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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5-05-02-04 动物检疫检验员 (2020 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农 村 部 职业编码5-05-02-04 2 说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体系, 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农业 农村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动物检疫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 年版)(以下简 称标准)。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 年版)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 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 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 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 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本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 明确规定。 本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的要求,在体例上 力求规范严谨,在内容上突出了工匠精神与敬业精神,尽可能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 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原则。 本标准包含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权重表四部分内容,并将本职业分 为五个等级。 本次修订是在原动物检疫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动物检疫 行业发展和生产实际需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 年版)对动物检 疫检验员的相关表述,通过调研、初审、公开征询意见、终审等工作程序,几易其稿,最终 形成了该标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有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有刘兴国、袁蕾磊、冯学俊、任禾、于自强、洪光、高胜普、李晓东、李爽云、 陈紫剑、乔木、孙晓琪、王金华、周科、曹克昌、柳松柏。 本标准的审定人员有任利民、任守爱、孙向华、丁红田、张凡建、周珍辉、曹 金元、李亚琳、冯学俊。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得到了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天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吉林省动物卫生 监督所、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湖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北京 农业职业学院等单位的指导与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编码5-05-02-04 3 动物检疫检验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0 年版)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动物检疫检验员 1.2 职业编码 5-05-02-04 1.3 职业定义 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疫病检查和品质检验工作,并协助出具合格证明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 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潮湿,有毒有害。 1.6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嗅觉、触觉、色觉、听觉正常; 手指、手臂、腿脚灵活,动作协调。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职业编码5-05-02-04 4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 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 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 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 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 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 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畜牧兽医 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 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 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或取得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畜牧 兽医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 事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1.8.2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 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 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 格。 职业标准中标注“★”的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 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 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职业编码5-05-02-04 5 1.8.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15, 且每个考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 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为 3 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 3 人(含)以上单数。 1.8.4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120min。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 高级工不少于 60min, 二级/技师、 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 90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30min。 1.8.5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技能考核场所应具有动物及动物产品、 实验室及相关的 仪器设备和材料。 职业编码5-05-02-04 6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爱岗敬业,有为祖国畜牧兽医事业健康发展努力工作的奉献精神。 (2)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知识和操作能力。 (3)工作积极,精益求精,开拓创新。 (4)遵纪守法,热情主动,不谋私利。 2.2 基础知识 2.2.1 动物检疫概述 (1)动物检疫的概念和意义。 (2)动物检疫的特点。 (3)动物检疫的作用。 (4)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及操作相关知识。 (5)动物屠宰检疫规程及操作相关知识。 (6)动物疫情报告及协助处理相关知识。 2.2.2 动物疫病临床健康检查相关知识 (1)动态、静态、食态群体检查相关知识。 (2)视诊、听诊、触诊等个体检查相关知识。 2.2.3 动物解剖生理基础知识 (1)消化系统。 (2)呼吸系统。 (3)泌尿生殖系统。 (4)其他系统。 2.2.4 动物常见的局部病理变化 (1)皮肤黏膜的病理变化。 (2)内脏器官的病理变化。 (3)淋巴结的病理变化。 (4)肿瘤。 2.2.5 微生物和理化检验基础知识 (1)微生物检验基础知识。 (2)病理组织材料的采集。 (3)理化检验基础知识。 2.2.6 动物传染病基础知识及诊断技术 (1)传染病病程的发展阶段。 (2)传染病流行过程的基本环节。 (3)一般诊断技术。 (4)常见猪、牛、羊、禽等动物传染病的诊断技术。 (5)病料采集、处理、保存和运输。 2.2.7 动物寄生虫病基础知识及诊断要点 (1)寄生虫的概念。 (2)寄生虫的发育史和感染途径。 (3)猪、牛、羊、禽等动物常见寄生虫及寄生部位。 2.2.8 动物产品检验 职业编码5-05-02-04 7 (1)传染病的检验。 (2)寄生虫病的检验。 (3)肉品品质检验规程及相关知识。 (4)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和步骤。 2.2.9 人员防护 (1)人员防护的基本常识。 (2)炭疽、结核病、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护基 本知识。 (3)国家消毒规程及相关知识。 2.2.10 实验室检验 (1)采样相关知识。 (2)实验室检测相关知识。 (3)实验室试剂配制相关知识。 (4)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知识。 (5)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和使用方法。 2.2.11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相关知识。 (6)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相关知识。 (7)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8)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相关知识。 (9) 动物检疫规程相关知识。 (10)国家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相关规定。 (11)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相关知识。 (12)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相关知识。 (13)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相关知识。 (14)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及规范性文件。 (15)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 职业编码5-05-02-04 8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 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 五级/初级工 职业 功能 工 作 内 容 技 能 要 求 相关知识要求 1. 动物 疫病 检查 1.1 群体检查 1.1.1 能按规程要求对动物 进行动态检查 1.1.2 能按规程要求对动 物进行静态检查 1.1.3 能按规程要求对动物 进行食态检查 1.1.1 精神、呼吸、运动、 排便等动态检查 1.1.2 站立躺卧姿势、分泌 物和排泄物等静态检查 1.1.3 采食、饮水、吞咽、 呕吐、反刍、嗳气、流涎等 食态检查 1.2 个体检查 1.2.1 能按规程要求对动物 进行视诊 1.2.2 能按规程要求对动物 进行触诊 1.2.3 能按规程要求对动物 进行听诊 1.2.1 可视黏膜、分泌物、 排泄物、体格发育、被毛皮 肤状态等视诊检查 1.2.2 体表淋巴结、脉搏、 体温、皮肤弹性等触诊检查 1.2.3 心肺、胃肠听诊检查 2. 动物 产品 检查 2.1 疫病检查 2.1.1 能按规程要求对动物 屠宰实施疫病同步检查 2.1.2 能按规程要求对检查 结果进行综合判定 2.1.1 宰前宰后检疫相关知 识 2.1.2 动物常见局部病理变 化相关知识 2.2 品质检验 2.2.1 能按规程要求对肉品 品质进行同步检验 2.2.2 能按规程要求对检验 结果进行综合判定 2.2.1 黄脂肉、黄疸肉、白 肌肉、注水肉及注入其他物 质肉品的相关知识 2.2.2 肉品异常特征变化相 关知识 3.检 查、 检验 结果 处理 3.1 合格动物及动物产 品的处理 3.1.1 能根据检查、检验结 果,协助相关人员对合格动 物出具相关证明 3.1.2 能根据检查、检验结 果,协助相关人员对合格动 物产品出具相关证明 3.1.1 动物临床检查相关知 识 3.1.2 动物产品病变识别相 关知识 3.2 不合格动物及动物 产品的处理 3.2.1★能按照规定,对不 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 无害化处理 3.2.2 能按照消毒规范进行 常规消毒 3.2.1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 化处理相关规定 3.2.2 动物防疫消毒技术规 范 职业编码5-05-02-04 9 职业 功能 工 作 内 容 技 能 要 求 相关知识要求 3.3 个人防护 3.3.1★能按照规定选择合 适的消毒方法和防护用具 3.3.2★能按照规定选择合 适的消毒药品和防护用具 3.3.1 常用消毒方法和防护 用具的使用 3.3.2 人畜共患病防护基本 知识 职业编码5-05-02-04 10 3.2 四级/中级工 职业 功能 工 作 内 容 技 能 要 求 相关知识要求 1. 动物 疫病 检查 1.1 样品采集 1.1.1 能按规定进行耳静 脉、颈静脉、前腔静脉、心 脏、翅静脉、尾静脉等血样 采集 1.1.2 能按规定对分泌物和 排泄物等样品进行采集 1.1.3 能按规定进行病理组 织的采集 1.1.1 不同动物心脏和静脉 采血的部位及方法 1.1.2 分泌物和排泄物等样 品采集的方法及相关知识 1.1.3 病理样品采集相关知 识 1.2 样品送检 1.2.1 能按规定对样品进行 常规处理 1.2.2 能按规定对样品进行 保存和运输 1.2.1 样品的理化特性和处 理方法 1.2.2 样品保存和运输相关 知识 2.动 物产 品检 查 2.1 寄生虫检查 2.1.1 能按规定对相关部位 采样 2.1.2 能按规定制作压片 2.1.3 能按规定使用显微镜 进行镜检 2.1.1 动物常见寄生虫基础 知识及诊断要点 2.1.2 动物产品寄生虫的检 验知识 2.1.3 显微镜的维护及使用 方法 2.2 摘除“三腺” 2.2.1 能按规定准确摘除甲 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 2.2.2 能按规定对“三腺” 进行无害化处理 2.2.1 “三腺”的解剖位置 和形态结构 2.2.2 无害化处理方法 3. 检 查、 检验 结果 处理 3.1 疫情报告 3.1.1★能按规定的程序报 告动物疫情 3.1.2★能按规定的内容报 告动物疫情 3.1.1 动物疫情报告程序 3.1.2 动物疫情报告内容 3.2 填写记录 3.2.1 能按规定对疫病检查 情况填写记录 3.2.2 能按规定对肉品品质 检验情况填写记录 3.2.1 疫病检查记录相关知 识 3.2.2 肉品品质检验记录相 关知识 职业编码5-05-02-04 11 3.3 三级/高级工 职业 功能 工 作 内 容 技 能 要 求 相关知识要求 1. 动物 疫病 检查 1.1 病原菌的分离 1.1.1 能按规定对病原菌进 行分离 1.1.2 能按规定对分离结果 进行判定 1.1.1 病原菌的分离方法 1.1.2 病原菌分离所需仪器 设备使用相关知识 1.2 病原菌的培养 1.2.1 能按规定对分离的病 原菌进行培养 1.2.2 能按规定对培养基培 养病原菌的结果进行判定 1.2.1 常用培养基的制备和 病原菌的培养方法 1.2.2 病原菌的培养特性和 菌落特征 2.动 物产 品 检查 2.1 水分的检测 2.1.1 能按规定对动物产品 水分检测样品进行处理 2.1.2 能使用水分检测仪器 检测水分含量 2.1.1 动物产品水分含量测 定标准 2.1.2 水分检测仪器的维护 和使用 2.2 病原微生物的检测 2.2.1 能按规定对动物产品 进行大肠杆菌的检测 2.2.2 能按规定对动物产品 进行沙门氏菌的检测 2.2.1 大肠杆菌的培养特 性、形态特征和检测规程 2.2.2 沙门氏菌的培养特 性、形态特征和检测规程 3. 检 查、 检验 结果 处理 3.1 应急处置 3.1.1★能按规定对疑似患 病动物采取隔离等控制措 施 3.1.2★能按规定对疑似染 疫动物产品采取限制移动 等控制措施 3.1.1 封锁、隔离、无害化 处理的方法 3.1.2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 置相关知识 3.2 应急消毒 3.2.1 能针对不同病原特性 选择相应的消毒药品 3.2.2 能针对不同环境、物 品等对象选择相应的消毒 方法 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消毒 处理原则 职业编码5-05-02-04 12 3.4 二级 /技师 职 业 功 能 工 作 内 容 技 能 要 求 相关知识要求 1. 动 物 疫 病 检 查 1.1 病原菌的形 态学鉴定 1.1.1 能使用显微镜观察 细菌 1.1.2 能制备病原菌标本 片 1.1.3 能进行病原菌形态 学观察 1.1.1 显微镜的使用方法 1.1.2 病原菌标本片的制备方法 1.1.3 病原菌的形态学鉴定方法 1.2 病原菌的生 化特性鉴定 1.2.1 能针对不同的病原 菌选择不同的生化试验 1.2.2 能对检测结果进行 准确判断 1.2.1 生化培养基的种类 1.2.2 生化试验的原理及结果判定 1.3 病原菌的免 疫学鉴定 1.3.1 能进行凝集试验、 环 状沉淀试验、变态反应试 验 1.3.2 能判读凝集试验、 环 状沉淀试验、变态反应试 验结果 1.3.1 常见的凝集试验鉴定方法 1.3.2 炭疽环状沉淀试验鉴定方法 1.3.3 牛结核变态反应鉴定方法 2. 动 物 产 品 检 查 2.1 动物疫病病 理变化鉴别诊断 2.1.1 能鉴别猪、牛、羊、 禽等动物规定疫病的病理 变化 2.1.2 能根据病理变化做 出正确诊断 2.1.1 畜禽等动物疫病病理变化的 类症鉴别要点 2.1.2 畜禽宰后检疫检验处理原则 与方法 2.2 有毒有害物 质检测 2.2.1 能使用酶标仪或色 谱仪进行有毒有害物质分 析 2.2.2 能操作和维护相关 仪器 2.2.1 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和 步骤 2.2.2 实验室仪器的维护和使用相 关知识 3. 检 查、 检 验 结 果 处 理 3.1 疫情处置 3.1.1 能按照规定对一、 二、三类动物疫病采取隔 离、扑杀等措施 3.1.2★能按照规定采取 相应的无害化处理措施 3.1.1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相关知 识 3.1.2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的处理 措施 3.1.3 动物疫情处置技术 3.1.4 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 处理措施 3.2 有毒有害物 质的处理 3.2.1★能判定检测结果 3.2.2 能依法处理含有毒 有害物质的肉品 3.2.1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准 3.2.2 含有毒有害物质的肉品处置 原则和方法 职业编码5-05-02-04 13 职 业 功 能 工 作 内 容 技 能 要 求 相关知识要求 4. 技 术 管 理 与 培 训 4.1 技术管理 4.1.1 能独立解决动物疫 病检查和肉品品质检验的 疑难问题 4.1.2 能创新动物疫病检 查和肉品品质检验形式等 内容 4.1.1 动物疫病和肉品品质检验关 键技术 4.1.2 动物疫病和肉品品质 检验关键技术的创新能力 4.2 技术培训 4.2.1 能指导三级/高级工 及以下级别人员开展相关 工作 4.2.2 能培训提高三级/高 级工及以下级别人员技能 水平 4.2.1 有较扎实的理论知识和熟练 的操作技能。 4.2.2 有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和信 息获取能力 职业编码5-05-02-04 14 3.5 一级/高级技师 职 业 功 能 工 作 内 容 技 能 要 求 相关知识要求 1. 动 物 疫 病 检 查 1.1 动物病毒性 传染病实验检验 准备 1.1.1 能准备动物病 毒性传染病实验诊 断常用器具 1.1.2 能配制动物病 毒性传染病实验诊 断常用溶液 1.1.1 动物病毒性传染病实验诊断常用器 具准备要求 1.1.2 动物病毒性传染病实验诊断常用溶 液的配制方法 1.2 血清学检验 1.2.1 能完成动物病 毒性传染病常用血 清学实验 1.2.2 能判定动物病 毒性传染病常用血 清学实验结果 1.2.1 动物传染病常用的实验室检验方法 1.2.2 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知识 2. 动 物 产 品 检 查 2.1 人畜共患病 的检测和判定 2.1.1 能按规定对人 畜共患病进行检查 和检测 2.1.2 能按规定对人 畜共患病进行综合 判定 2.1.1 人畜共患病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 2.1.2 人畜共患病防治技术 2.2 肉品安全风 险评定 2.2.1 能对相关检测 报告进行风险分析 2.2.2 能根据数据分 析进行风险评估 2.2.1 风险分析的依据和方法 2.2.2 动物疫病、动物产品安全风险评估 预警等相关知识 3. 检 查、 检 验 结 果 处 理 3.1 人畜共患病 动物的处置 3.1.1★能按规定对 人畜共患病动物采 取隔离等控制措施 3.1.2★能按规定对 人畜共患病进行部 门通报 3.1.1 人畜共患病的处置技术 3.1.2 人畜共患病的种类、危害及报告 3.2 肉品安全事 件的处理 3.2.1★能按规定对 涉嫌肉品安全事件 进行证据收集和保 全 3.2.2★能按规定对 涉嫌违法和违规的 肉品安全事件进行 报告 3.2.1 肉品安全事件处置技术 3.2.2 肉品安全事件报告程序和内容 职业编码5-05-02-04 15 职 业 功 能 工 作 内 容 技 能 要 求 相关知识要求 4. 技 术 管 理 与 培 训 4.1 技术管理 4.1.1 能熟练掌握动 物疫病检查和肉品 品质检验关键技术 4.1.2 能解决动物疫 病检查和肉品品质 检验中复杂的、非常 规的技术难题 4.1.1 动物疫病检查和肉品品质检验关键 技术 4.1.2 本行业技术前沿最新动态,技术创 新理念和基础 4.2 技术培训 4.2.1 能组织开展系 统的专业技术培训 4.2.2 能系统地进行 指导以提高人员技 能水平 4.2.1 动物疫病检查和肉品品质检验工艺 难题、技术攻关、工艺革新理论知识 4.2.2 培训内容制定和技术指导方法 职业编码5-05-02-04 16 4.权重表 4.1 理论知识权重表 技 能 等 级 项目 五级/初级 工() 四级/ 中级工 () 三级/高级 工()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 技师() 基 本 要 求 职业道德 5 5 5 5 5 基础知识 30 25 20 15 10 相 关 知 识 要 求 动物疫病检查 30 25 25 25 25 动物产品检查 30 25 25 25 25 检查、检验结果处理 5 20 25 15 15 技术管理与培训 - - - 15 20 合 计 100 100 100 100 100 4.2 技能要求权重表 技能等 级 项目 五级/初级 工() 四级/ 中级工() 三级/高级 工()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 技师() 技 能 要 求 动物疫病检查 30 25 25 25 25 动物产品检查 40 35 35 35 30 检查、检验结果处 理 30 40 40 30 30 技术管理与培训 - - - 10 15 合 计 100 100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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