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安全管理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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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7 土建工程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地面土建工程管理,切实保证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杜绝施工安全事故,根据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孔庄矿具体情况,特制定地面土建工程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中所规定的地面土建工程指公司投资计划里下达的土建工程、公司下达的专项土建工程、矿土建及安装零星工程、矿零星修缮工程。为了加强上述土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矿成立地面土建工程安全管理小组 组 长丁仁刚、王明同 副组长袁显芳、满其昌、王福田 成 员薛柏会、王建义、孙建训、华根龙、 齐新良、孟庆强、 王家坪及各施工队工程负责人等。 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设在计划科。 第二条土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管理以甲方为主,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好土建工程施工的安全工作。 二、施工单位在我矿施工时,除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必须遵守矿方的安全规章制度。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一工程一措施。 四、安全技术措施由矿计划科牵头组织审查,参加审查的单位有矿安全副总、计划科、安全科、保卫科、施工单位及施工所在区域的矿有关部门。 五、施工单位应把矿审查过的安全技术措施传达到每一位施工人员,并且有详细传达记录及人员签字。 六、根据公司有关文件和矿规定,外来施工单位来矿施工前必须到矿安全科、计划科备案。备案中详细说明施工单位名称、负责人、技术员、特殊工种及施工人员名单。 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矿方供电,需与施工地点所在部门签订用电协议,不得擅自接电。工程较大且工期较长时,要与矿机电科签订用电协议。 八、用电协议应标明双方的义务、责任,用电时遵守用电操作规程及矿有关用电规章制度。 九、施工场中的所用大小电器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装置,配电盘箱、电器设备开关要符合电力行业标准。 十、施工单位中的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禁止使用假证、过期的证件。 十一、施工机械如塔吊、吊蓝、脚手架等必须持有产品合格证、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资质或证明,否则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十二、所有施工现场必须搭设安全护栏、吊挂安全警示牌,施工规定有安全网的必须搭设。 十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十四、施工工期较短的零星工种,施工单位可以制定通用的安全技术措施,但施工前必须进行传达及人员签字。 十五、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及矿要害场所、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十六、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所领用或拆除的材料不用旧料暂时无法交矿时要在不影响矿地面文明生产的情况下归类、分批码放整齐。 十七、由于施工单位工作疏忽,影响矿安全生产的按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处罚。 十八、施工单位不得乱搭乱建临时房、临时设施,不得随意占用矿方建筑物及空地,不得随意使用矿方材料,否则必须经矿有关部门同意。矿方材料及废旧物不经计划科开具的出门证明,保卫科门卫禁止其出矿各大门。 十九、施工单位所在场地或工地发生盗窃,其施工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二十、为了便于安全和文明生产管理,矿对各施工单位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大单位抵押1000元/年,小单位抵押500元/年,年底无安全事故及文明生产管理事件如数退回,不抵押的禁止施工。 二十一、矿安全1号文及矿工程管理考核办法中的安全管理规定同样适用于本考核办法。 第三条土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检查 一、矿每旬组织一次地面土建工种施工安全大检查。 二、矿计划科现场管理人员及安全科具体负责人可随时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三、矿每旬的安全大检查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到各施工单位,对第一次出现的安全问题或地面文明生产问题,影响不大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以后再出现类似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罚。 四、矿方安全检查人员在安全检查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对事不对人,以确保安全生产为目的。 五、工种项目较大时,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并且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以备矿方检查。 六、对矿安全检查人员,施工单位禁止出现刁难、威胁及出言不逊的现象。 第四条土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考核 一、土建工程施工无安全措施罚款1000元。 二、有施工安全措施,没有经过矿相关领导及部门共同审批而施工的罚款500元。 三、有经过矿审批的施工安全措施,而没有传达的罚款500元,虽传达而没有职工签字的罚款100/人次。 四、为便于施工安全管理,外来土建施工单位在矿施工前必须到矿安全科、计划科按矿要求进行人员备案,没有备案而施工的一次罚款5000元。 五、在施工中需用电的,必须签订用电协议,否则罚款1000元。 六、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的罚款100元/人次。 七、施工机械如塔吊、吊蓝等没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资质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否则罚款2000元/件。 八、施工现场没有搭设安全护栏、安全警示标识、吊挂安全警示牌,罚款200元/项,矿检查人员提出而不及时整改,每天加罚50元。 九、施工规定需搭设安全网而没有使用的罚款2000元/处。 十、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没有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高空作业时没系安全带罚款200元/人次。 十一、施工现场所用电器设备没有接地保护装置的罚款400元/处,有接地保护装置而没有使用的罚款200元/次。所用配电盘箱、刀闸、开关,电器不完好,有缺损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十二、对于施工工期较短的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没有制定通用的安全技术措施且没有传达的,每次罚款200元。 十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及矿公共场所吸烟罚款100元/人次。 十四、由于施工单位工作疏忽,在施工中损坏矿财产的,照价赔偿;影响矿安全生产的视影响程度大小罚款100元--10000元/次。 十五、氧气、乙块瓶安全距离近或混放;电焊机所用电线安全状况差、没出安全保障的、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每一项(处)罚款200元。 十六、不经矿方同意,施工单位乱搭乱建临时房、临时设施,随意占用矿方建筑物及空地,随意使用矿方材料,视情况罚款100元--500元/处次。 十七、施工单位所在场地或工地发生盗窃,属于矿方材料的将对其加倍罚款。 十八、本办法中没有涉及的安全方面执行矿安全1号文及矿工程管理考核办法中的管理规定。 第五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矿地面土建工程安全管理小组,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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