于最大空气间隙位置状态 , 从供电线路输人额定电压 和额定频率时的最大电流有效值 。 注 略去瞬态现象。 3 . 4 起动 电 流比 “ I A / I N “ s t a r t i n g c u r r e n t r a t i o “ I A / I N “ 最初起动电流 I A与额定电流 I N 之 比. 3 . 5 t E 时间 t i m e t E 交流绕组在最高环境温度下达到额定运行稳定温度后 , 从开始通过最初起动电流 I A 时计起直至上 升到极限温度所需的时间( 见图 B D. 3 . 6 额 定短 时发 热电 流 “ I ,“ r a t e d s h o r t - t i m e t h e r m a l c u r r e n t I ,h 在最高环境温度下, i s内使导体从额定运行时的稳定温度上升至极限温度的电流有效值 。 3 . 7 额 定动 态电 流 “ l a , , “ r a t e d d y n a m ic c u r r e n t I d y , 电气设备所能承受其电动力作用而不损坏的电流峰值 。 3 . 8 短 路电 流I , , s h o r t - c ir c u i t c u r r e n t l im it “ I x “ 电气设备在工作中可以承受的最大短路 电流的有效值。 注 此短路电流值记录在G B 3 8 3 6 . 1 第 2 3 . 2 规定的文件中。 3 . 9 爬电 距离 c r e e p a g e d i s t a n c e 两个导电部分之间沿绝缘材料表面的最短距离. 3 . 1 0 电 气间隙 c l e a r a n c e 两个导电部分间的最短空间距离。 3 . 1 1 工 作电 压 w o r k i n g v o l t a g e 在额定供电电压( 略去瞬态) 下 , 空载或正常运行时, 设备上允许产生的最高直流电压或交流电压有 G B 3 8 3 6 . 3 -2 0 0 0 效值。 3 . 1 2 蓄电池 ( e l e c t r o c h e m i c a l c e l l o r b a t t e r y 能将所获得的电能以化学能形式贮存起来并再转换成电能输出的一种电化学装置 。 3 . 1 2 . 1 单体蓄电池( s e c o n d a r y c e l l 由电极和电解质组成, 构成蓄电池的基本单元 . 往 1 单体蓄电池实质上由正负极板、 隔板、 安装和连接所需零件( 接线片、 接线条、 接线柱) 、 电池擂及电解液组成。 2 图 l 表示单体蓄电池各个零部件的示意图, 该图只起说明作用, 而不作为具体结构的要求或选择。 3 . 1 2 . 2 蓄电池组 b a t t e r y 以电气方式连接起来用作能源的两个或多个单体蓄电池. 3 . 1 2 . 3 蓄电池槽 c e l l c o n t a i n e r 容纳蓄电池极群组和电解质而不受电解质腐蚀的容器。 3 . 1 2 . 4 蓄电 池 箱 ( b a t t e r y c o n t a in e r 容纳蓄电池组的容器。 3 . 1 2 . 5 蓄电 池容 量 ( b a t t e r y c a p a c i t y 在规定的条件下, 完全充电的蓄电池能提供的电A , 通常用安培小时( A“ h ) 表示。 3 . 1 2 . 6 极 板组 件 p l a t e p a c k 由隔板和正负极组组成的部件 。 3 . 1 2 . 7 隔板 p a r t i t io n w a l l 将蓄电池箱分成几个单独部分, 并提高蓄电池箱机械强度的部件 。 3 . 1 2 . 8 绝 缘隔 板 in s u l a t i n g b a r r i e r 把单体蓄电池分组间隔成蓄电池组的绝缘隔板. 3 . 1 2 . 9 连 接线 i n t e r c e l l c o n n e c t o r 用于传导单体蓄电池间电流的导体 。 3 . 1 3 电阻加热元件和电阻加热器 3 . 1 3 . 1 电 阻 加热 元 件 ( r e s i s t a n c e h e a t i n g d e v i c e 电阻加热器的一个部件, 它包括一个或多个加热电阻, 通常 由金属导体或其他导电材料制成, 并且 有适当的绝缘和护套保护。 3 . 1 3 . 2 电 阻 加 热器 r e s i s t a n c e h e a t i n g u n i t 由一个或多个电阻加热元件及必要的温度保护装置构成的加热器 。 注 如果温度保护装置安装在姆炸危险场所内, 则必须制成增安型或其他防姆型式。 3 . 1 3 . 3 工 件 w o r k p i e c e 安装有电阻加热元件或加热器的物体。 3 . 1 3 . 4 自 限特性 s e l f - l i m i t i n g p r o p e r t y 电阻加热器的一种特性 , 即额定电压下, 电阻加热元件的热输出功率 随环境温度的升高而下降, 直 到元件温度达到使其热输出功率降低至周围环境温度不再升高时的数值。 注 元件表面温度实际上是周围的环境温度。 3 . 1 3 . 5 稳态结构s t a b i l i z e d d e s i g n 电阻加热元件或加热器通过设计和使用状态的规定 , 使之在最不利条件下, 其温度稳定在极限温度 以下而不需用限温保护的结构 。 4 通用要求 本章的要求适用于所有增安型“ e ; 防爆电气设备, 第5 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是对G B 3 8 3 6 . 1 见第 G B 3 8 3 6 . 3 -2 0 0 0 1 章) 通用要求的补充 , 并在第 5 章对某些电气设备作进一步补充。 4 . 1 连接件 与外部电路连接的连接件应有足够大的尺寸, 以便与截面积至少等于与电气设备额定 电流相对应 的导线可靠连接。 能够与连接件可靠连接的导线的数量和尺寸应按G B 3 8 3 6 . 1 -2 0 0 0 第 2 3 . 2 在说明文件中规定。 注 工作状态可以要求更大尺寸的连接件, 与额定电流相对应的导线尺寸取决于使用情况.注意参照 I E C 6 0 3 6 4 - 5 - 5 2 , 连接件必须 a )可靠地固定, 不会自行松动; b 具有使导体不会从指定位置滑出的结构, 。 )保证适当的接触压力 , 不对连接导线产生影响功能的损伤, 这尤其适用于连接件与多股导线直 接卡紧的方法. 注 当满足a , b , c ) 的要求时, 允许使用挤压电缆端子的方法. 不允许使用的连接件 a ) 具有能损坏导体的尖锐棱边。 b 在设备制造厂规定 的正常拧紧过程中转动 , 扭转或永久性变形。 连接件的结构必须保证在正常运行情况下, 不会因温度发生变化而明显削弱其接触压力。 不应通过 绝缘材料传递接触压力 。 用来压紧多股导线的连接件须有弹性零件。 连接导体截面积不超过 4 m m 的连接件也应能和更小 截面积的导体可靠连接。 注 1 可以要求采取防振和防机械冲击的特殊措施. 2 在采用铝材料时应考虑防电解腐蚀的特殊措施. 4 . 2 内部导线连接 电气设备的内部导线连接不允许承受不适当的机械应力。只允许采用下列的导线连接方法 a )防松动螺纹紧固件 , b ) 挤压连接 。 c ) 导线用机械方式连接后, 再用软钎焊 ; d ) 硬钎焊; e ) 熔焊, f 符合 4 . 1 要求的任何连接方式. 4 . 3 电气间隙 不同电位裸露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表1 规定, 对外部导线连接时其最小值为3 m m, 注 1 级口式灯头的电气间隙要求见 A 2 , 电气间隙按设备制造厂规定的工作电压( 见 3 . n 术语) 确定。 如果设备有多种额定 电压或某一电压范围, 则所用工作电压值应按最高电压值确定. 在确定电气间 隙时, 图2中例1 .1 1 用图说明了应考虑的部件特点及相应的电气间隙值. 注 2 这些图例与 G B / T 1 6 9 3 5 . 1 文件中的例子相同。 G B 3 8 3 6 . 3 -2 0 0 0 表 1 电气间隙和爬 电距离 曰 4 . 4 爬电距离 4 . 4 . 1 爬电距离的要求是根据工作电压, 绝缘材料的耐泄痕性和绝缘件的表面形状确定的。 表 2 列 出了按相 比漏 电起痕指数( C T I 对绝缘材料的分级 , 相比漏电起痕指数按照 G B / T 4 2 0 7 规 定测定.无机绝缘材料, 例如玻璃和陶瓷材料没有泄痕, 所以不需要确定其C T I , 按照惯例列人 I 级。 注 1 所列材料级别与 G B / T 1 6 9 3 5 . 1 所列材料级别相同. 2 因为在正常情况下, 瞬间的过电压对泄痕现象没有影响, 可以忽略。但是短时间和有影响的过电压, 必须根据其 出现的持续时间和频度加以考虑( 更详细的材料见G B / T 1 6 9 3 5 . 1 , 表 2 绝缘材料的耐起痕性 卜 一 IIIa 分 jfi ItNCRAIMM[CTI600CTI400CTI600175CTI400 州 4 . 4 . 2 不 同电位的裸露导电部分之间的爬电距离应按设备制造厂规定的工作电压确定 , 并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外部导线连接时其最小值为 3 m m, 注 对级口式灯头的要求见 A 2 , 4 . 4 . 3 图 2 的图例( 1 - “ - 1 1 ) 是按不同具体结构确定相应爬电距离的实例.图中X 值为 2 . 5 mm, 注 1 枯接部分视为整体的一部分. 绝缘表面上有效的凸筋和凹槽的作用须符合下列条件 a 绝缘表面上的凸筋至少2 . 5 mm高, 凸筋厚度应与材料、 绝缘件机械强度、 厚度相适应, 至少为 1 mm , 采用说 明 1 1 I E C 6 0 0 7 9 - 7中无此注释。 G B 3 8 3 6 . 3 -2 0 0 0 b )凹槽深度与宽度都不小于 2 . 5 mm, 注 2 绝缘件表面上的凸起和凹陷部分可视为凸筋和凹抽, 与几何形状无关。 4 . 5 固体绝缘材料 注 该术语是指材料使用时的状态, 不一定是材料供货时的状态。例如, 绝缘清漆凝固后就认为是固体绝缘材料。 4 . 5 . 1 影响绝缘材料功能的机械性能, 例如强度和刚度在下列条件下应满足要求 a 高于电气设备额定运行时的最高温度至少2 0 K, 最低为8 0 C; b)对 于绝缘绕组 ( 见 4 . 7 . 3和表 4 , 内部 布线 ( 见 4 . 8 和与 电气 设备永久 性连 接 的电缆( 见 G B 3 8 3 6 . 1 -2 0 0 0 第1 4 . 1 , 在电气设备额定运行时达到的最高温度。 4 . 5 . 2 由模压塑料或层压材料制成的绝缘件, 如果绝缘表面有损伤或脱落时, 须用相 比漏 电起痕指数 与绝缘件本身至少为同级的绝缘漆涂搜 。 表面虽有损伤, 但不影响其相 比漏电起痕指数或未损伤部分达 到规定的爬电距离要求 的材料除外。 4 . 6 绕组 4 . 6 . 1 绝缘导线应符合 4 . 6 . 1 . 1 或 4 . 6 . 1 . 2 的要求。 4 . 6 . 1 . 1 导线至少应包覆两层绝缘。 4 . 6 . 1 . 2 对于绕组用圆形漆包线应符合下列两组方案的一种 a G B / T 6 1 0 9 . 2 , G B / T 6 1 0 9 . 6或 G B / T 6 1 0 9 . 5的 1 级 , 如按 G B / T 6 1 0 9 . 2 , G B / T 6 1 0 9 . 6 或 G B / T 6 1 0 9 . 5 -1 9 8 8的第 1 3 章试验时, 施加 2 级的最小击穿电压时无击穿 ; 并且当按 G B / T 6 1 0 9 . 2 , G B / T 6 1 0 9 . 6 或G B / T 6 1 0 9 . 5 和第1 4 章试验时, 每3 0 m长的导线不应该有6 处缺陷, 此规定与导线 直径无关 , b ) 符合 G B / T 6 1 0 9 . 2 , G B / T 6 1 0 9 . 6 或 G B / T 6 1 0 9 . 5 的 2 级 。 4 . 6 . 2 绕组应该在紧固和包绕之后进行干燥 , 然后用适当的浸演剂, 采用沉浸、 滴注或真空浸渍法进行 处理 。用涂刷或喷洒的方法涂覆不能作为浸渍处理 . 浸渍应该按照浸渍剂制造厂规定 的工艺方法进行, 尽可能地把导线之间的空隙全部填满并使导线 之间粘接牢固。 高压( 1 1 0 0 V以上) 绕组整体绝缘的成型线圈和导线, 若在装人电气设备之前, 其槽部和端部已进 行过浸演, 封人填料或用其他方式进行了等效绝缘处理, 则不需采用上述方法 。 如果采用含有溶剂的浸渍剂时, 浸演和干燥处理至少进行两次。 4 . 6 . 3 绕组不允许采用公称直径小于 0 . 2 5 m m 的导线绕制, 但埋在电机槽中并浸演处理或与电机绕 组浇封在一起的电阻温度传感器除外。 用公称直径小于 0 . 2 5 mm 的圆导线绕制的绕组须制成 G B 3 8 3 6 . 1 所列标准的其他防爆型式 . 4 . 7 极限温度 4 . 7 . 1 电气设备部件的温度须符合下列要求 a 不超过 G B 3 8 3 6 . 1 -2 0 0 0 第 4 章规定的最高表面温度 , b 不超过 4 . 7 . 2 , 4 . 7 . 3 和 5 . 1 . 4 规定的所用材料的耐热温度 ; 。 )对于灯具中的灯泡 , 其极限温度不应超过按 5 . 2 . 4 和 5 . 2 . 6 所测定的温度 。 4 . 7 . 2 导线和其他金属部件的允许温度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a ) 不允许降低材料 的机械强度 , b )不允许因热膨胀而超过材料 的许用应力 . c 不允许损坏邻近的绝缘部件 。 在测量导体温度时, 除须考虑导体本身的发热外 , 还须考虑来 自邻近发热部件的影响。 4 . 7 . 3 电气设备除符合 4 . 7 . 1 的要求外, 绝缘绕组的极限温度还应不超过表 3的规定值。表中值考虑 了绝缘材料 的耐热性能。 G B 3 8 3 6 . 3 -2 0 0 0 表 3 绝缘绕组的极限温度 一表刃 4 . 7 . 4 绕组须采用适当的保护装置加以保护, 以确保不会超过极限温度( 见4 . 7 . 1 , 4 . 7 . 2 和4 . 7 . 3 . 如绕组在连续过载时( 例如电动机转子堵转时) , 不会超过 4 . 7 . 3 规定的额定运行时的极限温度, 或 者绕组不会发生过载( 例如荧光灯的镇流器) , 则可不用保护装置。 注 保护装里可设在电气设备内部或外部。 4 . 8 内部导线布置 可能与金属零件接触的导线 , 应有机械保护或加以适当固定以防损坏。 4 . 9 外壳防护等级 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第 5 章另有规定除外) 。 本标准外壳防护等级分级与G B / T 4 9 4 2 . 1 和G B 4 2 0 8 相同。 a 内部装有裸露带电零部件的外壳, 至少具有 I P 5 4 的防护等级。 b 内部仅装有绝缘带电零部件的外壳, 至少具有I P 4 4的防护等级。 如果外壳设有排水孔或通风孔 以防潮气集 聚, 其排水孔或通风孔在 a 情况下, 其防护等级不低于 I P 4 4 , 或 b 情况下, 其防护等级不低于 I P 2 4 。 排水孔和通风孔( 位置和尺寸) 的详细情况由制造厂规定并 列人文件中, 其标志应按 G B 3 8 3 6 . 1 -2 0 0 0 中 2 7 . 2的规定加符号“ X” 和外壳的防护等级。 4 . 1 0 紧固件 内部装有裸露带电零部件的I 类电气设备采用符合G B 3 8 3 6 . 1 -2 0 0 0中9 . 2 规定的特殊紧固件。 5 专用电气设备的补充要求 这些要求是对本标准第 4 章 的补充, 除另有规定外, 第 4章的要求也适用于 5 . 1 -5 . 7的电气设备, 而且还适用于5 . 8的其他电气设备。 5 门旋转电机 5 . 1 . 1 外壳防护等级 外壳防护等级在下列情况下允许低于 4 . 9 规定的防护等级( 接线盒和裸露带电部件除外) 。 a ) 装有冷却空气进出口管道接头的封闭式风冷电动机( 符合G B / T 1 9 9 3 的冷却方法I C 3 X , 管道 接头进出口的防护等级须符合 I P 2 0的规定 。 注 管道安装后, 外壳仍须具有I P 4 4 的防护等级。 在这种情况下 , 应按照 G B 3 8 3 6 . 1 -2 0 0 0 中 2 7 . 2的规定加“ X” 符号 。 b 安装在清洁室 内并 由经过专门培训 的人员检查管理的电动机 工 类电动机的外壳须符合 I P 2 3 的规定, G B 3 8 3 6 . 3 -2 0 0 0 II 类电动机的外壳须符合 I P 2 0 的规定。 应能防止固体外物通过通风孔垂直落人电动机外壳中。 电动机铭牌上须注明受到限制的使用条件并按照G B 3 8 3 6 . 1 -2 0 0 0中2 7 . 2 规定加“ X” 符号。 5 . 1 . 2 内风扇 内风扇应符合 G B 3 8 3 6 . 1 -2 0 0 0中 1 7 . 3 和 1 7 . 4 对外风扇在间隙和材料方面的要求。 5 . 1 . 3 最小径向单边气隙 定子和转子之间的最小径向单边气隙 m m) 在旋转电机静止时, 应不低于下列公式计算的值 。 . , , 二 ‘、 . 二一 _ ,、厂 __ _ .D 一 5 0 _ _ _ .0 . 7 5 n 1 〕, 最小径向单边气隙 mm = } 0 . 1 5 二 音点二} 0 . 2 5 笼 帐去 笼} }r b 一。 一 。 一 、 ,、 -一L - - 一7 8 0 一 ’ 一 ’ 1 0 0 0 式中 D转子直径( m m , 在最小径 向单边气隙公式中 D 的最小值取 7 5 , 最大值取 7 5 0 ; n 最大额定转速r / m i n , 最小值取1 0 0 0 ; r 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最小值取1 . 山 铁芯长度( m m r =1 . 7 5 又礴了百履万 m m b 值 采用滚动轴承的电动机取 1 . 0 , 采用滑动轴承的电动机取 1 . 5 . 注 1 该公式与电源频率或极数没有直接对应关系, 从 2 极或 4 极的滚动轴承电动机的示例中可以看出。该电动机电 源为 5 0 H z / 6 0 H 并且转子直径为 6 0 m m, 铁芯长度为 8 0 m m; D取 7 5 , 为最小值. 二 取 3 6 0 0 , 为最大值, b 取 1 . O ; r 8 0 / 1 . 7 5 X6 0 , 即近似于 。 . 7 6 , 应取 1 . 0 1 此时最小径向单边气晾为 「 __ _. 7 5 一5 0 __ _. 0 . 7 5 X 3 6 0 0 、 〕 ‘ } 0 . 1 5 十 二 毛二 子二10 . 2 5 】1 1 . ox1 . 0 L - 一 ’7 8 0 、一 ’ 一 ’1 0 0 0/i- 一 ”- 一 近似等于 0 . 2 5 m m, 2 采用滑动轴承的电动机宜设测隙孔’ 〕 . 5 . 1 . 4 鼠笼转子电动机 鼠笼转子电动机 , 包括具有起动 鼠笼或阻尼 鼠笼绕组 的同步电动机 , 除符合 5 . 1 . 1 , 5 . 1 . 2 和 5 . 1 . 3 的要求外 , 还应符合本条 的要求 。 5 . 1 . 4 . 1 如果鼠笼转子的导条和端环不是压铸成一体, 则导条与端环应采用硬钎焊或熔焊连接。导条 应和槽紧密配合 , 以防止起动时导条和转子铁芯之间产生火花。 注 例如采用压力铸铝, 对单根导条可采用附加槽衬、 摺楔或其他胀紧措施。 5 . 1 . 4 . 2 在起动时, 转子表面温度须符合 4 . 7 的要求, 并且极限温度不应超过 3 0 0 C. 5 . 1 . 4 . 3 应确定 t E 时间和起动 电流 比I A I I N , 并在 电动机铭牌上标明 , 以便选择适当的热过载保护装 置, 防止电动机产生不允许的温度。 t E 时间应不小 于当转子堵转时热过载保护装置能够切断电动机电源所需 的时间, 如果电动机的 t E 时间大于图 3中按起动 电流 比I A l 八 确定的t E 时间最小值 , 则一般可以满足上述要求 。 如果电动机的 t E 时间小于图 3中的规定值 , 则须采用特殊 的保护装置 , 并须通过试验证明其功能 可靠后才允许采用 。此装置须在电动机铭牌上注明。 t 。 时间不允许小于 5 s , 起动电流 比I A / 几 不允许大于 1 0 . 鼠笼型电动机运行时的温度保护见附录 D, 5 . 1 - 4 . 4 由变频电源供电的电动机, 应与变频电源一起进行试验 。 对于只采用埋人绕组中的测温元件进行保护 的电动机, 须通过试验证明当电动机转子堵转时也能 满足 4 . 7 . 4的要求 , 所采用的保护装置须在电动机铭牌上标明。 5 . 2 馈电网络供电的灯具 采用说 明 1 1 I E C 6 0 0 7 9 - 7 中无此注。 G B 3 8 3 6 . 3 -2 0 0 0 5 . 2 . 1 允许采用的光源 a ) 带有单插头符合 I E C 6 0 0 6 1 - 1 的( F a 6 型无启动器的荧光灯 ; b )符合 I E C 6 0 0 6 4 和 I E C 6 0 4 3 2 出版物一般用途 的白炽灯 ; 。 )复合光灯( 自镇流高压汞灯MB T F ; d 灯泡破裂1 0 s 后, 其温度不高于极限温度的其他类型灯, 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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